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5-11-24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建立起一整套殖民政权体系,推行双重法律制度,德国人享有特殊权利,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剥夺。自1900年起,德国人先后设立囚犯监押所和华人监狱,监狱事务由巡捕局管辖。1901年7月,一名德国律师在青岛首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制度逐渐形成。1903年,青岛开始办理公证事务。1914年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实行军政统治,日本人控制警察机构及民事、刑事诉讼。1915年,日本人在青岛设立7个法律服务所。1922年北洋政府接收青岛后,青岛囚犯监押所改为青岛地方看守所。1923年3月,山东高等检察厅奉司法部命令接管李村和市区两处监狱。1937年,青岛地方法院始设公证处,公证事务由法院推事专办或兼办。

解放后,青岛市人民政府司法局于1955年8月成立。1956年更名为青岛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从法院分离出来。1956年2月成立青岛市公证处,同年6月成立青岛市法律顾问处,办理公证及法律服务事宜。1958年4月,青岛市司法局并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对外仍保留青岛市司法局的名义。同年9月,青岛市法律顾问处被撤销。1960年1月25日,青岛市司法局撤销,直到1980年11月恢复设置。

概  述

1980年11月,青岛市司法局恢复重建后,各县区相继成立司法局,同时建立法律顾问处和公证处。1983年5月,市司法局将法院管理科改为人民调解管理科,不再管理法院的行政事务。同年7月,市司法局接管青岛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协助山东省司法厅管理山东省青岛劳改支队和山东省北墅劳改支队。1998年12月24日,山东省北墅监狱和山东省青岛监狱移交青岛市管理。2001年7月,市司法局挂青岛市监狱管理局牌子。

1985~2005年,青岛市共组织实施4个五年普法规划。1988年10月21日,莱西县望城镇和日庄镇在全省率先创立司法所。1990年,青岛市开始安置帮教工作,1996年在全市12个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厂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网络。1996年11月,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国率先成立,当年全市12区(市)全部成立法律援助中心。1997年8月,青岛市安置帮教服务中心成立。1999年12区(市)全部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1999年,青岛市成立全省第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2004年8月,青岛市在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2005年,市司法局直辖青岛监狱、北墅监狱、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以及50个律师事务所、2个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安置帮教服务中心、1个司法培训中心和14个司法鉴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