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
概 况
截至2012年底,青岛市有少数民族52个76696人(户籍人口),其中朝鲜族40015人、满族13511人、回族5986人、蒙古族4466人、维吾尔族2401人、苗族1860人、彝族1498人、壮族1379人、土家族1258人,其他43个少数民族人口4322人。有登记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7.78万人。
2014年12月,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会、市少数民族联合会分别召开第二次、第四次代表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市少数民族联合会更名为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活动
2014年,在全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清真寺”活动,评选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4处、民族团结进步和谐社区27个、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企业7个,2个区、3人被国务院分别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建立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
2014年,市民族宗教局会同市委统战部、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电政办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的意见》,在全市29个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00人以上的社区建立工作平台,成立具有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化解、促进民族和谐功能的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实行挂牌服务。初步建立起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实现社区民族事务治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科学化。9月下旬,青岛市在李沧区百通馨苑社区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社区民族工作经验。青岛市的城市民族工作获国家民委调研组、全国人大民宗委调研组、山东省民委的肯定,相关做法经山东省委统战部领导批示在全省推广。
社区民族工作网格化管理与建设
2014年,完善服务网络,突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把民族工作深化、细化到楼座、家庭,完善社区民族工作专题网站,实时更新社区民族工作数据,及时发布社区民族工作动态,宣传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建立民族事务网上服务平台,及时提供就学、就业、就医等信息,实现网上为各族群众提供网络化、即时性、自助式服务。吸纳少数民族群众参加社区社会组织,全市有29个社区培养配备兼职社区民族工作联络员,保证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动态掌握和跟进服务。
服务少数民族
2014年,在社区开辟民族事务绿色通道,及时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居民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市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发放牛羊肉补贴4535人次45.35万元。完成2014年高考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认定和加分手续办理工作,为全市52所中学的266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加分手续,其中有43人为参加异地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张守泉)
宗教事务
概 况
截至2014年底,青岛市有全市性宗教团体7个(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天主教青岛教区民主管理委员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59处、宗教教职人员306人、信教群众16.45万人。
2014年,青岛市宗教事务局组织全市宗教界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指导各宗教团体建章立制,增强宗教团体的公信力、凝聚力。天主教坚持民主办教;基督教推进基督教中国化的神学思想建设取得成果;佛教成立弘法团进行弘法讲经,加强教风建设;道教组织全体道众坚持开展玄门讲经论道活动;伊斯兰教把“坚守中道、抵制极端”纳入“卧尔兹”讲经,引导信众坚守正信、维护和平、促进和谐。帮助宗教团体做好春节庙会、佛诞节、开斋节、古尔邦节、圣诞节等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宗发〔2012〕41号”文件精神,规范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在全省率先举行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集中统一授牌仪式,公示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全社会监督。修订完善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选取城阳区、平度市和市基督教两会进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
“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
2014年6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各区市和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栏、展报、报刊等多种形式,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培训考试、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活动,编印《2014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材料》5000册,宣传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组织到宗教活动场所向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宣讲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依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小组,对信教群众的居住情况、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基础档案,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遇到的困难、问题。
公益慈善活动
2014年,在全市宗教界弘扬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引导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开展佛教讲经、道教论道和伊斯兰教“新《卧尔兹》”解经工作,引导信教群众正确理解教义教规,自觉做好宗教领域的反邪教工作。举行青岛市“宗教慈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暨宗教界慈善捐款活动。市基督教成立仁德社会服务队开展健康义诊、健康讲座等社会公益活动;市佛教协会、青岛湛山寺坚持临时救助与长期帮扶相结合,全年累计捐款16万元;市道教协会、崂山太清宫慈善功德会发展会员260人,累计捐款6.37万元;市伊斯兰教协会持续资助青岛黄海学院残疾大学生,累计捐款3万余元。
“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2014年,成立“市宗教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制订《市宗教局安全制度汇编》和《201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安全检查电子台账。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市宗教事务局指导各区市对辖区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协助宗教团体做好房产工作,基本解决香港西路17号11号楼天主教房产补偿问题;加固维修教会房产危房30余户;协调泰能集团对浙江路15号和遵化路8号住户安装天然气管道。(张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