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2018-03-13

组织收入与税收征管

组织收入

2012年,青岛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500.2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8.5%。其中,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9.7亿元,增长18.2%。组织地方级税收占全市财政收入中税收的比重为73.27%,创“十一五”以来新高。财产类税收完成129.3亿元,增长27.3%,增幅比四大主体税种增幅高12.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税收完成339.4亿元,增长20.5%,增幅比第二产业税收增幅高6.5个百分点,占各项收入的比重达到67.9%。

税收征管

年内,坚持管理增收、挖潜增收、堵漏增收。加强对高盈利行业、高增值资产、高流动税源、高收入人群的征管。集成“地楼房一体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房地产建设、销售、转让、清算等环节税收的全程控管,征收房地产业税收134.3亿元,增长25.4%。开展银行业营业税与贷款规模比对,征收银行业税收43.4亿元,增长48%。加强高增值资产管理。争取国土房管部门支持,通过以地控税、房产税清查等方式,组织征收土地使用税24.2亿元,增长19.5%;征收房产税18.6亿元,增长29.7%。加强与工商部门配合,实行“先完税、后变更”,征收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9.2亿元,增长近1倍。强化非居民税收源泉扣缴,加强“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征收涉外收入73.8亿元,增长22.1%。密切与中级人民法院协作,在财产拍卖环节实行“先完税、后执行”,增加税收4303万元。搭建高收入人群税收管理系统,提升高收入者税收贡献度。全年全市中低收入者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下降33%,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下降10%,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增长11%。

信息管税

推进“智慧地税”、“科技地税”建设,推动税收征管由主要依靠人力投入的粗放式管理向依靠科技进步、创新驱动的智慧管理转变,提升征管质效。市地税局自主研发“智慧地税管理平台”,实现对组织收入、征收管理、执法服务等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继市内四区试点存量房评估工作后,五市三区全面上线运行存量房评税系统,从源头遏制“阴阳合同”虚假申报的问题,增加地方税收;年内,全市存量房交易面积下降9.5%,存量房交易实现税收9.5亿元,增长14.8%。提升第三方信息利用水平,获取各部门的第三方数据,并与征管数据进行逻辑关联和比对,全年采集各类信息21万条,由此增加税收15.5亿元。

依法行政与纳税服务

依法行政

2012年,青岛市地税系统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市地税局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上收基层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权,全年清理废止和失效文件123件,提升制度建设水平;联合市国税局,制定全市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标准,明确七大类52项处罚行为的裁量基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开展税务稽查,全年查结纳税人984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含自查)7.8亿元。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查处“一·五”发票专案,捣毁各类发票违法犯罪团伙7个,查获虚假发票5.2万份,涉案金额10亿元。严格执法监督,全年构建涵盖8个环节、43个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作为考核问责的重要依据。全年税收征期入库率97.6%。

纳税服务

顺应纳税人对高效服务的新需求,按政策功能和导向汇编十三大类92条优惠政策。全年依法减免各项税收收入48亿元。其中,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为全市工薪阶层减税16.9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等鼓励产业转型政策,减税5.8亿元;落实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减税5.1亿元。实行“刷卡缴税直接入库”模式,推行同城通办,实现网上开具税票和真伪校验;举办“税收政策大讲堂”活动,常年免费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培训,免收发票工本费,全年为纳税人节约办税成本6400余万元;引入第三方调查机制,委托国家城调队通过服务满意度调查,纳税人满意率97.6%。

教育培训与廉政建设

教育培训

年内,市地税局举办脱产培训班22期,培训1000余人次;利用该局的师资和教室,开展全员信息化培训,培训干部近2000人;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比武,选拔岗位能手206人,其中入选省地税局人才库70人;市地税局首次与中国海洋大学联合举办在职研究生班,培养高学历人才。截至年底,全市地税系统考取硕士、博士学位81人,考取“三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格146人,占干部总数的10.2%。

廉政建设

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制作警示教育片;推进科技防腐,查找各类风险点255个,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平台,提升自我发现、自我防控风险能力。市地税局在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2012年,青岛地税系统参加市、区(市)政风行风评议的单位全部进入各参评市、区的前两名,其中市地税局机关和6个基层局分别被评为第一名。

(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