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青岛市委员会的前身是青岛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于1950年2月11日由青岛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它既是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又是统一战线组织,代行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4年7月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青岛市协商委员会不再具有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的职能,而是作为统一战线的机构继续存在。1955年5月3日,政协第一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青岛市协商委员会的历史任务即告结束。
自1955年5月到1966年4月,政协青岛市委员会从初建到发展,历经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委员会,团结面不断拓宽,委员人数不断增加,政治协商的渠道不断扩大。自1962年7月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起,每次全体会议均列席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这一阶段的政协工作,在协助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大、市人委团结各界人士和推动社会进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克服三年国民经济困难,争取国民经济形势好转以及发扬人民民主、活跃政治生活和调整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发挥出人民政协这一统战组织的特有作用。
1966年4月政协第四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不久即被迫停止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市政协大批委员和各界人士遭到打击和迫害。“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人民政协工作开始恢复。1978年7月22日,举行政协第五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青岛市政协的组织和活动恢复。
概 述
1978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委员会恢复活动后,积极进行拨乱反正,会同有关部门为委员个人落实政策,并大力推动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帮助各界人士不断解放思想,使参加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别以集体名义发表意见、参与重大课题的调查和论证逐渐增多,其整体功能进一步发挥。1984年中共中央作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和1986年青岛市被国务院批准为经济计划单列城市后,市政协即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积极参与青岛市经济发展规划的讨论和协商;积极开展海外联谊活动,为青岛引进资金、技术、智力牵线搭桥,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积极组织和推动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活动,协助一些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和进行技术改造,为群众办理许多实事。1989年6月,市委转发的《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办法》,以及后来市政协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市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目的、原则、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基本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1993年,市委转发市政协党组提出的《关于我市政协积极参与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意见的报告》,确立“紧扣中心、抓住重点、确保质量、强化自身”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质取胜的工作思路,做到“不一般的提问题,不提一般的问题”,力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真正说明问题,真正解决问题。1995年,市委批转市政协《关于贯彻〈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实施意见》。1996年,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关于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的通知》也相继印发。这一系列有关政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文件,为政协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1998年,市政协在实践中探索和确立“为党委更有权威、为政府更有作为、为各界更加团结、为群众更加积极”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青岛市“九五”“十五”计划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开展运用民主评议形式进行民主监督的探索。从2000年开始,市政协每年选择一个紧扣中心的题目,对市政府的部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先后对城市建设系统7个部门进行评议,推动青岛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对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环境等37个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对市政府54个部门转变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有力地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
2003年后,市政协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搭建团结和民主舞台,集聚建设与发展才智”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围绕青岛市中心工作议政建言。按照市委的要求,集中力量完成《关于如何把我市建设成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调研报告》等6个重点调研报告。积极办理委员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民族各界人士的团结,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为青岛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按委员分布划分委员区域活动组,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环境。坚持提高能力、改进服务,切实加强政协组织自身建设和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