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社会救助
提高救助标准 2015年4月1日起,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增至每人每月620元、42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增至10440元、5220元;其他困难群众的分类救助标准同步调整,各标准均居全省首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6万户13.6万人,发放低保金8.3亿元。
精准救助 2015年,出台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细则,与金融等部门联合出台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核查操作规程,市社保、国土、公安、公积金等12个相关部门、20个数据实现共享,8家银行机构个人金融信息实现接入。全年核对7.1万户12.5万人次,促进救助的公平公正和精准化。
临时救助 2015年,出台新的临时救助制度,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临时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1万元增至2万元。全年对1.68万户困难群众实施临时困难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4542万元,同比(下同)增长35%。开展医疗救助,救助困难群众3.57万人,发放救助金1.72亿元,增长30%。增强崂山、黄岛、平度、胶州、即墨等区市临时性救助工作。市南区借助“智慧城区”平台,实现“随时发现随时报送即时开展救助”模式;莱西市全面推行低保第三方评估。
专项治理行动 201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应保尽保”专项行动,提升低保救助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增长190%和172%。
减灾备灾 2015年,建成市级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15个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占全省总数的21%;落实407万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实施受灾困难群众口粮救助;基本完成“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遇难青岛市民的善后处置工作。
基层社会管理
社区减负 2015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青岛市市直部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实施细则》《2015年青岛市社区工作目录》;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开展社区减负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社区居委会工作事项由118项减至48项。青岛市社区减负增效的经验做法被民政部转发并在全国社区协商主题论坛进行交流。市南区、莱西市减负工作成效明显。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 2015年,市内三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达到800平方米,居全省领先地位。出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管理规范,规范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硬件配置、人员管理等,增强设施的服务效能。
“互联网+”社区建设 2015年,探索“O2O”(线上线下互动)、“互联网+”社区工作模式,线上联通社区党、政、社、群各类组织和各类居民的生活需求,线下联通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市北区率先在全区135个社区全面建成“互联社区”。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015年,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市)政府,完成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制发《从严管理村干部20条负面清单》,整治农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实验区创建工作 2015年,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完成黄岛区实验区中期检查评估、市北区实验区申报工作,黄岛区成为全省首个第二批国家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社会工作 2015年,编制完成《青岛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市新增专业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324人,持证社工人才达到1607人;推进政府购买专业社工服务。李沧区设立社会工作科,崂山区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提升持证社工数量。
双拥、优抚安置与福利彩票销售
双拥工作 2015年,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工作,完成国家、山东省对青岛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检查考评工作。军地联席会确定互办实事项目完成32件,办结率97%;组织开展“菜篮子拥军”和“科技拥军”活动,为驻青“小散远”部队解决实际困难。
优抚安置工作 2015年,提高全市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全市平均达到17720元/年;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增长15%;市、区两级政府投入1800万元,推动优抚对象的社会化供养,惠及3000余名“孤老残障”优抚对象;组织完成625户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危房修缮工作;出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举行全市公祭烈士仪式。黄岛区烈士陵园被山东省批准提升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胶州市投入2000余万元完成烈士陵园改造。市政府出台《青岛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指导意见》,首次分两批接收退役士兵5640人,下达安置岗位675个,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1.32亿元。胶州市拓宽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增加事业单位安置计划;即墨市推介宣传退役士兵创业典型,引导退役士兵创业。
福利彩票销售 2015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111亿元,筹集公益金31亿元。
专项社会事务
2015年,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形象。制订青岛市殡葬设施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葬”活动两次;全省骨灰撒海观摩推进会在青召开,推介青岛市文明节俭、自然环保、节约土地的新式殡葬办法;落实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政策,为丧属节省费用近6000万元;胶州市、即墨市分别投资7906万元、6500万元,建设大型城市公益性怀念堂;崂山区基本完成分布全区的地宫式怀念堂规划设计工作。市民政局会同李沧、黄岛等区市完成区划调整等工作。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联动救助管理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社会组织改革管理
2015年,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其8个配套文件,推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20项改革措施;5个区市被确认为“全省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居全省首位;编制公布全市首批40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制订《青岛市民政部门利用福彩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投入扶持资金2000万元。市北区、李沧区通过“筑巢引凤”,培育孵化一批高品质的社会组织。全市登记社会组织由6020家增至77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由4654家增至5281家。(市民政局)
老龄工作
老年人口
截至2015年底,青岛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158万人,占总人口的20.69%,比上年增长1.09%。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24.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6%。
养老保障
截至2015年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325.14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85.39万人,支付养老待遇223.95亿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9.59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97.47万人,支付养老待遇26.49亿元。2015年,连续第11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长265元,将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至每人每月130元。
医疗保障
2015年,贯彻落实《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现医保基本制度、管理体制、政策标准、支付结算、信息系统和经办服务“六统一”,城乡居民统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3层医疗保障,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向农村延伸,形成覆盖900万市民的公平、普惠医保新格局。截至2015年底,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24.37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496.7万人。
养老服务
2015年,新增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7个,城市、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总数分别为524个、685个,覆盖率分别为100%、65%。新登记养老机构18家,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193家、床位数5.84万张,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率3.68%,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六位。全市登记医养结合养老机构71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40%;开展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服务的38家,享受医养结合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失能老年人3000余人。
老年教育
2015年,全市有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学校3014所。其中,街道(镇)级老年学校171所,办学率100%;社区(村)办老年学校2826所,办学率43.5%。全市老年人入学率14%,在校学员19.2万人次。
老年文化
2015年,开展“‘银龄欢歌大舞台’公益演出进养老机构、进基层”活动,全年完成70场次;举办新春民族音乐会、青岛音乐节老年专场音乐会、青岛市老年服务中心暨青岛老年艺术专修大学成立10周年文艺联欢会、庆祝老年节文艺演出等大型演出活动,以及老年文艺节目选拔、老年书法美术、老龄主题摄影、中老年广场舞、老年人国际象棋、“量贩式KTV”老年人免费娱乐活动和“K歌大赛”等多项比赛、展演。
老年维权
2015年,市老龄办定期检查“一法一条例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落实情况,市、区(市)、窗口单位普遍进行自查和普查;市老龄办联合司法部门开展“法治阳光温暖老龄活动”。
老龄调研
2015年,完成全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市南、城阳、黄岛、胶州、即墨、莱西、平度等七区市入户抽样调查,全面完成抽查和长短表填报,报表格样本3360个获一次性通过,数量、质量居全省前列。市老龄办在全市开展“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创新年”活动,收到一批质量好、水平高、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论文,评选出十佳调研报告、十佳调研报告提名奖和优秀奖35篇,结集成册出版《青岛市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创新年获奖优秀论文集》。开展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前期调研,起草完成《关于开展修订〈青岛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调研工作的报告》。组织参加山东省第四届老年健康与长寿理论研讨会,青岛市2篇论文获二等奖,市老龄办获优秀组织奖。根据山东省老龄办要求,统计报送全市老年人口、老年人比例、养老机构及床位、财政养老投入等老龄事业统计体系报表数据。选取平度市、城阳区,完成10万余人的老年人口信息登记工作,选定80个社区(村)作为老年人口动态监测点。
老龄宣传
2015年,开展“孝亲敬老,孝满岛城”主题教育活动。评选出30个青岛市“最美孝心少年”,其中1人被评为全国“最美孝心少年”。开办“空中老年大学”,10万余名老年人参与。市老龄办联合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机构,为手机用户发送“老年节”敬老短信400余万条。加强孝亲敬老社会公益宣传,办好《青岛老龄》杂志、《老龄好时光》等老年专题节目,选树青岛老人先进典型,“敬老月”期间,青岛电视台综合频道于每天播出《青岛新闻》前播放敬老宣传片《孝亲敬老从你我做起》《青岛老人·2015》系列专题片电视展播,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每天在《行风在线》栏目中间时段播出敬老宣传片《陪伴是最好的孝心》,宣传孝亲敬老先进典型。开展“学会爱老一起敬老”“我给父母写家书”“献给爷爷奶奶的歌”等系列敬老爱老活动。
老龄规划
2015年,逐项落实、核对全市各区(市)、各市直部门老龄规划指标。撰写《青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评估的自查报告》(青老办字〔2015〕15号)报全国老龄办;开展青岛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工作,起草完成《关于〈青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调研报告》。
重要活动
2015年,在全市各行各业服务窗口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推荐、评比活动,通报命名市精神卫生中心老年一科等2015年度青岛市“敬老文明号”80个。复核23个第一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集体,从往届青岛市“敬老文明号”集体中择优推荐13个集体参与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单位评选获第二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新挂牌成立“爱心陪伴空巢老人”志愿者活动基地37个,新入户结对“空巢老人”108户,新增爱心陪伴“空巢老人”1000余人次,截至2015年底,全市有“爱心陪伴空巢老人”注册志愿者团队117个、志愿者1.1万人。元旦、春节和“老年节”期间,市、区(市)、街道、社区开展走访养老机构、老领导、百岁老人和抗战老兵活动,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宗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