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管理
海洋规划
2012年,青岛市推进集中集约用海规划,国家海洋局批复《董家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一次性批复董家口港区建设用海27平方千米。《丁字湾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区域用海规划》、《凤凰岛海洋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报省政府审核,《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完成前期修编招标工作。围绕西海岸新区和蓝色硅谷核心区建设,编制《海洋重要资源勘探专项规划》、《青岛市滩涂保护与利用规划》、《青岛市海岸带海岸线利用规划》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完善全市海洋规划体系。
海域、海岛管理
加快重点涉海项目海域使用审批速度,将海域审批时限由20天缩短到10天,提高审批效率。做好重大项目报批和“大企业直通车”工作,参与青钢集团搬迁、邮轮母港建设等重大项目服务。推进国家深海基地建设,国家深海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获国家海洋局批复,协调国家海洋局办理国家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完成免缴地方海域使用金手续。全年受理用海申请16宗,审核通过董家口大唐码头等用海项目6宗,征收海域使用金2.15亿元。加快推进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进度,围绕“海岸带综合整治”主题召开14个沿海城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专题座谈会,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明确全市海岸带整治修复思路和措施。编制上报《青岛市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规划建议》,规划实施整治修复项目34个,对重点海域、海岸带实施科学整治与修复。加强对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编制上报《2012年青岛市海岛整治修复保护计划》,灵山岛、竹岔岛的生态修复示范项目获国家批复并获扶持资金6000万元。加强有居民和无居民海岛的分类管理,推进海岛名称标准化工作,设置海岛标志41个。推进“数字海洋”工程建设,建立国家、省、市、区(市)等四级专网互联互通,开展市级与区(市)级监视监测系统专网建设,完成6个区(市)监管中心和33个前端点位的基本建设。
海洋环境保护
加强对胶州湾等重点海域的生态保护和整治,先后组织开展近岸海域海水环境监测等8大类15个专项300个站位的海洋监测评价项目,监测频率和点位居全国前列。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工作,修改完善《青岛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海洋大型藻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青岛市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调整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机构。6月,针对出现的浒苔灾情及时启动监视监测和预警预测,成立浒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置“海上打捞、近海拦截、陆域清运”等3条防线,在前海一线设置拦截网2.44万米,调度110艘渔船参加海上打捞,累计打捞清理浒苔12.6万吨,将浒苔灾害降到最低程度。继续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加快编制《青岛市海洋保护区规划》,围绕加强胶州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定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提高管理水平。
海洋科技项目管理
做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前期基础性工作,开展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状调研,征集海洋生物产业项目、海洋公益性专项项目、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近30个,争取9个示范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支持范围。申报全国最大的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项目——“L1泊位潮流能试验平台研建”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4000万元。
海洋行政执法
推进海洋与渔业立法工作,修订完善《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青岛市人工鱼礁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建立海监、海事、公安边防、海警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年组织海上联合执法检查36航次,检查涉嫌违法船只21艘。其中,加强非法盗采海沙专项执法,出动执法船只20航次,检查各类疑似船只15艘。实施“维稳2012”执法行动,出动执法船只3航次,检查各类疑似船只7艘。开展“海盾”、“碧海”、“护岛”、“护渔”专项执法活动;加强“海盾”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集中集约用海项目2个,查处非法填海案件1宗;推进“碧海”专项执法,检查涉嫌危害海洋环境违法行为13起,查处非法倾废案件3宗;组织“护岛”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69个海岛登临检查296次;组织“护渔”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船只1320航次,航行55628海里,查处违规渔船328艘。加强伏季休渔执法,全市累计岸上检查12360艘次,联合检查市场93次;海上检查1082航次,查处违规渔船194艘次。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水产养殖、苗种生产单位1183家,查处违规案件29起。加强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执法,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青岛海关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检查餐饮、驯养和制作标本单位18家。加快海洋执法装备建设,推进1500吨、1000吨、600吨级海洋执法船建设,国家维权执法保障基地维修改造项目开工实施。
(于晓)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执行国家海洋重大任务
2012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参与完成钓鱼岛、黄岩岛维权行动,宣示中国主权,强化海域实际管辖;根据国家海洋局授权,经过协商谈判,同康菲公司、中海油总公司签署《关于解决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补偿问题的协议书》,生态索赔取得历史性突破,维护了国家海洋环境利益。该分局作为7000米载人深潜海试母船(“向阳红09”船)保障单位,从船舶保障、设备维护、蛙人作业、调度指挥等方面确保“向阳红09”船完成7000米级海试;科考船“大洋一号”船完成26航次6个航段的调查任务,在尼日利亚专属经济区完成中尼首次联合科考任务。
海洋预报及防灾减灾服务保障
全年发布区域海洋环境预报和灾害警报,风暴潮、海浪预警报100余期,各类预警报传真3.1万余份、短信7.9万余条。组织完成全国渔业生态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北海区节点建设并实现业务化运行,与辽宁海上搜救中心联合举办海上搜救漂移预测技术验证演习,组织所辖沿海省市开展面向重点保障目标的精细化预报服务保障试点和警戒潮位核定工作。
海洋科技
年内,该分局2项2013年海洋公益性项目和5项海洋青年基金项目获国家立项资助,科技成果获海洋工程科技一等奖1项、2012年全国海洋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2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成立全球气候变化专项组织管理机构;4艘船加入国家海洋调查船队,成为加入国家首批调查船队中调查船只最多的单位。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建设
年内,该分局组织制订《北海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备案制度》、《北海区海洋倾废记录仪管理办法》、《海洋石油开发工程三同时检查、竣工验收工作程序》等一批海洋综合管理配套制度。颁布《北海分局海洋预报减灾业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作业动态监测简明规范》等一批业务工作规划及技术规范。
海域海岛管理
细化国管海域使用项目监督管理,完成董家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对在建的10个国管围填海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完善临时用海管理程序,审查签发海上油气勘探作业临时用海备案通知书54份。批复并颁发铺设施工许可证5份,准予注册备案海底电缆管道6条。组织开展海底电缆管道核查工作,防范油气管道风险,推进“北海区海底电缆管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北海区8个领海基点海岛的基础性资料,组织开展镆铘岛(2)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完成552个海岛的航空遥感数据处理工作,为全国海岛监视监测系统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海洋环境保护
年内,全面完成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支撑工作,编制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南及管控办法。加强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控制,严格做好石油开发环保设施“三同时”检查和竣工验收。预防溢油事故风险,开展2011年国务院七部委“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风险防范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核查。开展石油勘探开发排海污染物监管,审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30份,实现对泥浆、钻屑排海情况全部现场监管并取样检测。规范海洋倾倒许可审批程序,批准许可证36份,批准疏浚物倾倒量4738万立方米。完成海洋环境监测、海洋风险监测和海洋公益监测等3个大类16项监测任务,获数据量近60万组。编制发布《2011北海区海洋环境公报》。
海洋行政执法
全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4起,处罚决定额1835万元,已收缴罚款1463万元。其中,查处“海盾”案件6起,处罚款1155.18万元;查处“碧海”案件11起,处罚决定额88万元。组织开展“2012年北海区区域建设用海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已批复的26个区域建设用海及用海项目494个,发现涉嫌违法行为18起。开展北海区围填海疑点疑区专项执法行动,发现违法行为12起。推进海岛定巡、渤海定巡和航空巡查工作制度化,累计巡航和登检海岛461个,登检石油平台、储油轮等海上设施140个(次),检查用海项目949个(次)。
(赵明静)
青岛海事局
主要业务指标
2012年,青岛海事局办理船舶进出口手续18373艘次,同比(下同)下降0.5%;办理船舶签证193701艘次,下降28.9%;安全运送旅客669.9万人次,下降55.9%;货物到达量和发送量3.1亿吨,增长4.4%;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量6595.3万吨,下降4.6%;上缴船舶港务费2.1亿元,增长2%;上缴港口建设费11.2亿元、油污基金579万元。
船舶管理与通航管理
船舶管理 年内,将辖区划分为监管、监控、监视等3类区域和近40个不同级别的监管网格,制订实施巡航、巡查措施,“四全一快”(全面履职、全域统筹、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部署开展“四客两危”船舶\[渤海湾省际客(滚)船、中韩(日)客箱班轮、客渡船、旅游客船,危险品船舶、对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危害且易闯“大祸”的船舶\]安全大检查、冬季“四防一禁”(防大风、防碰撞、防火灾、防冰冻,恶劣气象海况禁止航行)等专项检查行动,现场检查船舶2200余艘次,查处、整改缺陷2800余项。联合市政府9个部门开展砂石船专项整治活动,查处非法砂石船2艘次,驱离4艘次;联合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海上联合巡航执法20余次,劝离渔船1300余艘次。完善与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共建机制,提高安检工作技术含量,全年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655艘次、港口国监督检查431艘次。对青岛辖区登记船舶进行清查,妥善处置疑似套号船舶10余艘、已报废或接近报废的船舶100余艘。对发生事故或重大险情、船舶被滞留的公司采取附加检查、安全约谈措施,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通航管理 制订发布《青岛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细则》。大雾天气时实行该局与引航、港口调度三方联合值班模式,创雾航25艘次/小时的进出港新记录。保障青岛港深水航槽安全试运行,全年通过深水航槽进港船舶58艘次,最大吃水21.68米。加强违反航行秩序行为处罚,全年处置违法行为33次,增长83.3%。推进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标准化管理工作,对重点船舶、水域实施“双岗监控”,全年监控船舶110350艘次、接受船舶报告203160次、提供信息服务101582次、提供交通组织693次、重点船舶监控并安排护航1789艘次,再次实现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覆盖区域商船万船事故率“零记录”。加强通航环境整治,全年审批水工作业手续144件次,做好“东方日出号”沉船打捞等工作。
船舶防污染和危险品货物管理 完成《LPG船舶科学监管新模式研究及应用》课题研究,研发“内贸集装箱危险货物监管平台”和“集装箱危险品智能监管与4D仿真”系统,实现内外贸集装箱危险货物监管全覆盖,全年查处危险货物瞒报案件6起。实施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对辖区13214艘船舶的污染清除协议进行备案。实施船舶防污染作业信誉管理制度,加强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严厉打击船舶非法排污行为,全年开展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1648艘次,查处非法排污案件12起。
海上搜救和应急反应
年内,该局组织133艘船艇登记成为青岛市首批海上搜救志愿船,投资10万余元为志愿船艇配备专业救助设施、设备;接到海上险情报警49次,组织救助行动49次;协调船舶108艘次、飞机15架次参与海上救助行动,成功救助331人、船舶27艘;死亡失踪19人,人命救助成功率94.6%。落实恶劣天气限禁航措施,全年由于恶劣天气导致的禁限航时间947小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103期。完成防范抗击“达维”、“布拉万”等台风4次。推进港口、码头防污染专项验收工作,辖区有7家码头单位防污染能力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织辖区5家专业污染清除单位开展应急演练;争取社会资金在西海岸新区再建溢油应急设备库房1座;开展青岛海域船舶污染风险评估课题研究并通过专家组评审;截至年底,辖区一次性溢油应急处置能力资源储备1000吨级。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海事保障
年内,该局与青岛港引航站、青岛港集团开展三方文明共建活动。建立船厂联系人报备制度,开展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11艘次、船舶吨位丈量26艘次;办理各类船舶登记586件次。开展促进邮轮游艇新兴水上产业发展相关对策研究。编制《青岛港通航安全宣传手册》、《商船通航密集区示意图》和朝鲜语版《航行须知》。创建和维护虚拟式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办理结果在线查询,在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率先实现全天24小时“网络实时问政”。推广应用电子政务管理系统,政务办结时限大幅压缩,3~5个工作日完成率88%。督促完善并公布董家口港临时航道、临时锚地,推进董家口港临时开放和即墨女岛港扩大开放。辖区新开放码头、泊位11个,保障董家口港区试靠泊1000余艘次,保障邮轮母港航道疏浚工程700余艘次施工船作业安全无事故。完成“海上联合──2012”中俄海上联合军事演习、2011/2012克利伯环球帆船赛青岛站赛等水上赛事、活动的海事保障工作。
(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