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2017-07-03

城乡规划

规划编制

推进《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报批  2014年11月,《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由山东省政府转报国务院。2015年9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的城市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进行审议并获通过,已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待批。

“多规合一”试点工作  2015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编制过程中,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进行对接,实现城市空间布局规划与多专业规划的协调统一,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奠定“多规合一”的基础。开展《青岛全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工作,通过对各类控制线进行定线定量定界的划定,强化对全域生态和空间资源的管控,将城市规划逐步由扩张性规划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转变,形成“多规合一”的工作底图;按照“全域统筹一张图”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全市“多规合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同步开展青岛西海岸新区试点工作。

重点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编研工作  2015年,组织编制完成《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海岸带规划管理导则》《青岛湾老城区保护更新详细规划》;推进开展《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青岛市海岸带自然岸线、海域保护控制线、围填海控制线、生态湿地保护线、禁建限建控制线规划(不含胶州湾)》《青岛市海岸带滨海城市轮廓线与建筑高度分区规划》编制工作;启动《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青岛市海岸带滨海城市轮廓线与建筑高度分区规划》《青岛市重要观景点与主要山体之间视线及建筑高度控制规划》等专题研究并纳入《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纲要)》成果。

配合推进《浮山生态公园三个片区详细规划》《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工作。

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编研及建设管理工作  2015年,完成《青岛市中心城区交通容量评价指标体系规划》《青岛胶东国际机场综合交通衔接规划》编制工作和《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的报批工作,调改完善《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完成新机场规划选址,出具航站楼等建设工程的规划意见;推进地铁项目及其附属工程、济青高铁、济青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完成安顺路一次网供热工程、楼山河污水处理厂、杭州支路第五泵站改扩建工程、220千伏团岛输变电工程等市政项目规划审批工作。

规划服务

服务民生,推进“市办实事”和重点项目规划服务工作  2015年,统筹和强化全市保障性住房、主城区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的规划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相关项目及时完成相应规划审批工作。按照“完善配套、提升品质、改善环境”的原则,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相关论证工作,推进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海天中心、世奥大厦、市南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纺织工人疗养院改造等重点项目和北涧社区、东韩社区、午山社区、钟家沟社区等旧村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服务工作。

开展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规划安全专项排查  2015年,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规划审批情况进行梳理,集中对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取证,实地测量储存设施与周边建筑安全间距,调阅相关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及周边建筑档案,形成系统的统计数据,并将相关详细信息导入地理平台,绘制完成危化品源分布地形图。在相关项目规划审批中进一步提升要求、严格标准,从规划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服务老城区保护更新与产业升级转型  2015年,探索老城区保护更新改造新思路,结合青岛市“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优化完善相关区域规划,推进相关控规编制,按照“改善民生、传承文化、繁荣经济”的原则,组织开展中山路及周边区域保护更新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配合推进青岛港老港区改造升级和邮轮母港启动区规划工作,深化细化邮轮母港启动区方案,推进邮轮母港启动区规划建设;保障和配合楼山北部、李村河口等区域企业环保搬迁工作。

强化村镇规划工作  2015年,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强全市城乡统筹和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工作,制订完成《青岛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市示范小城镇规划建设的督查调研。启动《青岛市传统村落试点详细规划及新型农村社区风貌规划导则》《青岛市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研究》《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导则(修编)》的编研工作。

规划管理与审批

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实现业务增量提速  2015年,应对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增大的新常态经济形势,梳理全市在办建设项目,提出“盘活存量、发展潜量、争取增量”的工作思路,结合简政放权和责任清单梳理,出台审批权下放、项目预审、“串联”改“并联”等规划审批七大措施,依托“地理信息大数据”和“规划成果大数据”资源建立“青岛市中心城区规划项目服务动态数据平台系统”,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将规划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全年收文5034件、发文4991件,发放规划许可证涉及建筑面积403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45.5%;核发选址意见书197个、用地许可证450个、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206个。

电子监察和信息公开公示  2015年,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事项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动态监控。通过完善“双变”(变更容积率、变更用地性质)电子监察系统,建立“青岛市中心城区规划项目服务动态数据平台监督系统”,统一规范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绩效评估和预警纠错,实现审批标准化、网络化、公开化,强化电子监察与科技防腐。

年内,市规划局通过各种方式强化信息公开公示。政务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近1600余条,规划展览馆接待8万余人次;办理回复局长信箱270余件,回复率100%。全年组织“网络在线问政”活动12场,研究答复网民意见和建议438条,涉及旧城改造、公共配套、市政交通、规划编制和行政审批等多个方面,促进规划工作与社会民意的良性互动。(易春江)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概  况

2015年,青岛市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在系统各窗口单位继续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大提升”等活动,城市管理系统3人获青岛市“文明市民”称号、局机关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2319服务热线”连续第四届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行业管理

行业安全  2015年,出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规范》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编制行业安全监管职责边界等责任清单。市城市管理局与局属单位、青岛能源集团、青岛水务集团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开展“安全维权——查找身边隐患”活动,设置维权告知牌(卡)1.8万个,查找身边隐患3398个,对102项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开展净水厂液氯安全、燃气用户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11次,检查单位和场所2887处,整改隐患458处。调度燃气企业和市公用事业收费中心开展户内燃气设施安检工作,入户安检497万户次,整改隐患2766处。全年未发生人员死亡和火灾责任事故,管线事故同比(下同)下降14.2%,爆管事故下降2.1%。被评为山东省政府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青岛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先进单位和青岛市应急管理工作优秀单位。

行业服务  2015年,健全完善服务运行体系,“能源96556热线”“水务96111热线”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以“12319服务热线”为核心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热线运行体系更趋完善。拓展城市管理便民服务新途径,实施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服务事项网上受理;按要求143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居全市53家排名单位前列。市城市管理局“规范服务、温馨服务、社区服务、解决问题、关爱员工”等五大行动实现常态化,组织各类培训44批次6100人次,组织亲情化服务小组进社区130次4400人次,更新用户信息21万条,发送安全、服务短信温馨提示188万条。对群众通过“行风在线”反映的428个问题挂牌督办,供水、供气、供热、排水、收费行业提供延伸服务、超值服务、先行处置3.8万次,解决供热温度不达标用户近3000户。全年“12319服务热线”回访群众满意率继续保持99.8%以上。

收费服务  2015年,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继续完善智能化网络服务平台,配合9月1日正式实施的自来水水价调整,作好相应的系统开发。修订完善《收费服务中心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业务及服务规章汇编》,开展“感动服务进社区”活动。截至2015年底,服务客户1161918户(卡户1084085户、非卡户77833户),其中自来水客户1070494户、燃气客户963974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客户885391户。全年收费103587.15万元。其中,自来水费40494.36万元(含公用事业附加费938.98万元),燃气费42430.95万元,污水处理费15336.48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4907.94万元,崂山区垃圾处理费417.41万元;年度抄表到户率99.99%、抄表准确率99.99%、收费回收率99.93%,热线任务单反馈及时率、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100%。

科研与应用  2015年,完成城市管理行业重点科研课题研究12项。其中,“一种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循环利用工艺”“村镇生活垃圾低能耗资源化利用工艺”等3项技术获国家专利初审,“餐厨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模式”专利技术被受理。全程参与完成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合作的“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获市城市废弃物分类回收体系路线图、餐厨废弃物处理路线图、城市废弃物战略计划等系列成果。“村镇垃圾低能耗好氧堆肥技术研究”被推荐为国家住建部立项课题,参编的国家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技术规范》报批。环卫监测项目覆盖率由33%增至73%,监测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城市供水与节水

城市供水  2015年,全市供水总量5.17亿立方米。其中,市区2.2亿立方米,平均日供水量61.16万立方米,城市年供水能力7亿立方米。加强供水规范化管理,通过了住建部考核。完成供水企业水质检测机构能力等级评定,达到省A级两家、B级1家、C级5家。3处原水水源地、20处管网在线水质预警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完善一体化水质预警系统,实现对水源、水厂、加压站、管网的全面监测与控制。水质监测能力超过201项,实施水质信息公告制度,采集检测样品1547个(出厂水287个,管网水1260个),总计11403项次,合格率均100%,将抽检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

城市节水  2015年,围绕“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主题,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创建复查节水型企业(单位)3个、节水型居民小区10个,通过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全市节水6323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1.86%。加强淡化海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城市水资源承载力,重点发展河道景观、绿化和市政保洁、再生水源热泵等项目,再生水利用量12345万立方米。

城市供气

2015年,编制完成《青岛市燃气专项规划(2014~2020年)》,规划市域输气管网,构建连接四市、覆盖重点组团的天然气高压管网系统,建立以管道天然气为主、LNG、CNG、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多元化燃气供应模式。新建燃气管网162千米,改造燃气灰口铸铁管道114.3千米,新增管道燃气用户7.9万户,年供气总量9.4亿立方米。市区基本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全市管道燃气用户总数189万户。全市管道天然气供应体系日趋完善,建成天然气高压、次高压管网739千米,六区和四市城区全部实现贯通并向镇村延伸,使用管道燃气的乡镇覆盖率88%。

城市供热

2015年,投资5.6亿元,新建供热管网218.5千米,开工建设换热站75座。新增供热用户8.1万个,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34万平方米(含市内三区515万平方米,占2015年“市办实事”要求500万平方米的103%)。

推进企业节能环保工作。截至2015年底,累计投资近4亿元,对青岛能源集团范围内所有燃煤锅炉实施环保建设和升级改造,其中2015年改造的项目可每年实现减排烟尘36吨、氮氧化物4200吨。加快胶州金洲热力、平度南村高效煤粉炉工程建设;推进后海热电锅炉超低排放项目试点,探索锅炉燃烧和烟气治理新技术,推进传统能源高效清洁化利用。推进清洁能源供热,青岛能源集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清洁能源研究院,与部分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实现产学研一体化。与青岛理工大学合作,在亚洲首次利用地铁源进行供热、供冷;利用空气源热泵解决八大关、莱阳路周边等区域无法进行传统集中供热的难题;利用谷电蓄热解决部分学校的供热问题;实施《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在新建的非居民建筑中推行以燃气三联供、直燃机为主的清洁能源供能方式。累计发展燃气、空气源、污水源、太阳能、电蓄热等清洁能源供热面积220余万平方米。市城市管理局协助政府部门推动实施既有非节能建筑墙体保温改造工作,全年开工建设面积65万平方米,累计改造面积200余万平方米,解决部分用户供热温度不达标问题。

城市排污

2015年,全市新建、改造排水管网229千米,完成楼山河、黄岛区泥布湾、平度崇杰等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和一级A升级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李村河、城阳双元、即墨市污水厂等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增至181万吨/日,全市年处理污水总量5.2亿吨,污水厂集中处理率98.67%,COD削减总量26.7万吨,市内三区污水厂产生的22万吨污泥全部处置,完成管道拿砂567千米,排水设施完好率99.05%;青岛市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考核”中居第三位。全年处理排水服务信息总数1586件,热线转办问题反馈及时率、办结率、用户满意率均100%。

城市环卫

2015年,实施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冲洗”一体化作业模式,市区57条主干道机扫率100%、洒水率97%、道路冲洗率95%;市区447条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92%、洒水率86%、道路冲洗率78.5%。遇干燥或雾霾等特殊天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最大限度地减少雾霾等天气对市民出行影响。累计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6个,15.3万户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活动;构建覆盖全市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有毒有害垃圾单独处理系统、大件(装修)垃圾单独收运体系“三大”处置体系。小涧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162.3万吨(焚烧发电66.9万吨,填埋处置92.6万吨,生化堆肥处理2.8万吨),转运及时率、无害化处理率均100%,市区资源化处理率60%。市城市管理局与4100家大、中型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协议,收集率86%,日收餐厨垃圾140余吨。市区新建公共厕所32座、改造28座,全部达到国家一类标准,市区纳入统一管理公共厕所501座。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7800座,覆盖5个区市37个项目村(社区)。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保持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市容景观

2015年,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巡查,发布各类安全防范预警信息5000余条,开展户外广告设施防火、用电、钢结构安全等专项检查35次,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完成全市26个中心商业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等任务。各区市投资3300余万元,改造牌匾489块,粉刷墙体立面4.91万平方米;累计拆除户外广告5651处4.4万余平方米,规范门头870余处5400余平方米;清理临时性户外广告2300余处7400余平方米;新增夜景照明设施18处。全市纳入整治范围的主干道路72条,粉刷墙体立面5.6万余平方米,改造墙体立面1.87万平方米;新增亮化楼体70余栋、亮化节点6处。(李 明)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概  况

2015年,青岛市城管执法系统清理规范占路经营、游商浮贩、市场冒市等行为10万余处次,取缔非法占路市场44处,关闭整改市场45处,整治规范各类市场460余处次,引导占路经营摊位进入新设市场1000余个。清理固定门店露天烧烤5449处次、流动摊点2776处次;拆除户外广告244处3979平方米,整治“一店一招”4623处26526平方米;完成各类市政公用移送案件50余件,立案查处各种违法行为20余起。对市内三区批准的300余个掘路项目和检查井施工进行执法检查,规范、查处市政道路施工现场190余处;查处各类涉绿简易案件488起。青岛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全年办案61件,罚款611万元;被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城管执法工作790余篇次。

市容秩序规范整治

重点区域整治  2015年,坚持疏导结合,组织便民摊点群规划设置。新设置城市便民摊点群24处,有序疏导摊贩1000余个。加强重点区域整治,推进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和沿海一线等重点区域占路经营管理执法,重点加强市场周边和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制发《2015年交易市场周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清理规范市场冒市行为90余起,清理市场周边占路经营、店外经营1300余处次,拆除灯箱广告牌、LED广告牌310余块,拆除私搭乱建棚厦120余处,安装市场周边安全护栏500米。注重源头治理,提高烧烤扰民整治标准,全年全市新规划设置12处烧烤规范区(李沧区3处、崂山区2处、城阳区2处、即墨市4处、胶州市1处),疏导流动烧烤摊位300余个;推广更新环保无烟炉具,解决烧烤油烟扰民问题,六区更换环保炉具500余架。通过建立人行道违法停车智能查处系统、增设物防设置等手段加强治理,人行道违法停车现象得到遏制;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的车辆张贴告知单4.7万余张,协调六区在人行道增设物防隔离设施绿篱2.2万余米、隔离护栏3万余米、挡车柱4.5万余个,改善了全市人行道违法停车无序的状况。

违法建设整治  2015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遏制新增、减少存量”原则,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新生违法建筑,按计划逐步清理减少各类存量违法建筑。全市清理拆除各类存量违章建筑3911处51.2万平方米(年度拆除存量违建的任务目标为46万平方米)、新生违章建筑1131处16.7万平方米。市城管执法局与规划部门建立行政许可告知制度、违法案件查处协作制度。组织对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市规划局管理区域)545处、2785栋单体、3731.27万平方米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纠正查处在建工程项目违法建设行为57起。其中,限期整改30起,行政处罚27起,罚款532.50万元,纳入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违法建设发现率和查处率均100%。

数字化城管建设

2015年,搭建“一线一网一平台”智慧城管体系(“一线”即“12319”热线电话;“一网”即依托互联网,建立常态化的市民问政空间,通过微博、微信受理市民诉求,开发“青岛城管”手机客户端;“一平台”即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更高效地落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托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构筑信息采集、统一受理、分类处置、统一核查、统一反馈的闭环运行新机制。建立信息采集员、“12319服务热线”、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多渠道分散采集、集中受理模式,准确快速传递责任单位,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实现市区联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城市管理过程和要素实时监控,采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实时督查和专项督察相结合,提高监督考核的全面性。全年数字化平台立案995443件,政务热线转办单70件,审核各区不规范结案案卷629件;市城管执法局赴各区督导30次,协调解决疑难案件109件。

解决群众诉求

2015年,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网上信访和市城管执法局本级来访、来电、来信等渠道收到市民反映的城管执法问题2437件。其中,政务服务热线470件,政府信箱1731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电话257件,接待群众来访41件107人次,办理群众来信(网上信访)53件。所有信访问题均得到解决,回复率100%。全年无到市以上集体上访、无异常上访、无信访积案。通过“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办理有效问题462件,参与网民1.5万余人次。其中,“民生在线”满意率90.18%,大部分市民反映违法建筑和占路经营问题。通过各类“问政”活动,提高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的能力。(李明)

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

土地管理

概况  截至2015年底,青岛市土地总面积11292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804555.03公顷(含耕地522205.93公顷、基本农田480689.53公顷),占总面积的71.25%;建设用地245006.51公顷,占总面积的21.7%;未利用地79593.02公顷,占总面积的7.05%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2015年,上级下达青岛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330公顷;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综合平衡的原则,组织上报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021公顷。

耕地保护  2015年初耕地面积524209.93公顷,年末耕地面积522205.93公顷,年度减少耕地2004公顷。截至2015年底,基本农田划定480689.5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2.05%,基本农田保护率92.05%

土地供应  2015年,全市计划安排各类建设用地3413.7公顷,实际全市供地3872.95公顷;住宅用地供应811.2公顷。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给,实际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194.5公顷。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占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24%。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土地供应,对青岛西海岸新区、蓝色硅谷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加大土地供应,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发展。加强“农转用”征收用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考核,完善考核办法,促进各区市采取措施提高“农转用”征收用地供应率、国有建设用地用地率。

土地执法监察组织开展  2015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日常执法监管等工作,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案件367宗、76.16公顷(含耕地44.03公顷)。对发现的9起矿产违法违规案件,全部查处整改到位。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成果通过省级实地验收。2015年4月,胶州市和平度市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开展的土地例行督察并通过检查验收。

地籍管理  2015年,做好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收尾工作,黄岛区被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确定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示范基地建设”唯一承担单位。完成城乡一体化权籍管理系统建设。整合土地、矿产、房地产登记相关数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变更调查成果,建立权籍管理数据库,完成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建设、城乡一体化权籍登记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城乡一体化权籍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等子系统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房地权籍管理业务系统。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更新汇总。先后3次接受国土资源部、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变更调查核查组的检查,组织2个外业核查组,对黄岛、崂山等6个区市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核查工作。促进各区市整合完善城镇地籍数据库,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确定平度市承担2014年度城镇调查数据更新汇总试点项目。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重点加强成果分析,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任务。山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年6月4日在济南组织专家对青岛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验收。青岛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发布。注重地籍管理基础工作。调整市内三区用地定界测绘地籍调查及权属审核工作程序,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用地单位提供方便。不定期召开土地登记会审会,研究解决土地登记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重大问题,解决实际问题,为用地单位排忧解难。为重点项目、大企业解决确权问题,先后为青岛地铁、太平角木栈道、青岛海湾集团等重点项目,协调地方和部队、建设单位和村庄定界确权,解决影响建设的土地权属问题,调处权属纠纷3件,矛盾化解率100%。

不动产登记管理  2015年,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发挥“房地合一”登记基础优势,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不动产登记。2月9日,市编委办印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将房屋、林地、土地、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至国土部门。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权籍处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市本级职责整合。3月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青颁发全国首批、全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截至2015年11月30日前,各区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全部整合到本级国土部门,国土部门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将房产交易、登记职能划归国土部门,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推出全国首辆不动产登记流动服务车,开进社区登门服务。截至2015年底,市本级和所辖6区4市完成机构、职责整合,全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累计核发不动产权证书7.1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8.5万份。

地质矿产管理

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15年底,青岛市发现各类矿产66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矿种50种。按照保有资源储量,石墨居山东省首位,滑石、透辉石居全省第二位。

矿产资源管理  2015年,坚决贯彻执行山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67号)和青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25号)文件要求,严把审批关。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非煤矿山监管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5〕146号),部署建立固体非煤矿山审查评估制度。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勘查开采秩序整顿集中行动。配合做好国家审计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专项审计和市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提供资料29项。完成47家甲类固体非煤矿山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指导试点企业——山东黄金集团(鑫汇金矿)开发矿产资源网格化监管软件。完成重要矿产资源“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考核总结评价21家,矿产资源查明、占用初审登记24项,开展市县级发证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20项。出让采矿权1宗,征收采矿权价款2646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406.34万元。组织对66个采矿权进行年检,其中57家合格。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矿山企业110个、从业人员6863万人,年产矿石量2509.52万吨,工业总产值5.15亿元。

地质勘查管理  2015年,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对“山东省莱西市三曲埠地区金矿详查”等21个探矿权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半年督察。组织对78个探矿权进行年检,其中71个合格。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探矿权72个。

地质环境保护  2015年,贯彻落实新保证金办法,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对区(市)保证金缴存、支取、使用和管理及时进行指导。截至2015年底,全市矿山企业保证金缴存余额7125.10万元。组织地质环境会审12项,审查备案市本级发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1宗。完成“青岛市城阳区青银高速公路东侧太平山—猪头石段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山东省莱西市南墅矿区(石墨、铁矿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调整“青岛市东部废弃石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查。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2025年)》《青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青岛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年全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8次,参演人员626人,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知识培训598人。

房地产业管理

房地产交易概况  2015年,全市新建住房销售133828套,同比(下同)增长39.52%;面积1389.32万平方米,增长44.45%;金额1134.92亿元,增长49.89%。其中,市区新建住房销售93352套,增长40.32%;面积958.46万平方米,增长45.01%;金额899.98亿元,增长51.56%。市内三区新建住房销售36076套,增长36.29%;面积365.9万平方米,增长40.75%;金额418.45亿元,增长49.91%。四市新建住房销售40476套,增长37.7%;面积430.87万平方米,增长43.22%;金额234.94亿元,增长43.83%。全市二手住房成交55574套,增长57.8%;面积491.83万平方米,增长61.22%;金额332.19亿元,增长62.79%。其中,市区二手住房成交45430套,增长73.82%;面积394.29万平方米,增长76.68%;金额298.2亿元,增长71.97%。市内三区二手住房成交27313套,增长96.6%;面积206.81万平方米,增长104.55%;金额154.44亿元,增长95.17%。四市二手住房成交10144套,增长11.69%;面积97.54万平方米,增长19.1%;金额33.98亿元,增长10.86%

住房保障  2015年,实施“住房保障并轨运行推进年”工作,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全市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公共租赁住房占80%;所有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成为国内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并轨运行的先行城市之一。全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516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1.7%,其中公共租赁住房8255套、经济适用住房1504套、限价商品住房757套;新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1465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46.5%;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6495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8170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  2015年7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调整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统筹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等措施。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支持企业加快销售速度。全年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64个,面积1570万平方米。搭建交易平台,方便市民购房,7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联合举办房产展销会,部分区市也分别结合各地实际,举办房展,促进商品房销售。完善市场监测和舆情引导。关注市场政策环境运行动态,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和解决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主动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商品房开发、建设和销售等方面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房屋行政管理  2015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完成《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并列入2016年规章制定项目。督促区市房产经营单位负责经营管理范围内的直管房产的清理清查。全年清理接管房屋86处建筑面积6930.19平方米,其中非住宅房屋5处建筑面积2794.07平方米、住宅81处建筑面积4136.12平方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监管,开展防汛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做好汛期、暴雪等恶劣天气到来前的危漏房屋排查治理。督促市内三区房管部门开展房屋再装修管理工作,打击野蛮装饰装修行为,规范房屋再装修管理。(董贵宾)

测绘管理

概  况

2015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加强对数字青岛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更新维护和推广应用,完成1∶500、1∶2000和1∶5000数字测图更新,更新数据成果在数字青岛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上更新发布,利用数字青岛地理信息平台为市国税管理、黄岛区综合治理管理等多个领域提供在线服务。完成数字莱西、数字黄岛、数字崂山等县级平台更新升级。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研究工作,截至2015年底,完成“智慧青岛”时空信息云平台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计划。

行业管理

2015年,完成测绘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清理保留测绘类行政许可事项2项、测绘类服务监督事项4项、规范性文件3件,编写行政审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和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开展“强监管、促发展”2015年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5〕162号),开展测绘资质巡查、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和地图市场检查等4项专项检查,检查企业60家(次),对5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2015年“‘爱我中华’国家版图知识宣传年”活动,在市图书馆举办为期两周的“爱我中华”国家版图知识宣传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零点景区设立测绘地理信息科普基地,把地理课程由校内转向校外,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开展全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普查不同等级测量标志点1120座,其中三角点74座、水准点237座、GPS点809座。对外提供各比例尺地形图1476幅、控制点29点、卫星影像数据500余景190余G,完成测绘成果汇交目录132项、副本53项,进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63项。启动《青岛市“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和《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意见》编写工作。(董贵宾)

物业管理

概  况

截至2015年底,青岛市有物业服务企业834家,约占山东省的12%,其中具备一级资质22家、二级80家、三级732家;物业管理项目2490余个,服务覆盖面积1.5亿平方米;物业管理从业人员8.4万余人。通过开展创优活动和品牌建设活动,“情满家园”等30余个物业服务品牌获国家商标总局注册。通过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创建工作,全市获“国优”“省优”称号的小区(大厦)各55个、173个,有274家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国际质量和安全环保体系认证。

“物业服务整治提升年”活动

2015年,制发《青岛市物业管理2015年工作方案》,确立“以标准化提升服务、促品牌型企业创建”为工作目标,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九大违规行为。4月28日,召开全市“物业服务整治提升年”动员大会,要求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力争在服务标准、管理机制、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全面优于2014年。建立例会制度,现场督导各区市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及时排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城管考核,有效利用市城市管理督察工作平台,组成督查考核小组,对全市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评定打分,对各区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对物业管理市场的清理整顿。其间,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督查工作。《中国政协报》、《青岛日报》、青岛人民广播电台、青岛电视台、“青岛新闻网”等媒体均进行报道。

参与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

2015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多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印发《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工作督导的通知》《关于扎实做好创卫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各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多次牵头召开各区物业管理部门调度会,组建成立6个督查组分别督查六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复审迎检工作。将每天的工作情况及发现问题以《工作专报》方式向各区政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物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2015年,根据“物业服务整治提升年”方案推进物业企业诚信体系相关工作部署,上半年出台《青岛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办法》,将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工作与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小区创先评优直接挂钩。为及时准确获取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不良信息,制发《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提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不良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物业企业经营行为。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201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详细规范各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受理、现场勘查、使用方案审核、参与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流程,要求基层机构完善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办理。依据法规规定优化和完善相关工作流程,严格维修资金账户管理,加强对专户管理银行的考核、管理,召开管理工作调度会议,提升资金管理工作效率。(董贵宾)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  况

2015年,青岛市新增缴存单位6271个、职工18.57万人,收缴公积金164.74亿元,缴存金额同比(下同)增长19.9%,完成年度目标的116.84%,全市有4.68万个单位126.72万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全年向2.58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82.1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4.14%。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1033.45亿元,在山东省率先超过1000亿元,累计提取600.23亿元,实现缴存余额433.22亿元;累计向26.57万个家庭发放贷款621.78亿元,实现贷款余额400.5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2600余万平方米。全年实现增值收益13.21亿元,实现保障房建设补充资金7.93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0.62亿元,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75亿元,多项业务指标居全省首位,在帮助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和支持全市住房建设方面发挥保障作用。

业务管理

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2015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动“三个创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再创历史新高。(1)创新宣传形式。坚持使用各类主流媒体持续宣传和深入单位、广场现场宣传相结合,组织召开新闻媒体发布会,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公积金惠民举措,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积金法规现场宣传活动;创新制作特色鲜明、生动形象的公积金动漫宣传片,利用全市公交车辆配备的“巴士在线移动传媒”和门户网站、业务大厅电子屏幕循环播放,扩大公积金政策宣传范围,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2)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开展“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集中宣传发动、催建催缴、开展执法,不断增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推动缴存扩面工作取得阶段突破性进展;通过强化工作绩效考核,推动建立归集扩面长效工作机制。(3)创新扩面举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与社保、工商等部门的联网数据,精准化对比筛查公积金信息,及时全面了解全市应建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信息,增强催建催缴工作针对性,提高扩面工作效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学计划贷款资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挥贷款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作用。(1)增加营业网点。合理调配机构人员,自4月1日起在市北管理处开通贷款业务,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全覆盖,职工可在全市任一区市就近申请公积金贷款。(2)降低受理标准。明确申贷职工缴存公积金的时限要求,放宽对因单位原因造成补缴行为的职工贷款受理条件,确保更多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低利率政策。(3)再造业务流程。按照“流程最优、时间最短、跑腿最少”的原则,加强与全市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相关银行的合作,优化贷款业务程序7项,减少职工申贷所需要件,开展受理时间过长贷款的清查工作。(4)实施计划管理。密切关注全市房地产市场走向,定期分析贷款业务情况,及时研究调整贷款政策,合理安排贷款发放资金,继续加大对刚需型、改善型住房的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运作增值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三个优化”,推动公积金收益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支持。(1)优化考核激励。坚持内外考核并重,对内优化增值收益指标在部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对外制定对业务承办银行的考核办法,激励银行加强对归集扩面的支持,推动提高公积金存款定价谈判能力。(2)优化资金分析。建立资金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重点掌握资金运行特点,准确核算资金收支,合理预测资金走势,科学制订公积金使用计划,及时调整沉淀资金存款结构,持续提高资金运作收益。(3)优化账户管理。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开展账户清理工作,对长期不用的账户进行销户,对可以合并的账户进行并户。

风险管理

健全防控机制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实现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征信系统、房产交易系统的联网对接,实时查询掌握职工的购房、贷款等有关信息数据,遏制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套提公积金行为。结合资金使用率较高的现状,健全短、中、长期和特定时期资金预测机制,做好业务数据和资金流动情况分析预测工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动态调整政策和资金使用计划,切实规避流动性风险。完善“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风险管理机制,将职工个人征信情况纳入贷款审核范围,实时监控楼盘项目施工情况,推进贷款预抵押转抵押业务办理,加强贷后催收、个人逾期贷款诉讼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收回,全面控制贷款风险。

强化监察审计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监察、稽核工作联动,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查找梳理34类70项风险点,加强对经费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对公积金各类业务的合规性、规范性专项审计建立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全年开展专项审计21次,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住房公积金服务

增强政民互动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政民互动活动,利用“三民”(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述职和“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活动载体,听取市民意见建议,着力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三民”现场述职情况得到专家组和第三方评估的一致好评,“民生在线”群众满意度99.3%,“网络在线问政”整体水平综合排名居所在组首位。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负责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及时发现、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年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00余条,回复解决群众疑难问题7000余件,社会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建立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公开公积金运营情况,全年发布更新各类信息210条,政务公开工作居全市前列。

完善惠民政策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落实公积金还贷按月划付、允许职工及配偶转账公积金支付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款、统一支付职工贷款抵押登记费等一系列政策。为20余万名职工划付公积金30.34亿元用于偿还贷款,为583名职工转账2100万元支付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款,为9700名贷款职工支付抵押登记费72万余元,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出台多项惠民新政,为推行青岛市城镇化建设,出台进城务工人员缴存提取公积金的有关意见,引导鼓励各类企业为进城务工人员开户缴存公积金,切实维护好进城务工人员权益;自6月1日起,推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向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青岛市民在本市购房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已受理异地贷款申请120余笔6000余万元;自9月起,将青岛市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至20%;自12月起,通过资质审核和评估机构履约,将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比例由最高0.5%降为0.04%,最高限额500元,下降92%,降低了职工购房成本。

推进利民举措  2015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行业内首创网点营业厅、网上营业厅、移动营业厅、客服热线、短信平台“五位一体”综合服务平台。加强网点营业厅管理,坚持完善服务设施和提升服务质量并重;丰富网上营业厅业务,提供实时快捷服务,全市有2.5万个单位40余万名职工使用网上营业厅办理业务;运用移动营业厅,到缴存单位、销售楼盘开展现场服务30余次;开启客服热线外包新模式,提高电话接通率,客户满意率保持99%以上,服务水平居全省同行业首位;为缴存单位和职工免费提供短信服务,发送各类短信65万条,为职工及时了解个人公积金信息提供方便。发挥大数据优势,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合作推出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业务,依托公积金信息,职工可在线申请无抵押优惠利率信用贷款,业务开展4个月来,2700余名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网络信用消费贷款5亿余元,公积金服务附加值得到提升。(赵 峰)

园林绿化

概  况

2015年,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坚持科学规划,精细管理,绿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贡献。通过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实地考察组的实地考察,通过了“国家园林城市”复审。

规划与科研

2015年,加强《青岛市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宣传落实。开展《青岛市“十三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课题研究,“建立城市绿地用途管制制度推动城市绿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发展项目研究——以青岛为例”课题获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科研项目“青岛园林植物物候研究与生态应用“通过市科技局的技术评价,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在园林植物物候学理论和樱花花期预报研究方面达到同类研究的国内领先水平。

精细化管理

2015年,重新制订《青岛市2015年园林绿化考核办法》,将园林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纳入城管综合(园林)考核,形成属地管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对六区园林绿化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并落实整改,整治死树枯枝、绿化带裸露、断档等问题。开展城区园林植物生长期集中修剪,全年完成260条(段)道路的92780株行道树生长期修剪养护工作。开展园林绿化管理示范道路整治,清理死树378株,枯枝7170处,补栽麦冬草61178.8平方米、常绿草皮42435平方米、灌木191985株、乔木548株,市区主要道路“绿地空池”现象基本消除。加强公园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按照“深化、规范、提升”的要求,深化条块融合,市城市管理局制订《局属公园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实施月督查、季联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并与评先选优、责任追究挂钩;局属各公园根据实际和标准规范实施植物修剪、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集中清理园内死树枯枝和卫生死角;加强动物笼舍整修保洁、草坪更新、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和园容园貌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对各区300余名业务人员进行病虫害防治培训,制发《病虫害预测预报》18期,开展病虫害防控专项检查。制发《关于切实强化秋冬季候鸟保护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市内三区野生鸟类保护的督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40个市内山头公园和林地未发生火灾事故。对政务热线、政府信箱、局公开电话等渠道反映的300余个问题进行落实办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李明)

环境保护

概  况

2015年,青岛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及好于二级的天数为293天,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分别为0.094毫克/立方米、0.028毫克/立方米、0.033毫克/立方米、0.051毫克/立方米;二级及以下天数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PM10、O3、NO2的天数分别为113、122、82、4天。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市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4.4%。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4分贝(A),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6.7分贝(A)。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水平。

规划计划、投资与能力建设

2015年,开展“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青岛市“十三五”环境形势综合分析研究》和《青岛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红线划定,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成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推进18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年获各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20056.9万元。其中,国家资金3000万元、省级1116万元、市级15940.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黄标车淘汰等方面。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2015年,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完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划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推进工程治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435个,开工清洁能源供热项目21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约357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103.88千米,新增管道燃气用户6.4万户。加强扬尘控制,开展砂石加工等建材行业扬尘污染整治,关停治理建材企业141家,裸土绿化面积140.68公顷,完成工业扬尘治理项目22个。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黄标车6.5万辆,实施“黄改绿”3615辆,车用燃油全面升级到“国Ⅵ”标准,推广新能源汽车10846辆,建成和在建充电终端9000余个、换电站和充电站116座。全年空气质量实现整体明显改善,市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同比(下同)改善13.6%,市区空气优良率80.3%,创近3年最好水平,提前两年实现国家规定的改善目标。

水污染防治  2015年,印发实施《青岛市水环境目标责任及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将重点河流的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推行重点河流环境保护“河长制”,17名区市级领导、79名镇(街道)和区市部门负责人担任183个河段的河长、河段长。全市整治污水直排口156处,新建污水管网111千米,完成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7个,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9.5万吨。“三河”(嵯阳河、墨水河、李村河)治理取得实效,墨水河污染“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省控重点河流全部消除劣五类水体,重点监控河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下降15.5%和11.2%。通过连续三年治理,大沽河实现“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人和”,成为全市治水兴水新样本。开展崂山水库专项治理行动,关停非法农家宴经营,完成污水治理34家。加强胶州湾保护,申建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清理海上养殖设施666.67公顷,收回拆迁虾池266.67公顷,胶州湾优良水域比例增至65%,呈现持续改善的良好趋势。

主要污染物减排

2015年,组织实施重点减排项目177个。其中,废水污染物减排项目85个,废气污染物减排项目92个。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累计削减率分别为13.94%、15.76%、11.92%和21.21%,完成山东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推进全市老企业搬迁工作,青钢集团、青岛碱厂的老厂区彻底关停。

农村环保和生态建设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  2015年,建成示范项目58个,在建项目17个,建成污水处理站41座、畜禽粪便处理设施1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套、蔬菜垃圾处理设施1套,配套污水管网553千米,新改建沟渠41千米,增加农村污水日处理能力13620立方米,增加农村污水日收集能力10822立方米;解决192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畜禽废弃物、生活垃圾和蔬菜垃圾等环境污染问题,受益人口24.9万人。对即墨市、胶州市的6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监测范围为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推进生态市建设  2015年,黄岛区、城阳区通过国家生态区验收,即墨市、胶州市通过省级生态市验收。即墨市龙山街道等12个镇(街道)申请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修订完善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开展大泽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印发实施《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价和污染场地土壤试点修复治理工作,原青岛红星化工厂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获中央资金支持。

环境影响评价

2015年,印发实施《关于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意见》《青岛市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委托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环评公示和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加强社会力量监督。开设环评技术评估进度查询系统,建成青岛环境影响评价网。加强对全市308个重点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服务指导,为青岛地铁、一汽大众生产基地等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组织完成青岛新河化工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推动李沧区楼山后区域开发建设等规划环评。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313个。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437个,验收项目2514个,审批投资总额4599亿元。

环境监管执法

2015年,印发《青岛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执法大会战”“为考生送安静”、危险废物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13次,开展半岛流域边界联动执法11次,环保公安联合执法14次,全市移交公安查处案件24起。全年全市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万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42起,处罚金额4911.9万元,累计征收排污费9322万元。组织完成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等废气排放提标改造治理项目187个,其中“市办实事”重点项目完成42个。淘汰燃煤锅炉50台。发放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标志54.6万枚,组织实施3615辆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推进企业环境绩效管理,对286家企业进行环境绩效评价,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51家,确定146家环境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环保厅等报送企业绿色信贷信息911条。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经营许可证制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重点督查全市169家重点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创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双达标示范单位49家。扩大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范围,在各区市设立医疗废物收集点。检查医疗单位615家。全年办理跨市危险废物转移审核250件,全市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环境安全

2015年,强化环境风险源监管,排查环境安全隐患企业260家次;动态更新风险源数据库,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库实时视频监控点位24个;召开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现场会,组织实施新建项目重金属总量确认。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建设年”活动,全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22个,306家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专题培训5次,聘请环境应急专家36人,组织开展空气质量“超标即应急”实战演练和液氨泄漏突发环境事件桌面推演。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起。

环境监测

2015年,市环保局与市气象局建立数据共享平台,构建空气质量日报、预报联合发布体系,全年发送日报、预报及预警短信1200余次,12月21日18时准确启动2015年首次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新增李沧区东部和黄岛区西部空气监测子站,市区空气质量点位增至15个。开展27条河流专项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开展胶州湾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多样性调查及全市生态环境状况监测与评价、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专项调查与监测。组织对新增的20家国控重点企业开展监督监测,全市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100%,居全省首位。组织对123家新增排污单位安装在线设备,全市240家安装在线设备的排污单位实施BO运营模式。通过“青岛环境监测”政务微博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监测动态,累计发布微博1.2万余条,居全国环保系统微博第十六位。市环保局完成两项国家环保标准制定,“青岛市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及应用”课题获2014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14年度青岛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承担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技术研究及应用”课题获2014年度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完成天津港“八一二”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急监测任务。

环保科技产业和国际合作

2015年,加强环保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促进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项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对14家企业发放补助资金。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62家。继续组织实施“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能力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参加在日本北九州市召开的第十届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环境分会;协助举办第十届中国(青岛)—欧盟投资贸易科技合作洽谈会。

环境信息化建设

2015年,完成环保大数据一期建设。投入204.7万元,建成数据中心和云终端平台,完善优化服务器部署,形成140台服务器虚拟化运行潜力,为环境监管提供可靠的信息化服务。

环境宣传及环境信访

2015年,成立青岛市“碧海蓝天”环保志愿者宣讲团,组织开展社区、学校、企业、乡村宣讲活动234场,受众5万余人。召开高校环保社会实践座谈会、全市高校志愿者环保专题培训会。围绕“‘六五’环境日”组织开展“机关公众开放日”、“‘保护母亲河、生态胶州湾’环保骑行”、青岛市中小学“保护胶州湾,我们在行动”书法绘画比赛等活动。组织开展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7次。全年编辑信息4124篇,刊发新闻稿件2000余篇,“@青岛环保”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08条,“青岛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099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组织“网络在线问政”12期;“@青岛环保”微博粉丝量增至16万余人,成为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政务微博,被评选为全国十大环保系统微博之一。全年通过“12369服务热线”接听电话30106个,办理各类环保信访投诉件7444件,接待群众上访36起300余人次,未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信访处理率、办结率始终保持100%。开通环保微信投诉平台,受理微信投诉239件。市环保局领导包案43件,各分局和各市环保局负责人包案12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62件,面复率、满意率均100%。开展“破解环境信访难题、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参与“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和“阳光政务热线”等活动,全方位提升阳光办理信访力度。(龚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