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青岛市城市警备(卫戍)工作由青岛警备区负责。1985年12月,青岛警备司令部重新设立,由青岛警备区兼任。1996年10月,驻青岛武警部队成立武警青岛警备指挥部,主要负责武警系统的警容风纪警车检查纠容工作。1997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条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主管全军警备工作,负责全军警备工作的组织、计划和协调。军区司令部主管该区警备工作,负责该区警备工作的组织、计划和协调。卫戍区、警备区、省军区和上级指定负责警备工作的单位,为所在地区警备工作领导机构,对外称警备(卫戍)司令部。驻军和过往的军队单位,在警备工作方面,必须接受其领导。1998年9月,青岛警备区组建警备纠察连,具体担负城市警备工作任务至今。
第一节 纠察军容军车
1970年,青岛警备司令部成立军容风纪和军车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将市区重新划分为21个纠察区域,由各部队(武警)分片包干,形成管理网络。成立“军容风纪督查队”,印发《关于维护军车交通安全的规定》,统一颁发军车准驶证。在重大节日期间,由青岛警备司令部统一组织,驻军(武警)团以上部队按照划分的纠察区域和路段,派出纠察人员,对过往军人和车辆进行纠察检查。
1986年5月1~10日,青岛警备司令部、海军北海舰队、海军北海舰队航空兵、海军潜艇学院等单位,组织军容风纪联合检查组,对市区主要街道、公共游览场所、车站、码头,实施全面纠察,检查过往军人2484人次。5月5~8日,联合检查组对过往市区和近郊的316台次军车进行检查。9月15~21日,由青岛警备司令部牵头,驻青岛部队(武警)等7个单位组成的军容风纪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驻军部分单位的军人军容风纪进行检查验收。共检查1个军级单位、4个师级单位、8个团级单位、2个营级单位、1个连级单位计2186人。10月13~16日,由青岛警备司令部牵头,海军北海舰队、海军北海舰队航空兵、青岛市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共11人,对市区和近郊主要路段过往军车进行路检,检查军车370台次。1990年4月,青岛警备司令部召开“驻青部队军容风纪、军车管理现场观摩会”。会议通过“加强城市警备工作措施”,成立“青岛市城市警备工作委员会”,并将市区重新划分为21个纠察区域。1992年12月,青岛警备司令部在警戒区内设立62个“军事禁区”和240个“军事管理区”,并挂牌子,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维护警戒区安全。1994年11~12月,青岛警备司令部会同驻青岛部队有关军事监理部门,对市区及郊区过往军车实施联合路检,检查各种车辆736台次。1997年5月18日,青岛警备司令部和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军车交通安全的规定》。1999年,青岛驻军派出纠察人员87组、706人次,车辆220台次,派勤累计90天,纠察军人1万余人次,检查过往军车1252台次。1986~2000年,青岛警备司令部、海军北海舰队、北海舰队航空兵、海军潜艇学院、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青岛分院和武警青岛市支队等,派出纠察小组1.08万余个,纠察人员10.3万余人次。青岛警备司令部还会同海军北海舰队、北海舰队航空兵、海军潜艇学院和青岛市交警支队、车辆监理部门等,联合组织军车路检、队检2500余次,检查军车21.8万余台次。2001~2005年,青岛警备司令部派出10357人次、1906车次,纠察过往军人33410人次,路检军车24090台次。
第二节 维护社会治安
1978年开始,青岛驻军经与青岛市委、市政府协商,抽调部队、民兵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社会治安。会同市政府成立城市治安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抽调部分兵力和民兵,组建应急值班分队和治安执勤巡逻小组,并制定行动方案。各区(市)人民武装部亦按照要求,组建应急连和维护社会秩序常备队,以便应对突发事件。
1989年5~6月,武警青岛市支队出动兵力5390余人次,车辆770余台次,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宣传、劝说、疏导,疏散不明真相的学生和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6月3~15日,青岛警备区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组建应急值班分队450个,抽调民兵4.2万余名,组成治安执勤小分队,配合地方公安机关维持社会治安。6~10月,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黄岛区和崂山县,出动民兵10.5万余人次。这期间,黄岛区出动民兵550余人次,查出身份不明人员28人、犯罪分子8人。
1990年4月,青岛警备区印发《应付突发事件行动方案》,配合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市组建民兵应急大队12个,8650人。1993年10月,青岛警备区印发《青岛警备区军警民联防方案》。1994年3月30日,青岛警备区根据《青岛市处置劫机事件预案》,印发《青岛警备区协助地方处置劫机事件行动方案》,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和反劫机分队。1998年4~9月,青岛边防检查站先后派出警力3000余人次、车辆600余台次,在宁夏路以南、香港路以北、山东路以东、青岛大学以西一带区域,负责夜间值勤巡逻任务。查获违法犯罪可疑分子45人,制止打架斗殴5起,排除险情3起。5月,青岛警备区印发《关于加强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的指示》,成立民兵应急分队,全市编2个民兵应急营、22个民兵应急连。在22个沿海乡镇和5个内陆重点乡镇组建27个民兵应急排。6月1~18日,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配合公安机关参加暑期夜间治安执勤巡逻。4区参加执勤巡逻民兵408名,分到49个派出所,编成126个巡逻小组。夜间巡逻时间从当日22时至次日5时。1999年7月,市政府门前聚集一批法轮功邪教组织分子,阻止交通,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青岛警备区迅速派出民兵应急分队15个连、9个排,共计2053人,赶赴出事地点,协助公安机关上岗执勤,制止闹事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分子,疏导围观群众,维护社会秩序。1990~2000年,武警青岛市支队在城市武装巡逻中,处理治安事件172起,制止暴力事件10起,抓获各种不法分子1000余名,缴获各种凶器和作案工具924件;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3起,抢救伤员及轻生者6名。
2000年4月,吉林省5名特大盗枪犯罪嫌疑人潜入青岛市区。武警青岛市支队立即组织突击队对犯罪嫌疑人躲藏地点实施封锁包抄。在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配合与支持下,将5名特大盗枪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各类枪支15支、子弹3030发。2002年6月,武警青岛市支队协助市公安机关,制止一起特大制造爆炸物品、报复行凶案件。当场捕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炸药包3个、炸药6.75公斤。2003年6月,青岛警备区司令部经与青岛市公安局协商,确定青岛驻军担负反恐怖袭击事件现场的控制、救援、救护,防止次生任务和空中、海上反恐怖任务。部队出动侦察、通信、工程、防化、卫生等专业技术分队或民兵应急分队,担负反恐怖军事斗争任务。7月,青岛警备区通知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人武部各组织100人的应急分队,协助公安机关担负“第五届中国青岛海洋节”开幕式安全警戒和执勤巡逻任务。7月25日~8月31日,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人武部派出执勤民兵406人,组成巡逻小组132个,协助公安机关担负夏季夜间治安巡逻任务。2004年3月3日,青岛警备区印发《关于全区部队民兵预备役积极参与创建“平安青岛”的意见》,要求部队民兵预备役要切实把参与创造“平安青岛”活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发挥部队民兵预备役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骨干作用;开展军警民联防,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巡防;参与群防群治,组织民兵护厂、护校、护村、护路,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该单位、该地区的治安稳定;承担应急任务。
1986~2005年,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青岛警备司令部和青岛驻军(武警)以及各区(市)人民武装部,派出战士、民兵巡逻小组8000余个、30余万人次,配合地方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巡逻。抓获犯罪分子1600余人,制止打架斗殴1120余起,为群众做好事2800余件。在执行巡逻任务中,广大官兵和民兵听从命令、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与警民密切协同,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