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安全培训管理
2015-02-02

80年代初,国家提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操作的要求。主要针对锅炉司炉人员,液化气体槽车驾驶、押运人员。后逐步扩大到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其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组织培训考核主要委托大型企业、社会组织,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发证。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增加很快,相应的安全问题也更加突出。1984年,青岛市成立劳动保护教育中心。青岛碱厂、青岛化工厂、四八○八厂、青岛染料厂、红旗化工厂、石油化工厂、青岛农药厂、渔业公司等单位相继建立企业劳动保护教育室,开展安全培训。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事故率大幅减少,部分单位连续数年无重大伤亡事故。

2002年开始,青岛市推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资格制度,通过层层筛选和严格培训、考核、考试,在全市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中考录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充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力量,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和“不会管”等突出问题,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上升。2002年以后,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改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分局和技术机构组织进行,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查发证。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人员也提出要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要求。2005年,市委党校增设安全生产管理课程,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第一节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980年,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规定,市劳动局与企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蒸汽锅炉司炉工的培训工作。1982年国务院颁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后,青岛市对市区锅炉司炉工、管理人员实行定点培训。受市劳动局委托,青岛市职工技术培训学校承担培训工作。1996年,四方机车车辆厂教育培训处承担市区部分司炉工培训工作。

1982年,根据国家劳动总局《液化石油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青岛市开始对液化石油汽车槽车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之后,扩大到其他液化气体汽车槽车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1985年,市劳动局印发《关于对五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开始对包括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在内的操作、维修、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1985年11月,青岛通用机械厂、青岛市安装公司、石油部七公司等15个企业成立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焊工的操作技能和基本知识考试。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除上述15个企业之外的焊工培训。1986年11月,青岛市成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委员会,下设5个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全市5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990年,青岛市特种作业培训增加电梯专业,同时成立电梯培训考核委员会。1991年,青岛市对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电梯、起重机械、金属焊接(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矿企业内的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市劳动局设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委员会,并在青岛电业局、四八○八厂、四方机厂、青岛住宅二公司、青岛电梯厂分别设立电工、焊工、起重、登高架设、电梯考试委员会。平均每年培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1000余人,全面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1993年8月,首次在全市开展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培训组织形式原则上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按压力容器种类分期分批脱产进行集中培训。11月,市劳动局在青岛第六橡胶厂技工学校举办2期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近100人参加培训。12月,青岛港务局举办3期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100余人参加培训。1994年,市机械局、市化工石油工业公司、市橡胶公司、市纺织总公司、市渔业公司等系统相继组织本系统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局考核,共有600余人领取压力容器操作证。1995年,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和起重机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全市的特种作业培训开始走向规范化。

2000年,青岛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成立培训教育指导委员会, 各区(市)相继成立培训考核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领导。培训实行“培考分离”的考试制度改革,进行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换发工作。2001年7月,对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单位进行调整。市内4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操作、安装、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分别委托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承担;5市3区分别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由市质监局审查发证。2002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焊工考试规则》进行修订,对拟成立焊工考试委员会单位的条件进行调整。全市仅有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符合条件,其他企业焊工培训工作由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

2002年7月,市质监局委托崂山分局对啤酒城游乐设施管理、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有116人通过考核,领取作业证书。是全市首次集中对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2000~2005年,全市通过考核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包括复审)人员达7705人。

 

2000~2005年青岛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表

表10-3                                                                                                                            单位:人次

年份

锅 炉 管

理人员

司炉人员

水处理

人员

压力容器

操作人员

锅炉容

器焊工

电 梯 操

作人员

起重机

作业

人员

厂内车辆

作业人员

游乐设施

作业人员

总数

2000

217

1072

165

313

250

0

0

0

0

2017

2001

180

2279

424

1267

553

171

144

292

0

5310

2002

405

1708

409

674

218

1070

390

578

116

5568

2003

267

1384

255

896

718

1365

2589

2612

0

10086

2004

220

1315

221

676

428

1500

2736

2211

80

9387

2005

300

1520

180

850

450

1600

3200

2400

140

10640

 

第二节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1984年,青岛市开始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当年,举办培训班13期,培训960多人。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发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2003年,市安监局制定印发《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考核制度》、《关于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市安全管理人员统考的通知》等,进一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与发证工作。当年,全市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基本情况数据库,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城阳区分汉、英、日、韩4种文字,对辖区内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知识统一考试,并对企业负责人考试不合格和不参加考试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布。

2000~2005年,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00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