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收支
地方财政收入
2015年,青岛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6.3亿元,比上年(下同)增加111.1亿元,增长12.39%(剔除部分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因素,同口径增长8.9%)。
地方财政支出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2.9亿元,增长13.8%。全市民生支出91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中央、省、市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和重点民生项目所需资金得到及时足额保障。青岛市财政局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财政支持与服务民生支持经济发展
出台政策,筹措资金,支持经济发展 2015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推动全市经济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青政发〔2015〕18号),出台16项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筹措资金87.5亿元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环境改善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筹措121亿元,用于加快推进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项目拆迁工程和地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支持济青高铁、青连铁路、青荣铁路建设。全年发行地方债227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70亿元,为首次发行;新增债券57亿元,比上年多发32亿元。
建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定向投资基金,推动社会资本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结构调整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2015年,安排股权引导基金15亿元用于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互联网+”、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发展等。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10亿元,用于建立转贷引导基金,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帮助企业破解续贷难题。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158亿元,用于建立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支持青钢集团、青岛海湾集团等企业整体搬迁,优化城区功能布局。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营改增和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 2015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105亿元。通过搭建优惠贷款平台、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补助、支持企业发债等措施,帮助企业融资188亿元。围绕梳理出的181项财政扶持政策为全市5000家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一对一”服务。
延期执行市与区(市)现行的财政体制和对部分困难区(市)的转移支付补助政策至2016年 2015年,安排3亿元用于建立促进区域统筹发展转移支付,增加对区(市)的财力补助。改变补助区(市)项目资金“一捅到底、零星分散”的管理模式,从补助给区(市)的项目资金中拿出17.8亿元,实行按“因素法”分配,将项目决定权交给区(市)。
财政惠民
大幅提标扩面,增强社会保障举措 2015年,提高19项民生保障标准,新增1项民生保障事项,扩大2项民生保障范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3.3%和20%;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实现“十一连涨”;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增至130元;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每人每年增至3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从40元增至5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增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40元等。
多措并举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5年,市财政局出台9大类90条财政扶持政策,投入28亿元,推进“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和创客之岛”发展。扩大创业补贴范围,将补贴标准由5000元增至1万元;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增至最高2万元;建立大众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面向初创期、“种子期”企业及创业者提供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融资服务;设立孵化投资基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
拓宽渠道,推进主城区棚户区改造 2015年,为缓解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资金难题,按照“市与区预算安排一块、争取上级财政补助一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筹措一块”的思路,研究出台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方案,为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提供保障。
改革与管理
预算管理改革
出台相关政策 201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青发〔2015〕3号),明确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路径和目标。
坚持将强化服务、提高效率贯穿于财政改革之中 2015年,通过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加快预算评审进度、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市与区(市)预算执行“两级联动”等措施,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主动适应GDP核算体系新变化,对纳入核算的八项支出实行重点督导,八项支出增长15.4%,拉动全市GDP增长。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2015年,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公开层级由市本级延伸到区(市),公开范围由基本支出拓宽到项目支出,引导各级各部门规范理财用财行为。截至2015年底,市级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涉密信息除外)已全部公开。
盘活存量资金 2015年,对超过规定时间和限额未能执行的资金全部收回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实做细预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改革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统一实行“综合+分项”相结合的核定办法,将专项业务费纳入公用经费管理。
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广运用 2015年,向社会推出PPP重点项目50个,估算总投资2765亿元,涵盖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市政、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领域,规划设立不低于300亿元的PPP发展基金。
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2015年,全市通过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全面推进依法科学理财。(1)贯彻落实《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开放式”评审43项专项资金和108个政府投资项目,实现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首次对新设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估,突出“绩效”导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推进专项资金和市财力投资项目现场监管,发现并整改问题资金6.7亿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惩戒财政资金失信、失范行为的举措。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检查常态化,一般性支出得到严格控制,加强会议、培训、差旅、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公务经费管理制度。
(李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