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
2018-10-15

财  政

地方财政收支

财政收入 2017年,青岛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7.11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7.1%。其中,税收收入823.94亿元,增长11.4%;非税收入333.17亿元,下降2.4%。当年收入加上中央税收返还和体制结算收入,扣除上解支出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228.4亿元。当年财力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96.3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31.7亿元、上年结转资金60.08亿元、调入资金118.4亿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534.97亿元。

财政支出 2017年,青岛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3.03亿元,增长3.7%;结转下年支出78.8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05亿元。截至2017年底,全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规模为76.46亿元。

助推经济发展

释放政策红利 2017年,青岛市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巩固和扩大“营改增”政策效果;推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土地使用税优惠;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取消、停征、减免、调整22项收费和基金;降低工伤、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超过180亿元。

支持新旧动能转换 2017年,青岛市出台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实施精准招商等财政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推动股权众筹、投贷联动、银保合作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超过50亿元。推进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机制改革,简化项目预算编制,下放资金管理权限,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

集聚各类资金 2017年,青岛市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实现筹资渠道的拓展升级。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出资12.8亿元,参股设立子基金35只,总规模72亿元。全市各级储备并纳入全国PPP(公共私营合作制,下同)综合平台项目65个,投资额1981亿元。青岛地铁4号线等5个项目入选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即墨区获选财政部关于报送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

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 2017年,青岛市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落实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改革。统筹11.4亿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增产增收基础。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组建青岛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列入全国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农机补贴品目由36个扩大到63个。

加大民生投入

概况 2017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1058亿元,增加37.5亿元,占全部支出的75.4%。支持提高城乡低保、养老金等17项民生保障标准;新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民生意外综合保险补贴等5项民生保障事项;扩大农机购置补贴品目等2项民生保障范围。

夯实民生保障 2017年,青岛市实施各类技能培训补助、融资服务补助、房租补贴,支持城镇新增就业73万人。支持提高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惠及全市90余万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支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普惠型机构养老,为2.4万名失能失智老人支付长期护理待遇2.6亿元。支持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惠及161.7万人。支持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为群众节省药费支出21亿元。筹集资金156亿元,启动棚户区改造5万余套(户),完成住房保障7000余套(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50户。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7年,青岛市出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确立区市之间民生政策保障标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收入政策、机构运转经费基本保障标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五个基本统一”的政策导向,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均衡发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改革市以下财政体制 2017年,青岛市启动市与区(市)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规范统一市与区(市)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将车船税等收入下放区(市),增强基层财政的保障能力。对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实行过渡期补助政策。

增强预算统筹能力 2017年,青岛市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工作,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排污费、水资源费“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由19%提高到22%。对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每项政府性基金累计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比例,提高区市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全面加快预算执行 2017年,青岛市建立全面加快预算执行的督导督促新机制,通过采取明确执行节点和进度目标、按月排名通报、与全市综合考核体系挂钩等措施,促进支出进度与时间进度相匹配。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领域。

绩效管理提质扩围 2017年,青岛市建立新设评估、中期评估、年度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新机制,组织对市级专项资金实施“拉网式”绩效评估,将设立依据不充分、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绩效不明显的专项资金全部取消,将使用方向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整合归并。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2017年,青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实施方案》(青政办字〔2017〕111号),构建多层次、多方式、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2017年,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资金12.3亿元,增长42%,购买主体涉及72个部门,购买服务事项2628项。

强化财政监管

严肃财经纪律 2017年,青岛市财政局组织开展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决算情况审核等37项日常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资产、预算绩效、债务管理情况等19项专项监督检查,全年共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5942万元,依法处理处罚1260万元。强化信用负面清单应用效果,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6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对10家项目单位的失信失范行为和个别区市的失责行为实施信用惩戒。

加强税源监控监管 2017年,开展纳税排查并全面实施“异地经营纳税企业税源监管台账制度”,解决税源外流问题。组织开展外地入青施工企业税源清查和地方纳税200强等重点企业走访服务等工作,帮助企业做好税收筹划、拢聚税源。健全区市间税源迁移监管工作机制,维护财源建设工作秩序。

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 2017年,青岛市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青政办字〔2017〕51号),落实各级各部门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响应等责任,为全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提供制度保障。组建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对全市政府融资担保行为、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行为等进行摸底排查,防范和化解存量隐性风险。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

税收收入情况

2017年,青岛市国家税务系统完成税收收入1691.95亿元,同比(下同)增长24.8%。扣除海关代征税款,国内税收完成1017.04亿元,增长19.3%。剔除四大行业营改增税收收入,国内税收增长7.5%。全年完成地方级收入394.74亿元,增长40.1%。

放管服改革

2017年,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六项减税政策,减免各项税收264.4亿元,涉及改善民生、鼓励高新技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发展节能环保和支持金融资本市场等方面。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税收政策,推进“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全面下放出口退税审批权限,做好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工作,提高退税管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办理出口退税317.74亿元。

税收法治

2017年,市国税局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方法完善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行记录法核制度,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涉税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开展法治基地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青岛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获批首批9个全国示范基地之一。

             2017年12月4日,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揭牌仪式在青岛嘉定路小学举行。  (市国税局供稿)
税种管理

2017年,市国税局加强“营改增”后续管理,做好简并税率工作;推进增值税农产品核定扣除,做好消费税政策调整;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提升货物劳务税征管水平。加强所得税后续管理,发挥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两级15支专家团队作用;加强涉税信息的数据分析和比对工作,实现对重点税源的有效监控。打击跨国公司转移利润和隐匿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推进反避税工作。

纳税服务

2017年,市国税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依托“大数据”开展纳税人画像工作,进行纳税行为指数分析,提高服务精准度。推广发票自取、发票邮寄、网上预约代开专用发票模式,发票领用时间提速90%以上,代开发票时间压缩95%。加强纳税信用管理,评选A~D级纳税人11万户,联合31部门推出18大类32项激励措施。在2017年全国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中居全国第三位。

税收征管

2017年,市国税局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出税警合作、公职律师、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等改革项目。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成立大企业与风险管理局,推动大企业管理机构实体化。细化60项合作事项加强国、地税合作,建设城阳区、李沧区等两个市级合作示范区,推动国、地税合作向深层次发展。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扩大第三方信息获取渠道,率先实现省级国税机关与同级外汇管理局签订合作备忘录。

税务稽查

2017年,市国税局落实打击骗税、打击虚开和打击制售非法发票“三位一体”工作布局,打击各类税收违法活动。实施“项目制”加强案件管理,推进联合惩戒制度建设,拓展稽查选案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堵漏增收。全年查补入库税款7.57亿元,打掉发票违法犯罪团伙35个,抓捕犯罪嫌疑人72人。

(刘 兵)

地方税务

收入概况

2017年,青岛市地税系统完成各项收入623.3亿元,同口径增长(下同)17.0%。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9.9亿元,增长16.6%,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为40.6%。

税收法治

2017年,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推进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构建执法文书、征管系统、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电子档案等“五位一体”的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体系。联合会签21个税收共治文件,率先在全国税务系统实现国、地税纳税信用指标自动对接、统一管理;青岛市嘉定路小学成为全国首批9个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之一。

税收政策落实

2017年,市地税局依法减免税收176.4亿元。其中,落实各项改善民生政策减税116.3亿元,落实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政策减税32.7亿元,落实高新技术政策减免8亿元,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税、地税合作

2017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确定28项合作事项,通过共建政务中心、共建办税大厅和互派人员等方式,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统一报表格式,9类纳税人报表实现“一家报送、两家共享”。95大类12.38亿条数据实时共享共用,启用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联动申报功能,申报税款103亿元。

税种管理

2017年,市地税局探索所得税集成管理,深化“互联网+自然人体验”和“一户式”管理,集成整合分散在各软件的自然人房产、土地、车船、股权等信息,两个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长21%。深化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应用地理信息技术核查房屋、土地税源,上线“互联网+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系统”,规范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出租房屋计税依据,发挥造价协审中介作用,入库涉地税收247.4亿元,增长22.4%。加强印花税核定管理入库14.65亿元,增加3.09亿元,增长26.7%。会同青岛保监局、青岛海事局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入库9.58亿元,增收1.07亿元,增长12.7%。

纳税服务

2017年,市地税局搭建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可网上办理八大类245项涉税业务,网上办税服务厅入选青岛市政府“智慧青岛”建设行业管理类十佳案例。免费提供掌上办税个人数字认证,实现个人办税无纸化。推行“税贷通”服务,合作银行为授信企业优先发放贷款42亿元。试点“最多跑一次”服务,全市地税办税服务厅平均等候时间5分钟左右,提速30.1%。集成“纳税人满意度智慧管理平台”,借助信息技术自动归集和满足纳税人合理诉求。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青岛市地税局居全国地税系统第3位。

征收管理

2017年,市地税局编制涵盖545项征管业务的《税收征管事项清册》,全面修订《税收征管业务规程》,梳理600余个管理事项的流转方式、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完善纳税人自主申报流程,按照“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模式,逐步由办税大厅“一站式”直接办结;完善扎口推送流程,把需要基层调查核实处理的事项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实行扎口派发。按照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要求,对税收管理员实施专业化分工;运用风险管理方法,把征管资源优先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纳税辅导和评估有效率达到95.5%,提升32.5个百分点。建立“数据集成、风险管理、税收服务、评估反馈”四位一体的DRSA管理机制,联合市国税局制订17条大企业服务和管理措施。加强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制订《非税收入管理指引》,统一征收流程和执法标准,降低非税收入管理风险。

教育培训

2017年,市地税局加强领导干部、高层次人才等六大主题培训,组织脱产培训班35期、培训干部2000余人次,全国税务领军人才数量居全国地税系统第2位,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税收业务大比武中获全省地税系统总分第1名、全国税务系统第5名。

内控机制与督察审计

2017年,市地税局完成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测试,累计测试指标193个。其中,执法责任制指标76个、执法疑点指标117个,发现问题61个。统筹部署、协同开展重点督察与日常督察,设计“征期外大额整数税款入库、企业所得税未经清算注销、稽查发现问题自行入库未处罚”等风险指标56项,筛选出疑点数据5000余条。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