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2018-04-02

城市规划

规划编制

战略规划 2012年,青岛市规划局完成《青岛市城市空间战略研究》,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

总体规划 将《青岛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在《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落实,11月底,《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按程序组织上报。

西海岸新区规划 完成《西海岸新区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市规划局配合西海岸新区管委会开展建设总体规划的国际招标工作和西海岸新区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功能区的规划编制工作。

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规划 市规划局完成《蓝色硅谷核心区总体规划》和《蓝色硅谷核心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移交蓝色硅谷核心区管委会,配合深化完善并按程序报批,做好蓝色硅谷其他片区各层面的规划编制及成果审查工作。

董家口临港经济区规划市规划局配合董家口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编制《董家口港城概念性总体规划》,对董家口港城规划区域进行深入研究,优化完善《董家口港城总体规划》成果。

完成北岸新城总体规划 完成《北岸城区总体规划》及红岛经济区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推进各层面规划编制工作。推进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与生态景观工程建设,促进市级重大公共设施落地建设,论证、划定村庄集中安置片区。

环湾用地规划市规划 局完成《胶州湾保护控制线划定与岸线整理规划》并提交市委、市政府会议研究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优化用地功能布局,12月底前完成《环胶州湾区域用地功能布局规划》成果。

老城区保护 完成老城区保护性开发试点的中山路区域约1平方千米范围的总体规划和拟启动片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市规划局配合中山路改造项目指挥部完成中山路历史文化保护区专家委员会组建工作,完成中山路欧陆风情区改造项目规划方案专家评审。

村镇规划 完成《青岛市城镇发展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制订《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市规划局指导五市修编城镇体系规划、镇驻地建设总体规划和新型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依据已编制完成的《青岛市大沽河流域保护与空间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大沽河治理各区段详规编制工作。

专项规划 完成《青岛市城市色彩规划》成果编制;完成《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成果和《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

重点工程规划 市规划局完成青岛高端服务业“10个千万平方米”工程规划布局,完成各项工程在“一张图”上规划统筹和控制,成果已上报市政府研究通过。

规划服务

改善民生 市规划局围绕2012年市政府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完成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和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涉及的25个保障性住房建筹项目、新建9处敬老院、市盲校新校和市中心聋校综合楼建设,推进进度相应的规划审批和服务工作。

规划展览馆建设 2011年下半年开始着手将原搁置的现代艺术中心改建为规划展览馆。展览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展示技术,布展面积达国内领先,在国内大城市规划馆中首次将所辖区市全域纳入一个模型,模型展示范围国内最广、面积国内最大,LED屏面积国内最大,成为国内一流的规划馆,成为展示全市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和市情的重要基地及政府倾听民意的重要平台。

服务企业 市规划局建立与工作领域涉及重点企业行业主要负责人联系制度,实行项目专办员制度,完善“大企业直通车”制度,提供优质快捷的规划服务和技术支持,全年经办的104个涉及规划审批的市重点项目,无一因规划手续影响进程。

规划管理与审批

政务公开与社会监督 年内,市规划局建立内部大督办体系,加强对104个市重点项目和25个“两改”(旧城、旧村改造)项目、25个保障房和限价商品房项目的督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5件、政协委员提案104件;组织24场“网络在线问政”访谈活动,答复市民问题、建议800余条;回复“民生在线”活动网民问题1200余条;办理“纠风网”网民意见建议27条。

规划审批 做好审批增量提速工作。市规划局实行批前服务登记单制度,继续坚持区局联席会议制度,帮助推进投资及重点项目。全年审批时限比规划许可法定时限提速65.7%、比承诺时限提速30.4%,完成审批增量30%的工作目标。

(王冬)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概况

2012年,青岛市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建设44项,总投资75亿元。青岛市市政公用局连续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绩效考核优秀单位,所辖18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市级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12319”热线管理服务中心连续4次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行业管理

行业统筹监管 以市区全域规划发展和服务保障统筹市政公用资源,实施“三大水源”(崂山水库、大沽河、引黄济青)保护工程,将供水管网向崂山区、城阳区、红岛经济区延伸,完成环胶州湾原水、制水、输配水建设布局。通过启动胶州湾海底天然气管线建设项目,建立完善以管输天然气为主的“多气源”供应、全市“一主三支”(一主:以胶州门站—城阳门站为主线;三支:以胶南、平度、即墨莱西为支线)和环胶州湾输配、主城区“双路”(中石油、中石化)保障供气管路体系,完成青岛大学供热站、中国海洋大学鱼山校区供热站移交和浮新热力公司整建制划转,城区供热单位由13家整合为10家,将市区南、中、北等3条横向供热主管网与东、西两条纵向供热主管网连接,实现供热管网“两联三线多点”统一输配运行。建立完善排水管网管理信息系统,排水监测能力通过国家实验室13类416项资质验证,基本实现城市污水达标排放,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水达标考核中居第四位。开展“洁净家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18万人次参加,整治居民楼院、道路、广场、公厕5110处,采取“以事核费、以费养事”垃圾处置资金保障新模式,在3个区进行市场化试点,加快推进环卫监管体制和运行方式改革。

行业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集自动控制、地理信息、远程视频、应急指挥等九大系统于一体的市市政公用局应急指挥平台,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制订5个行业(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环卫)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考评标准和隐患排查指导标准,开展8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完成7个单位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管线事故、爆管事故同比(下同)下降29.75%、11.74%。年内,修改完善安全应急预案47个,对270个应急预案全部进行演练;购置移动气源、移动热源等应急设备16台,完成23处重要部位“双电源”改造,采取水、气、热应急保障措施,实现一般事故不停水、不停气、不停热。市市政公用局被评为全省城市防汛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行业服务监管 推行亲情化服务模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文化建设的通知》,围绕“关爱、感恩、责任、细节、品牌”5个环节建设企业服务文化,编制《2013~2015年服务规划》,建立分级信息库和个人客户群档案,实施分区、分级、分类服务,出台服务新标准20项和岗位新规范36个,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率提速40%。推行精细化服务模式,总结推广优秀工作法63项,制订6个大项、5个层次的星级管理评定标准,市市政公用局评出五星级服务窗口35个、四星级29个,四星级以上比率达到95%;被市政府评为三星级以上服务窗口单位67个。推行承诺制服务模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当场承诺、限时承诺、延伸承诺、回访承诺和承诺考核”服务机制,制订《服务事项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实行“接收—转办—督查—回访”闭环管理,公开承诺解决问题2600个,提供延伸服务7000余次,惠及居民14万余户,群众满意率99.83%。

收费服务监管 制订实施《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办理工作规则》,利用“银联平台”新增“e城通”现金充值网点62个、泽雨超市刷卡充值网点40个,全市充值网点达到720个。组织岗位培训1000余人次,参训率100%。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与一线服务人员签订《收费“十要”服务承诺书》,开展“亲情服务进社区”活动55次。全年收费服务客户974633户(卡户911087户、非卡户63546户);自来水客户840214户、燃气客户801454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客户730818户,共收费10.15亿元;年度抄表到户率99.92%,抄表准确率100%,收费率99.83%;热线任务单信息处结率、反馈及时率、客户满意率均为100%,全年收到表扬电话1459个、锦旗28面,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获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服务标兵”称号。

工程质量监管 制订实施《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编写“保温补口施工工艺”培训教材,对管道防腐、保温补口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给排水、燃气及供热工程质量监督,培训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800余人。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大检查,对青岛百发淡化海水输配水一期工程、海泊河整治工程等53项工程建设的关键工序、重点部位抽查率100%,技术文件资料审查率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受理工程监督注册141项(给排水工程23项、供热燃气工程118项),监督检查施工现场3000余人次,出具监督报告132项。市市政公用局质监站获全国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先进站、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等称号。

科研与应用 年内,举办首届市政公用科技论坛,同期组织市政公用行业20个单位、60项科技成果展。完成市市政公用局28项重点课题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18项。《青岛市生活垃圾物流优化技术研究》等两项科研成果获2012年山东省城市环卫行业创新奖,《小涧西垃圾填埋场库区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应用到青岛市“十二五”垃圾处理专项规划中;5月16日,《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经住建部批准发布,于11月1日起实施,成为山东省环卫系统主编的首部国家级行业标准;《青岛市环卫行业技术导则》获省城市环卫行业创新奖;有3项科研成果获国家专利。

城市供水与节水

概况 2012年,全市供水总量5.8亿立方米,其中市内四区供水总量2.2亿立方米;市区节约用水5682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0%以上,青岛市获全国城市节水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城市供水 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20千米,新增自来水“一户一表”用户3万户,建设水厂两座、调节水池和加压站6座,日增供水能力13.5万立方米。制订并颁布实施《青岛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办法》,投资600多万元购置大型精密检测仪器设备和便携检测仪器20余台,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检测项目由149项增至201项,现场应急检测项目由3项增至9项,在线监测设备由58台增至76台,市区管网在线监测点由15个增至26个,水质公示共检测1293个样品、11831个项次,水质抽检合格率100%。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统一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收费标准、服务时限和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50多项,黄岛、莱西、即墨和平度等4家供水公司创建为市政公用行业五星级服务窗口,城阳供水公司创建市政公用行业三星级服务窗口。

城市节水 编制《青岛市城市节水综合规划》,市市政公用局协调市物价、财政等部门颁布实施《青岛市城市用水定额管理办法》,恢复超定额加价收费制度。组织开展全国“节水宣传周”启动仪式等多项活动,开展节水培训500人次,创建节水型企业8家。

再生水、雨水利用 制订《青岛市城市再生水专项利用规划》,建成麦岛、李村河、辽阳路等再生水泵站3座和再生水管网8.3千米,日增再生水能力2.5万立方米。向园林绿化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园林绿化用水管理的通知》,强制推广再生水用于绿化。对11个工程项目提出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要求,在宜昌路保障房项目中推行再生水工程方案。新发展再生水企业用户60家,城市再生水利用量达到21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利用率25%。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经营情况 全年供水总量2.3亿立方米,增长0.62%;产销差率16.89%,下降0.6%;当期水费回收率96.39%,增长2个百分点。管网压力合格率99.91%,水质综合合格率100%。新建、改造供水管网44千米,完成“一户一表”改造3万户及海水淡化配套工程二期、九龙水厂建设等重点项目。推广标准化机室建设,修订完善内部制度25项,建立各类标准化流程36项,节约原水成本、财务费用1200余万元。成立金牌员工服务队,培训窗口员工770余人,整理各类“服务工作法”40项,开展民生巡查104次,组织进社区86次,走访用户1.2万余户,解决热点难点问题96个。“12319”热线投诉量下降33%,保持零责任投诉,用户满意率99%,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城市供气

概况 2012年,市区新增管道燃气用户8万户,供气总量8.5亿立方米,管道燃气气化率92%。启动胶州湾海底天然气管线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中石化LNG项目建设,新建、改造燃气管网270千米,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0座,中石油、中石化“双气源”供应和多路保障能力提高。完成《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修订,制订《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取消2项、下放6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提速40%。组织开展2012年《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换证及年检,完成288家燃气经营企业、63个燃气供应站点年检;市区16个燃气行业服务窗口被评为五星级9个、四星级6个、三星级1个。

业务拓展 取得莱阳市部分区域管道燃气经营权,丁字湾CNG供气站投入运行。在即墨市东部建设燃气管道32千米,建成LNG供气站并投入运行,发展居民客户1700户。扩大胶州市产业新区供气范围,将原特许经营区扩大27平方千米。青岛泰能燃气集团与平度市的郭庄镇、张戈庄镇签订供气合作协议,在董家口经济开发区取得72平方千米燃气经营权。

工程建设 承建山东省首个燃气轮机发电项目,完成胶州湾海底天然气管线陆地管线路由确定、海底管线路由勘察。建成胶州站前大道高压天然气管道,开工建设南村至平度市区次高压管线,完善重庆路、金水路和崂山路燃气环网。建设燃气管道292千米、燃气调压站107座,改造灰口铸铁管道166千米。建成蚌埠路加气站,开工建设双元路加气站,完成5座遥控电动阀门及246处远传泄漏报警系统安装,更换8800瓶专用液化气钢瓶。

青岛泰能燃气集团经营情况 截至年底,该集团有员工2475人,有管道燃气客户88.92万家、液化气客户8万家和供热用户8万家。累计汇总资产总额67.7亿元;净资产总额28.9亿元,增加0.4亿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6亿元,增加3.3亿元;外汇收入322万美元;外供人工煤气8147.6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79.81%,下降10.82%;外供天然气28530.5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91.63%,增长13.32%;销售车用压缩天然气3972.1万立方米,完成年计划101.33%,增长19.92%;销售液化石油气1.3万吨,完成年计划75.61%,下降59.31%;外供蒸汽321.1万吉焦,完成年计划98.69%;发电4344.5万千瓦时,完成年计划73.79%,增长23.51%;生产焦炭38.6万吨,完成年计划92.3%,下降7.71%;销售焦炭37.4万吨,完成年计划89.42%,下降24.52%。年内,该集团被评为全国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省燃气行业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入选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423位)、青岛企业100强(第55位)和青岛市服务业企业50强(第19位)。

城市供热

概况 2012年,建设热源项目6个、换热站100座、供热管网450千米,发展用户14万家,新增供热面积1030万平方米。其中,30个片区190余万平方米的老城区供热需求得到解决。完成检修计划1306项,实施蒸汽管网“汽改水”改造10.4千米,配套建设高温水管道21千米,完成既有建筑热计量单项改造15.9万平方米,新增供热计量收费面积82.8万平方米。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74%,居民集中供热普及率87%。其中,市内四区居民集中供热普及率96%。修订完善《供热企业考核评估标准》,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供热建设发展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对新建建筑换热站选址、供热初期保修责任和厨房退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投资1535万元完成锅炉加装省煤器等节能技改项目30项,可为2012~2013年供热季实现节煤3023吨、减排粉尘2443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43期,4500余人次参加;排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4大类112项,涉及居民2527户,解决“民生在线”等新闻、网络媒体反映的问题600余个,4000余户居民受益。“12319”热线受理供热电话量下降19%,服务电话量下降20%。

青岛热电集团经营情况 全年完成发电量3.1亿千瓦时,增长12%;供电量2.5亿千瓦时,增长11.7%;供汽量406万吨,下降5.7%;供热量757万吉焦,增长41%;销售收入21.1亿元;利润总额-8100万元,减亏700万元;居青岛企业100强第82位。新建换热站58座、供热管网200千米,新增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发展老城区供热用户1.2万余户,总供热38万户,室温合格率99.91%,“暖到家”服务品牌成为全国供热行业唯一国家级品牌,获省级职工代表大会“优秀星”单位称号。

青岛开源集团经营情况 截至年底,累计资产总额21亿元、净资产总额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亿元,增加0.1亿元;销售收入4亿元,增加0.4亿元;增亏1.3亿元,同比增亏1000万元。新建管网82千米、大修管网3.6千米、“汽改水”管网1.7千米,新建换热站10个,改造换热站7个,新增供热面积87万平米,实现节约标准煤5000吨,居全市供热行业综合考核第一名。

城市排污

2012年,新建排水管道55千米;管道拿砂353千米,增长10%。海泊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成并通水运行,二期工程土建施工完成62.31%。完成815千米排水管网数据信息的调查与核对,为排水管线科学管理奠定基础。全年处理污水总量4.6亿吨,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1.61%,市内四区污水厂产生的13.1万吨污泥全部处置。监测能力达到国家实验室认证的13类产品416项资质认证,实现对污水处理厂35处重要工艺段实时视频动态监控,居全国同行业首位。执法检查企业519家,下发各类整改通知163份,移送执法处理75家次。办理各类排水许可事项154件,处理各类服务信息19863个,“两线一网”(行风在线、民生在线,青岛纠风网)信息量下降45%,楼院冒溢率下降40%,用户表扬增长10%,热线服务办结率、反馈率及满意率100%,青岛市获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城市环卫

概况 2012年,落实市财政预算460.5万元,利用GIS、GPS技术建成环境卫生数字化监管平台。落实318万元补助资金,完成414辆建筑垃圾运输车改装。市区有公共厕所324座,其中新建20座、改造40座(年初计划分别为15、35座)。开展“大干300天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组织10次18万余人次参加“洁净家园整治”,整治楼院3543个、道路1292条、公共厕所240座、广场35个,清除卫生死角1.4万处、垃圾1.8万吨。出台《青岛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青岛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与8000余家餐饮单位签订收运协议,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年产天然气160万立方米、废油脂2000余吨,直接经济效益2200万元。建立道路保洁网格326个、垃圾收运网格111个、桶车对接线路83条、垃圾收集站82座,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网格化作业体系。制订实施《青岛市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作业技术导则》,采取“以事核费、以费养事”月评季考办法,核算经费4200万元,扣减经费475万元。黄岛区、平度市通过中国环境保护协会的垃圾填埋场等级评定,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青岛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 全年接纳各区垃圾清运12.2万车次,转运生活垃圾84.2万吨,大型垃圾转运车安全转运2.3万车次,行程176万千米,中转及时率100%。处理垃圾渗滤液3万余吨,出水达标率100%。填埋生活垃圾86.3万吨,生化处理3.5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获山东省城建行业规范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城市美容师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青岛市重大节庆环境卫生保障突出贡献单位等称号。

(刘西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市容秩序整治

户外广告整治 2012年,青岛市各区市组织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21.3万平方米,拆除不符合设置规划要求的桥体广告、龙门广告、大型墙体广告、楼顶广告等52处,中心城区大型立柱式广告全部拆除,推进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提升。

牌匾、亭体整治 以门头牌匾升级和各类亭体整治为重点,继续扩大整治规模,提高整治档次,对不符合标准及规范的依法拆除,对破旧不堪、影响市容的进行升级改造,对规格参差不齐的进行规范统一。全年各区市整治门头牌匾33万平方米,拆除各类亭体82处。

占路经营整治 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继对七区200余处占路市场进行调查摸底之后,指导各区规范便民摊点群77处,设置烧烤疏导区23处;会同市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开展为期2个月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查处露天烧烤等各类违法行为570余处次,暂扣经营工具和烧烤炉具680余件。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露天烧烤和沙滩烧烤专项整治。全年处罚各类违法占路经营行为24460余起。

专项执法

规划执法 强化源头监管,绘制全市在建建筑分布态势图,直观、及时掌控工程进度情况。全年组织对全市2523栋2771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规划执法检查;开展春、秋季“集中清违月”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清理拆除各类违法建筑71.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法建筑60.6万平方米。

市政公用执法 推进建筑垃圾网格化治理,建立日巡查制度,对市区主次干道、沿海一线、地铁沿线和重点工程工地等进行重点巡查,全年查处建筑垃圾撒漏710起(次)。

园林绿化执法 结合全市植树增绿行动,开展园林绿化执法专项整治。全年全市查处各类毁绿案件314起,强制恢复绿地3.5万平方米,拆除占绿毁绿广告325处8736平方米。

完善长效机制

规章制度建设 针对城市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市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市委市政府下发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以“标准国际化、管理法制化、监管数字化、体制属地化、机制市场化、作业精细化、参与社会化、考核常态化”为主要内容的青岛城市管理新模式。针对违法建筑、占路经营以及八大关风貌保护区管理等热点问题和重点区域,组织起草《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若干意见》、《青岛市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的若干意见》、《青岛八大关风貌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城市管理提供法规保障。

数字化城管系统提速增效 加强市级数字化平台建设,完成基础数据库更新;推进区级数字化平台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发挥区级数字化平台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截至年底,全市通过各级数字化平台立案59万件,结案58万件。

社区城管工作站实现全域覆盖 截至年底,市城管执法局指导七区建立社区城管工作站579个,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实现全域覆盖。城管工作站的建立,提高了社区城管问题的发现和处置效率,夯实了城市管理的社会基础。

城管网格化制度试点推行 出台《关于建立城管执法网格化制度的意见》,借助数字化城管系统万米单元网格划分责任网格,形成无缝隙、全覆盖的责任网络。推行网格化管理以来,试点单位网格化目标管理运行指标呈现出“三高一低”(立案率、结案率、处置及时率高,投诉率低)态势。

(王兴鹏)

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

土地管理

概况 截至2012年底,青岛市土地总面积112.82万公顷。其中,农用地81.60万公顷,建设用地23.10万公顷,未利用地8.11万公顷,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72.33%、20.48%和7.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2012年,青岛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2年7月获国务院批复。全市县级规划均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五市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中心城区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均获山东省政府批复,五市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青岛市政府批复。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年内,上级下达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677.53公顷。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综合平衡原则,实行“两倾斜、两核减”(对批而未供问题解决好的和依法依规用地的区市,在用地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对批而未供问题解决不好和违法违规用地严重的区市要核减用地指标,甚至不再分配新的指标)政策。全市上报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3242.8公顷,占上级下达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8.18%。

增加和调整建设用地规模 增加和调整建设用地规模19353.33公顷,相当于6年的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填补了创建“蓝色经济区”核心区重大战略用地需求存在的缺口。

耕地保护 年内,通过山东省政府对全市2011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组织完成2011年全市耕地补充库网上报备及自查工作,落实“先补后占”政策。将上级2012年下达的4.47万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区市。省政府下达全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为50.28万公顷、47.91万公顷、1886.67公顷,全市上述3项耕地保护指标实际分别完成52.87万公顷、48.1万公顷、1986.67公顷,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土地供应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扶持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用地,加大对符合蓝色经济区功能定位的服务业、物流业等项目的土地供应。全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5793.33公顷。增加保障性住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供给。全市计划安排住房用地1126.67公顷,实际供应1233.33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214.27公顷。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严把项目预审关、用地审批关和批后监管关,结合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将“农转用”计划指标分配与各区、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挂钩,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对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建立详细的台账资料,根据形成的具体原因及各自实际,多措并举,逐宗制订清理整改措施和处置意见。全市2009~2011年经批准“农转用”征收用地供地率71.08%。

土地执法监察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要求,自1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清理核查土地1347宗2164.75公顷、矿产图斑66个,查处整改违法违规用地案件463起、矿产违法违规案件36起。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2.5%,低于国家15%的问责红线,实现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对青岛市无重大典型案件督办、通报和“零问责”的目标。在全市创新开展贯穿全年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蓝色盾牌2012行动”。4月9~24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崂山区、城阳区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11月,通过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组织的全国例行督察交叉验收。

土地调查及成果管理 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农村、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查清全市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城镇土地调查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建立青岛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土地调查数据的集中存储、共享和更新,促进调查数据成果的应用,为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和“数字青岛”建设打下基础;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于3月8日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为促进和规范土地调查成果的应用和共享,印发《青岛市土地调查成果管理指导意见》。青岛市土地调查成果已应用于土地管理、城市建设、公安、税收等领域。

房地产业管理

房地产交易基本情况 全年全市新建住房销售95225套,比上年(下同)增长8.12%;面积938.41万平方米,增长9.15%;金额687.24亿元,增长20.72%。其中,市区新建住房销售52621套,增长16.03%;面积515.54万平方米,增长20.52%;金额466.88亿元,增长28.53%。市内四区新建住房销售27475套,增长7.40%;面积259.66万平方米,增长16.30%;金额250.35亿元,增长35.86%。五市新建住房销售42604套,下降0.28%;面积422.87万平方米,下降2.10%;金额220.36亿元,增长6.95%。

全市存量住房成交30713套,下降6.75%;面积265.75万平方米,下降9.56%;金额151.63亿元,增长2.25%。其中,市区存量住房成交18616套,增长10.06%;面积149.08万平方米,增长7.58%;金额105.66亿元,增长15.95%。市内四区存量住房成交12561套,增长13.45%;面积87.30万平方米,增长14.03%;金额54.46亿元,增长36.85%。五市存量住房成交12097套,下降24.50%;面积116.66万平方米,下降24.86%;金额45.98亿元,下降19.59%。

住房保障 超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年内,省政府下达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任务指标23085套,全市在31个项目中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388套,完成率106%。其中,公租房12940套,经济适用住房4164套,限价商品住房7284套。6月16日,青岛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举行,涉及10个项目,规划建设房源2万余套,开工规模为全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全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投资(不含续建)68亿元,其中政府投资19.2亿元(含中央补助资金1.65亿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7.55亿元)、企业自筹15.8亿元、银行贷款33亿元。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确保用地及时供应。全年为31个项目、24388套保障性住房落实建设用地89.73公顷;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214套,其中推出两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开销售项目,涉及20个项目8701套房源;配租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513套,完成上级下达全市的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不少于9000套(户)任务目标。贯彻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核心战略,多渠道筹集用于引进人才居住的公寓房源;截至年底,已开工项目18个约128.38万平方米,竣工项目2个约2.25万平方米。出台实施《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青土资房发〔2012〕528号),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方式进行调整,由之前的公开摇号改为轮候打分,实行按申请家庭住房、收入、年龄、家庭结构等因素综合打分排序,实现全市保障性住房轮候方式的重大转变,真正体现“困难优先”的原则。出台实施《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修订《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 围绕稳定市场、稳控房价的中心任务,完善落实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管,采取措施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稳控房价水平。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预售行为,全年检查商品房项目110个(次),责令限期整改项目19个,其中18个项目整改完毕、1个项目受到行政处罚。规范市场信息发布,对已申报预售计划并经备案的项目,要求开发企业在发布广告、举办营销活动前报送广告小样和活动方案,经审核后方可进行,确保开发企业在新闻媒体上的广告宣传符合调控政策要求。持续强化《商品房预(销)售计划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力度,优先考虑中小户型房源。全年市内四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6个,下降44.54%;面积222.18万平方米,下降40.58%。截至年底,市区累计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开发项目422个。年内,新增开发178个,缴存的预售资金为302.89亿元,审核拨付资金281.72亿元,结束监管项目25个。全年市内四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3万件,增长3.29%;面积293.97万平方米,增长15.84%。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1.3万件,增长8.59%;面积97.84万平方米,增长1.13%。

推进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全年市内四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2.25万件,增长4%;面积360.59万平方米,增长1%。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起草《青岛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稿)》,进入协调纳入立法程序阶段。持续强化租赁管理协作机制,继与市工商局信息共享之后,实现市内四区对以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查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管理效能明显提高。加强稽查工作,全年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万份,对拒不办理登记备案的,启动相关处罚程序。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青岛市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指数下降3.2%。7月,国务院督察组高度评价青岛市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认为青岛市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深化细化,使调控目标更加精准、调控效果更加明显。年底,住建部致函表扬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指出青岛市的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有效落实限购措施、严格市场监管等创新工作,在全国具有示范性。

房屋行政管理 下发《关于加强2012年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下达《关于规范房改公房出售房地产权证发放问题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2〕231号),规范发证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市市区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实有建筑面积168.3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76.11万平方米,非住宅92.28万平方米。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提出《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初步修订意见;参与《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具体操作规程的制订;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管国有房屋资产监管的通知》、《关于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办理意见》、《市内四区直管国有房屋清理清查工作方案》;会同市公安局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办理公有住房落户问题的通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下发《关于加强市直管国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1〕389号),理顺市、区两级房管部门和青岛房产置业集团关于直管公房拆迁补偿的工作分工和工作程序。签订直管公房拆迁安置补偿大协议11件,组织各区对拆迁范围内房屋摸底调查,涉及建筑面积61.8万平方米、居民8590户,其中对涉及的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的直管房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妥善做好直管公房的安置补偿工作。下发《关于对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排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开展对遗留的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全面排查清理,分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各区房管部门2011年排查出的危房进行鉴定确认,核定市区危房205处301栋,涉及居民8734户、建筑面积29.25万平方米,全部提出改造实施意见。督促市内四区开展房屋再装修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野蛮装饰装修行为,规范房屋再装修管理。

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

矿产资源管理 5月4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青岛市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2〕57号),全市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工作正式启动。更新、调整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截至年底,各区、市政府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关闭证照不全等不规范矿山企业97家。5月起,除国家重大战略物资外,未审批非煤矿山开采项目。全年采取到期不再延续和整合的方式压减矿山数量41家;排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67处,全部下达整改通知书。

地质灾害防治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青土资房发〔2012〕199号),及时部署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整更新应急指挥系统,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推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制订《青岛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青岛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开展全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巡查,落实防灾责任。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完成成果资料汇交及验收。汛期,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联合市气象局向公众发布地质灾害三级预警预报5次。年内,组织申报矿山地质环境示范工程,争取国家补助资金1亿元。

(李佳)

测绘管理

业务概况

2012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完成全市78家乙级以下资质测绘单位2012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其中缓期注册单位4家、降低资质等级单位1家、注销测绘资质单位1家。加强测量标志管护工作,根据《山东省测量标志巡查工作管理办法》,对管理制度、巡查台账、巡查方式等制度进行重新修订,按照新的巡查制度检查全市测量标志点,全年发现并阻止损毁测量标志事件5起,及时进行保护和迁建。推进测量标志用地权属登记工作,完成全市一类管护范围211个点的权属状况摸底调查。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和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涉及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83家,抽查单位39家;对全市112名涉密人员进行登记备案。

“数字青岛”建设

按照“保障服务提水平、规范行业促发展”指导思想,完成“数字青岛”地理信息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并上线运行。该项目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试点项目,整合多种比例尺地形图、遥感影像图、三维虚拟景观、地址地名数据等成果,选取教育、医疗卫生等典型要素专题数据制作多级电子地图;开发集地理空间信息共享、数据交换与发布、功能服务为一体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平台应用展示系统、政务版门户网站和“天地图”网站,实现与国家和省互联互通,建立有效的运维体系和长效机制,确定平台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和文件,为平台共建共享和推广应用提供制度保障;在特色地图制作、海图发布、3D电视应用等多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根据全市测绘行业发展状况组织开展调研,起草完成《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送审稿)》;与市财政等部门建立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和使用联控机制,严把重复测绘关,促进已有成果充分利用。建立青岛市成果目录发布服务系统,为用户在互联网上查询和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提供方便。

(李佳)

物业管理

概况

截至2012年底,青岛市有物业服务企业668家,其中一级资质16家、二级65家、三级587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7.6万余人;服务覆盖面积1.83亿平方米、87万余户居民;获“国优”、“省优”称号的小区(大厦)各57、185个。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年内,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物价局出台《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订《前期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指导标准》和《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及时查处收费和服务不规范等行为。

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成立

2月29日,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成立。印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办事指南》等宣传材料,提高市民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认知度。开通“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便于业主办理维修资金相关业务,及时查询信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出台《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银行的考核。出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票据管理办法》、《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流程》、《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和《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返还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实施细则。

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创建

全年参加创优活动的物业管理项目110个,其中通过“市优”检查50个、获“省优”称号12个、获“国优”称号2个,全面完成重点工作目标。为确保完成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创建工作、创新评审模式,成立全市首届“物业管理评优专家库”,制订《青岛市物业管理考评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组建青岛市物业管理评优考评小组,开展现场经验交流会3期,培训人员300余人。通过采取专家分组考评、量化评分细则、现场分值评定等方式,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全市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李佳)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

2012年,青岛市新增缴存单位3396个,新增缴存职工149543人;全年收缴住房公积金105.1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18%,同比增长17.49%;全年向21483个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8.8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4.87%,支持职工购房面积230.64万平方米。截至年底,全市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33681个,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职工人数158.96万人;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610.25亿元,累计提取328.27亿元,实现收缴余额281.98亿元;累计向186224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350.94亿元,实现贷款余额223.49亿元,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0%。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5.11%;累计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59亿元。

业务管理

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工商、社保、质监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全面掌握全市应建未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及职工情况,及时跟进催建催缴。加强政策宣传,让单位和职工了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将扩面重点逐步向民营以及中小型企业拓展,不断扩充制度覆盖范围。加强执法工作,通过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违法案件,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力,实现应缴尽缴。

稳步增长住房公积金归集规模 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介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调动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借助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及时了解欠缴单位预警信息,加强对欠缴单位催收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归集计划完成率、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等指标纳入考核,通过考核激励机制,督促和引导各管理处深入单位依法做好公积金催缴工作。严格落实“控高保低”政策,切实维护低收入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有序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在规范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监管、严控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向李沧区惠水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发放公积金贷款2.8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1%,为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分析全市房屋成交价格以及贷款资金需求,科学测算住房公积金收支使用情况,提出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的建议,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3)加强公积金个贷发放工作。开展在途贷款业务清理工作,缩短贷款业务办理周期。推行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抵押权证按实际债权人分制模式,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不断提高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额度 在严防贷款风险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满足职工的贷款资金需求。关注国家货币政策,根据合理预测存贷款利率走向运作结余资金,提高住房公积金收益水平。

规范管理其他住房资金 1)规范企业住房补贴业务。组织开展住房补贴拆分工作,完成企业住房补贴551个单位72333人拆分任务,补全系统参数。(2)理顺维修基金账户合并与拆分工作流程,完成5235人维修基金数据的核对及地址的补录工作。(3)加强资金监管。加强住房补贴程序全程控制,建立系统参数化控制体系。通过对会计账务、缴存金额、缴交期数、信息完整性、职工重复开户、一次性补贴关系等6类内容48项监察点逐一进行测试分析,实现数据监察,住房补贴事后监督功能正式启用。(4)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加强资金收支的计划管理,对清算中心及管理处住房补贴资金收支和收益情况进行测算,提出定期存款运作方案,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风险管理

发挥电子监察系统作用 201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托住房公积金电子监察系统,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以及服务效能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和异常报警,加强系统刚性约束,及时发现解决违规问题,切实防范潜在资金风险。全年督办公积金缴存限额、逾期贷款黄牌问题30余例,大额支取、身份证号重复、二手房贷款等预警问题133例。监督监察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案例70余起。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加强对公积金业务的审计跟踪,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规范业务运行,做好初审、复审、结论等内审程序衔接,将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从严控风险点着手,突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全年完成业务风险点审计、管理费用审计、贷款变更业务和贷款档案专项审计等18个审计项目,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规范。

防范贷款风险 建立工作机制,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原则,建立以风险评估和控制为核心的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加强贷后催收,对有可能发生逾期的借款有针对性地制订催收策略,通过电话、短信、实地催收等多种方式,及时消除逾期隐患。规范抵押业务,规范明确住房贷款预抵押转抵押、共有产权住房抵押等业务,有效防范贷款风险。加强支持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建立项目资金台账,对资金实施全程封闭管理,定期勘察施工现场,及时掌控项目施工进度,确保专款专用。

完善贷款诉讼业务 修订《个人贷款诉讼工作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保证贷款资金及时收回。全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013‰以内,低于国家、省两级考核要求,全市未出现个贷风险。

规范公积金法制建设 制订并实施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细化管理职责和岗位配置,扩大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简化执法模式,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将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全市统一执法平台运行,实现行政处罚事项全流程网络化运行,在“青岛市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全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实现行政处罚权“零裁量”。拓宽职工维权渠道。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开通“网上维权专栏”,职工可通过网上实名或匿名形式,及时举报单位的违规行为,设置“曝光栏”,对6家违规单位予以曝光。加强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业务培训3次,参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考试和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处理疑难案件的能力。全年受理职工投诉246件,结案163件,为4863名职工追缴金额2912万元。

住房公积金服务

持续推出利民政策 出台《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对享受城市低保同时有个人住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给予一定贷款利息补贴,每年最高额度3600元,为减轻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还贷压力提供制度保障,该政策被媒体评为2012年第三季度青岛市十大民生事件之一。加强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支持,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对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调至20%;上述政策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信息查询便捷高效 通过推出网站、电话、短信和柜台查询,提升“96557”客服热线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截至年底,累计受理各类咨询电话77.73万个,客户满意率99.9%。对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增设“市民互动”、“行政执法投诉”、“违规单位曝光栏”等专栏,自8月运行以来,中心网站浏览量180.7万次,处理回复网民各类留言问题2216件,提升了市民查询信息及相关政策的时效性。

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完善“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提取、一条龙操作和一口清告知”柜台服务,提供预约、上门和引导应急服务等便民服务。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免费发放工作,职工手持一卡,即可享受支取、还贷等“一卡通”服务,全年发卡11.9万张,累计发卡86万余张,占全市正常缴存职工的82.1%。推行免费使用住房公积金网上平台业务,新增网上平台开户单位2691个,累计网上平台开户单位15439个,占全市正常缴存状态单位账户数的46%。运用科技手段,推动业务流程动态再造,实现公积金缴存和支取业务“立等可取”、贷款业务即时审批。对公积金核心业务平台进行升级,系统运行效率提高3倍以上,各项业务实现全面加速、增效。

(赵峰)

园林绿化

概况

2012年,青岛市完成新建绿地358.6公顷,改建绿地372.5公顷,栽植各类乔灌木1922.66万株,完成立体绿化131处,道路绿化改造88条,建设绿道74.57千米,启动山头绿化整治17个,完成庭院绿化改造249处,完成行道树下栽植绿篱面积14.8万平方米,精品工程不断涌现,城市绿化生态效果显著改善。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年内,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根据季节变换,适时将园林绿化工作重点向养护管理转移,坚持徒步巡查制度。完善技术规范,加强水肥管理,提高树木成活率。增设园林病虫监测点,编发《青岛园林病虫预测预报》15期。聘请5位住建部和山东省住建厅园林绿化专家组成员及7位青岛市绿化专家为园林绿化特邀顾问,提供园林绿化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撑。组织5次园林绿化专家开展养护管理技术专题培训会,推广使用园林专用浒苔生物肥料,对新栽植树木病虫害进行巡查,对养护单位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组织召开树木扶架现场观摩会,全面推广多层加固、二次扶架、铁索牵拉等稳固措施。成立抢险应急队,应对极端天气的影响,做到安全无事故。

推进行道树整治工程,按照“有路必有行道树”原则进行补植更新,不断提高绿荫效果。推进嵌草砖改绿篱工程,增加绿量,丰富色彩。实施绿道和小游园建设工程,让市民能走进绿色,亲近自然。推进庭院绿化改造工程,坚持建设民生园林,开展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阳台增绿,让居民生活环境更加优美舒适。加强立体绿化工程,继续实施喷播植绿、攀缘增绿、桥体挂绿。

依法治绿拆违建绿

年内,全市围绕贯彻实施《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全市相关人员进行轮训3次;制订出台《园林绿化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行政管理规则》、《青岛市植树增绿工作技术导则》;制订《青岛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暂行)》、《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暂行)》、《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办法》等。继续开展占绿毁绿专项整治行动,对东海路、香港路等50余处约4600平方米违章占绿问题进行整治,恢复绿地30处1500平方米,各区市清除并恢复违章占绿面积8万余平方米。

城区生态绿化

全面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新改建绿地731公顷,栽植景观树4.9万株、行道树5.8万株;完成嵌草砖改绿化带14.8万平方米。新改建绿地面积比上年增加491公顷。

精品工程建设

年内,全市园林绿化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推进前海一线大幅增绿、完善环湾大道绿化景观、嵌草砖改绿篱工程、浮山果艺生态园200余公顷绿地景观效果全面提升、太平山中央公园高品位规划设计、宁夏路288号绿化养护提升工程、劲松三路绿化提升工程、李村河上游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西山老年文化公园、白沙河运动主题公园道路绿化密植混交林建设工程、中德友谊林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等一大批绿量大、景观好、品质高的精品绿化工程,全市园林绿化景观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闫丽)

环境保护

概况

2012年,青岛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0天,同比(下同)增加6天。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0.073毫克/立方米、0.041毫克/立方米,分别降低0.017毫克/立方米、0.00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分别为0.052毫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年空气质量日报中二氧化硫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25.9%,可吸入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74.1%。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连续13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连续13年稳定达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六位。全市主要水库功能区达标率93.5%,增长3.2个百分点。主要河流功能区达标率78.7%,同比基本稳定。其中,大沽河干流各主要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支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为优良)的点位占75.0%,下降3.1个百分点;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1.3%,下降3.1个百分点。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7分贝(A)、68.4分贝(A),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同比基本稳定,声环境质量较好。全市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水平。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基本情况统计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比上年±%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万吨

9.96

-3.13

烟(粉)尘排放总量

万吨

4.12

-2.83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万吨

11.94

-8.78

废水排放总量

万吨

42797

3.84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

万吨

14.94

-5.63

氨氮排放总量

万吨

1.26

-4.97

政务信息及环境信访

年内,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在“青岛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条,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02条。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27起。完成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监督服务和其他服务等35项政务(办事)服务事项梳理。主动公开PM2.5监测数据。组织新闻发布会4次。促成12家重点企业面向社会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全年编发政务信息1692条,被市级以上采用191条;编发《青岛环境保护》期刊52期。在环保部政务信息考核中,保持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名。

全市环保系统立案处理群众信访投诉5477件,下降9.2个百分点,办理率100%,处结率99.8%。环境信访案件中,环境污染类问题5457件、其他类20件。其中,涉及水污染557件、大气污染2406件、噪声污染2177件、固体废弃物污染73件、化学品污染1件、放射性污染3件、电磁辐射污染170件、其他污染70件。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提案25件。推动解决团岛污水处理厂异味、浮山供热站粉尘等一批污染扰民重点信访问题。

规划实施与投资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青岛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全年获国家、省、市三级环保资金支持13844万元,其中国家级5692万元、省级250万元、市级790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治理、区域性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

污染物减排

年内,全市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下降5.63%、4.98%、3.13%和8.78%,分别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86.78%、88.72%、37%和51.72%。市政府编制印发《青岛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与各区市政府和12家重点企业签订“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对全市100家重点企业开展污染减排动态管理。实施年度重点减排项目194个。其中,废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53个(工业、生活废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6个,农业污染物减排项目127个),废气污染物减排项目41个。全市拆除11台总装机1355兆瓦的燃煤锅炉机组脱硫烟气旁路。“十二五”期间,首个脱硝减排项目——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3号燃煤锅炉脱硝工程建成投入运行。

环境影响评价

年内,全市审批建设项目4155个,验收建设项目1986项,劝阻、拒批16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污染项目。组织完成黄岛石化区、青岛新天地工业园(静脉产业类)等园区规划环评的审查。完成2014青岛世园会园区建设、大沽河流域综合治理、平度市和莱西市风电工程等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铁路青岛客运北站、大唐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环评获省环保厅批复。地铁二期、青钢集团搬迁项目环评报告书通过环保部批复。

环境监测

10月1日,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实现PM2.5监测和监测数据的全面发布;开展PM2.5背景监测和源解析采样工作。年内,开展重点流域和跨区市出入境断面生态补偿监测;建成大沽河入海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投入运行,建成胶州湾首个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浮标站,对大沽河和胶州湾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完成河流断面重金属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运行,实现重点流域在线监控。对全市50余家涉重污染源、9家垃圾填埋场进行摸底调查,完成全市15个跨境河流断面、31家涉重污染源、9家污泥和垃圾填埋场及17家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监控目标的汞、砷等10项重金属污染物监测。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监测应急技术比武,首次将环境监测纳入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范围,提高环境监测人员技术水平。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防治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督促全市97家企业进行扬尘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投资1亿元,实施电除尘、脱硫塔技术改造等20个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淘汰燃煤锅炉38台。开展全市颗粒物来源解析课题研究,加强灰霾监测投入,增加能见度、太阳光度等两个空气质量监测项目。组织开展“大干300天市容环境十大整治行动”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全市淘汰高污染黄标车23843辆,发放补助资金4312.27万元;将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及2014青岛世园会园区周边的崂山区区域,约240平方千米;开展旅游旺季专项整治行动和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全年组织路查执法1657次,监督抽检单位1823家,检查机动车24.6万辆,查处环境违法车辆3859辆,罚款77.76万元,查实黑烟车污染投诉举报357件,兑现奖金3.57万元;推进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全年改造治理储油库5座、加油站344座、油罐车118辆,发放补助资金879.77万元;开展车用燃油执法专项检查,对18个油样超标加油站立案处罚;全市17家机动车环检机构的19个环检站实现环检、安检一站式检车服务。市区空气中机动车特征污染物氮氧化物浓度下降9.6%。

水污染防治 推进落实《2011~2012年环湾保护行动计划》重点工程,胶州市“三河”治理、镰湾河水质净化厂二期等28项重点工程相继完工。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修订工作,增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8处。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防护设施,规范设置保护标识85处。开展大沽河流域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大沽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对22条重点污染控制河流进行重点监控,实施水质超标即应急管理制度,及时查处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实施墨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完成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北厂部分升级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建成龙泉河污水处理厂和即墨市北部、西部污水处理厂,建成莱西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并投入运行。完成绿洁环境有限公司污泥焚烧项目并投入运行。

噪声污染防治 对市区范围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进行重新划定,试点噪声自动监测;中、高考期间,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整治噪声污染,保障市民宁静生活”活动,查处环境噪声违法行为800余起。

自然生态保护

年内,全市有5个街道获“省级生态乡镇”称号,胶南市和胶州市通过“省级生态市”现场核查。截至年底,全市有57个镇(街道)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76个镇(街道)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崂山、城阳、黄岛3个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区”。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基础情况调查,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近岸海域滩涂、底泥、入海河流底泥和生物体残毒调查监测;制订《青岛市海岸海滩垃圾监测方案》;完成全市土地覆盖类型野外核查和生态系统观测,编制《青岛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农村环境保护

年内,青岛市成为首批列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范围的计划单列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亿元,地方财政投入6亿元,用于为期三年的整治工作。建立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编制三年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投资1.51亿元,实施示范项目22个,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惠及100个村(社区)11.4万名农村居民。启动农村空气、饮用水和土壤环境监测工作。

辐射安全监管

年内,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气溶胶和沉降物中总α、总β含量均属正常水平;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和土壤样品放射性含量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均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环境电磁辐射总体状况良好。受理辐射安全许可事项182项。开展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调查企业493家。完成核技术利用项目和废旧金属熔炼单位辐射监测系统的排查工作。安全送贮废放射源9家50枚。辐射工作单位全部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日本福岛核事故”后续辐射应急监测工作,以防该事故对青岛市辐射环境造成影响。完成重大活动期间辐射防恐处突备勤及监测值班工作。开展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年内,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工作,全市1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76家国(省)控产废企业基本达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审核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近4000件,转移危险废物1.44万余吨。

环境监察与排污收费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8742家次,立案处罚258起,罚款175万元。对全市59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办理企业上市、再融资环保核查22家次,出具核查证明22份。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检查企业环境风险源127家、尾矿库19家、饮用水水源地37个,整改隐患102处。开展平度新河化工区、黄岛石化区专项检查,对陆源溢油风险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开展重金属企业环保核查工作,核查电镀集中区6处、涉铅企业1家。调查全市56家涉重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建立完善重金属污染物超标应急联动机制。修订《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风险源22家。市环保局与17家大中型石化企业、环保公司签订《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协议》。继续实施网上行政处罚,实现行政处罚零裁量。年内,全市下达行政处罚1216起,罚款1214起;下达限期整改等行政命令759起;累计征收排污费1.18亿元,增加140万元,完成征收计划的112.1%。

环境宣传教育

年内,各级媒体刊播关于青岛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报道2193篇。组织开展“迎世园千名环境友好使者行动”、“六五”主题广场宣传活动、“环保公众开放周”等环境宣传活动。完成53家环境友好单位创建验核和105家环境友好单位复查工作。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讲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环保小记者大赛、垃圾减量与物质循环再用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获奖项230多个。继续开展“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开通“青岛绿色使者”环保公益微博,全年编发微博360余条。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