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权力行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78年7月24~28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全市人民团结起来,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工作报告、《青岛市1978年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规划草案》报告。会议选举市革命委员会成员;选举杨光天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旭生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80年7月21~23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0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关于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李秉政为青岛市市长,陈宗元、牟周、韩洪勋、王稔五、许善义、陈波萍、宋玉珉、郭松年、郑守仪、胡延森为副市长,杨光天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旭生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补选李治文为出席山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收到代表提案790件。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3年4月4~10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青岛市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青岛市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说明》(书面)。会议通过《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青岛市198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出席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4名,选举市九届人大常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臧坤为青岛市市长,秦家浩、宋玉珉、许善义、胡延森、施稼声为副市长,杨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凤舞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4件。
第二次会议 1984年4月8~11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青岛市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增选王显乐、方积中、刘兆茂、孙希唐、李令言、严兆麟、高来绪、顾建华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9件。
第三次会议 1985年3月17~20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青岛市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57件。
第四次会议 1986年6月3~9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关于接受陈宗元、郑守仪辞去市九届人大常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议,通过关于接受孙涛、李介民、李爱昌、张成杰、修仁道辞去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议,通过关于接受臧坤辞去市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议,通过关于接受杨准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议。会议补选赵明甫、韩洪勋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生、李乃久、李高芝、沈兆吉、张作桐、徐国轩为常委会委员,会议选举郭松年为青岛市市长、徐世甫为副市长,选举殷康生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34件。
第五次会议 1987年3月20~24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补选李延令、李乃久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邢智友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增补于茂东、王金城、李视远、李洪宝、吴增寿、高传玺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7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88年1月6~11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八八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八七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八八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出席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8名。会议选举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郭松年为青岛市市长,秦家浩、宋玉珉、胡延森、董尧椿、徐世甫、程友新为副市长,选举殷康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冠升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收到代表提案4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17件。
第二次会议 1989年3月13~17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八八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一九八九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八八年财政决算和一九八九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补选王季璞、华泽宇、杨金章、张忠义、周明哲、栾允璋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通过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议。根据该决议,从该次会议开始,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并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35件。
第三次会议 1990年3月12~17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八九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一九九○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八九年财政决算和一九九○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审查《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规划》(草案),审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并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会议选举俞正声为青岛市市长,补选张先平为副市长,增选孙炳岳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接受胡延森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46件。
第四次会议 1991年3月9~15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九○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和一九九一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一九九○年财政决算和一九九一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邢智友为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石庆明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李乃胜为青岛市副市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5件,质询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46件。
第五次会议 1992年2月27日~3月3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九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九二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九一年财政决算和一九九二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93件。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3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把握有利时机,加快发展步伐,为把青岛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而奋斗》《关于青岛市一九九二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一九九三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五年来财政工作情况、一九九二年财政决算和一九九三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青岛市出席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2名,选举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俞正声为青岛市市长,秦家浩、邹立健、张先平、王增荣、李乃胜、闵祥超、周迪颐、周嘉宾为副市长,选举殷康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有新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通过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87件。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29日~4月3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刘世全、孙鸿德、郄晋生、徐学武、栾景裘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1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70件。
第三次会议 1995年3月23~28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一九九四年财政决算和一九九五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曾崇明、殷康生为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秦家浩为青岛市市长,任群先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接受殷康生辞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68件。
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24~29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关于修改《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会议补选王晓、张英才、董同昌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33件。
第五次会议 1997年3月19~23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04件。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1998年2月19~27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青岛市出席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2名。选举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王家瑞为青岛市市长,邹立健、张先平、闵祥超、周嘉宾、崔锡柱、马论业、臧爱民、宗和、杨军为副市长,选举任群先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姜永生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待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通过关于增设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的决议及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45件。
第二次会议 1999年2月24~28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刘慧晏、孙志周、李玉珍、傅桂先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02件。
第三次会议 2000年2月24~29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补选程友新、张先平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刘学胜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90件。
第四次会议 2001年2月22~27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青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会议补选 为青岛市市长。通过青岛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增设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关于通过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办法及组成人员名单。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5件、建议和意见746件。
第五次会议 2002年2月21~26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补选邢厚仁、杨宏钧、张惠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57件。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 2003年2月18~26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徐长聚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程友新、张先平、孔心田、魏景瑞、马论业、王新春、于锦初、宗和、荣景裘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邱广茂为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选举夏耕为青岛市市长,选举崔锡柱、于冲、臧爱民、宁经谋、张锐、罗永明、王修林为青岛市副市长,选举任群先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姜永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87件。
第二次会议 2004年2月16~21日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于志军、刘惠荣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案3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18件。
第三次会议 2005年1月26~3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任群先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维民、项阳青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邹川宁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60件。
第二节 市人大常委会权力行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80年7月25日举行。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研究讨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及办事机构的设置问题。任命吕延庆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第二次会议 1980年10月11~15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初步安排的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听取关于青岛市赴日经济考察团情况的汇报。
第三次会议 1981年1月12~1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80年物价情况和今后加强物价管理意见的汇报。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对市场物价管理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81年4月6~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继续整顿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开展全市物价大检查的情况和加强物价管理意见的汇报。会议通过了关于计划、预算和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保障经济顺利调整的有关决议。
第五次会议 1981年6月18~2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总体规划》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说明、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确定《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修改后,报省审议,转报国务院审核批准。《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青岛市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由市政府修改后颁布实施。
第六次会议 1981年10月21~23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情况的传达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农村搞好生产抗旱救灾工作的报告,关于当前社会治安情况和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的报告。
第七次会议 1981年12月11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友好访问团访日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的说明,通过《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八次会议 1982年1月11日举行。会议传达全国和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第九次会议 1982年3月1~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抗旱“双保”和生产救灾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安排情况报告以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草案)》、关于拟定《青岛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批准权限和手续的暂行规定》的说明。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抗旱“双保”和生产救灾的决议》,原则批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批准《青岛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纪律处分批准权限和手续的暂行规定》。
第十次会议 1982年3月23~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关于推迟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说明、关于青岛市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关于企业整顿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任命臧坤为青岛市副市长。
第十一次会议 1982年5月12~15日举行。会议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关于第三次人口普查准备情况和实施意见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友好访问团对日本下关市访问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贯彻执行两个〈决定〉坚决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议》《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决定》《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开展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的决议》。
第十二次会议 1982年7月16~17日举行。会议学习、讨论宪法修改草案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三次会议 1982年9月16~18日举行。会议听取赴东北五城市学习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今后几个月工作安排的意见。
第十四次会议 1982年12月10~12日举行。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关于妇幼卫生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会议审议并批准市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中对房屋间距规定的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1983年4月1日举行。会议决定1983年4月4日召开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召开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原则通过提请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通过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审议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83年4月11日举行。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讨论上届人大常委会拟定的《代表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并讨论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第二次会议 1983年6月29日~7月1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建立代表组开展代表活动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政法、财政经济、城市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说明。通过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上述几个委员会的决议和《关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决定》。
第三次会议 1983年8月17~1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问题的报告》《当前治安形势和集中打击刑事犯罪的情况报告》《关于制止乱涨生产资料价格和向建设单位乱摊派费用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83年12月6~8日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中央〔1983〕36号文件和邓小平、陈云的重要讲话。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文化艺术工作中精神污染的一些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关于坚决清除精神污染保护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报告、关于严厉打击流氓团伙分子利用淫秽性物品进行犯罪活动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报告、关于接收平度、莱西两县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平度、莱西两县补选九届人大代表决定的说明,并审议通过关于平度、莱西两县补选九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第五次会议 1984年3月6~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召开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说明、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意见的报告、关于《198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关于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召开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实施〈总体规划〉的决议》《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开展植树绿化运动的决议》。
第六次会议 1984年4月4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向九届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议程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七次会议 1984年6月11~1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报告、关于市县以下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和关于市人大常委会1984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的说明。
第八次会议 1984年8月16~1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城市改革的情况报告》《关于建立青岛大学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建立青岛大学的决议》。
第九次会议 1984年10月26~2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县、区和乡、镇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关于青岛市环境保护工作和今后意见的报告,通过《青岛市防治大气污染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环境噪音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次会议 1984年12月25~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报告》《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报告》《关于增补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的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 1985年2月26~2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经济合同法》的情况报告、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报告、关于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关于召开市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第十二次会议 1985年3月15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十三次会议 1985年5月17~1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环保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友好访问美国长滩市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友好访问日本下关市情况的报告。
第十四次会议 1985年7月25~2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情况和在五年内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报告》《关于我市贯彻〈食品卫生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关于体育工作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第十五次会议 1985年9月23~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遭受今年第九号台风袭击受灾和抢险救灾情况的报告》《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争取我市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我市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十六次会议 1985年11月26~2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关于我市实施〈会计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七次会议 1986年1月22~2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友好访问团访问墨西哥阿卡普尔科市的情况报告》《关于我市一九八五年对外开放工作情况和一九八六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关于我市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关于我市实施〈计量法〉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1986年工作要点(草案)。
第十八次会议 1986年3月24~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情况报告》《关于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情况报告》《关于我市查处违法经济案件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区铁路两侧改造整顿的意见的报告》《关于一九八五年城镇绿化工作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就市区铁路两侧改造整顿问题作出决议。
第十九次会议 1986年5月29~30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和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第二十次会议 1986年7月28~3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关于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严密治安管理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好转的报告》《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地方志工作的报告。会议印发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改变城市居民现行供煤办法议案的报告。
第二十一次会议 1986年9月23~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情况报告》《关于我市执行环保法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第二十二次会议 1986年11月25~2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进行劳动制度改革情况和意见的报告》《关于我市农村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市区铺面房屋管理暂行规定〉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扩大市内五区职权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三次会议 1987年1月14~1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一九八六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和一九八七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报告》《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一九八六年以来人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市人大常委会1987年工作要点》。
第二十四次会议 1987年3月10~11日举行。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向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通过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二十五次会议 1987年5月21~2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普及法律常识和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情况的汇报》《关于“严打”斗争情况和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汇报》。
第二十六次会议 1987年8月3~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工作的报告》《关于我市县(市)区、乡镇两级人代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工商税收法规加强税收工作的报告》《关于市区十座山头封山建园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财政单列情况和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决议》。
第二十七次会议 1987年9月22~25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和1987年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情况的汇报》。
第二十八次会议 1987年11月18~2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旅游业发展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汇报》。会议作出《青岛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召开市第十届人代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第二十九次会议 1987年12月28~2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通过《青岛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通过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88年1月14~15日举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1988年上半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关于联系代表开展代表活动的决定。
第二次会议 1988年3月8~12日举行。会议听取市长提请重新任命的40名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报告,介绍4名新提请任命的干部。通过对40名市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命,4名因票数不过半数未予通过。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评选、确定市树、市花工作情况的报告》,确定雪松为青岛市市树,耐冬和月季为青岛市市花。
第三次会议 1988年4月11~1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青岛海事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草案)、《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对上述规定和办法草案进行初步审议。会议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
第四次会议 1988年5月27~3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普及法律常识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1~4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的情况报告。
第五次会议 1988年7月26~2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和采取的工作措施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情况的汇报、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和关于设立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的说明。会议作出《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决定》《关于设立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第六次会议 1988年9月6~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对《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草案)的修改说明、关于开展打击经济犯罪斗争的情况报告、关于青岛市肉禽蛋奶生产情况及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关于市场、物价情况的汇报、关于对型煤供应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第七次会议 1988年11月15~1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清理整顿公司、打击“官倒”和查处伪劣商品情况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报告、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的决议》。
第八次会议 1989年1月11~1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在全市开展执法大检查情况的汇报、关于青岛市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情况的汇报、关于青岛市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两级监察机关边组建、边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九次会议 1989年3月8~1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审议并通过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十次会议 1989年5月16~1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加强物价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卫生改革工作的汇报、关于青岛市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关于制定《青岛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友好访问团访问日本下关市的情况报告。会议通过《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搞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决议》。
第十一次会议 1989年7月17~21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粮食生产现状和今后发展意见的报告,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舍场地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十二次会议 1989年9月20~2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市乡镇企业发展和治理整顿情况的报告、关于依法审理经济犯罪案件的情况报告、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制定《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决定,同意郭松年辞去市长职务,任命俞正声为代理市长。
第十三次会议 1989年11月15~1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经济犯罪举报工作和贯彻两高院《通告》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和1989年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会议通过《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第十四次会议 1990年1月9~1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起草青岛市依法治市规划的说明、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区植树绿化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第十五次会议 1990年3月8~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增补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
第十六次会议 1990年5月16~1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加强农业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关于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会议通过《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的决议》。
第十七次会议 1990年7月17~2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199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汇报、关于确定青岛市建置时间和举行建市100周年纪念活动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青岛市建市100周年纪念活动的决定》《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十八次会议 1990年9月18~21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政府机关廉政建设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关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执行中外合资企业法情况的报告、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审计条例》加强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青岛市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的说明。
第十九次会议 1990年11月21~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全市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基本总结和第二个五年普法初步意见的报告、关于贯彻《技术合同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990年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
第二十次会议 1991年1月23~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990年青岛市城市建设、城市维护费计划执行情况及配套费收支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通过《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九九一年工作要点》。
第二十一次会议 1991年3月6~7日举行。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通过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
第二十二次会议 1991年5月20~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一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二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汇报、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治理整顿文化市场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房屋拆迁安置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第二十三次会议 1991年7月23~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199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完成全年计划措施的报告和说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青岛市199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关于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和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会议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第二十四次会议 1991年9月24~2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畜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房屋纠纷仲裁条例(草案)》和关于《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次会议 1991年11月20~2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总体规划调整补充纲要的说明、关于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报告、关于商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青岛市城市房产纠纷仲裁条例》、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第二十六次会议 1992年1月21~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搞好大中型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告诉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1992年3月11日召开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1992年工作重点(草案)。
第二十七次会议 1992年2月24~25日举行。会议通过提请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及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
第二十八次会议 1992年4月24~25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情况的报告、关于税收工作和开展税法宣传情况的报告、公安机关开展反盗窃斗争的情况报告、关于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
第二十九次会议 1992年5月19~2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市房改实施方案讨论情况的报告和方案修订情况的说明》《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会议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
第三十次会议 1992年7月14~1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关于199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1988年以来查处玩忽职守犯罪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次会议 1992年9月15~1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土地管理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次会议 1992年11月18~21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贯彻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情况及今后发展律师事业的报告、关于1992年政府系统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试行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通过《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青岛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召开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试点工作方案〉的决定》。
第三十三次会议 1993年1月29~30日举行。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和《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通过市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1号、第9号、第10号、第1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任命邹立健为市政府副市长,免去刘延谟的副市长职务。
第三十四次会议 1993年2月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审议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以及主席团、秘书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等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93年3月1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城市房产交易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青岛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一九九三年工作要点》。
第二次会议 1993年4月5~9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市十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的推荐意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树先辞去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任命严敦善为市政府副市长。
第三次会议 1993年5月13~15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对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部分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房产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并通过《青岛市城市房产交易管理办法(修改草案)》。
第四次会议 1993年7月21~24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高科技工业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任命安黎为青岛市副市长。
第五次会议 1993年9月14~18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于全市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运转情况和下步改革意见的报告。审议并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关于立即制止覆盖城市排洪河道、沟渠搞永久性建筑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1993年11月8~12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贯彻实施渔业法情况的报告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关于《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山东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反腐败斗争情况的报告、关于1993年政府系统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保税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关于设立青岛高科技工业园人民检察院的报告。
第七次会议 1994年1月6~7日举行。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青岛市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关于在市内禁止燃放鞭炮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第八次会议 1994年2月21~22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财政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民办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1994年度工作要点。
第九次会议 1994年3月25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草案)的说明,审议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及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次会议 1994年5月16~1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汇报及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关于青岛市私营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若干规定的说明、关于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行出售公有住房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市区行政区划中有关人民代表大会问题的决定、《青岛市私营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改草案)》《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修改草案)》。
第十一次会议 1994年6月21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行政区划调整中人大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十二次会议 1994年7月20~2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和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的说明、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反腐败斗争中查处大案要案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审议通过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次会议 1994年9月21~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情况的报告、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青岛市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规定(草案)》《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19件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关于制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城市绿地开山采石议案(草案)和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修改草案)。
第十四次会议 1994年11月22~25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规定(修改草案)》《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改草案)》《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说明、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宗教工作及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规定》《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五次会议 1995年1月13~15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对代表评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代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十一届人代大会第三次会议于3月24日召开,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1995年工作要点、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十六次会议 1995年3月14~1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调整全市1994年财政支出预算建议的报告、关于胶州湾及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方案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七次会议 1995年5月23~26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兴建文化名人雕塑方案的说明、关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贯彻公司法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情况的汇报、关于优抚安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情况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和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兴建文化名人雕塑的决定。
第十八次会议 1995年7月25~2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贯彻执行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暂行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命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九次会议 1995年9月19~2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对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修改草案)和青岛市应缴公物处理办法(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外经外贸工作和贯彻实施外贸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和青岛市应缴公物处理办法。
第二十次会议 1995年11月21~23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的报告、关于一九九五年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关于全市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母婴保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修改草案)》《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修改草案)》《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草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 1996年1月23~25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制定《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情况汇报、关于《青岛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青岛市人大常委会1996年工作要点;《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修改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二次会议 1996年3月7~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对《青岛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建立青岛市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中心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青岛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一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工作报告稿、列席市十一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名单、《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改意见(草案)》《青岛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关于建立青岛市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中心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补选5名青岛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第二十三次会议 1996年3月24日举行。会议任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1名,批准任命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人,批准辞去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3人。
第二十四次会议 1996年5月28~2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粮棉油生产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新闻出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五次会议 1996年7月22~25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199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对199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二九”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三九”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199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第二十六次会议 1996年9月23~25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水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林地防火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房屋拆迁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次会议 1996年11月26~2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草案)的说明、关于调整《青岛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报告、关于海事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林地防火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关于修改《青岛市应缴公物处理办法》决定,表决通过《关于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草案审查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青岛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决定》。
第二十八次会议 1997年1月22~2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市区禁止制作销售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旅游投诉规定(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1997年工作要点。
第二十九次会议 1997年2月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人事任免的说明,决定任命政府工作人员4名,免职4名。
第三十次会议 1997年3月13~1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市徽征集和推选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尽快维修并合理利用天后宫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原则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一届人代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市十一届人代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青岛市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青岛市旅游投诉规定》、废止《青岛市城市房产纠纷仲裁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审议程序的规定、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市民称号审议程序的规定。决定将由青岛市市花——耐冬花、栈桥、海鸥和海洋组成的图案确定为青岛市市徽。
第三十一次会议 1997年5月21~2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农业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和修改《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等11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
第三十二次会议 1997年7月22~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关于解决李村城区人民吃水问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11件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199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11件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关于批准青岛市199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第三十三次会议 1997年9月15~1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表彰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九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草案)》的说明、关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行政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青岛市“九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草案)。
第三十四次会议 1997年11月25~2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贯彻乡镇企业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8年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议案尽快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表彰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表决通过青岛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召开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三十五次会议 1998年1月15~16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稿。
第三十六次会议 1998年2月1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关于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1998年3月2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工作要点,通过青岛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第二次会议 1998年4月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市政府提请人事任免的说明,传达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第三次会议 1998年5月19~2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等。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条例》《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布实施。通过关于青岛市与英国南安普敦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由市政府按规定报批。通过关于停止制作和使用青岛市市徽的决定。
第四次会议 1998年7月21~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情况及工作意见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开展侨务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青岛市199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青岛市199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199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布实施。通过关于批准青岛市199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第五次会议 1998年9月22~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发展渔业生产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六次会议 1998年11月17~2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劳动监察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开展违法占地清查情况的报告、关于1998年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关于青岛市与智利蒙特港市建立友好关系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1999年1月19~2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劳动监察条例》《青岛市法律援助条例》《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审议通过《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关于补选的4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1999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召开十二届人代大会二次会议的决定及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范围及列席人员名单,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授予摩洛哥首相阿卜杜勒一拉赫曼·尤素福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1999年3月22~2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废止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关于废止《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此条例和决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向全市人民公布。
第九次会议 1999年5月26~2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农村集体资产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199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199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8年市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青岛市旅游投诉规定》及开展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委会会议表决方式的决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通过关于批准青岛市199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第十次会议 1999年7月22~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9年上半年财政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农村资产管理条例》《青岛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关于公民旁听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办法(试行)》。
第十一次会议 1999年9月20~2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教育投入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交通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青岛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若干规定》《关于修改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十二次会议 1999年11月16~1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1999年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和实行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青岛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修改〈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十三次会议 1999年12月23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人事任免的说明。
第十四次会议 2000年1月12~13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尽快修复并开放康有为故居”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关于“对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加强保护并严格控制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向十二届人代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稿、召开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关于补选的6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第十五次会议 2000年2月1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补选张先平、杨宝琴为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代表资格有效。
第十六次会议 2000年3月22~23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2000年城市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的规定》。
第十七次会议 2000年5月18~1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青岛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修改草案)》。
第十八次会议 2000年6月6~8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关于1999年度青岛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稿),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九次会议 2000年7月20~2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地名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房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关于设立青岛市18岁成人节的决定、关于授权法制工作室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统一审议的决定、关于改进地方性法规审议程序的意见。《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次会议 2000年8月9日举行。会议听取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决定:任命魏景瑞为青岛市公安局局长,免去万国忠的青岛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李乃胜为青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免去姜华山的青岛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二十一次会议 2000年9月19~22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地名管理办法》,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表决通过关于授予土井一郎为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第二十二次会议 2000年10月19日举行。会议决定接受王家瑞辞去青岛市市长职务的请求,任命 为青岛市副市长,并决定 为代理市长。
第二十三次会议 2000年11月14~17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全市教育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青岛市村镇规划条例》《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二十四次会议 2001年1月9~12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设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议案(草案)的说明、关于补选4名青岛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青岛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制定《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青岛市2001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01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关于召开青岛市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青岛市第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青岛市第十二届人代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任命张锐为青岛市副市长。
第二十五次会议 2001年3月21~23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供水对策情况的报告。8名公民旁听会议。会议任命宁经谋为青岛市副市长。
第二十六次会议 2001年4月24日举行。会议听取市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的备案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七次会议 2001年5月16~19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三五”普法依法治理情况和“四五”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五年规划及决议(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青岛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青岛市与南非曼德拉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和关于授予张致赫和万家麟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8位公民旁听会议。
第二十八次会议 2001年7月16日~19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修改《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200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9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关于批准青岛市2000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6名公民旁听会议。
第二十九次会议 2001年9月18~20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废止〈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决定》和人事任免事项。6名公民旁听会议。
第三十次会议 2001年10月18~19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补选6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补选6名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6名公民旁听会议。
第三十一次会议 2001年11月20~22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十二次会议 2002年1月7~9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2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和关于补选3名青岛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关于修改〈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青岛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关于补选的3名青岛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第三十三次会议 2002年4月16~17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草案)》的说明、青岛海事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与乌拉圭蒙德维的亚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关于废止《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三十四次会议 2002年6月18~20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1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关于批准青岛市200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青岛市2001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第三十五次会议 2002年7月1日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授予美籍学生金亚当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第三十六次会议 2002年8月20~22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青岛市与法国南特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第三十七次会议 2002年10月24~25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做好2003年全市县级以上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关于选举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十八次会议 2002年12月19~20日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向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十九次会议 2003年1月8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2003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关于授予榎本修三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会议决定接受 辞去青岛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夏耕为青岛市代理市长。
第四十次会议 2003年2月12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方案。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范围及列席人员名单、青岛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2003年3月13~14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宪法知识的专题讲座,观看专题录像片《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和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第二次会议 2003年4月6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任免情况的说明,表决任命32名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并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免职事项。
第三次会议 2003年5月26日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青岛颐中贝莱特足球队主教练李章洙(韩籍)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吴经建为青岛市副市长。
第四次会议 2003年6月24~2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加强植树造林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及该条例草案、关于《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及该条例修订草案、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及该办法草案、关于200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2002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2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青岛市200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五次会议 2003年8月26~28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次会议 2003年10月22~24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奥帆赛筹备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次会议 2003年11月4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八次会议 2003年12月16~18日举行。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青岛市与西班牙毕尔巴鄂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李万致明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朴钟先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诺伯特·艾格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和市政府、青岛海事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九次会议 2004年1月16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青岛市2004年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补选的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工作要点、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关于补选的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第十次会议 2004年3月25日举行。会议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讲座。
第十一次会议 2004年5月8~11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规定的工作情况和修改《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19件地方性法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青岛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青岛市私营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青岛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青岛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废止《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1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废止《青岛市私营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关于我市与立陶宛克莱佩达市建立友好城市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2004年6月23~24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市科技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旅游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统计局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和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任免事项,并对市科技局、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的工作进行评议。
第十三次会议 2004年8月5~6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青岛市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0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青岛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青岛市专利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关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青岛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和市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四次会议 2004年8月23~24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青岛市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青岛海事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五次会议 2004年10月20~25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表决通过补选省人大代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六次会议 2004年12月6日举行。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七次会议 2004年12月21~24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被征地农民安置保障问题的报告、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6号和10号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补选省人大代表事项和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免职事项。
第十八次会议 2005年1月11~12日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修改稿)》《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草案)》《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第十九次会议 2005年3月21日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授予斯文·弗兰德森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次会议 2005年4月1日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秦志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第二十一次会议 2005年4月26~29日举行。会议审议《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评议市卫生局、司法局、环保局工作,表决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改稿)》和青岛市与美国迈阿密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
第二十二次会议 2005年6月27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青岛市200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04年青岛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0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浮山绿化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青岛市200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和青岛海事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三次会议 2005年8月25~30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青岛市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青岛市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青岛市与法国布雷斯特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关于赵瑞阳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第二十四次会议 2005年10月24~26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五次会议 2005年12月19~22日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9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提请审议授予金大浩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议案的说明、关于代表辞职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青岛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
第三节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
至2005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20件(含修订9件、有关立法工作的决定1件),作出修改决定20件,废止决定12件,共计140件,现行有效的法规及决定90件。
1987~2005年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目录情况表
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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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通过 |
批准 |
施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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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 |
1987年1月1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987年4月18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87.5.2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 防治法》办法(2001年6月15日被《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废止) |
1988年9月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88年9月24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1989.1.1 |
|
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 |
1988年9月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88年9月24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1989.1.1 |
|
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1月1日被《青岛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废止) |
1989年7月21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89年8月2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89.9.1 |
|
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 |
1989年7月21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89年8月26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89.9.1 |
|
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1989年11月1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1989年12月29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1990.3.1 |
|
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
1989年11月1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1989年12月29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1990.3.1 |
|
青岛市集会游行示威若干规定 |
1990年5月1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1990年6月27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1990.7.3 |
|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
1990年7月2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1990年8月30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1990.10.1 |
|
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 |
1991年1月26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1991年3月15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1991.7.1 |
|
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
1991年5月24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991年6月22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991.10.1 |
|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1996年12月14日被《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 |
1991年9月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991年10月22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991.10.22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
1991年11月2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1年12月20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1.12.20 |
|
青岛 市 城 市 房 产 纠 纷 仲 裁 条 例 (1997年4月4日决定废止) |
1991年11月23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1年12月20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2.3.1 |
|
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
1992年7月1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1992年9月10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1992.9.10 |
|
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2004年5 月27日决定废止) |
1992年9月1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992年11月21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992.11.21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 |
1992年11月21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993年3月5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993.3.5 |
|
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若干规定 |
1992年11月21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993年3月5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993.3.5 |
|
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 (2002年5月16日决定废止) |
1993年1月3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993年3月5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993.3.5 |
|
青岛市城市房产交易管理办法 |
1993年5月1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
1993年5月30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
1993.5.30 |
|
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 (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 |
1993年9月1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1993年9月2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
1993.9.28 |
|
青岛市资源节约条例 |
1993年11月1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93年11月1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1993.11.18 |
|
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1999年6 月18日决定废止) |
1993年11月1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93年11月1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1994.5.1 |
|
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2001年10月28日决定废止) |
1993年11月1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94年1月17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1994.1.17 |
|
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
1994年1月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1994年1月17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1994.1.17 |
|
青岛市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
1994年1月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1994年2月2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94.5.1 |
|
青岛市私营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 |
1994年5月1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4年6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1994.6.14 |
|
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
1994年5月1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4年6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1994.6.14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若干规定 |
1994年7月2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1994年8月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
1994.8.9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的决定 |
1994年9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1994年10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4.10.12 |
|
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 |
1994年9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1994年10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4.10.12 |
|
青岛市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规定 |
1994年11月25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1994年12月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4.12.6 |
|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 |
1994年11月25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1994年12月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4.12.6 |
|
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
1994年11月25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1994年12月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4.12.6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的决定 |
1995年1月1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1995年4月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1995.4.8 |
|
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 |
1995年3月1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1995年4月8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1995.4.8 |
|
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 |
1995年5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1995年6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1995.6.14 |
|
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 |
1995年5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1995年6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1995.10.1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
1995年7月2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1995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1995.8.16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
1995年7月2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1995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1995.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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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缴公物处理办法 |
1995年9月2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1995年10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1995.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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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 |
1995年9月22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1995年10月12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1995.10.12 |
|
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
1995年11月23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1995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1995.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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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
1995年11月23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1995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1995.12.14 |
|
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 |
1995年11月23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1995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199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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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 |
1996年1月2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996年2月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1996.7.1 |
|
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管理办法 |
1996年1月2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996年2月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199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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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决定 |
1996年1月2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996年2月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1996.2.9 |
|
青岛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2004年5月8日被《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废止) |
1996年3月8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996年4月17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996.5.8 |
|
青岛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2004年5 月27日决定废止) |
1996年5月29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996年6月15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99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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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 |
1996年7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6年8月1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99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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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 |
1996年7月26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6年8月11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9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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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旅游管理条例 |
1996年9月2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996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6.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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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林地防火条例 |
1996年11月28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996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6.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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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
1996年11月28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996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6.12.14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青岛市应缴公物处理办法》的决定 |
1996年11月28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996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996.12.14 |
|
青岛市旅游投诉规定 |
1997年3月1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1997年4月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997.4.4 |
|
青岛市市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 |
1997年3月1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1997年4月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997.6.5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城市房产纠纷仲裁条例》的决定 |
1997年3月1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1997年4月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997.4.4 |
|
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 |
1997年5月23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997年6月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997.7.1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 |
1997年5月23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997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997.8.16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等十件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条款的决定 |
1997年7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997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997.8.16 |
|
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
1997年7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997年8月16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997.9.1 |
|
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 |
1997年9月1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997年10月15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1997.12.1 |
|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 |
1997年9月1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997年10月15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1997.10.15 |
|
青岛市保障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 |
1997年11月27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997年12月13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997.12.13 |
|
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 |
1997年11月27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997年12月13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997.12.13 |
|
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
1997年11月27日市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997年12月13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998.1.1 |
|
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管理条例 |
1998年5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
1998年6月1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
1998.6.12 |
|
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 |
1998年5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
1998年6月1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
1998.6.12 |
|
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 (2004年5月27日决定废止) |
1998年7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1998年8月1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
1998.8.14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决定 |
1998年7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1998年8月1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
1998.8.14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 |
1998年9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1998年10月1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1998.10.12 |
|
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 |
1998年11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98年12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98.12.25 |
|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
1998年11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98年12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1999.5.1 |
|
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
1999年1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1999年8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9.8.22 |
|
青岛市劳动监察条例 |
1999年1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1999年4月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1999.4.3 |
|
青岛市法律援助条例 |
1999年1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1999年4月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1999.4.3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 |
1999年3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1999年4月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1999.4.3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决定 |
1999年3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1999年6月1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
1999.6.18 |
|
青岛市民营科技企业条例 |
1999年7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9年8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9.8.22 |
|
青岛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
1999年7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9年8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1999.8.22 |
|
青岛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 |
1999年9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9年10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9.10.25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若干规定 |
1999年9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9年10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9.10.25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 |
1999年9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9年10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1999.10.25 |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 |
1999年11月19日市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1999年12月1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00.4.1 |
|
青岛市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条例 |
1999年11月19日市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1999年12月1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00.12.16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的决定 |
1999年11月19日市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1999年12月1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00.12.16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的决定 |
2000年3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00年4月1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00.4.14 |
|
青岛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2004年5 月27日决定废止) |
2000年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00年6月3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00.8.1 |
|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 |
2000年6月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00年6月30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00.8.1 |
|
青岛市教育督导条例 |
2000年7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00年8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00.8.25 |
|
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 |
2000年9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00年10月2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01.1.1 |
|
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 |
2000年11月17日市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00年12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01.4.1 |
|
青岛市村镇规划条例 |
2000年11月17日市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00年12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00.12.22 |
|
青岛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
2000年11月17日市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00年12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00.12.22 |
|
青岛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 |
2001年1月1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01年4月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01.4.6 |
|
青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
2001年2月27日市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
2001年4月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01.4.6 |
|
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2001年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01年6月1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01.6.15 |
|
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
2001年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01年6月1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01.6.15 |
|
青岛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
2001年7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01年8月1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01.8.18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九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 |
2001年7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01年8月1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01.8.18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决定 |
2001年9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01年10月2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01.10.28 |
|
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 |
2001年11月22日市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01年12月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02.2.1 |
|
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 |
2002年1月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02年1月2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02.3.1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的决定 |
2002年1月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02年1月2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02.3.1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旅游管理规定》的决定 |
2002年4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02年5月1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02.7.1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的决定 |
2002年4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02年5月1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02.7.1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的决定 |
2002年4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02年5月16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02.5.16 |
|
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
2002年6月2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02年7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02.9.1 |
|
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
2002年8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02年9月2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03.1.1 |
|
青岛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 |
2002年8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02年9月28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02.11.1 |
|
青岛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
2002年10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02年11月22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03.4.1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 |
2003年8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2003年9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2004.1.1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规定 |
2003年8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2003年9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2004.1.1 |
|
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 |
2003年10月24日市十三 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2003年11月28日省十届 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2004.1.1 |
|
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修订) |
2003年10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2003年11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
2004.1.1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禁止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 |
2003年12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年1月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2004.1.6 |
|
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修订) |
2003年12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年1月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2004.3.1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 |
2003年12月1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年1月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
2004.5.8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私营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废止《青岛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劳动用工管理条例》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的决定 |
2004年5月1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4年5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
2004.5.27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修订) |
2004年6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04年7月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
2004.10.1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 |
2004年10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04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5.1.1 |
|
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 |
2004年10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04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05.1.1 |
|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修订) |
2004年12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05年1月1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05.7.1 |
|
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 |
2004年12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05年1月1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05.7.1 |
|
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 |
2004年12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05年1月1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05.7.1 |
|
青岛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
2005年6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05年7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05.10.1 |
|
青岛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修订) |
2005年6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05年7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05.10.1 |
|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 |
2005年8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05年9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06.1.1 |
|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 |
2005年10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06.1.1 |
|
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2005年10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05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06.1.1 |
第四节 代表建议
代表提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大会主席团、人大常委会、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代表联名都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代表在会议期间依法提出的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经主席团决定列入大会议程的,即为列入大会议程的议案,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的,可以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1980年7月21~23日,青岛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790件。从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代表提案区分为提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提案工作更加规范。至2005年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收到代表提案55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万余件。
1978~2005年历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收到代表提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统计表
表2-2 单位:件
|
代表大会 |
时间 |
提案 |
建议、批评和意见 | |
|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78.7.24~28 |
- |
- |
|
第二次会议 |
1980.7.21~23 |
790 |
- | |
|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83.4.4~10 |
16 |
114 |
|
第二次会议 |
1984.4.8~11 |
11 |
189 | |
|
第三次会议 |
1985.3.17~20 |
6 |
257 | |
|
第四次会议 |
1986.6.3~9 |
19 |
434 | |
|
第五次会议 |
1987.3.20~24 |
27 |
- | |
|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88.1.6~11 |
42 |
617 |
|
第二次会议 |
1989.3.13~17 |
21 |
535 | |
|
第三次会议 |
1990.3.12~17 |
27 |
646 | |
|
第四次会议 |
1991.3.9~15 |
25 |
548 | |
|
第五次会议 |
1992.2.27~3.3 |
17 |
593 | |
|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93.3.2~9 |
24 |
487 |
|
第二次会议 |
1994.3.29~4.3 |
16 |
470 | |
|
第三次会议 |
1995.3.23~28 |
29 |
568 | |
|
第四次会议 |
1996.3.24~29 |
21 |
633 | |
|
第五次会议 |
1997.3.19~23 |
24 |
604 | |
|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98.2.19~27 |
29 |
445 |
|
第二次会议 |
1999.2.24~28 |
29 |
402 | |
|
第三次会议 |
2000.2.24~29 |
33 |
590 | |
|
第四次会议 |
2001.2.22~27 |
25 |
746 | |
|
第五次会议 |
2002.2.21~26 |
30 |
557 | |
|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2003.2.18~26 |
27 |
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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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 |
2004.2.16~21 |
31 |
7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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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 |
2005.1.26~30 |
24 |
560 | |
大会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或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形成议案。
1983年4月4~10日,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该次会议将代表提案归纳为3个问题作为议案。至2005年,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提出并经人代会表决通过的历届人代会议案共计47件。
1983~2005年历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情况表
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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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大会 |
时间 |
议案数量及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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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届 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83.4.4~10 |
会议归纳3个问题作为议案:1.第4、6、15、16号议案合并为青岛市城市污染情况严重,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制定青岛城市环境保护细则,加强对烟尘、噪声管理,改善青岛城市人民的生活和生产环境;2.青岛市在住宅建设方面存在着无政府状态,多由各单位自行选点、征地、拆迁和筹建,带来诸多弊病,要求进行立法; 3.有的单位在分配房屋时,规定以男方为主,这种做法很不合理, 使分房问题不尽公平合理,造成分房问题不从实际出发,困难户分不到房,相反,不是困难户却分到房,严重影响同志之间的团结, 出现居住不合理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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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 |
1984.4.8~11 |
会议归纳1个问题作为议案:治理环境污染,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统筹而有效的三废及噪声污染治理计划,逐年、逐个地解决老的污染源,制定出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的具体细则,防止新的污染源出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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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 |
1985.3.17~20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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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会议 |
1986.6.3~9 |
会议归纳为3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居民煤的供应问题;2.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内5区政权建设,明确区政府的职权范围;3.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对公房特别是铺面房的管理,严禁私自将公房高价转租转让的现象继续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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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会议 |
1987.3.20~24 |
会议确定12件议案,归纳为5个问题作为议案:1.加强用电管 理,实行计划用电、解决用电,以确定居民的生活用电,缓和生产用电的紧张局面;2.加快新建居住区的配套建设,方便群众生活; 3.加强公共交通的综合治理,解决群众“乘车难”问题;4.根据青岛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尽快制定分区规划,并明确市、区分工,共同组织实施;5.根据国家的绿化法规,制定青岛市加强绿化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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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届 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88.1.6~11 |
该次会议确定将1号关于绿化工作改革放权的议案、2号关于对环卫管理的议案、3号关于市政马路建设的管理养护问题的议案、 4号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议案、5号关于对型煤供应的议案、33号建立区级财政、进一步增强区的活力,更好的发挥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能等议案,归纳为2个方面的问题作为议案: 1.进一步明确市、区职责分工,加强区级政权建设问题;2.关于加强对型煤的宣传推广,改进型煤和炉具的生产、供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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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届 人民代表大会 |
第二次会议 |
1989.3.13~17 |
会议归纳6个问题作为议案:1.崂山区至老市区每天有4万职工往返,现有的公共交通车不能适应需要,建议增加交通线路和车辆;2.崂山风景区的名树名花管理不严,破坏严重,建议制定地方 性法规加以保护;3.油条、大众化方便食品生产供应问题;4.治理整顿市南、市北区道路占用问题;5.中小学教师住房难问题;6.关于市区中小学校舍维修费不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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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 |
1990.3.12~17 |
会议归纳2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切实加强对胶州湾的保护和管理的议案;2.关于开发利用市场三路至辽宁路地下通道、商场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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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会议 |
1991.3.9~15 |
会议归纳2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尽快成立青岛市少年儿童牙齿保健协作委员会的议案;2.关于加强街道办事处工作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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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会议 |
1992.2.27~3.3 |
会议归纳4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议案;2.关于解决市南区工业用地问题的议案;3.关于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议案;4.关于在中小学勤工俭学中切实加强学生实践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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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93.3.2~9 |
会议归纳3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在市区禁放鞭炮的议案; 2.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管理的议案;3.关于前海栈桥、海水浴场环境亟待治理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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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 |
1994.3.29~4.3 |
会议归纳2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应制定住宅建筑设计管理规定的议案;2.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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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 |
1995.3.23~28 |
会议归纳1个问题作为议案:关于成立青岛市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中心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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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会议 |
1996.3.24~29 |
会议归纳2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尽快维修并合理利用天后宫的议案;2.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禁止在市内4区山上和街头烧纸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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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会议 |
1997.3.19~23 |
会议归纳4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尽快建设莱西市污水处理厂保护大沽河水源地的议案;2.关于设大沽河上游莱西污水处理厂的议案;3.关于解决李村城区人民吃水问题的议案;4.关于尽快让人民真正吃上“放心肉”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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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1998.2.19~27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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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 |
1999.2.24~28 |
会议归纳2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尽快修复并开放康有为故居的议案;2.关于对“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滨海岸线加强保护并严格控制建设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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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 |
2000.2.24~29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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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会议 |
2001.2.22~27 |
会议归纳2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青岛市采石应以暗挖的方式进行,并在浮山隧道试点的议案;2.关于尽快改善胸科医院住院条件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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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会议 |
2002.2.21~26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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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一次会议 |
2003.2.18~2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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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会议 |
2004.2.16~21 |
会议归纳2个问题作为议案:1.关于严格控制滨海公路沿线和相关城市组团用地、规划建设的议案;2.关于青岛市前海一线排污口情况分析及解决方法的议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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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会议 |
2005.1.26~30 |
会议归纳1个问题作为议案:关于切实加强胶州湾水域及近海岸线保护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