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
2018-03-04

行政体制与城乡一体化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

2012年,青岛市行政体制改革实现突破,经济发展环境优化。西海岸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红岛经济区管委会组建并运行。西海岸新区建立大部制、扁平化管理体制,实行“直管、代管、协管”的分类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蓝色硅谷核心区、红岛经济区管理体制,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市政府印发实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案和两个“问责”办法,出台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行政审批程序提速,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业项目和服务业项目落地审批提速近70%,工业项目核准类和备案类审批提速60%以上。削减和下放审批权限,行政审批事项削减19%,向各区市下放市级审批权限314项,向西海岸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红岛经济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17项。加强中介机构规范管理,涉及审批环节的垄断性中介机构全部入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纳入审批流程控制。整合建立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组织领导体系,出台招商引资工作意见,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公布新版涉企收费目录,新目录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由106项减至67项。对国家和省级开发区落地项目实行“零收费”。加强行政监督监察,市、区(市)两级的3万多项行政处罚事项全部实现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形成试点意见和财政管理办法、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制订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意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城乡一体化改革

2012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及支持四方区、李沧区、平度市、莱西市加快发展的意见和推动县域科学发展整体提升综合实力的意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专门工作机构,基本形成财政、金融、土地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体系。国家级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取得较大进展,胶州市、平度市和胶州市胶莱镇、胶南市王台镇、平度市南村镇、莱西市姜山镇获批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数量居全国副省级城市首位;研究制订在国家级试点镇开展强镇扩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出台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赋予省级示范镇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明确相关扶持政策。推进镇(街道)合并,完成10个镇(街道)整合为5个的试点工作。出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制订实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新一轮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创新管理模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订农村产权交易所组建方案。建立健全全市科技兴农“110”服务系统(利用信息基础设施、网络通讯技术、信息资源和数据处理技术等,加强信息技术对农业和农村的全面渗透,为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提供各自所需的有价值信息的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形成“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经济体制改革

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改革

2012年,青岛市委、市政府调整完善国企改革组织领导机构,修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推进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钢集团”)改革重组,形成市管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所持民营企业小比例股权退出和青钢集团所属广东华美集团转让退出、鲁南铁合金总厂整体划转方案,政府投资类公司、青纺联控股集团改革重组持续推进。推进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港集团”)转型发展,启动邮轮母港规划建设,调整董家口港建设体制,青岛港集团重组青岛港投集团公司,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组建合资公司的框架协议》。形成市政公用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加快组建青岛热能集团和青岛水务集团。华东葡萄酒酿酒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市政府向青岛世园(集团)有限公司派出监事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出台经营性国有资产委托监管方案,形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初步方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更趋完善。

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年内,市政府印发实施市与区(市)财政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和加强财源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理顺市与区(市)财权和事权关系的措施。印发规范企业跨区(市)迁移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迁移企业税收划转办法。向社会公开市级财政收支预决算和80家市直部门的预算,在全国率先实行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公开。出台实施加快股权投资发展意见,研究制订“蓝高新”(蓝色、高端、新兴)基金设置方案,设立创投基金2只和基金管理公司3家,获国家参股5000万元,全市参股基金规模10亿元。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债券52亿元。2家企业实现借壳上市,4家企业上报首发申请材料,累计募集资金309亿元。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完成筹建并开业,青岛海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组全面完成,青岛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开展战略合作,中国民生银行与青岛市签署海洋渔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全国海洋渔业金融中心开业;在全国率先启动韩元结算中心建设,韩元现汇柜台交易量4429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结算金额在全国第二批试点省市中居前列。公布实行《青岛市金融发展促进条例》,完善金融机构地方财政贡献、信贷投放、小微企业与“三农”金融服务等考核评价体系。

中型和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改革

年内,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推进企业融资工作意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完善政策体系。针对小微企业发展困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从财税支持、降费减负、融资扶持、创新促进、市场开拓、管理提升、园区建设、公共服务等8个方面制订62条具体扶持措施。为企业减负,暂停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项,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16项,每年可为企业减免费用8亿元。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全面覆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搭建融资对接、统借统还、信用信息等3个平台,增加财政性风险补助,多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青岛东和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惠运办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小企业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实现股权融资1025万元,全市小微企业首次实现股权挂牌融资。

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科技体制改革

2012年,青岛市入选全国首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成为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出台《加快专利发展指导意见》和《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措施,建立海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形成海洋类科技成果对接渠道,加快推进“千万平方米孵化器”建设。

教育体制改革

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14大项43小项改革试点任务,其中部分实验和试点取得标志性进展;印发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学前教育普惠建设、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等4个意见,完成各项分方案和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制订工作,全市教育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抓好普惠性学前教育,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开工建设幼儿园171所,57所主体完工。成立青岛市教育咨询委员会。

文化体制改革

年内,青岛市报业、广电、出版传媒、网络、演艺等五大国有文化企业集团挂牌成立,四大国有文化传媒集团按新体制运营。完成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任务。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挂牌成立,完成广电有线网络资产整合划转任务,已并入全国网络。完成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胶南市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组建工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年内,全市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增至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5%左右,设立3亿元大病救助专项资金,建立实施重大疾病、罕见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长期医疗护理制度。即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成效,市镇两级医疗机构累计为群众节约医药费近1.2亿元,县域内就诊率95%以上,中央电视台以“即墨医改改出新变化”为题予以报道。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年内,发布2012年工资指导线,上调全市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和协保人员补贴标准,实施支持大学生和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建立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机制和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域纳入国家试点。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