第三章 质量监督与管理
2015-02-03

1979年,青岛市逐步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工作。1980年起,组织进行工业产品定期监督检验、国家统一监督检验、市场商品日常监督检验、监督性抽查检验等工作。1987年7月1日,在市标准计量局成立青岛市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优质产品评选活动。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后,青岛市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培育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2001年起,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开始评选“中国名牌产品” 活动。至2005年,青岛市共有44家企业的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005年起,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开始评选“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活动,海尔品牌的冰箱、洗衣机等获“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

第一节 质量监督

青岛市自1980年开始,对纺织行业产品进行监督检验。1981年,市标准计量局和市建材工业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8个县属、1个社队水泥厂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中6个企业颁发验收合格证书,不合格企业实行停产整顿。1982 年,重点对食品质量加强监督。10月15日,成立青岛市食品联合检查组,对市区6家糕点厂、4家酿造厂、8家肉制品厂、3家啤酒厂、13家冷饮生产厂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82种产品,其中,42种不合格,合格率不足50%,低于56%的全省平均水平。当年,市政府决定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合格证制度。食品生产不合格的企业,限期停产整顿。

1985年,青岛市列入国家质量检验目录产品40种,列入山东省质量检验目录产品51种。市标准计量局将27类、35家企业的78种产品编入青岛市的产品质量检验目录。6月开始, 全市食品、酒类、冷食生产单位必须领取产品质量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方可批量生产;新建企业经市标准计量局和市卫生防疫部门对生产地点、生产设备、化验条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工商部门才准予筹建;生产的产品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每月抽查1次,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据《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进行处罚。1985~1986年,国家检查组对青岛市进行3次抽查,共抽查35家企业、43种产品,3次平均合格率均高于全国水平。山东省累计抽查青岛市86家企业的56类、115种产品,合格产品94种,合格率为81.74%,高于全省水平。

1986年,根据青岛市工业产品质量的实际情况,对477家企业生产的258种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检验,合格率为80%;对122家企业生产的270种产品进行监督性抽查,合格率为80.1%。当年, 对开关、插头、插座、电炉子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检验,共检验100余批,合格率为49%,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因部分企业产品转产快、一些小型企业强调利润而忽视产品质量。

1987~1991年,青岛市对机械、建材、消防、五金等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样品50余批,合格率为45%。抽检肉食品等40余批,合格率为45%,对阀门、印刷品、纸张、饮料、插头、插座、家用稳压器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样品490余批,其中,家用稳压器产品合格率仅为17%。

1992~1994年,对眼镜、螺纹钢、植物油、阀门4种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检验批次100 余批,合格率为79%。对插头、插座、建材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抽检样品65批,合格率为55%。

1995年以后,重点对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抽查。并通过产品质量分析,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方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5年,共抽查产品2995批次,合格率达到86%。

 

1997~2005年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情况统计表

表9-2

年 份

检查分类

检查批次

合格率(%)

不合格产品分布

1997

监督抽查

1467

97

汽油、轻柴油

1998

监督抽查

1517

91

加工食品、瓶装饮用水、眼镜

1999

监督抽查

1692

62.3

钢材、防水卷材、儿童玩具

2000

定期检验

1401

90

瓶装饮用水、小麦粉

2002

定期检验

2192

85

电线电缆

2005

定期检验

2995

86

载重汽车轮胎

 

1986~2005年青岛市市场商品质量日常监督情况表

表9-3

年 份

检验批次

主要问题

1986

1625

外地产品质量问题较严重

1989

2495

酒类市场产品比较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1990

2907

 

未发现突出问题

1991

317

1992

3747

检查商品45批,合格率为72%;对酱油、醋等产品进行日常监督检验,其中抽查酱油67批,合格率为55% ,主要不合格原因是微生物超标、个别企业池子清洗不干净、操作人员未严格按规定进行生产,如杀菌时间、温度等不符合工艺要求

1993

3225

1994

4333

1996

6290

阀门产品合格率过低(为2.38%),主要原因是企业为降低成本,选用劣质材料

 

1998

 

8857

瓶装饮用水标签和卫生指标不合格;儿童玩具外包装塑料太薄,毛绒玩具内填充料不符合玩具安全卫生指标要求

1999

10000

散煤、型煤的煤含硫量的抽样检验合格率较低(检验17批,合格率为45%)

 

2000

 

10400

车用燃料油、刹车液、润滑油合格率仅为43%,天然石材的放射性指标合格 率较低(为68%)

2002

1691

车用无铅汽油、轻柴油闪点(闭口)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005

13632

油漆、涂料合格率较低(仅为59%),胶粘剂合格率较低(仅为50%)

 

第二节 质量管理

1979年起,青岛市组织企业参加国家质量奖及部优质产品、省优质产品评选活动。1984 年,青岛市企业生产的电冰箱、电视机等5种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被称为青岛市工业产品的“五朵金花”。当年,在全市开展争创“青岛金花”活动,定期举办名牌产品展示、展评和展销会,组织青岛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展销。1987年7月1日,在市标准计量局成立青岛市优质产品评选管理办公室,成为优质产品评选管理的专职综合性管理机构。至1990年,青岛市共有青岛牌啤酒、海洋牌硅胶等78种产品获得国家产品质量奖,孚德牌女皮鞋、美好牌毛巾被等1142种产品获得部、省、市级产品质量奖。

1984年起,国家开始对工业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1993年,青岛市开始试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至2005年,全市共有青岛橡胶六厂集团公司生产的钢丝增强液压橡胶软管组合件等123家企业的185种产品获得国家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全市实施地方生产许可证的有14 类产品:瓶装饮用水、PVC材料、葡萄酒、调味品、肠类肉制品、老酒、黄酒、墙体材料、闸门五金类、食品添加剂、针织内衣、农用轮胎、家电维修、冷食。1986年,国家开始对6种商品实行“三包规定”(修理、更换、退货)管理, 1995年扩大到18种。至2005年,青岛市共有32种商品实行“三包规定”管理。

1991年,青岛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行产品质量认证管理制度。首先对建材行业中的水泥产品、电子行业中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之后,相继在电子产品及其他产品中开展产品质量认证。

1996年起,青岛市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当年,成立青岛质量认证中心,是山东省最早成立的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至2005年,全市通过ISO 9000国际质量认证体系认证企业2100 余家,通过ISO 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420 家,通过OHSMS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企业280家。

2002年5月,青岛市执行国家质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小麦粉等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5类食品入手,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即生产许可证制度。至2003年,青岛嘉里植物油有限公司、青岛白樱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淳金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星华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丰夏食品制粉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至2005年,全市共有122家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001~2005年青岛市获中国名牌产品情况表

表9-4                                               单位:个

 

年 份

全国评选总数

本市获奖数

2001

57

8

2002

123

8

2003

153

8

2004

215

7

2005

379

13

第三节 纺织纤维监督检验

1987年1月,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开始承担全市纺织企业用棉的监督检验任务。1997年, 作为国家首批试点检验机构,开始代表国家对出入库国储棉实施公证检验。

1987年,青岛市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开始开展纺织产品的监督检验工作。主要包括定期监督检验、日常监督检验、各类委托检验以及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1999年10月,市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实验室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认可纺织产品检验品种达204种。

2001年,青岛市开始对毛、绒、茧丝、麻类等纤维质量实施监督管理。2005年5月,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棉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正式成立,按照国家认监委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

棉花质量监督检验

1984年以前,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与山东省商品检验局共同承担青岛进口棉花的检验任务。凡经青岛进口的棉花,由青岛棉麻供应站报验,由山东省商品检验局和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共同执行称重、扦样、检验、出口。共检验进口棉花216船次、83万吨。

1987年1月市纺织纤维检验所由市纺织工业局划归市标准计量局后,开始承担全市纺织企业用棉的监督检验任务。至1998年,平均每年监督检验近500批次、1万余吨。1994年5月,依据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计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的《棉花质量监督处罚暂行办法》,对棉花质量违法案件进行查处。至1996年,共查处违法案件260余起,为企业共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遏制棉花经营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1990~1996年,受山东省商品检验局委托,共检验进口棉花15万余吨。

1997年,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作为中国纤维检验局首批试点检验机构,对首批运抵青岛的新疆棉花进行检验,共计36批、630吨。1998年,对山东省高密市储备库的国储棉进行检验,共计589批、9035吨。1999年,国家对经营性棉花(纺织企业用棉)实行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全市有8家纺织企业首批申报公证检验获得中国纤维检验局批准。当年,共检验经营性棉花1003批、1.4万吨。

2000年,青岛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按中国纤维检验局的要求,对河北省永年、武安,河南省扶沟,山东省潍坊,青岛市红寨、平度,陕西省209库,河南省707库、905库等近20个储备库和棉花加工厂的出库棉共6.74万吨进行公证检验。同时,完成市纺织企业用棉公证检验1.94万吨。当年,共完成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任务8.68万吨, 工作量列全国独立承检机构之首。上报的近10个检测数据无差错,品级、长度、重量复验相符率达100%。

2001~2005年,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先后赴山东省潍坊、淄博,湖南省岳阳,河南省扶沟,江苏省射阳等地区,实施国储棉、商品棉、交易棉的公证检验。至2005年,青岛市经营性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企业增至14家,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共完成国家棉花质量公证检验23.8万吨。

其他纤维监督检验

70年代初开始,青岛口岸进口的中央外汇订货的化学纤维检验业务由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承担。至1986年,共检验进口化学纤维(长纤维和短纤维)2381批、35.2万吨。1987年1月,按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开始对青岛化学纤维厂等纺织纤维生产企业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检验。

1990年6月,市纺织纤维检验所通过商检部门进口化纤检验认证,受山东省商品检验局委托代替其对进口化纤进行检验。1990~1997年,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共检验进口化纤3805批、10万余吨。其中,检验羊毛近1000吨。1998年以后,省商检局停止委托,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不再进行进口化纤检验工作。

2001年8月3日《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依据该条例规定,对毛绒、茧丝、麻类纤维质量实施监督管理。2003 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纺织纤维检验所依法对全市茧丝、毛绒的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经营活动中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