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经济指标与重点区域、项目建设
主要经济指标
2012年,青岛市突出蓝色引领战略,制定“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的发展目标,推进国家海洋经济改革发展试点,加快蓝色经济区建设,全年实现海洋经济增加值1114.4亿元,增长19.9%,高于全市GDP(地区生产总值,下同)增幅约9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15.3%,比上年(下同)增长1.2个百分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26.9%,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成为全市科学发展的新增长极。
重点区域建设
年内,青岛市报请国家批准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出台青岛蓝色硅谷发展规划和西海岸新区发展规划,编制红岛经济区规划,分别组建工作机构,全面启动各项建设,优化蓝色经济区空间布局。蓝色硅谷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推进16平方千米核心启动区和15平方千米综合服务区建设,国家海洋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国家深海基地等平台建设取得进展,60万平方米的科技孵化器开工建设。完成西海岸新区的黄岛区和胶南市区划调整,形成开发区、中心启动区、保税港区、董家口港区、中德生态园多主体、多板块竞相发展局面,生产总值超过2000亿元。董家口港区建成泊位11个,形成1亿吨通过能力。中德生态园建设取得进展,引进青岛德国中心等12个项目。实现红岛经济区“一区两街”(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河套街道、上马街道)整合,完成176平方千米区域总体规划,加快建设30平方千米的软件科技城。
园区项目建设
推进产业集聚和园区集约发展,加快实施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出台《青岛市海洋特色产业园区认定条件》,在海洋生物、海洋工程装备、滨海旅游、海洋运输物流等重点领域开展海洋特色园区认定工作。年内,认定海洋特色产业园区8个,争取山东省专项资金1.63亿元,安排市级专项资金9090万元。推进蓝色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库,推进140个总投资1100亿元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投资额200亿元以上。开展招商推介,引进国家海洋装备质检中心、山东(青岛)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基地、海洋化工研究院中试孵化器、光谷海洋科技城、中德豪华游艇基地、海洋工程及钢铁材料检测防护技术产业化基地等项目。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海洋科教支撑提升海洋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完成国家深海基地土地征用补偿和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国家海洋科考船交付使用,确定国家海洋设备检测中心建设方案,签署“四方”(教育部、山东省政府、国家海洋局、青岛市政府)关于中国海洋大学三期建设项目共建协议,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奠基。筹建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可再生能源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孵化器、软件与服务外包和人才公寓3个“千万平方米工程”建设,为成果转化、人才集聚创造条件。加快创新人才引进,出台《青岛“人才特区”建设实施办法》,在20家涉海企业设立专家工作站;开展青岛蓝色经济国际高端人才项目洽谈会等引才活动,实施“300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在美国华盛顿、纽约、费城建立3家海外引智工作站,全年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10万人。
通过改革创新推动蓝色经济发展
推进蓝色经济区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订支持蓝色经济区建设综合性政策意见,出台《2012年青岛市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扩大对外开放,开展外国籍干线船舶中转业务试点,开通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通道,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启运港退税政策获国家批准。启动中日、中韩合作创新产业园建设,青岛成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调研基地。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开展胶州湾湿地特别保护区建设,完成直排海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工程。深化科教人才改革,中国海洋人才市场获国家批准并建成挂牌;建设海洋涂料、海洋生态养殖等两个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小学阶段全面普及海洋教育城市。推进陆海统筹发展,规范用海秩序,加强海洋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优化海洋开发体制机制。
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经济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年内,全市海洋经济三次产业保持协调较快发展。海洋经济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为83.3亿元、507.6亿元和523.5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7.5∶45.5∶47。全市海洋主要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值2345.5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7.3%,增速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个百分点。扩大海洋渔业发展规模,完成总产值136.6亿元,增长11.4%。推进新兴高端海洋经济第二产业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业和海洋设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分别完成产值69.3亿元、629.6亿元,增长35.5%、40.3%。海洋经济第三产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4.2亿吨,增长9.2%,居全国第五、全球第七位;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450.3万标准箱,增长11.4%。滨海旅游业加快发展,实现旅游总收入807.6亿元,增长18.5%,增幅增长1个百分点;实现旅游总人数5717.5万人次,增长12.6%。
组织协调保障蓝色经济区建设
健全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组织体系,调整和明确全市蓝色经济推进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督查、调度和综合、协调。将海洋经济有关指标列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研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举办全市蓝色经济发展与蓝色硅谷建设专题研讨班,加强工作信息采编工作,扩大信息报送范围。加强重大问题研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支持,将青岛蓝色硅谷列为国家海洋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国家海洋科技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加快青岛市海洋产业发展对策建议研究,组织完成重点课题评审和实现蓝色跨越发展指标体系研究,编制“蓝色跨越行动计划”。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蓝色经济区建设主题宣传,《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连续重点报道青岛市蓝色经济区建设情况及蓝色硅谷等重点区域有关情况。开办“蓝色周刊”电视专栏;完成蓝色经济区建设门户网站改版,实现与“人民网”等网站互通。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