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计机关委托审计
1987年,青岛市审计事务所成立之初,其业务领域尚未拓宽,主要工作是以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委托审计为主。是年,受托对6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58万元。
随着社会审计队伍的不断壮大,工作逐步展开。1988年、1989年,青岛市审计事务所扩大了受托审计范围,先后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委托对11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资金18903万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0万元,其中按规定应上缴财政的27万元违纪金额通过青岛市审计局全部上缴。
1990年,青岛市审计事务所面向全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逐步减少了对国家审计机关的依赖及委托事项。当年只接受审计机关委托对7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27286万元。
第二节 社会委托审计
青岛市审计事务所自成立起,即十分重视接受社会委托审计。先后开展了注册资金验证年检、经济案件鉴证、财务收支查证、经济效益及经济责任审计等事项。至1990年,青岛市审计事务所先后接受社会及其他部门委托进行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审计85项,审计总金额45207万元;验资和年检836个单位,累计签证总金额4.8亿余元;基本建设预决算验证6个,查证资金467万元,核减施工单位高估冒算、高套定额、乱列费用、多计工程量等违规资金42万元,核减额占决算资金的8.99%。另外,市审计事务所还配合司法部门对4起经济案件进行了客观、公正的鉴定,为司法部门处理经济案件提供了可靠依据。

1990年11月,青岛市审计局局长隋家滋率由税务、审计、工商干部组成的考察团赴日本下关市考察访问。

1987年2月,在青岛市审计工作会议上,胡延森副市长向先进个人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