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工会组织认真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明确工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人运动的路线、方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先后制定40余项政策性文件,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普遍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广泛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配合劳动部门进行劳动法律的执法监督。积极调处劳动争议,至2005年,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万余件;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年均受理职工信访案件2000余件(起);广泛开展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关爱农民工行动”“关爱打工妹权益行动”;积极为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成立青岛市职工互助互济储金会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形成具有工会特色的促进就业、扶持创业工作体系。
全国工会“九大”后,青岛市不断强化工会自身建设,到1981年,全市建立工会组织1716个,发展会员49.95万余人。1990年,全市406家具备建立工会条件的乡镇企业中,有315家建立工会组织,发展会员56097人,占应建单位总数的77.59%。同年,设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黄岛6个区工会办事处。1992年,将市内5区工会办事处改为区总工会。1994年,随青岛市区划调整,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城阳、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崂山等区设7个区总工会。2005年,全市有基层工会组织5916个,会员106万余人。7区总工会辖基层工会3601个,会员491073人。
第一节 历届代表大会
青岛市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
1985年2月2~6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849名,特邀代表57名,列席代表21名。代表全市85万名职工和66万余名会员。宋玉珉作《经济形势报告》。张作桐作《团结全市职工,站在改革前列,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主人翁精神》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青岛市总工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81人,常务委员10人。选举张作桐为主席,姜华山、潘学林、张钧显、刘福英为副主席。
青岛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
1990年5月29日~6月1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95名,特邀代表41名,列席代表109名。代表全市百万职工和86万余名会员。王文岚作《全市职工团结起来,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为青岛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青岛市总工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67人,常务委员11人。选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炳岳兼主席,王文岚、刘福英、孙公美、史忠健为副主席。
青岛市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
1995年12月19~22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600名,特邀代表30名,列席代表12名。代表全市110万名职工和94万余名会员。张成堂作《团结和动员全市职工、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青岛市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75人,常务委员11人。选举辛毓明为主席,刘福英、郑世侗、李善嘉、孙佩英为副主席。
青岛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2001年5月31日~6月2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602名,特邀代表54名,列席代表35名。代表全市110万名职工和100余万名会员。辛毓明作《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加快推进青岛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青岛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75人,常务委员11人。选举邢厚仁为主席,孙佩英、蔡绮、冯宇、刘志勇为副主席。
第二节 基层组织建设
改制企业工会
90年代,企业产权制度开始改革,股份制、私营企业大量出现。1993年,青岛市印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和工会工作的试行意见》。2003年,对改制企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暴露出的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削弱的现象,青岛市印发《关于加强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改制企业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至2005年,全市有近900家市属国有中小企业完成改制,同期完成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属地化移交和工会组织接续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
90年代后,随着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大量出现,青岛市各级工会将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1997年6月,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成立。至月底,全市开业投产的外商投资企业达到2432家,组建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有1076家。至2005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达到2800余家。
私营企业工会
1993年起,青岛市在部分私营企业进行建立工会组织试点。1998年11月,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来自全市12个区(市)以及市党政有关部门的100名正式代表和5名私营企业经营者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当年底,全市私营企业达到1万余家,组建工会的私营企业有700余家。青岛市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成立后,全市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取得明显成效,至2005年,全市私营企业工会达到16223家。
社区工会
2001年,青岛市将加强社区工会工作列入工会工作重点,组织人员赴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对青岛市的社区建设和社区工会组织状况进行调研。2002年8月,青岛市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会工作的意见》,对加强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社区工会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同年9月,市总工会在胶州市召开全市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胶州市总工会、市北区利津路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四方区海伦路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胶州市阜安办事处工会工作委员会先后在会上介绍经验做法。当年,全市社区工会组建130余家。至2005年,全市510个社区内有企事业和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具备建会条件的,99%建立工会组织。
外来务工人员建会
从90年代开始,青岛市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列入工会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推进,先后印发《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在私营企业中加强党工团工作的暂行意见》《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对推动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吸纳农民工入会起到决定性作用。1997年起,青岛市连续多年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列入单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内容。2000年后,将农民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商贸等行业组建工会列为突破重点。2003年,青岛市外来务工人员达到100余万人。青岛市强化对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将外来务工人员入会工作纳入全市工会工作年度评比表彰内容中。2004年,青岛市印发《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在进城务工人员中组建工会的意见》,明确组建工会的责任和建会方法等,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至2005年,全市近80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
第三节 民主监督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
1978年全国工会“九大”后,开始恢复职代会制度,当年在全市770个单位中的26个单位恢复和建立职代会。1981年,国务院颁发《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青岛市召开全市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会议。1985年9月,青岛市召开全市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年底,全市建立职代会制度的单位达1557个,占应建单位的68.11%。1986年,青岛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我市工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的几点意见》《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几点意见的报告》,对各级工会组织参政议政的渠道作出明确规定。1990年,全市文教、卫生、科研系统建立职(教)代会制度的达102个单位,占基层总数的86%。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以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的职代会制度进入深入发展阶段。1997年,青岛市印发《青岛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暂行办法》,为指导全市基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推行提供工作范本。
2003年,青岛市印发《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星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至2005年,全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中,建立职代会制度的有5600家,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企业,全部实行职代会制度,建立职代会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有2958家。
厂务公开
1998年8~10月,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对石家庄拖拉机厂等单位实行厂务公开的经验和全国总工会的相关报告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出:“职工行使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权利,首先必须知情。厂务公开是前提和基础。”1999年1月,“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立。同年3月,青岛市召开第一次厂务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通过《青岛市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的厂务公开工作起到指导和推动作用。在此基础上,市各有关单位成立推行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随后几年,青岛市陆续印发《关于在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中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的意见》《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厂务公开向非公企业拓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3年4月,青岛市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召开。2004年4月,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加大宣传力度,借鉴ISO.9000标准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继续推进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加大改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力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拓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领域。同年6月,召开全市借鉴ISO.9000标准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介会。2005年7月,青岛市印发《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同年12月,召开全市厂务公开工作暨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
2005年,全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700余家企业全部实行厂务公开。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980余家教育卫生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实行各类形式的公开,2958家非公有制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实行厂务公开,100余个单位推行借鉴ISO.9000标准。
第四节 协调劳动关系
三方协商机制
1998年,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建立劳动关系。2002年,建立青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市级由劳动保障局、工会、企联三方组成;12个区(市)由劳动保障局、工会、经发局、工商联、个体协会组成;各乡镇(街道)和村(工业园区)级由劳动、工会分别同个体协会、私企协会、日资企业协会、韩资企业协会、台胞企业协会组成,形成较完备的网络体系。1998~2005年,在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领导下,各级三方协商会议以推动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重点问题为突破口,以受理举报与投诉案件为线索,不断深化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方协商会议印发《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关于企业欠薪追偿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三方协商联动监控体系。其中2002年,通过联合执法,采取现金兑现、土地变现、资产抵押等执法监督措施,为10.8万余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8.37亿元;在对各类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等联合检查中,检查用人单位8405家,涉及劳动用工88.23万余人,印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2329份,责令用人单位办理招工用人手续11.91万余份,清退童工12人。三方协商机制的建立,有力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预防和化解多起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和劳资矛盾,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劳动争议处理
2002年初,青岛市印发《青岛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2003年,市总工会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劳动争议调解实施办法》,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2004年,青岛市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成立。至年底,12个区(市)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178个乡镇(街道)或社区设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49家资产经营(集团)公司设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47万家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约有3000余名取得省、市资格证书的兼职仲裁员和劳动调解员活跃在各条战线上。仅2003年,各级工会组织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案件达2.6万余件。2004年,青岛市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4951件,涉及职工11957人,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等各项损失8818.38万余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090.11万余元。2005年,青岛市印发《关于2005年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通知》,帮助和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依法开展活动。至年底,全市调解组织扩大到8300个,建制率达95%以上,各级工会培训调解员总数约1.3万余人;各级调解组织预测预警劳资矛盾4000余起,协商调解各类劳动争议和劳务纠纷达2.8万余件(起),调解涉及金额630余万元,帮助职工追讨欠薪欠费8300余万元。
劳动法律监督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青岛市印发《劳动合同管理标准审查备案办法》,对企业进行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续订的内容和程序,以及劳动纪律、职工奖惩等方面的约束。《办法》实行后,有万余户企业制定“劳动合同管理标准”。至2002年,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3%,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1%;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87%;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6%;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56%。
2002年,青岛市出台《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职工权益保障调查办法》。2004年,采取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先后组织三次大检查,检查11776户用人单位,责令其补办用工手续14.4万人、补签劳动合同23.7万份,有力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2005年,重点调查269家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情况,对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900余件,提出整改意见交有关单位落实。同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表彰118户诚信单位,对有“不良信誉记录”单位采取“一票否决制”。
集体合同
1986年9月,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987年,青岛国棉五厂首先试行签订共保合同,取得良好的效果。1988年11月,青岛市印发《关于在我市实行承包经营企业中推广共保合同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签订共保合同的程序和内容,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1994年,国家劳动部确定青岛市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试点城市。到1998年全市国有企业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90%。1999年,开始进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试点工作,在莱西市签订第一个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行业性集体合同;在城阳区后田村签订第一个区域性集体合同;使全市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数提高到3384家,覆盖职工80余万人。2000年,开始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906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涉及职工30余万人。至2005年,全市签订集体合同1.3万余份,区域性集体合同116份,行业性集体合同103份,覆盖职工达125万人,建制率达到82%以上。
第五节 服务经济建设
经济技术创新工程
青岛市各级工会积极向广大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的各项部署上来,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觉地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为实现青岛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建功立业。
1978~2004年青岛市开展职工劳动竞赛及活动情况表
表6-1
年份 |
活动名称 |
主要内容及成效 |
1978~ 1982 |
为“四化”建设 立功 |
以增产节约为中心,以优质、高产、低消耗、多品种为重点,以小指标百分赛为基础,以落实经济责任制为目标,把为“四化”建设立功活动与劳动竞赛统一起来,开展竞赛立功活动。全市4县、5区、20个局和5个直属基层的1104个单位,开展小指标百分竞赛的有793个单位,开展立功活动的有523个单位 |
1987~ 1989 |
出口创汇,超标 争先 |
在全市300余家出口创汇企业中,开展“出口创汇超标争先”厂际竞赛活动。至1989年9月,创汇4.2亿美元 |
1989 |
做主人,多贡献,每人节约一百元 |
全市工交基财系统的广大职工,响应市总工会的号召,开展以“做主人,多贡献,每人节约一百元”为主要内容的双增双节劳动竞赛。全市节约2.44亿元,人均250元 |
1990 |
“双增双节” |
全市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金马奖”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竞赛设“丰收杯”“技术进步杯”“管理进步杯”“节俭杯”“优质创新杯”“优质服务杯”“奋发杯”等7个单项奖,简称“七赛、七比、创七杯”活动。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到92.7%,优质产品率达到34.8%,万元产值综合能耗降低率达到5.9%,有15种产品创国家金、银奖 |
1995~ 1998 |
提质、挖潜、降耗、增效,立功竞赛活动 |
活动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加强班组建设、强化基础管理。二是引导企业尽快适应优胜劣汰的激烈市场竞争,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大力开发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新产品,争一流,创名牌。三是大力提倡“双增双节”活动,挖掘潜力、降低消耗、节资节能,千方百计引导和协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
1999 |
“创新、管理、安全、工期、优质、效益” |
在“香港路改造工程”中开展以“创新、管理、安全、工期、优质、效益”为主题的创新劳动竞赛活动,并不断将“一事一赛”的竞赛形式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推进 |
2000~ 2003 |
强素质、抓成果、创品牌、促发展 |
先后在服务窗口行业开展“创知识服务品牌”活动;在工交等行业开展“五创”(创新、创先、创优、创汇、创经济效益)活动。在技术、管理、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争创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的创新活动。在2003年组织开展的集装箱装卸班竞赛中,许振超带领他的桥吊队,创造出每小时接卸集装箱381自然箱的世界纪录,被誉为“振超效率”,在世界航运界引起轰动 |
2004 |
职工技术比武 |
坚持以日常培训和岗位练兵为前提,打破身份界限,最大限度地扩大参赛范围,对全市各单位比武活动的组织、命题、奖励等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且紧紧与职业资格的认定挂钩,积极推动职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与职业技能认定一体化工作快速发展 |
创服务品牌
2001年起,青岛市将劳动竞赛活动紧紧地与青岛市创建文明城市、发展名牌经济的总体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一方面把解决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难点问题和帮助企业扭亏降耗增收作为竞赛重点,大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竞赛活动;另一方面竞赛活动从抓生产数量、质量、安全、管理和效益,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及提高产品的技术、性能、服务等方面延伸;在窗口服务行业中,从开展微笑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向开展知识服务和名人特色服务以及创建职工优秀服务品牌的方向深化。至2005年,先后培育评选出“电波顺航情”“95533一线音缘”“师爱无声”“排水畅通惠万家”“爱心红盾”等优秀服务品牌30余个,其中青岛海滨食品股份公司以海产品柜组的金喜凤为代表,打造的“海滨小金”服务品牌在国家工商局注册,成为青岛市著名的个人服务名牌,金喜凤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合理化建议和“三技”活动
1978年后,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三技”活动。1986年7月,青岛市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的联合通知》。1988年,青岛市在全市职工中开展技术学习、技术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全市有72万余名职工参加。2002年后,全市先后开展“学海尔、创名牌”“学振超、练绝活、强素质、创一流”技术技能提升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以及举办多次全市性的技术比武竞赛活动。
1978~2005年,全市职工累计提出合理化建议19万余条,被采纳8.6万余条,采纳率占45.3%,创经济效益近13.1亿元。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16652期次,培训职工755万余人次;开展各类职业、岗位技能竞赛6234场次,参赛职工816万余人次。数百万人次的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技术练兵和技术竞赛活动。通过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培养能工巧匠和各类中高级技师人才16772人。
1978~2005年青岛市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情况表
表6-2
年份 |
获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
1978 |
方宗熙、曾呈奎、索如瑛、方国洪 |
1979 |
郭金城、江爱珍、郑守仪 |
1989 |
陈洪璋、李安乐、孙中来、贺再奎、苏国渊、汪海、张瑞敏、郭爱珍、张玉琴、赖双玲、李德珍、李桂美、蔡重民、丁士海、纪玉君、王顺寿、张宪宽、黄元臻 |
1995 |
徐旭东、李景章、杨林贤、张蓉、邵立芬、沙明宗、姜玉玲、贺才林、杨积立、张守宴、常德传、高学奕、刘先耀、赵经郊、管华诗、孙玉芳 |
2000 |
盛桂兰、周厚健、杨绵绵、彭作义、王守纯、王友青、苏学芬、张丽霞、胡谅伦、胡崇进、于素芹、刘伦学、杨伟程、高延成、徐克惠 |
2005 |
许振超、王锡楼、王炳交、迟登亮、尹世义、崔燕玲、于淑珉、袁秩民、赵天来、史福良、宋微波、孙思文、庄茂奎、代路、陈玉兰、蒲强 |
1987~2004年青岛市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情况表
表6-3
年份 |
获奖单位 |
1987 |
青岛染料厂 |
1988 |
青岛汽轮机厂 |
1990 |
青岛电冰箱厂 |
1991 |
双星鞋业集团青岛第九橡胶厂 |
1992 |
青岛啤酒厂、青岛化工厂——车间盐水小组 |
1993 |
青岛第二橡胶厂、青岛远洋运输公司“胶州海”轮 |
1994 |
青岛港务局 |
1997 |
青岛海信集团公司、青岛铁路分局青岛列车段青京25/26次车队 |
1998 |
青岛第八棉纺织厂细纱车间甲班五组 |
1999 |
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平度市滑石矿采区车间掘进一队乙班 |
2001 |
海尔集团 |
2002 |
青岛发电厂 |
2003 |
青岛澳柯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黄岛发电厂、青岛供电公司 |
2004 |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1985~2004年青岛市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情况表
表6-4
年份 |
获奖人员 |
1985 |
任钦祖、张菊萍、陈佩芬、刘世光、安文山、刘呈初、谢立信、徐铭义、温东山 |
1986 |
曹俊松、李桂美、宋懋良、赵贤达、仇美春 |
1987 |
汪海、曲魁遵、乔聚林、韩庆萍、唐吉杰、管恩德、郭爱珍、李安乐 |
1988 |
王泽华、李德珍、陈茂田、孙中来、唐宗明、刘惠贤、王彩文 |
1990 |
于国萍、汪希华、孙爱国、车公进、宋君、李为旭、张德顺、曹玉英、严力宾 |
1991 |
焦延和、陈永居、刘克浩、邹德良、管华诗、郭象贤、汪敬秋 |
1992 |
贺才林、刘广凯、李玉兰、马明顺、楼坚挺、乔瑞云 |
1993 |
张刚、郭文宽、杨林贤、吴宝铃、姜玉玲、张守宴、杨积立、邵立芬 |
1996 |
王萍、李河方、潘显惠、李常平、朱志诚、张伟建、于吉瑞 |
1997 |
杨玉亭、曲立维、代路、程波、陈玉兰、陈明俊、耿洪业 |
1998 |
王吉安、刘建友、黄晓燕、袁业立、张明先、秦凤富、徐学进、周厚健 |
1999 |
张燕、张丽霞、苏学芬、杨绵绵、文圣常、黄倢 |
2001 |
伏祥美、李勇、安丰琴、金喜凤、聂彩凤、袁秩民、孙思文 |
2002 |
徐从泰、王炳交、李廷强、李成功、宋延亮、郝贻先、张玉华、姜志光 |
2003 |
庄茂奎、崔燕玲、刘艺、王宝友、刘世福、赵秀芳 |
2004 |
焦奎、单果潍、孙玉安、许振超、张锋、陆红、王锡楼、于肇庆 |
第六节 困难职工帮扶
送温暖工程
1990年后,每年的元旦、春节期间,青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1993年,青岛市职工互助互济储金会成立,有会员40余万人,储金总额650万元。至2005年,为2300余名会员办理救助,救济金额达272万元。
1995年,在全市工会会员中开展“献爱心缴纳一次特别会费”活动,募集资金250万元,成立职工送温暖储金会。1996年2月,市总工会成立市职工物资互助中心,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实物、资金捐助,定期向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发放救助物资。职工物资互助中心成立当年,先后有65家企业捐赠价值310余万元的物资。至2005年,发放价值500余万元的救助物资。
1996年,青岛市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结对定向帮助特困职工家庭活动的报告》,至年底,全市有1300余户困难职工家庭得到300余个结对单位的资助,一年内就有610户特困职工家庭脱贫。同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连续开展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活动。对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市总工会发放的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的困难职工家庭,由市总工会统一资助,对考取本科的特困职工子女资助3000元,对考取大专的特困职工子女资助2000元;对二级档案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由各系统进行资助;对三级档案在册的困难职工家庭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资助,资助金额由各系统和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至2005年,累计为3600户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入学资助金343.3万元。
2002年,青岛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建立起三级帮扶网络。在5市2区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35个困难职工集中的市直工会建立“困难职工生产生活帮扶工作点”,在264个有困难职工的基层工会建立“困难职工生产生活帮扶工作点”,构建全市“中心、站、点”三位一体的帮扶救助网络。中心成立后,各帮扶中心及帮扶站、点出资3942万元,重点救助、入学救助、再就业援助等共10.9万余人次。2005年,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设全国工会首家“职工心理疏导与咨询工作室”,建立“危机管理干预预案”制度。对市总工会确定的低保边缘户职工发放《困难职工生活帮扶证》,每年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现金救助,对特殊困难的一次性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救助。
协助下岗职工再就业
1996年,青岛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协助政府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青岛市汇工职业介绍所”,并在4个县(市)和7个区成立职业介绍机构,全面展开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1998年6月,在市人民会堂举办首届下岗职工再就业专场洽谈会,100余个单位现场招聘,提供3600个就业岗位,有1.2万余名下岗职工参加洽谈,1688名下岗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书。
1998年11月,全市开展工会干部与下岗职工“心连心”访谈帮活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普访下岗职工2.1万余人,重点帮扶下岗困难职工5400人。同时成立市总工会再就业政策宣讲团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先进事迹报告团,先后巡回报告500余场次,现场听众达4万余人。
2001年,青岛市编印《青岛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文件汇编》《工会保障工作手册》发至基层工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困难企业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关于及时报送当前下岗职工“出中心”相关突发性事件信息的紧急通知》,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各项针对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做好下岗职工由“中心”保障转为社会保障并轨工作。
2002年,青岛市开展以“政策指导创业、技能培训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基地示范创业、结对帮扶创业、激励职工自主创业”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助你创业行动”,建立再就业政策指导员队伍、工会采岗员队伍、创业带头人队伍,针对每一个创业者的不同情况开展“一对一”的个性化政策指导。在全市各文化宫和职校建立培训基地,举办培训班100余期,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达1.47万余人次。对各级工会扶持的具有符合创业条件的人员,每人给予3000元的以奖代扶资金。至2005年,选拔树立和表彰40名再上岗明星、70名再就业标兵、688名创业带头人,其中4人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2人被评为青岛市劳动模范。在大力培养、扶持、选拔、表彰创业带头人的基础上,命名84个“助你创业行动”示范基地。
第七节 女工工作
1979年,全市有女会员352525人,建立女工委员会257个,有专职和兼职女工干部1056人。基本做到系统有专兼职女工干部,厂有女工委员会,车间有女工委员,班组有女工积极分子。1989年3月,青岛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成立,负责督促、协调工会和社会各个方面共同作好女职工工作。按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坚持工会与女职工组织同步组建的原则,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坚持“哪里有女职工,哪里就有女职工组织”,做到“凡是建立工会的地方,必须同时建立女职工组织”。至2005年,市直工会女职工组织女干部配备率和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00%。
提高女工素质
1994年,青岛市动员全市女职工闯好“新三关”,即:文化关、技术关、智慧关,并在女职工中广泛开展“闯三关”演讲比赛。1996年,在全市女职工中实施“换脑筋工程”,组织女职工开展“女职工与改革”“下岗女职工如何重塑自我形象”等大讨论,并通过座谈、演讲、培训等形式,帮助下岗女职工认清就业形势,引导女职工正确对待改革,增强竞争意识,迎接新的挑战,发现、培养、树立4名先进典型,组成“青岛市女职工‘换脑筋’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巡回报告27场,53个系统的近3万名女职工听报告,使女职工受到很大教育。
1996年后,在全市广大女职工中深入开展以“岗位立功”“学习成才”为主题,以提高女职工素质为目的的“女职工双文明建功立业”竞赛活动,提出“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掌握新技能、创建新业绩”的活动口号,在女职工中着重开展“读一本好书、接受一次文化技术培训、精通一门业务技术、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教育、提一条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五个一”和“女职工素质自我达标”等系列主题活动。全市有5838个基层单位参加这些活动,占全市基层单位总数的87%;参加活动的女职工达46万余人,占女职工总数的90%;参加培训的女职工达51万余人次,其中脱产学习7.3万余人次,业务学习44万余人次。部分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种自学考试,许多女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充电”。全市有12万余名女职工取得高中学历,有近7万名女职工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有3.7万余名女职工加入共青团,有2.3万余名女职工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2005年,青岛市工会表彰先进女职工集体600个、文明职工家庭200户、先进女职工800名、先进女职工工作者900名、女职工之友350名、先进女职委50名、女职工明星岗50个、建功女明星100名。
维护女工权益
1988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颁布实施后,各级工会组织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年底,全市印发《女职工劳动保护细则》的企业达到94%。1993年,青岛市针对住房制度改革中有性别歧视的现象,对50个单位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陆续印发《关于青岛市男女职工平等分房的通知》《青岛市保障城镇女职工住房权益暂行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分房方面享有和男职工同样的权利。2002年,对部分企业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被检查的企业1236家,有职工38.9万余名,女职工有18.9万余名,占总人数48.6%。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基本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并按要求设立女工委员会或设兼职女工委员,具体负责女工劳动保护日常工作以及监督《规定》的实施,有的企业还将执行《规定》情况作为评比先进单位的条件之一。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下简称“三期”)工资发放、劳动合同签订等给予应有的重视。大多数女职工在“三期”内都能得到正常的基本工资;经单位批准,休产前病假、哺乳假的女职工,工资发放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没有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夜班工作和加班加点工作,并保证哺乳女职工两次哺乳时间。女职工产假时间,多数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但也有少数外资企业只给2~3个月的产假时间。在检查中,没有发现企业随便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各单位均无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没有安排其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在怀孕、哺乳期间,各单位没有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劳动。2005年,青岛市印发《关于加强进城务工女性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维护女工的权益。
第八节 文体活动
文化阵地建设
1978年4月,市职工业余大学建立,设四个专业,招收学员816人。1983年,针对职工队伍中“三低一少”(思想政治素质低、科学文化水平低、业务技术能力低,工程技术人员少)的情况,青岛市发动和组织19.3万名青壮年职工参加“双补”(补习初中文化、补习初级技术)。当年,青岛市设立工会职工业余学校9所,配备专职教师和工作人员147人,有7万名职工完成“双补”任务。到80年代末,青岛有职工夜大1所,高教自学辅导站1处,工会职工学校10所,专用校舍1万平方米,教学设备资金200余万元,基本形成多学科、多层次、向社会开放、多渠道办学的工会职工教育新格局。仅1989、1990年两年,工会职校开设各类文化、技术培训班748期,招收学员3.7万人,占全市同期职工入学总数的10%。
1997年,青岛市印发《青岛市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同年,青岛市职工学校挂牌。1998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挂牌。1999年,青岛E900语言专修学院成立。
2001年,青岛市投资7000万元对青岛市工人文化宫进行改造。文化宫一期改造工程于2003年8月启用。2005年,市总工会又筹集资金4000万元对青岛市第二工人文化宫进行综合改造,形成青岛北部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中心”。该中心设有综合艺术厅、小球类厅、大球类综合厅和综合演出厅和地下停车场。
文艺活动
1977~1984年,工人文化宫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总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80年代末,又先后建成月光餐厅、天宫歌舞厅、汇文宾馆等。同时,改建和扩建四方区、黄岛区以及即墨、莱西、平度、胶州等市和崂山区职工俱乐部,平均每区(市)有3000余平方米的活动场所。1990年,全市拥有市、区(市)俱乐部15处,基层俱乐部637处,车间俱乐部417处,有一支近万人的业余文体骨干队伍。
1979~1990年,在省以上文艺汇演中,青岛市有22个剧目获奖。1979年,钱涂创作的独幕话剧《今天宣布爱情》,获文化部举办的“建国三十周年献礼演出”剧本创作二等奖;1983年,高思国、施以公创作的反映工人文化宫生活的电影剧本《夜色多美好》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完成;同年,高思国、谭国梁创作的五幕话剧《职守》,由全国总工会工人话剧团排演;1984年9月,由家晔、忠义、梦华、成邦创作的混声四重唱《我们的歌》,获全国总工会和中国音乐协会举办的“建设者之歌”征歌比赛一等奖;1989年在全国总工会、中央电视台和工人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全国职工歌手大奖赛”中,青岛选手郭公芳获通俗组大奖;张克良创作的歌词《我的人生》在“全国歌词征集大奖赛”中获特等奖第一名;1990年,朱积敏创作并表演的《工会主席的晚餐》,在全国总工会举办的“全国职工话剧小品比赛”中获最佳男演员奖、最佳编剧奖、表演一等奖;张志华创作,楚剑英、宿虹表演的《雪花》获优秀奖,并在中国第二届戏剧节中获优秀表演奖。
1997年,举办“迎回归、庆七一”民间艺术表演。同年,在全国总工会举办的第二届全国职工戏剧小品大赛中,市总工会选送的《都市平安》获得演出一等奖。1998年5月,举办首届职工文化节。文化节期间,设置17个分会场,先后举办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声乐舞蹈比赛、长跑比赛、征文比赛、沙滩橄榄球比赛、交谊舞比赛、桥牌比赛。参加这次文化节活动的职工约10万人,观众约30万人次。1999~2003年,又连续举办3届职工文化节。
1998年,由市工人文化宫组队演出的小品《零点守门人》在“99全国职工戏剧小品”大赛中获得演出二等奖,李文庆获最佳编剧奖,楚剑英、杨玉清获大赛唯一的导演创新奖。同年,举办题为“您好,二十一世纪”的第九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大型闭幕晚会。2003年,公安局创作的小品《风中的承诺》被评为全国五一文化奖小品类一等奖。小品《警嫂》获得全国五一文化奖提名奖。《风中的承诺》参加文化部2004年度群星奖的评选,获得优秀奖。2005年,群口相声《有事您就说》获省第二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一等奖、全国第四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银奖;舞蹈《欢乐在广场》获省第二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一等奖、全国第四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活动铜奖。
职工体育
1977年开始,全市职工体育立足基层,面向群众,以“两操一拳”(广播操、生产操、太极拳)为重点,后增加医疗体操。1978年起,在栈桥、贮水山公园、沧口广场等地开设11个辅导站,开展“练功十八法”活动。同年,在工人文化宫举办操、拳学习班14期,为基层培训领操员和辅导员580人,全市800个基层单位,有1/4的单位每年都举办运动会。全市职工运动会自1955年开始,除“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外,每年一届,至1990年举办27届。1980年,开展“三操一拳”活动的单位增加到258个,经常坚持做操的人数达5.1万余人,占这些单位职工总数的40%以上。全市基层各种体育运动队(组)发展到3102个、5.5万余人。据市区808家工厂统计,有10.4万余人经常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占职工总数的1/3。工会系统有专、兼职体育干部289名(其中专职36名),体育积极分子1.2余人。
1988年11月26日,青岛市职工体育协会成立,下设6个地区协会、171个会员单位。到199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职工达到60%。有2144个基层单位建立体育机构,有专职体育干部218人,兼职体育干部1089人。全市建立各种运动队(小组)12800个,有1734个工厂举办田径运动会,占基层单位的58.8%,参赛运动员83.8万余人。
1994年起,市总工会坚持每两年举办一次职工运动会。1999年,成立青岛市职工文化体育总会,并组建青岛市职工美术家协会、职工书法家协会、职工摄影家协会等。1997年起,举办3届海边系列大众体育活动——沙滩运动会。
2001年6月,青岛市举办全国亿万职工健身活动启动仪式,组织30余个系统和单位的近万名职工在五四广场举办大规模的群众体育活动项目展示。
2001~2005年,为使更多的职工参加到体育活动中来,活跃职工的业余文体生活,青岛市将职工运动会项目的设置从竞技性逐步向大众趣味性过渡。每年举办广播操、健美操等培训班或比赛,组织广大职工参加登山、健步行和横渡汇泉湾等体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