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治安防范工作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单位出资、市场运作、行业协作、公众支援、军队协调等多种模式,全面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建立起治安防范机制大格局,创建出一条坚持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群防群治之路。
第一节 人 防
围绕看楼护院、社会面治安联防、内部单位安全防范和农村乡镇、村庄安全防范,建立起群防群治队伍和专业治安队伍以及内保队伍,在公安机关的组织和参加下,实施治安联防。
看楼护院
80年代初,市区街道居委会开始组建居民治保组、互助组等,以居民小区或楼院为单位,组织无业人员和退休干部、退休职工白天义务看楼护院。1983年,青岛市基层派出所相继成立专职治安联防组织“基干民兵地区治保会”和“街道治保会”。他们与居民看楼护院互助组联合,成为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主要力量。1987年,居民互助组达到23280个,街道治保会648个、4480人,民兵地区治保会48个、2915人。当年,治保人员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800余名,预防、制止各类案件8852起,排除不安全因素34943起。1988年,市区3837座楼宇,采取安全预防的有1178座;楼房居民141373户,安装安全铁门和报警器8578户;市区2781个居民大院采取轮流看护和互助看护2689个;杂居的75397户安装安全铁门738户。排除各类不安全因素近4万起,制止危害社会治安事件2.6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371名,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好事4.8万件。同年,青岛市保安公司成立,有723名保安人员受聘于757家客户,社区保安人员也开始进入居民楼院。1993年,青岛市居民住宅被盗案件比上一年下降16.5%,其中公寓式管理、群众看楼护院、安装防盗门3种方式在住宅防盗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995年,青岛市在新建住宅小区推行物业化管理,组织安装防盗门窗,安装率比上一年提高20%,85%以上居民楼院落实防范措施,破门盗窃案件明显下降。1996年,青岛市区看楼护院人员达到6069名,居民楼院看护率达到88%。1997年,实现安装防盗门新增20%的目标。建立起民警、治保联防人员、看护楼院人员“三位一体”的治安防范网络。1999年,看楼护院力量达到7088名,有14337个居民小区和楼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看楼护院人员,占全市的95%。2000年,市内4区看楼护院人员达到7988名,居民住宅被盗案件下降23.2%。2003年,青岛市由社区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等组成的志愿者义务小分队达到6500余人,社区发生可防性案件数量比上一年下降7%。2004~2005年,青岛市居民对看楼护院满意率平均递增2.7%,达到95.6%。
群防群治综合防范(治安联防)
1985年,青岛市发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形成居民安全互助组、街道治保会、地区治保会、军警民治安联防队、海陆联防队“五道防线”。当年,军警民联防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20余人。1987年,青岛市治安巡逻指挥中心在市内5区和58个公安派出所辖区分别成立指挥部和指挥小组,治安巡逻联合网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5521名,从中破获各类案件1214起,预防和制止各类危害社会治安案件5021起,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堵截、围歼任务761次,检查、排除不安定因素21352件。1988年,印发《青岛市治安联防暂行规定》。当年,治安联防队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1014起,抓获犯罪分子3354名,排除不安全因素2万余起,防止、制止可发生案件4213起。1996年,青岛警备区和各市区武装部抽调2.3万余名预备役民兵参加治安巡逻,预备役民兵进入社会治安防范行列。1998年,青岛市全面推行公寓式管理,单位出人出资看护,群众出资看护,采取互助联防、义务照顾等多种有效防范形式,形成民警、治保联防人员、看楼护院人员“三位一体”的治安防范网络。
1999年,青岛市组建社区保安队,从下岗职工中招收保安队员1726名,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当年,抓获犯罪嫌疑人806名,排除不安定因素2295起。2000年,青岛市健全和完善治安防控“五个体系”(以街道治保会、看楼护院人员为主体的居民住宅自防体系,以护厂队、厂街联防、村企联防、技防联网为主体的单位内部“三防”体系,以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保安队员、联防民兵、地区治保会为主体的社会面防控体系,以治安亭、报警点、检查站、堵截点为主体的快速处警体系,以110接处警系统为主体的快速处警体系)。2002年,青岛市形成各级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等综合治理组织19587个、10余万人。2003年,从待业人员中招收协警员,成立协警队伍。社区保安队员和协警员成为城市治安防控的新生力量。2004年,青岛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组建5000人的协警员队伍,充实治安力量。2005年,青岛市开展“组建创安志愿者队伍活动”,组建帮教、普法、巡逻、调解等社区志愿者队伍,协警员队伍和保安队伍发展到8000人,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和司法调解员队伍各发展到1万余人,单位护卫队发展到5000人。
内部单位人防
1978年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内保组织陆续恢复。1982年,青岛市印发《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暂行规定》。1986年,全市有内保组织470个,内保干部1939名。市内5区建立民兵护厂小分队226个、护厂基干民兵1500名,市内7县建立保卫科、股196个、保卫干部772人。1988年,青岛市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抵押承包”,把承包机制引入安全保卫责任制,承包单位达到734个,占签约单位的84%。1991年,全市内部单位设公安保卫处、科727个,保卫干部2827名,经济民警队50支、警员1668名。先后举办93期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公安保卫干部培训班,对1553名内保干部进行培训。1993年,全市新设保卫处、科209个,新增保卫干部311名,新增经济民警队44支、警员2975名。1995年,全市内部单位有保卫处191个、保卫科1174个,专职保卫干部6519名,经济民警队144支、警士4643名,有护厂队1079个、护厂队员9812人,护校队13个、护校队员187人。
1996年7月1日,《青岛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施行。1997年,青岛内部单位要害部位“三防”措施覆盖面达100%,技防措施覆盖面达到76%,有542个单位实行网络报警;全市列管内部单位,有5352家财务部门和6372个保险柜全部落实防盗措施。该年度厂企被盗案件数量比上一年同期下降45.5%,其中保险柜被盗案下降48.5%。1999年,全市有3860名保卫干部持证上岗,经济民警队伍92支、警士2872名,新增设值班人员2927人。2000年,新增报警器596个,安装防盗门1133个,加固门窗3825处,整改隐患6778处,重点要害单位“三防”措施覆盖率达到100%。2005年,全市有2790处金融、财务、仓储等重点要害单位安装报警设备,其中金融单位内部技防覆盖率达到100%,有1000余个要害单位与机关实现报警联网。当年,通过单位内部技防报警系统抓获犯罪嫌疑人780个,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712起。
巡警、三警联勤
90年代初,青岛市社会面治安防控手段逐步向细化、深化、多样化和立体化发展。1992年,市区布建治安岗亭803个、报警点130处,增加市区重要地段、公共复杂场所巡逻干警1300人。1993年4月1日,青岛市实行人民警察巡察试点工作。1994年,青岛市实行以巡警和110巡逻车为重点的动态治安防范控制网络,在市内4区全面推行巡警制度。2001年,青岛市7000余辆出租车实施GPS卫星定位防盗抢工程。2002年,青岛市内4区新设固定治安检查站2处、报警点320处,以663名社区民警为主体,用于夜间治安防控。2003年,青岛市实行110、119、122“三警联勤”的全国最新型警务机制,加强对案件高发时间、空间、犯罪高危群体、重点场所的控制和技防手段的应用。2004年,市内4区将130辆巡逻车全部下派到公安派出所,重新调整设置治安亭159个、堵截点53处,对128个交通路口和主要干道实施全天候电视监控,组织巡逻力量25700人。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47名,制止违法犯罪2145起。2005年,青岛市进一步推进“三警联勤”机制建设,全面实行“三台合一”的接处警模式,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756人,逮捕1532人、劳教154人,其中通过治安巡逻抓获2890人、逮捕525人、劳教68人。
乡镇村庄人防
80年代,青岛市的农村地区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基层组织受到冲击而削弱,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出现混乱现象。1984年,市综治委重点落实村民委员会、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建设。要求做到“四定”(定人员、定任务、定报酬、定奖惩),推行多种形式治安承包责任制。1985年,市综治委将治安问题较多的青岛市乡镇所在地区和单位作为综合治理重点。1986年,调查6042个村庄,有94%的村庄建立治安责任制。1988年,青岛市着力搞好县城驻地、重点乡镇、村庄的集中治理工作,排查出治安混乱的重点乡镇29处,重点村庄643个,重点单位、部位49处,抽调1465名干部下乡挂职驻村包干,解决治安秩序混乱等问题。年底,有266个后进村治安情况得到改善。1989年,乡(镇)、村两级基层组织基本形成网络,全市在6000余个村庄中,先后建立村级综合治理办公室3595个,占42.8%。胶南、莱西两县建立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村庄数达到村庄总数的70%。即墨市建立市驻地、乡镇治安片和村级三级治安防范网络,专业队伍600余人,统一着装,配备摩托车40辆。1991年,农村159处乡镇全部建起综合治理办公室,排出36处重点乡镇街道和487个重点村庄,有625个县、乡、村单位获“治安安全防范达标单位”。
1994年,青岛市把实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同整治农村治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集中整治后进村庄。有关部门先后组织300个工作组、2800余人,下乡进村,帮助搞好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当年,农村各区(市)组织专职联防队8支、581人,乡镇265支、2594人,有4168个村建立专职或义务联防队,近10万群众参加护村、护楼和看门望锁活动。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041名,从中追破案件1947起。1995年,以“严打”开道,以治乱为突破口,以集中整治后进村庄和突出治安问题为重点,实行班子、经济、治安一起抓,全面深入、扎实地开展整治农村治安斗争,遏制农村地区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维护农村治安局势。1996年,全市农村地区形成村级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治安防范网络。市属5市和崂山、城阳、黄岛区专职治安联防队伍发展到2181个、13258人。有82%的乡镇、村级联防队解决了报酬问题。1998年,全市农村组建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六位一体”的联防组织1818个、49529人,建立治保、调解组织26846个、11.7万余人,组建看楼护院人员4343人、护村队10余万人。2002年,全市推广莱西市和胶南市安装新型防盗设施等治安防范经验。莱西市研发推广使用价格低廉、防盗效果好的大型农机具和大牲口防盗报警器,使被盗案数量同比下降80%。胶南市安装摩托车防盗锁2万余把,有效地遏制摩托车被盗案的发生。2004年,青岛市在“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作为全市管理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市、区(市)、街道(镇)社区(村)和单位四级网络体系,层层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7次组织督察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2005年,青岛市落实中央编制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镇、街道综治委(办)的体制、人员及职责任务。加强街道、镇司法所建设,深化社区警务改革,推进警务议事会、巡勤警务、户访制和警务巡访等制度。全市85%的村庄常年平安和谐。
第二节 物 防
青岛市不断加强居民楼院和企事业单位要害部位物防措施,防范盗窃案件的发生。主要物防措施有:居民住宅安装防护门窗、门锁防拉栓,建防护院墙、小区封闭管理;内部单位财务处室等要害部位加固防盗门窗,安装保险柜、加固保险柜等措施。
防盗门窗
住平房和楼宇底层的居民,历来有加固门窗增强防护功能的做法,但普及率不高。1988年,市内5区141373户楼房住户中安装防盗门的只有7978户,占5.6%;75397户杂屋住户,安装防盗门的只有738户,占0.09%,破门入室盗窃案件居高不下。1996年,青岛市把“居民住宅安装防盗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居民住宅安装防盗门达到50%。年底,市内4区住户防盗门安装率达到56.1%。1997年,市内4区居民增装防盗门48532套,累计达285321户,占有条件安装户数的88.7%。2001年,市内4区安装防盗门户数达到有条件安装户数的94.3%。
整治违规防盗护栏
1994年,青岛市印发《关于加强城区居民安装住宅防盗护栏管理的通告》,但安装工作进展迟缓,由违规安装防盗护栏引发的入室盗窃案件和邻里纠纷呈上升趋势。2000年,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4区集中开展居民住宅违规防盗护栏依法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召开各类宣传动员整治工作会议386场次,印发市政府《通告》5万余份、《致市民一封信》7万余封,印发《整改通知书》3万余份,张贴和悬挂标语、横幅7100余条,出黑板报、宣传栏8700余期。通过组织住户自报和专门力量走街、串巷、入户察看等方法,查明市内4区安装违规防盗护栏37950户、78106个。4月,群众开始自行整治。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家)委会和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依法整治工作进展顺利。至5月底,市内4区原有37950户、78106个居民住宅违规防盗护栏,整改37699户、77657个。
保险柜
80年代,青岛市企事业单位的保险柜被盗案件日趋增多。进入90年代,青岛市开始加大对使用“三铁”(铁柜、铁锁、铁门)的管理力度,入门盗窃现象有所控制,但保险柜被撬盗的案件仍时有发生。1996年,青岛莱西市自行设计、研制出一种保险柜防护罩,得到市公安局技防部门的认可,莱西市各单位财务室保险柜防护罩安装率达到100%。1998年,青岛市组织力量开展安全检查,并对保险柜的安全问题提出方案,督促落实。大部分单位对保险柜安装监控探头。2000年后,青岛市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敏感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电子报警,加大与110联网力度。各单位相继引进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快速反应系统,金融、写字楼、商业网点等敏感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电子报警,并加大与110联网力度,撬盗保险柜案件进一步得到控制。2005年,全市的保险柜电视监控、电子报警率达到100%,保险柜被盗案件大幅度减少。
第三节 技 防
1980年后,青岛市加强技术监控和自动报警网络建设,重点是内部单位要害部位和社会面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治安防范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红外监控报警系统
80年代初,青岛市个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使用报警器。1985年,青岛市新增报警设施156套,电视监控设备18套,联网报警设备37个。通过技术防范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预防案件13起,破获案件83起。进入90年代,青岛市建立110指挥中心,引进“一机双屏”、GPS卫星定位、电视监控、信息查询等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快速反应系统。2000年后,青岛市全面开展“科技创安”活动。2001年,市内7000余辆出租车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防盗抢,并在出租车营运人员中建立治安信息员队伍。2003年,青岛市以“科技创安”和“智能创安”为两条主线,制订“科技创安三年规划”。2004年,青岛市把金融押运等特种车辆、出租车辆、长途客运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报警器系统,作为创建“平安青岛”工程考核的主要目标。实施金融机构、高档写字楼、商业网点、集贸市场、餐饮娱乐场所、主要交通路口、居民区、停车场、加油站等公共部位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和与110联网工程。2005年,青岛市城镇新建住宅全部完成周界防范报警、公共部位电子监控、楼宇对讲、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电子防护设施及居委会办公室、社区警务室等防范基础设施,并逐步实行楼宇封闭式管理。
110指挥系统
1993年7月20日,市公安局开通110报警电话。1996年,全市建成以110报警服务台为枢纽的配套快速反应指挥机制。1998年,青岛市接报刑事、治安警情31515次,通过110快速出击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3200名。全市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警求助12万余次,其中报警电话9.7万余次、求助电话2.3万余起,抢救伤病员2425名,找到迷路或离家出走者2000余名。2000年,110报警服务台建立起集智能化“一机双屏”、GPS卫星定位、资料查询、闭路监控等功能于一身的覆盖广、灵敏度高的接处警系统。启动122交通指挥中心、公安综合数字通信网、公安计算机三机联网工程建设,改造原有的电话通信系统,实现“中国一号”信息通信方式。2001年,青岛市区110警车由开始的4辆增加为30辆,专职接处警人员480名,设立报警点512个、治安亭550个,快速反应和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不断加强。2004年,青岛市构建“三台合一”的指挥机构,全面实行110、122、119“三台合一”指挥模式和治安、交通、消防“三警联勤”机制建设,市区110巡逻车达到130辆。年内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247名,制止违法犯罪2145起。2005年,青岛市公安局开通“110有奖举报违法犯罪电话系统”。将治安警、交警、消防警混编组建110联勤中队,承担起治安巡逻、交通管理、灭火抢险等职责。当年,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247名,制止违法犯罪2145起。
第四节 公共场所治安防范
青岛市公共场所治安防范主要包括对窗口单位、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尤其是桑拿洗浴、歌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场所加强管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危害公共安全、涉黄、涉毒等违法犯罪人员。
窗口单位和集贸市场治安防范
80年代,青岛市加强对体育场、影剧场、集贸市场和旅游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先后制订和修改9项有关管理规则,并发出5个有关通告、通知,使这些场所的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1986年,青岛市在疗养区、旅游重地设立5处公安派出所,海水浴场在开放季节也设立临时公安派出所。同时,在较大的集贸市场全部设立治安办公室,组建由192名公安干警参加的三支机动队,昼夜值勤待命。在集贸市场排除不安全因素719起,预防、制止治安案件20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76名。1987年,青岛市对“四场”(风景游览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活动场所、集贸市场)及车站、码头,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1991年,青岛市成立整顿市场秩序督察大队,4月27日,督察大队首次上岗值勤。当日,对中山路、火车站、前海一线的52个无证商贩进行教育取缔。1993年,市旅游投诉中心成立,《青岛市旅游投诉规定》随之开始试行。试行半年,市旅游投诉中心受理海内外游客投诉105件,处结率94%,为到青岛旅游者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元。1998年,青岛市对旅游景点及住宿、餐饮、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实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制。5月28日,印发《青岛市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999年,青岛市进一步实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制,公共娱乐场所管理率提高30%,安全率达到40%,刑事治安案件数量下降21%。2001年,青岛市印发《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意见》,提出“十五”期间青岛市的主要任务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整顿建筑市场、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社会中介机构行为、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2003年,青岛市对16所大中专院校、4000所中小学和幼儿园、812处商品交易市场、7398个公共聚集场所、120家星级宾馆、700处公共娱乐场所、231家医院、1430家网吧、500家中小型餐饮场所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治,印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87份、《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2526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126份,依法对43家无证经营并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中小饭店给予停产、停业处罚。同时,取缔6个非法诊所和47处非法摊点,处理6名犯罪嫌疑人。2005年,青岛市先后开展市场、旅游等涉及群众吃、住、行、游、玩领域的创安规范化建设,逐级签订责任书2万余份。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防范
1986年,青岛市加大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力度,对播放淫秽录像等娱乐场所做到经常性查处,发现一批处理一批;对内容低俗的小报,严格取缔、收缴;对赌博活动加大查禁力度,严厉取缔嫖娼卖淫活动。宾馆、饭店、俱乐部、音乐茶座、舞厅等场所和出租汽车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规。1991年,青岛市进一步集中力量清理整顿书刊、音像市场,查处淫秽书刊和非法淫秽录像带,同时加强对印刷业的整顿和管理。对经营音像制品单位和个人重新登记,对无证经营音像制品的摊点,予以取缔。对东部开发区域的沿街小吃店、洗头房、卡拉OK厅等行业,逐一登记,纳入特种行业管理。登记公共娱乐场所339处,培训营业员、店员860余名。1993年,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对查处的淫秽书刊和非法淫秽录像予以没收并课以罚款。处理违章单位27个,没收非法淫秽音像制品321盘(张)和18台游戏机。1994年,青岛市成立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对文化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反动、淫秽、黄色或有害于群众身心健康等问题严查严管,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1996年,青岛市对车站、码头、舞厅、影剧院、旅游景点、大型集贸市场及宾馆饭店等治安复杂场所加强监管,并建立治安管理制度。1997年,印发《青岛市电子游艺机经营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对电子游艺机经营场所的管理。1998年,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青岛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1~5月,查处涉黄案件168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和不法分子448名,查封不法经营24家,罚款9万余元。对1900余家洗头房、洗脚房进行多次清查,查获不法分子281名、流窜犯罪分子178名。遣送“三无”(无职业、无定所、无户籍证明人员)和“盲流”1700余名。1999年,青岛市检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及从事经营性电脑游戏机的电脑房、网吧等766次、录像放映厅66次,没收游戏机1067台、电路板76块,就地封存未经审验的游戏机113台,责令停业整顿14家、罚款44900元。2000年,青岛市不再审批新的电子游戏、歌舞娱乐、桑拿按摩、录像放映等场所,对现有的娱乐服务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同年7~9月,开展娱乐服务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活动。2001年,青岛市开始受理、审批公用上网服务安全审核手续,发放《经营公用上网服务业安全审批表》500份,并对全市“网吧”进行重新审核发证。2002年,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活动,出动车辆35辆次,人员1565人次;检查音像店、歌舞厅、电子游戏室240余家;清理学校周边违法营业户2806家、各类摊点320个;对334家“网吧”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查处违法、违规业户294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500余盒、盗版书6250册、淫秽口袋书3879册、盗版电脑软件1473盘,移送公安部门2人。同年11月,举行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现场会,对当年收缴的非法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脑软件进行公开销毁。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596988件,铲除非法物经营窝点29个。2003年,组织2万余名有关人员,清查重点部位1万余次,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名。2004年,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出动检查人员1980余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2165家,查缴盗版、淫秽等非法制品6.8万余盘,查处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326家次,超时经营网吧189家次,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场所(摊点)142家。2005年,青岛市推出《关于开展娱乐服务场所专项整治》等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网吧、夜总会、洗浴中心等“黄赌毒”案件频发的部位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检查场所4900余家,摸排出混乱地区48处,重点场所155家,整顿隐患371处,印发整改通知书60余份,向有关部门发放建议书682份,查处“黄赌毒”案件148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