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2018-10-16

城乡规划

规划编研

谋划城市愿景 2017年,青岛市规划局完成青岛市远景发展战略规划及系列专题研究,高点定位城市发展愿景,科学确定城市发展规模、职能分工,优化城镇空间与功能布局,超前研究经济产业、社会文化、生态环保等多维度发展策略,形成引领城市长远发展的政策平台和行动纲领。

开展总规评估 2017年,市规划局完成《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评估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作好规划“体检”,查找城市发展短板和症结,提出城市发展新的目标定位和策略建议。

编制分区规划 2017年,市规划局完成青岛市东岸城区、北岸城区分区规划,指导编制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3个城区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妥善安排市级重大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重要产业载体,研究提出生态空间管制、旧城有机更新、风貌特色塑造等实施策略。

实现控规全覆盖 2017年,市规划局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片区—单元—地块(街坊)”三级规划编制体系,完成中心城区81个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实现中心城区控规100%覆盖。

加强城市风貌保护 2017年,市规划局完成《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获山东省政府批复;完成《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获市政府批复,首次开展全域风貌要素普查,建立保护名录,塑造风貌特色,提出管控要求;完成1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观海山等3片获市政府批复;完成胶济铁路沿线工业文化遗存保护利用规划,创建胶州湾东岸百年工业文明长廊和现代都市创意海岸。

创建便捷交通体系 2017年,市规划局编制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提高路网密度,构建健康城市交通循环系统;开展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交通疏解、TOD交通导向开发、城市轨道与机动车交通发展关系、铁路远景空间预留等专题研究;推进6条地铁线路、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高速、大莱龙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深辽立交、辽阳路快速路等重要道路规划论证和服务。

         2017年11月7日,青岛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青岛市2050远景发展战略》专家评审会。(市规划局供稿)

规划管理

首创城市设计试点 2017年,青岛市获批全国首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制订3年行动方案;完成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技术规定初步成果,规范和指导编制管理;完成环胶州湾概念性城市设计,加强生态格局保护,提供区域发展依据;启动编制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建立“总体、区段、地块、专项”四层次管理体系;完成青岛标识性高层建筑研究;编制青岛国际邮轮母港、红岛南部滨海区域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30余处,融入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理念。

推进多规合一 2017年,市规划局创新建立工作体制和“1+X+N”[“1”是以远景发展战略为引领、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市域空间发展战略和核心指标明确、“三区三线”明晰的空间规划;“X”是在统一的技术平台上与空间规划协同编制,体现城市发展目标、空间发展意图、生态本底保护和城乡发展诉求,按照各个行业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的各部门的2035年专业规划;“N”是指与市级“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有统一标准和数据接口,市域范围内区市独立组织编制的“多规合一”(空间规划)成果]空间规划体系,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可并组织全省推广;印发实施方案,制订用地分类、数据应用共享服务等技术标准;19次调研区市、部门,统筹各专业规划,协调解决差异矛盾,指导“多规合一”实践;开展城规土规差异图斑比对,建立消除机制;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制定“三区三线”技术指引并同步开展划定;完成“十三五”重点项目库建设,保障项目用地;搭建信息平台,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完成“一库四系统”(多规合一综合数据库,综合支撑系统、协同共享系统、辅助决策系统、动态监测系统)平台基本框架。

加强法制化管理 2017年,市规划局完成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修订立法调研,完善海岸带管理法规体系;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制订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明确图斑核查职责和程序,提高核查质量;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批次783个卫星遥感图斑情况核实、分析上报;配合派驻督察员督导巡查工作。

源头把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2017年,青岛市发布试行《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日常管理;分级分类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创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有序引导和促进与幼有所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相匹配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落点落位。

改善城市环境和形象 2017年,市规划局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涉及的老城区企业搬迁、节能保暖改造规划服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迎检相关工作;制订“美丽青岛”3年行动建筑立面提升方案,完成立面整治技术导则、雕塑设置维护导则,完成112片区域5321栋建筑立面整治方案,指导各区相继启动老旧建筑拆除、立面粉刷清洗、门头牌匾治理工作。

提升村镇规划水平 2017年,市规划局组织召开全市村镇规划座谈会,举办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培训班,提升全市村镇规划管理水平;完成特色镇和美丽乡村规划技术导则,确定镇村空间布局、公共服务配套等引导要求与标准;制发市区内村庄规划管理通知,规范村庄建设行为,解决规划管理路径;开展三区四市调研50余次,督导区市加快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试点试行。

规划审批与服务

推进放管服改革 2017年,青岛市实施编批分离,规划审批职能全部下沉到驻区分局,强化服务基层与一线;率先在全国规划系统开展“全城通办”,服务对象足不出户享受规划服务。推行标准化和清单式管理,规范审批,提高便民化;推进“绿色通道”,完成73个市级重点项目审批服务、4件市办实事,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升级转型;全年完成审批4800万平方米,提速30%,增量10%。

开展千企大走访活动 2017年,市规划局制订针对性实施方案,深入一线走访服务企业210余次;精准实施“一业一策”,扶持企业做优做强特色产业;重点关注规模企业向健康、医疗、养老、教育、度假、会展、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转型的困难和需求,满足项目建设落地需求。

规划口袋公园 2017年,市规划局开展城市微空间利用及设计研究,为市民创建多元化、人性化、精致化城市公共空间;技术规定中固化“口袋公园”并纳入审批清单管理,市北区长沙路项目率先实践并全城推广;新建项目按一定比例且不少于300平方米预留对外开放公共活动空间,同时配置街心花园、健身器材、休闲娱乐场地等,真正“还绿化、还空间于民”,收到良好社会反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青岛日报》予以专题报道。

坚持开门作规划 2017年,市规划局成立百度慧眼青岛规划联合创新实验室,通过民生大数据分析支撑科学规划编研;举办青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雕塑邀请展等艺术交流活动,推动文化青岛建设;全年规划展馆接待14余万人次,网站及“两微”发布政务信息1600余项,组织批前公示220余项,收集群众意见6600余份,办理意见建议8500余条。

(郎显源)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概 况

2017年,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连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2319服务热线管理中心”连续五届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局系统19家单位分别获国家、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行业管理

科研与应用 2017年,青岛市城市管理行业领域完成重点科研课题15项;市政公用科学技术研究院继续被认定为国家、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编制骨干单位之一;市政公用监测中心通过山东省质监局换证评审,继续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市政公用监测中心连续成为全国环卫监测网质量控制牵头单位;市政公用科学技术研究院与日本龙谷大学在生活垃圾领域进行合作研究,开创全省环卫科研机构和国外著名大学开展科研合作的先例,研究成果论文被国家核心期刊《环境卫生工程》录用;举办青岛—京都垃圾减量与分类交流研讨会,青岛及全省其他垃圾分类试点地市的近100名代表参加会议;参编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取样制样与检测》已进行公示,《一种半开式新型垃圾桶》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行业安全 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城市管理行业领域“大快严”等专项行动和消防专项检查,组织检查3.87万余次,出动2.50万人次,排查整改隐患1.57万处,完成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整改12项;开展管线、设施巡查和安全大检查工作,累计完成巡线12.07万千米,整改问题275处,管线运行事故同比(下同)下降46%,爆管事故下降68.4%;开展城市防汛实战演练、水库防汛实战演练等,汛前排查整改道路积水点388处、危漏房屋492处、基坑挡土墙等隐患162处。

行业服务 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培训254场次13254人次;组织全市网格化、数字化城管从业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参训320余人;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管理邀您把脉——进社区”活动3期,现场受理、答复群众问题100余件;开展社区活动,现场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近1000件,发放宣传材料8.5万份;青岛城管微信公众号“全民城管”栏目受理群众反映问题4570件;“12319热线”电话受理问题330791件,回访群众满意率保持98%以上。

收费服务 2017年,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完成支付宝服务窗直连缴费功能;完善中心微信公众号功能,新增“功能详解”模块;加强燃气入户一般性安全检查,举办各种抄收服务培训班,组织开展“金蜜蜂杯”抄收服务情景小品赛、演讲征文、“益万家服务进社区”等活动。截至2017年底,服务客户1281810户,其中自来水客户1210492户、燃气客户1027901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客户964122户。全年收费116234.04万元,其中自来水费49260.32万元、燃气费44386.75万元、垃圾处理费5192.89万元、污水处理费16693.74万元、附加费270.68万元、崂山中韩垃圾费429.66万元,收费回收率99.98%,抄表到户率99.99%,抄表准确率99.99%,热线任务单反馈及时率、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100%。 

                  2017年1月25日,青岛仙家寨水厂深度处理项目竣工典礼举行。(市城市管理局供稿)

城市供热

2017年,青岛市新增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2017~2018年度采暖期全市供热面积2.45亿平方米;加快实施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清洁能源供热面积超过4800万平方米;在用的185台燃煤供热锅炉均实现超低排放,比山东省环保厅规定的改造完成期限提前一年完成任务;组织沧海新城供热区域开展供热管网“汽改水”工程,市内三区新增计量收费居民用户3.2万户;开展“冬病夏治”专项行动,组织整改往年不热用户6792户;2017年11月6日,全市71个热源点在全省率先完成点火,提前3天开始试供热;承办山东省住建厅在青召开的清洁采暖现场观摩会,介绍青岛市先进经验;组织供热单位参加山东省燃气热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青岛市代表队获竞赛团体金奖。

城市供水与节水

城市供水 2017年,青岛市年供水总量5.70亿立方米,其中市内三区供水总量2.27亿立方米,平均日供水量62.19万立方米,高峰日供水量81.16万立方米;编制完成《青岛市海水淡化矿化规划》,百发海水淡化项目(10万立方米/日)满负荷运行,董家口淡化海水调引工程开工建设,全市日海水淡化能力21.9万立方米,居全国前列;加快推进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改造,黄岛区管家楼水厂深度处理项目建成通水,白沙河水厂、引黄济青水厂、黄岛区二水厂和五水厂、红石崖水厂、高家台水厂等深度处理项目开工建设;完成国家、山东省水质督查组三次现场督查工作。编制完成《青岛市水质提升饮用水水质准则》并通过专家评审,水质合格率100%。

城市节水 2017年,青岛市举办第26个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在500余处公共用水点张贴节水警示牌、宣传画,发放节水宣传材料7000余份;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16家、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28个,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22家,完成11家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推进再生水利用,完成锦龙弘业精制中水(2万立方米/日)项目,开工建设张村河净化水厂(4万立方米/日)项目;实施李村河河道生态补水工程,拓展蓝海新港城等再生水使用项目,城市再生水利用率38.2%,年节水量1亿立方米以上,保持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城市供气

2017年,青岛市强化液化气安全监管,完成市内三区剩余4座液化气站隐患整改工作;把好用气安全关,推行“手指口述”安检方法,市内三区入户燃气安检587万户次,帮助用户解决安全隐患4300处;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全市16处燃气管线违章占压隐患与各区(市)燃气管理部门逐个梳理,制订整改方案,对2处燃气违章占压难点挂牌督办,均完成整改工作;大唐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完成场地试桩工作,青岛高新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开展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招标工作;加快城镇管道燃气发展,新建天然气管网242.41千米,新增天然气用户10.42万户。已建成天然气管道10287千米,居民天然气用户219万户,年天然气消费量12亿立方米以上。

城市排污

2017年,青岛市推进的333项587千米已投入运行的排水设施均纳入青岛水务集团维护管理,破解了建成未移交排水设施长期得不到专业维护而导致损坏、堵塞、冒溢频发等历史性难题;协调市内三区完成老旧楼院排水管道改造52千米,通过改造破解历史遗留难题50余处;推进楼院专用排水设施政府管理企业“一家维护”,协调市北区成立排水设施养护队伍,解决近2000处楼院排水设施堵冒、缺损问题;完成麦岛污水处理厂、灵山卫污水处理厂、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厂升级改造工程,全市2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以上,新增污泥处理能力300吨/日;青岛市在住建部2017年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考核中居第一名。

城市环卫

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完成对全市11个省级卫生镇、38个省级卫生村、28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审核提报工作。胶州市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黄岛街道和长江路街道被全国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镇”;起草《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参与居民超过18万户;在全市高标准创建46条“深度保洁示范路”,达到“以克论净”标准,全市主干路车行道机扫率和冲洗率均100%,次干道达到95%以上,面积达到3500余万平方米;组织市区790条主次干道实施垃圾桶退路工作,探索推行“小车进楼院收集+车车(站)对接”收运方式,推进新能源收运车更新,解决了垃圾收运阻塞交通、占路扰民等问题;拓展餐厨垃圾收运渠道,日收运量190吨,增长29%;创建“净善境美”“如厕如家”等公厕服务品牌,设立无障碍卫生间或第三方卫生间,增加手机Wi-Fi、儿童蹲位等服务设施;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55.43万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10%;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量340.91万吨。

市政基础设施管理

2017年,青岛市组织实施道桥设施春、秋季精细养护行动,创建精细化管理道路74条,养护道路12万平方米、桥梁60余座,提高道桥通行安全系数;印发《关于加强人行天桥和过街地下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消除市政设施管理“盲区”;制订年度、月度占掘路计划,全年审批掘路计划243项、占路计划92项。开展占掘路工程联合夜查行动,统筹“美丽青岛行动”电力、通信、燃气、热力保障项目;制发《城区河道堤防工程设施管理标准(试行)》《城区河道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标准(试行)》,规范城区河道管理工作;印发《城市道路杆件及箱体整合技术导则》,针对依附于道路建设的杆件和箱体设置随意、功能重复、影响通行等问题,提出综合治理标准。

市容景观

2017年,青岛市制发《海水浴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水浴场安全生产自查指导标准》,组织救生培训和应急救生演练观摩,海水浴场开放期间每周考核、每月排名,确保管理措施落地落实;开展违法户外广告治理和推进美丽青岛行动广告牌匾提升工作,累计拆除违法广告(含门头牌匾)63.4万平方米,完成29条道路的门头牌匾改造工作,下发各类“督办单”80件、《工作简报》29期、《快报》45期;加强城市广场使用的安全督查,市管广场全年举办活动50余场次;制定《青岛市道路照明设施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

广告亮化

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完成全市夜景亮化提升总体概念性设计方案,指导各区、各相关单位编制完成深化设计方案。山东路试验段2017年11月底率先点亮;加强城市道路照明、夜景亮化设施维护,提升运行效率,城市道路装灯率、故障处理及时率均为100%,市管亮化设施亮灯率98%、完好率96%;统筹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及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完成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文明城市创建、违法建设治理等公益广告发布任务20余次,累计发布公益广告3000余处6万余平方米。

(霍红敏)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概 况

2017年,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先后两次组织各区(市)开展违法建设摸排,摸排违法建筑1032万平方米;将省、市动员会曝光违建、重点区域违建、住建部卫星图斑涉及违建、中央环保督察涉及违建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实施优先治理;围绕“美丽青岛行动”,研究制订《违法建设及居民楼院环境治理专项方案》,组织各区(市)对居民楼院进行清理整治,整治规范居民楼院内私搭乱建、圈绿毁绿、乱堆乱放等36万平方米并同步做好美化、绿化、硬化等工作;通过市考区(市)、区(市)考街镇两级考核模式,对全市145个街道(镇)治理整治工作予以直观评价,严格实施周调度、月考核、季通报制度,每月对各街镇治理整治工作实施考核并予以通报,违建治理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山东省治违办多次给予肯定。全年全市拆除各类违法建设915万平方米,其中拆除存量违法建设832万平方米、新生违法建设83.2万平方米。

                2017年12月27日,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换装仪式举行。(市城市管理局供稿)

市容秩序规范整顿

城市精细化管理 2017年,青岛市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市容环境整治“七大行动”,规范取缔占路经营15万余处次,清理占路广告牌及灯箱9033处次,拆除地桩地锁3664处,清理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等5700处,清运垃圾9300吨,清理近岸及河道垃圾淤泥1.6万吨;全面推行“街长制”,由区市级和街道领导担任街长,围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小区楼院等九方面内容,进行定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负责2637条道路的941名街长全部上岗,把城市精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

占路经营整治 2017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商家齐门售货、店家齐门经营、所有经营物品自有物品入室的“两齐一入”整治标准,组织实施“市容秩序占路经营和露天烧烤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大干100天”“攻坚40天,决胜大会战”市容秩序整治提升等专项行动。全年全市规范跨门经营81147处次,取缔流动商贩97128处次,整治市场冒市14093处次,取缔小鲍岛、双星无名路、成武路、文安路等占路市场。

露天烧烤整治 2017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印发《关于抓好“提档升级”进一步推进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致烧烤经营业户的一封信》《烧烤经营管理承诺书》,加强露天烧烤治理;各区(市)理顺烧烤治理部门职能,建立起烧烤治理指挥部,完善工作机制;在露天烧烤多发季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市级成立督查组,每晚进行督查,平均每天组织近100个执法中队、近1000名执法人员参与集中整治。营口路市场、埠西市场等一大批曾经的露天烧烤热点难点区域得到治理。全年全市规范清理固定门店露天烧烤31935余处次、流动摊点12197余处次,收缴炉具2328个、其他烧烤用具4496宗。

乱贴乱画整治 2017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制订实施《乱贴乱画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年清理各类乱贴乱画13.1万处,停机机主号码1013个,遏制城市“牛皮癣”顽疾;协助公安部门打击涉假“小广告”,打掉制假窝点2处,抓获嫌疑人5人,缴获各类假证、章及作案工具大宗,缴获已印制“小广告”10万余张。

养犬管理 2017年,市城管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养犬管理信息、强化文明养犬宣传,进街道、进社区发放宣传册页10万余份,引导市民依法、科学、文明养犬。印发《关于加强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市)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开展不文明养犬城管执法,同时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外包队伍,组织对流浪犬进行科学、专业的捕捉收容,全年捕捉收容流浪犬500余只。

城市管理模式改革

2017年,组织青岛市城管委49名公众委员对城市交通停车问题进行调研,并召开部门问询会;邀请公众委员3次参与“护航中高考”露天烧烤阶段治理集中行动;邀请公众委员参与《青岛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青岛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领域立法项目;实施“互联网+公众参与”行动,整合发挥数字化平台监督和“12319热线”服务功能,与爱青岛APP、青岛新闻网等互联网平台对接,开通“我为城市管理献一计”市民建议信箱,拓宽为民服务渠道。

(霍红敏)

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

土地管理

概况 截至2017年底,青岛市土地总面积1129336.11公顷(11293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799282.05公顷(耕地518619.97公顷、基本农田447266.67公顷),占总面积的71%;建设用地251257.39公顷,占总面积的22%;未利用地78796.67公顷,占总面积的7%。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2017年,上级下达青岛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100公顷。在计划指标的使用上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综合平衡的原则,组织上报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744公顷,占上级下达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8.51%。

土地供应 2017年,青岛市土地供应面积3525公顷,超额完成全年土地供应计划,其中住宅用地供应847公顷。加强“一谷两区”等重点区域及一汽大众华东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推进重点区域快速发展、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土地执法监察 2017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开展2017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日常执法监管等工作,对5起案件进行市级挂牌督办,对问题严重的7名镇、街道负责人进行约谈,立案查处780宗、145.8公顷(含耕地51.08公顷)违法用地,整改后实际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约4.3%,6月初完成省级卫片执法验收工作。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青办发〔2017〕15号),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及共同责任单位的职责分工。推进全域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实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和工作进展周报制度,查处一批违法用地行为。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联合6个区(市)政府,对全市基层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执法监管全覆盖宣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管地用地意识。

地籍管理 (1)完成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2017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组织完成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全市共下发遥感监测图斑9792个,监测面积7231.47公顷。胶州市被国土资源部抽中进行外业核查。采用青岛市土地利用现状常态化调查系统,对各区(市)上报成果开展市级全面内业核查和外业抽查,全市变更调查数据于3月上报国土资源部,顺利通过内外业核查。(2)开展2017年季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制订《青岛市季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方案》,成立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利用青岛市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监管一张图服务平台季度遥感监测成果,采用“互联网+”模式,组织开展全市季度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下发图斑6160个、面积11.58公顷,核查出问题图斑1296个、面积1.43公顷。(3)推进青岛市不实耕地核查整改工作。印发《关于落实山东省不实耕地整改有关要求的通知》,部署开展不实耕地整改销号工作,组织开展市级核查,逐一核实整改图斑及举证材料。截至2017年底,堆放占压、平整场地两类整改率达到50%以上,完成济南督察局下达的任务要求。(4)加强地籍成果的分析评价和共享应用。利用地籍信息系统,实现规划修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转用报批等广泛共享地籍数据,为崂山区风管委、市规划局、青岛地铁集团、市农委等单位提供土地利用现状及地籍各类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并及时准确为海洋督查提供各类土地登记矢量数据。

不动产登记管理 2017年,青岛市颁发不动产权证358232本、不动产权证明344091份。推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月报制,及时掌握各区市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办理情况,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统一查询专用章样式。梳理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完成国务院督查组对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督查。将《青岛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列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对全市港口码头、宗教场所等权属现状进行初步梳理调研,摸清底数。组织全市登记机构争创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山东省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科学设置不动产登记岗位职责,细化业务流程,精简收件材料,简化审批方式,确保登记工作“一站式”办理。在申请人完成缴税次日起,一般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在3.3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或即时办理。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2017年4月1日起,市本级实行不动产登记业务“同城通办”,办理市本级部分不动产登记,登记人可根据需要就近、自主选择任一服务大厅办理;部分区(市)不动产登记大厅专门开辟区域,设置“自助服务区”,提供自助查询房屋权属信息、开具住房情况证明、进行权属状态验证等服务;市本级、黄岛区、崂山区均开通微信公众号,可实现办证网上预约、办理进度查询等;崂山区可实现网上预审。做好不动产登记与海洋、林业等管理的衔接。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主动与市海洋、林业主管部门沟通,建立会商机制,协调解决审批管理与登记遇到的各类问题。针对海域使用权管理和登记业务中遇到的坐标系转换、专线连接、信息共享、电子数据等档案移交、海域使用金缴纳和海洋管理号记录等操作性问题展开讨论,探讨可行的解决方案,印发《关于我市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业务有关办理意见的通知》,提高海域类不动产登记效率。发放市本级第一本海域类不动产权证书。整合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7﹞193号),明确历史遗留数据迁移的工作目标,提出技术路线,将整体工作分解为多个阶段并明确每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建立半月报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理整合汇交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继完成全市接入国家信息平台之后,全市累计向国土资源部汇交数据130.5万条。上线运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2017年10月起在市本级、莱西市上线运行,12月底完成其他区(市)的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完成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询平台建设。推进2017年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工作的函》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莱西市开展2017年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工作,市本级开展海域使用权调查试点工作。成立莱西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重点探索农村范围内房地一体调查模式和实现路径;制订农村不动产权籍及海域不动产权籍调查示范点项目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等,明确工作技术路线和流程;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与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海域使用权登记信息与审批交易信息共享协议。

地质矿产管理

矿产资源概况 截至2017年底,青岛市发现各类矿产66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50种。按照保有资源储量,石墨居全省第一位,滑石、透辉石居全省第二位。

矿产资源管理 2017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编制完成《青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市政府要求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7〕282号)。多次转发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通知,部署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露天采矿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工作。印发《青岛市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青土资房字〔2017〕238号),开展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等工作。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林业局印发《青岛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青土资房发〔2017〕8号),推动全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有关工作。下达年度矿产督察工作计划,强化矿产督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有关区市的部分矿山企业进行现地抽查并印发督导情况通报。对全市41个露天开采矿山开展拉网式排查和调查摸底,对6家不符合延续条件、8家环保相关手续不全的矿山企业,分别采取相应措施。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组织28个检查组、98人次,排查168个地勘项目和矿山企业。指导首批试点企业“山东黄金集团青岛鑫汇金矿”完成企业层面矿产资源网格化监管系统的专家验收工作。推进青岛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与地质环境管理应用系统平台(一期)立项申请、方案审查等相关工作。

地质勘查管理 2017年,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建青岛海洋地质调查研发平台战略合作协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向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汇报,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部—省—市”合作的《青岛市城市地质与地下空间调查项目(2018~2020年)》落地。开展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加强资源储量快报统计和储量统计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填报及审查核实,对2个《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和1个《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进行初审把关;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鲁国土资规〔2016〕2号)规定,对16个《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查询表》进行审核。

地质环境保护 2017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编制完成《青岛市地质环境监测规划(2018~2025年)》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印发《青岛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青土资房字〔2017〕88号),部署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工作。调整“青岛市崂山区牟家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4个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按规定进行报备。组织对青岛市2001年至2012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梳理总结和上报。指导和督促加快推进历史形成、责任灭失非煤矿山采空区调查治理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和调度,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部署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工作43次,印发各类文件通知47份。印发《青岛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青土资房发〔2017〕7号),部署年度防治工作,明确工作措施。编印《青岛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手册(2017年)》,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和防灾工作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派出各类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组54个,邀请专家79人次,排查巡查隐患点567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业务培训,全市共计培训各类应急人员591人次。严格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在汛期实行地质灾害防治日报告制度。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联合市气象局、技术支撑单位启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全年市级启动黄色预警响应1次、蓝色预警响应9次。在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大石村组织开展省、市、区“三级”地质灾害联合应急演练,参演人员200余人。指导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建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青岛市所属的山地丘陵地区均建成高标准“十有县”。

房地产业管理

房地产交易管理 2017年,青岛市新建房屋销售18.97万套,面积2033.6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住房销售15.39万套,面积1697.7万平方米。2017年3月15日,出台《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对外地人购房进行限制,提高住房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停发3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3月3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对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月11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施工许可证记载范围为申办预售许可证的最低单元,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商品住宅预售申报备案价格,对于涨幅明显过高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暂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月30日,出台《关于加快住房有效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快落实供地计划,严格控制住宅用地价格,加快住宅项目施工进度,加强闲置土地处置,适当调整商品住房预售条件等措施。

住房保障 2017年,青岛市启动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关工作,拟定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住房租赁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修订公租房轮候排序规则,减小人均月收入评分差距,适当调整列入年龄的分值比重;提高公租房和租赁型人才公寓装修配套标准,提倡在公租房建设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完善人才公寓配建政策,要求市区住宅用地原则上配建人才公寓。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发展、惠民生”为目标,坚持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全年通过实物配租配售和货币补贴完成住房保障7052套(户),连续第十一年完成“市办实事”。其中,新增发放租赁补贴4419户,数量居全省首位。全年新开工人才公寓101万平方米。青岛市金华路保障性住房项目获2017年度“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

房屋行政管理 2017年,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拟定《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送审稿)》并报审。督促市、区房产经营单位负责经营管理范围内的直管房产的清理清查并依法追索,实行清理一处、接管登记一处,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全年清理接管房屋17处,建筑面积149210.63平方米。其中,接管非住宅房屋3处,建筑面积8665.92平方米;接管住宅14处,建筑面积140544.71平方米。深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监管,开展防汛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市内主城区房管部门重点做好汛期、暴雪等恶劣天气到来前的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

(董贵宾)

测绘管理

概 况

2017年,青岛市印发《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青岛市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在全市开展普法活动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全部完成县级数字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依托青岛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完成的“搭建数字桥梁,实现地理信息服务网络化支撑”工作入选2017年度青岛市政府系统创新工作案例,该平台入选中国电子商会、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和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的2017年智慧青岛十佳(智慧信息基础类)典型案例。

行业管理

2017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完成全市域2023幅1︰5000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更新。成立青岛市国土资源数据2000国家大地坐标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青岛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基准建设项目”,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均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制订《青岛市地理市情监测工作技术方案》,启动青岛市地理市情监测工作。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开展以“转变理念、创新方式、促进发展”为主题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大检查,组织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及地图市场、测绘成果质量和“问题地图”等专项检查。

(董贵宾)

物业管理

概 况 

截至2017年底,青岛市有物业企业1045家,约占山东省的14%;物业从业人员12.7万人,约占全省的20%;物业管理项目3700余个,约占全省的14%;管理面积约2.6亿平方米,约占全省的15.8%。全市有近70%的住宅项目实行物业管理,在非住宅项目中物业服务已从商业大厦、写字楼、行政机关拓展到医院、空港、码头、工业园、学校等许多领域。

开展物业行业文明服务年活动 

2017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青岛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行业创建活动——2017年物业行业文明服务年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以“树优秀服务品牌,推标杆诚信企业”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工作,提高全行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6月初,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文明办召开全市物业服务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

推进物业管理信用档案系统建设 

2017年,青岛市创建“青岛市物业管理信用档案系统”,对全市900余家物业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信用档案系统逐步将全市物业企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日常考核管理信息纳入市物业基础信息数据库,通过大数据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分析研判,将成果应用于日常行业监管,最终建立物业企业考核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 

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2017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窗口作风建设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及岗位交流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公共服务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公共服务事项的优化服务工作。实施“五制”(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五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监督渠道公开)、“三亮明”(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等,保证工作内容落实到位。

(董贵宾)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 况

2017年,青岛市新增缴存单位8266个,新增缴存职工23.1万人,收缴公积金188.05亿元,同比(下同)分别增长28.23%、32.99%和9.12%。全年向1.62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55.81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168.76万平方米,拉动全市职工住房消费总额118.25亿元,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9.93亿元。全年实现增值收益8.21亿元,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7亿元,分别增长20.22%和39.02%。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1407.29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885.81亿元,实现缴存余额521.48亿元,累计向30.61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761.13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65.65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92亿元,多项业务指标居山东省首位,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服务民生、保障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保障作用。

                 2017年4月22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五四广场为市民提供政策宣传和现场服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稿) 

业务管理

住房公积金扩面收缴 2017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扩大制度范围,保障职工权益。强化政策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现场宣传、公交广告等渠道,普及公积金法规制度,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扩大社会影响力。强化扩面征缴,连续4年开展“扩面百日攻坚活动”,利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共享数据准确掌握单位信息,重点核查催缴全市应建未建制度、长期不缴欠缴、随意少缴停缴的单位,提高扩面执行力。强化执法督查,创建“1+N”专业执法队伍,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提升办案效率。全年办理执法案件380件,为职工追缴公积金403.53万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放管服”结合、“立改废”并举,根据全市房地产调控工作部署,上调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了解职工住房需求,减少多种贷款证明材料,简化预抵押转抵押程序,开展贷款材料邮寄送达试点,实现贷款业务提速增效。修订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取消部分提取业务限制条件和办理要件,方便职工提取公积金。全年全市贷款发放额与提取额总和占当年缴存额的比例达109%。

住房公积金运作增值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学运作资金,制订调配存储使用计划,优化定期存款结构,提升资金收益。推动有关银行实现“T+0”扣款模式,缩短小额跨行扣款入账周期,推出企业网银账单缴存业务,提高结算效率。推动业务革新,重设会计流程,增加业务权限,完善对账功能,提高管理运作能力,为全市安居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风险管理

完善防控机制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修订完善内控制度13项,实施不同业务相互联动、相互牵制,纳入信息系统约束,严防各类操作风险。发挥以内审促规范作用,围绕风险要点科学选取审计范围,紧扣管理重点定期开展经费使用和负责人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举措强化审计效果,减少风险隐患。健全逾期考核和催收机制,加强逾期贷款管理,贷款逾期率始终保持在0.009%以内。

加强信息互通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民政婚姻信息和房地产交易系统的信息联网共享,实时掌握职工的银行征信、婚姻状况、购房贷款等数据,完善与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的信息互动机制,及时掌控合作楼盘建设情况,有效处置楼盘停工、开发商账户查封等问题,增强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风险防范能力。深化与“蚂蚁金服”合作,通过其与公安部认证接口,在山东省首家实现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全国联网核验,防范使用虚假身份办理公积金行为。

加强防范措施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专项治理活动,使用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改进提取业务审核手段等方式严查骗提套取现象,实施向单位通报不良信息、向个人发送告知函、纳入有关信用系统、限制使用公积金等多项约束举措,建立提取业务复审制度,遏制骗提套取公积金问题。加强职工申贷条件审查,将查证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纳入审查范围,采取拒绝贷款、追加证明、减少额度等防范措施,并将出现个贷诉讼的职工纳入黑名单管理,防范贷款风险。

推进系统升级工作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动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咨询论证与立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引进高水平的第三方咨询公司,对公积金业务运营管理进行诊断,高起点规划信息化发展蓝图与实现路径,提出多维组织调整、业务规范与风险防范解决方案,完成新一代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建设立项工作,为防范各类风险、全面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夯实基础。

住房公积金服务

拓展线上服务 2017年1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国同业率先推出公积金网厅偿还商贷自助提取功能,职工可使用公积金网厅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不受时间和次数的限制。截至2017年底,业务合作银行覆盖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有3.2万名职工使用该功能在线上支取6.8亿元。推进PC端与移动端功能融合,将商贷自助提取、公积金贷款缩期等网上业务植入公积金微信营业厅,完善掌上服务。在全省率先推出“刷脸”认证,职工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模块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无须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只需“刷脸”即可登录,同时将此项功能扩展至公积金个人普通版网厅登录。

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用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避免职工在转入和转出地之间的往返奔波,公积金实现全国“网上漫游”。推进为贷款职工统一办理预抵押转抵押和统一支付抵押登记费业务,缓解“多头跑、重复跑”的问题。继续落实各类降费政策,截至2017年底,累计为职工支付贷款抵押登记费242.24万元,节约“二手房”贷款评估费1770万元。首批入驻全市政务服务APP,升级接入全省“12329短信平台”,整合社保自助终端、银行查询系统、支付宝等平台,拓宽信息服务渠道。将网络信用贷款合作银行扩大至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提升公积金服务附加值。

(春 苗)

园林绿化

概 况

2017年,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以“整理、增彩、增量、提靓”为基准,实施绿地提升行动,重点对出入城市主干道、重要区域节点、城区主要道路的园林景观进行综合整治、植树增绿,改造提升儿童公园、北岭山、枣山公园、楼山公园等7座山头公园、游园广场,完成劲松三路等70余处主干道和重要节点绿化提升工作。全市园林系统完成义务植树面积30余公顷,植树5.60万余株;实施违建治理绿化、美化工作,违建拆除绿化面积18万平方米;完成黄土裸露治理面积178.57万平方米,增加城市绿量;开展精品绿地创建活动,全市有精品绿地123个;开展青岛市“示范公园”评选工作,创建示范公园22个,提升全市公园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普查与规划

2017年,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局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完成城市建成区内482棵古树名木普查数据资料和审核工作;开展《青岛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前期有关工作,编报完成《青岛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0年)》编制经费概算;完成《青岛市“十三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管理与服务

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局邀请国内园林专家就如何开展“城市双修”、乡土植物的应用和节约型地被景观的产业链布局进行讲解,七区三市园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20个单位的近100人参加听课。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局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日常与季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园林绿化行业考核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区(市),限期整改,以考核促提升。定期发布病虫害预测预报,编发病虫害预测预报12期,指导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科学开展病虫害防控工作,加强对社区的病虫害防控指导工作,配合李沧区、市南区举办“病虫害防控培训班”,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及街道办事处绿化主管人员近300人参加培训。

加强重要节日及冬季防火季期间对各单位、各山头公园的山林防火检查,全市城区37个山头公园和林地未发生火灾事故。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局成功繁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6头(只);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市民主动抵制捕猎野生鸟的非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局面,推进野生鸟保护事业。全年救治野生鸟类20种200余只。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园林局依靠园林在线、园林杂志、绿色使者等平台服务于民,开展绿色使者进社区活动31次、进校园活动12次,开展38堂公益课教授市民园艺知识,组织7次观花团活动指导市民科学赏花;发放《青岛园林》《家庭绿化手册》《病虫害防治手册》等绿化资料1万余册,鲜花种5万余包;与青岛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展《花香青岛》栏目39次;组织各区(市)病虫害防治专题技术培训7次,到区(市)园林单位技术帮扶15次;发布园林管护月历12期、花卉养护月历12期、花期预报11期。

(霍红敏)

环境保护

概 况

2017年,青岛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2天,比2016年(下同)增加24天,优良率93.7%,为近三年来最好水平。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为76微克/立方米、14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二氧化氮浓度与2016年基本持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达到或优于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51.9%,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市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点位比例为90.6%。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噪声值57.3分贝(A),噪声强度等级为一般。市区道路交通昼间噪声值68.7分贝(A),噪声强度等级为较好。市区各类功能区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未稳定达标。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水平。 

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其中,于8月31日~9月2日到青岛市开展补充督察。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召开7次会议研究中央环保督察工作,32批875件信访事项全部按期上报办理情况并每天公示;成立青岛市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专项工作小组,制定《青岛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中央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政务信息公开

2017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占综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提升为4%。召开新闻发布会7期,组织网络“在线问政”12次、“民生在线”1期,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12次。向社会公开青岛市国控地表水水质状况。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各环节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等信息509篇次。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7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件。按期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5件。由环保公益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共同发布的“2017年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结果,青岛市排名全国第四名、全省第一名。

规划与财务

2017年,青岛市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年)》。市环保局等部门启动青岛市市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印发《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等九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青岛市部分)的通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岛市获国家、省、市等三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24767.47万元,其中国家级1365万元、省级1473万元、市级21929.4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

环境影响评价

2017年,青岛市加强项目审批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制度程序6项。审批报告书项目211个,报告表项目1709个。推动莱西市姜山镇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等7个规划环评的编制和审查。检查督促平度市新河镇2个化工园区落实规划环评。对青岛市200个重点项目和140个重点前期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定期调度、跟进。对小涧西生活垃圾处置二期项目、国轩锂电池、金华路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进行审批验收。制订《环保审批事项“全城通办”“网上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快推进全市环保系统“互联网+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新模式。加强在青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组织各区市对驻青环评机构环评编制质量进行考核。对2016年387个重点环保违规项目组织开展“回头看”和后督察工作。2017年,新排查重点违规建设项目244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分类确定关停取缔、限产停产整治、完善手续。

环境监测

2017年,市环保局科学统筹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新增青岛高新区空气质量市控自动监测站,满足各级环境管理需求。调试完善预报模型,空气质量等级预报准确率近80%,居山东省前列。首次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及2017年度39个土壤国控点位监测,首次对周边5个城市36个国控点近岸海域水质及生物,开展3期5000余项次的监测分析。编制完成2016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质量公报等,增强监测信息服务效能。

对小涧西生活垃圾处置园区及原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周边开展加密监测,对黄岛石化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监测。调试安装空气异味远程自动控制采样设备,逐步提升安全预警自动化水平。对32个废气高架源及58家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总氮总磷项目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加强监控,国控重点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100%,连续4年居全省首位。强化测管联动,配合开展专项行动10余次。出动27组次70余人次配合环保督察现场监测,分析450余个样品并出具36份报告。完成即墨华骏物流园火灾等应急监测任务,组织5个分局完成4次环境应急监测演练。2017年4月起,在全国率先开展每日分4个时段通过青岛新闻广播实时播报空气质量状况信息。

推进17项国家标准修订课题。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调查及第二次青岛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并形成报告,完成《城市道路空气监控系统开发及应用示范》课题验收。大气污染监控预警互联网平台获2017年智慧青岛城市运行类十佳称号。

               2017年10月31日,青岛市举办“2017年全省环保系统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大比武”活动。

           图为青岛市应急演练队伍进行现场演练。                            (张建峰摄影)

水环境管理

2017年,青岛市列入国控和省控断面14个,列入与山东省政府签订的《青岛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的断面11个。列入《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61个重点河流监测断面中,断流12个,达到或优于类19个、类4个、V类10个、劣V类16个。列入《青岛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14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1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符合目标考核要求。在8个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中,5个点位水质有所改善,3个点位水质与考核基准值一致。按水质指标均值核算,黄海近岸海域列入国控、省控监测点位71个,水质优良点位71个。胶州湾市控以上监测点位45个,水质优良点位36个,按面积评价,胶州湾优良水域面积比例达71.8%,水质持续向好。

全市13个省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均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全市420家重点涉水企业均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完成麦岛污水处理厂、胶南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和银河水务(胶南)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一级A标准升级改造工程并通水运行,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率99%。完成沿海重点港口、码头、装卸点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完成崂山水库、尹府水库保护区划界调整及确界,取缔18处集中式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章项目41个。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调查,52处“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完成。

大气环境管理

2017年,在燃煤污染控制方面,青岛市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20万平方米,节能保暖工程339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242千米,新增天然气用户10.4万个;淘汰燃煤锅炉86台,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52个。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监测数字化和实时化,680个项目安装并运行;检查工地5581个次,罚款56.2万元;加强裸土绿化工程,完成裸露土地绿化298.9公顷;城区主干道机械化保洁率100%、次干道90%以上;完成15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全市检查环检站1199 家次,限期改正81家;检查2892家加油站,合格2890家;联合交警路查执法343次,检查车辆48386辆,处罚183辆;检查重型柴油车27402辆,限期整改148辆;检查“黄改绿”车辆总数5130辆,限期整改16辆;受理查实黑烟车有奖举报148件,向举报人发放奖金1.48万元。在工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方面,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90个;开展进出港商船防污染现场检查1125艘次,查处缺陷605项;青岛港董家口港区完成自卸车防尘装置安装110辆,前湾港区码头加装自动喷淋装置46套。在环境执法方面,全市环保系统共检查燃煤污染源单位11672家次,监测燃烧设施1262台套,检查扬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2752家,立案查处废气类违法排污行为464件,罚款总额1306万元。“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342天,同比增加24天。

土壤环境管理

2017年,青岛市印发实施《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青政发〔2017〕22号)和《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青环委办发〔2017〕26号)。核实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606家,布设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1489个,排查疑似污染地块35个。对宜昌路31号地块(青岛双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12个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场地开展治理修复。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37家,19家重点监管企业与所在区市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完成建设李沧区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全国示范项目。

重污染天气应急

2017年,青岛市印发实施《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青政办字〔2017〕107号),对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调整、预警发布时间、应急响应减排目标和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修订。组织全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桌面推演。2017年1月1~5日,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气象台会商结果,发布蓝色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应对重污染天气;12月20~24日、12月28~29日,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的通知要求,两次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应对重污染天气。

自然生态保护

2017年,市环保局对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崂山、大泽山、灵山岛、大公岛等省级自然保护区2987个点位进行现场核查,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截至2017年底,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部三期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88处违法违规问题均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环保部重点核查的3个区域均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省级自然保护区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21处,均完成整改。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完成自查自纠问题整改162处。解决崂山、大泽山、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落实问题。编制完成灵山岛、艾山、大泽山等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初稿。明确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分别为崂山、灵山岛、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按规范要求增设保护区界桩、界牌、界碑等标识1802块。

农村环境保护

2017年,青岛市151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均完工,累计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6套、畜禽粪便处理设施2套、蔬菜垃圾处理设施1套、污水处理站69 座、配套污水管网1667.7千米、污水提升泵站11座,完成废旧矿坑治理2座,新改建沟渠391.9千米,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地503万平方米,增加农村污水年处理能力700.8万吨、污水年收集能力1278.0万吨,解决63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畜禽废弃物、生活垃圾、蔬菜垃圾和矿坑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78.1万人受益。完成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36个,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90个村庄年度整治任务。市环保局会同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完成禁养区126个畜禽养殖场(小区)、969个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任务。

辐射安全监管

2017年,市环保局加强重点源和高危源的信息管控,严格破产倒闭企业废旧闲置放射源的送贮,强化放射源转让、异地作业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作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备勤。全年免费送贮2家倒闭企业的5枚放射源,转出1家破产企业7枚闲置放射源,安全送贮1家5枚废旧放射源,安全暂存某厂12枚弃用放射源。完成全市2500余名辐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印发《青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桌面推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承接省环保厅下放110千伏、220千伏及移动基站的环评、验收工作,完成12项输变电项目技术评审。

危险废物安全监管

2017年,青岛市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单位1884家,处置医疗废物10187吨,处置方式为微波消毒后无害化焚烧。市区生活垃圾主要运往青岛小涧西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理率100%。重点监管企业253家。对全市17家危废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排污许可

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青岛市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青政办字〔2017〕39号)。组织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机关、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共计400余人次。2017年6月底前对全市所有造纸、火电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31个;2017年下半年组织对全市钢铁、水泥等10个行业191家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完善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发《青岛市排污权回购暂行办法》。全年向9家企业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147万元。

环境监察与排污收费

2017年,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大气、水、噪声、危废、建设项目、生态、农村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9次。检查企业3.1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549起并全部责令改正,立案处罚2767起,罚款1亿元,移送公安44起。淘汰燃煤锅炉86台,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152台。累计征收排污费1.26亿元。

环境宣传教育

2017年,市环保局刊发各级环保新闻稿件1178篇。 “六五”环境日期间组织“万名市民看环保”、“最美环保人物”及“环保小达人”评选、“微影响力·美丽青岛行”等主题系列活动。到社区、学校、企业、乡村开展宣讲活动247场,受众3.5万余人。开展青岛环保世纪行活动6次。全年命名环境教育基地12家、环境友好单位37家。“@青岛环保”政务微博获微影响力全国“十大政务案例示范奖”,发布信息4400余条,点击量32.5万次。“青岛环保”微信公众号获“中国移动互联网与传媒融合风云榜”政务新媒体平台示范奖。

环境应急

2017年,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治理等,组织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等,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承办全省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竞赛,青岛市环保局代表队获团体二等奖。组织开展青岛市陆源溢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全年接报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3起,均为生产安全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宋香宁 贺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