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事管理的历史可追溯到宋代,1088年(宋元祐三年)在密州板桥镇(今胶州市)设立市舶司,其中一项重要的职能是负责海上船舶交通管理。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港口建设和航运企业逐渐兴起,港务、灯务等相关海事管理事务由胶海关兼管。1914年11月16日,日军占领胶海关,设海军要港部、海军港务部、埠头局,控制青岛港口码头行政管理事务。至解放前,青岛海事业务处于港政、航政部门管理和海关监管的多头分散管理状态。
解放初期,胶海关(1950年改为青岛海关)仍保留海务课机构。1950年10 月,青岛海关将海事业务移交青岛港务局。1953年,青岛港务局港务监督室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港务监督,行使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同期成立山东省青岛港航监督,负责山东省沿海地方船舶登记、检丈等航政工作。至1978年,青岛海事管理一直处于政企不分,中央和地方分治的状态。
概 述
1978年以后,海事管理工作逐步恢复,海事业务范围逐步扩大。1987年3月1日,青岛港务监督从青岛港务局划出,组建交通部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以下简称青岛海监局),涉外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港务监督名称。青岛海监局为交通部直属一级行政单位(正厅级),实行以交通部为主,交通部、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1998年,全国实施水监体制改革,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实行“一水一监、一港一监”垂直管理体制,由交通部统一领导。2001年1月9日,交通部驻青岛的海事管理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成立,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领导,负责北纬35°34′至北纬36°34′之间的中国海域内船舶交通安全和船舶防污染的统一管理,主要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管理、船舶登记、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发证、船舶进出口岸查验、船舶安全检查、通航管理、防台风及海上搜寻救助等。至2005年,青岛海事局辖区岸线长730千米,有修造船厂13个, 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4家,登记在册船舶总计339艘,共7.74万总吨,船员注册1.28万人次。
2005年,青岛海事局共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手续1.35万艘次,办理船舶签证10.9万艘次,危险品监管5678艘次,征收规费10105万元。组织、协调海上搜救行动30起,获救船舶16 艘,救助人员155人。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17 起,查处违法案件97起,罚款159万元。
2001年1月,青岛海事局成立,直属山东海事局领导,管辖区域为北纬35度34分至北纬36度34分之间中国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