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运 行
1946年9月,青岛电厂四方发电所设置运转股,专管运行工作。值班制度实行三班制,后改为四班10日轮休。锅炉、汽机、电气各部分沿用“部门自行协调制”(即炉、机、电之运转各不相涉)。1947年4月,改由值班工程师总负责制,锅炉、汽机、电气统一由值班工程师指挥。
1950年9月,值班工程师改称值长,值班制度改为三班半制4日轮休,工作时间:0∶00~8∶00时,8∶00~16∶00时,16∶00~24∶00时。运行人员由各分场管理,值长指挥运行生产。同年10月,四方发电厂制定《运行规程及注意事项》、《值班巡视制度》、《交接班检查制度》等运行管理制度。
1952年10月,青岛发电厂在锅炉分场试行“科学安全运行工作法”,即运行人员在巡回检查时,发现设备缺陷,就挂牌标明,检修人员根据牌示的缺陷进行处理。到11月底,运行人员共发现设备隐患615处,其中重要设备隐患9处,普通设备隐患39处。1953年,各分场又组织绘制了操作程序和模拟图。厂部制定出“合理分工进行工作”、“周全而分清责任的交接班”、“科学分配时间,有路线地进行巡回检查”和《操作手册》等制度、方法,成为以后“两票三制”的雏形。第四季度,青岛发电厂修订了运行规程,并从1954年1月起,对车间主任和科长进行了考试,合格者由局长颁发规程考试合格证书。
1954年4月,青岛发电厂根据积累的资料,对炉、机、电负荷涨落对于煤耗、汽耗、产汽率等相互关系的规律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现场计划定额(也叫“小指标”),开始了班组之间、部门之间的“小指标”竞赛,成为以后运行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956年4月,青岛发电厂生产技术股设置运行组,负责运行管理的研究工作。到1959年,总结制定出交接班制、工作票制、巡回检查制、定期工作票制、倒闸工作制、停送电联系单、有效期工作票夹、第一种工作票夹、第二种工作票夹等“三票六制”。
1958年以后,运行管理工作推行“三包一贯制”,即运行人员不仅包运行,还要包检修,包一些基建安装工作,人员不足,就从其他部门调入补缺,打乱了运行工作秩序,降低了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再加上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多,浪费与损失严重。
1958年8月,青岛国棉一厂、二厂、五厂、六厂的自备发电所划归青岛火力发电厂领导后,各发电厂的运行管理采用青岛第一发电厂的规章制度,生产班次仍沿用国棉各厂的三班制班次时间:早班6∶00~14∶00时;中班14∶00~22∶00时;夜班22∶00时~次日6∶00时。
1961年,按照全国西安电业会议提出的贯彻“两票三制”的要求,青岛第一发电厂根据具体情况,修改、制定了“两票六制”,即操作票、工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操作监护制、定期工作制、清洁卫生制、设备缺陷管理制,制定了操作程序票103种。其他发电厂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制度。
1963年,青岛各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主要是规程的贯彻执行和运行人员培训,学习、推广全国电力先进单位望亭发电厂的曲线和图表分析方法,建立了锅炉、汽机运行情况的图表、曲线,推行了唐山电厂百次操作无差错的竞赛活动。在运行人员中,开展了无交接班不满、无巡回检查不到、无操作调整不当、无缺陷漏掉、无定期工作不做、无现场设备不洁的“六无”活动。各发电厂普遍开展了班组、车间、厂部三级运行分析工作。到1963年10月,青岛第一发电厂取得了676天无事故的纪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电厂规章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运行现场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在运行机构设置上,各电厂成立生产组,撤销科室和分场建制,生产组织改为连队编制,各值改为排。1972年,青岛各发电厂根据上级要求,开始实施运行管理并进行了规程的整理。同时,取消了1968年建立的运行连队体制,按照炉、机、电、燃建立了分场。由于当时社会混乱,发电运行管理松弛,1974年3月9日,青岛发电厂发生了12号锅炉顶棚、炉墙和钢架严重损坏的重大运行事故。
1977年以后,各发电厂普遍开展学习辽源发电厂“小指标”竞赛的经验,建立指标考核和岗位责任制,抓了劳动纪律的整顿,使发电运行管理逐步走上了正规。1979年2月22日,青岛发电厂实现了自“文化大革命”以来的第一个百日无事故。
1980年9月4日,黄岛发电厂第一台12.5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和400吨/时锅炉投产发电,其运行管理体制、班次安排与青岛发电厂相同。这一年,青岛电业局印发了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当前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申运行工作是发电生产第一线,加强运行管理,提高运行工作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值班质量,是保证发电厂安全、经济生产的关键。
1981年4月,黄岛发电厂开展了“小指标”竞赛活动,按炉、机单元下达考核指标,将定额分解到班组。1982年3月又制定了运行工作管理条例21条,对厂分管运行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和值长及炉、机、电、燃等各类人员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把“两票三制”具体化,加强了运行管理。
1983年,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部署,进行全面企业整顿,认真审查、修订锅炉、汽轮发电机、电气、化学、输煤、水工等几十种现场运行管理规程。
1985年12月,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分别改革了运行管理体制,将原有的小车间(分场)改为大车间(运行、检修),强化了运行指挥系统,加强了条块结合的组织实体。同时分别举办专业培训班,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对工作票许可人和签发人进行审核和整顿,通过专业考试,合格率达到100%。
1986~1990年,青岛各电厂结合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开展的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活动,不断加强运行工作,普遍建立完善了《电气运行规程》、《汽机运行规程》、《锅炉运行规程》、《燃料运行规程》和《化学运行规程》等,使现场运行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第二节 检 修
建国后,青岛四方发电厂于1951年6月制定了《发电设备检修规程》,9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和考试,并正式执行。对发电设备的检修,按照检修项目、规模、工期、资金来源等,分为大修、小修和临修。对于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的大、小修的期限,按中央燃料工业部、电力工业部、水利电力部颁布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要求,依照《电业检修规程》执行,并做好检修记录。
1952年6月,青岛四方发电厂采用先进的快速检修法进行炉、机大修。在2号机大修中,计划11天,实际用7天。6号炉大修,计划18天,实际用14天。3号机大修,计划15天,实际用9天。7号炉大修,计划18天,实际用9天20小时。特别是7月10~17日,对8号炉的大修,由于推行了快速检修法,仅以7天18小时就超额完成了大修任务(大修内容除基本检修项目外,还有防渣箱和省煤器两项改进工程)。检修日期比中央燃料工业部规定的基本检修最低日期18天提前10天零6小时,创造了华东电业新纪录。为此,受到华东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和华东电业管理局的通报表扬。
1958年8月,青岛国棉一厂、二厂、五厂、六厂自备发电所划归电业系统后,即参照水电部检修标准和青岛第一发电厂的检修规程,编制了各自的检修工作现场规程。
“大跃进”中,青岛第一发电厂由于忙于连续扩建,无暇顾及设备检修和稳定现场生产秩序,职工疲惫不堪,更谈不上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从1960年5月开始,事故多,煤耗大,成本高,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管理混乱,群众生活安排和劳逸结合不好,生产积极性受到影响。当时,该厂有9台机组,1960年12月18日因缺煤发生全厂停电事故,使全市工业生产停顿,连钢铁生产也失去了电源。这次全厂停电20余分钟,全部恢复送电延续了6天之久,这一事故对外限电180余万度。有些设备零部件缺损而带病运行,有的设备接近瘫痪或已瘫痪。13号炉由于运行管理不善和设备本身缺陷,1960年10月和12月发生了两次水冷壁管结垢而爆管,损坏炉管54根。由于不认真执行规程制度,经常低汽压、低汽温、低周波、高汽温、高汽压运行,继1959年6号机损坏三段叶片之后,1960年6号、7号机再次折断拉金叶片。12月18日,7号机一次打掉动静叶片5段。这些设备带病运行,只能达到额定出力的60%~70%,严重威胁安全经济发电。汽机垮掉1/2,锅炉垮掉1/3,设备内脏发生了问题,伤了元气,使恢复工作付出了很大代价。当时煤耗应为520元/千瓦时,由于片面强调多发多供,忽视了发电设备的维护检修,为了暂时多发一度电,造成实际煤耗上升为610克/千瓦时。整个乙站5~8号炉长期放“红灰”,锅炉房零米层煤粉飞扬、能见度极低,火灾频繁;丙站唯一建成的10号机和13号炉也存在九大缺陷和十大缺陷,经常带病运行,虽先后多次检修,耗费了大量精力,但仍缺陷成堆,事故障碍频繁。
1961年,青岛发电厂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迅速从面临忽视运行生产,忽视机组检修,只顾扩建机、炉所带来的被动局面中扭转过来,重新安排生产力量,认真地逐步扭转几年来所造成的严重局面。发电量从1960年的6.1亿千瓦时下降到1962年的3.5亿千瓦时,下降幅度达42%,从而得到了喘息时机,重新组织队伍,把发电安装工程处的所有力量都充实到已成空架子的检修队伍中去,对9机、9炉每年都进行轮番检修。
1962年,以彻底改善设备状况为重点,进行了修一台保一台的恢复性检修。1962年8月至1963年6月决定10号机、13号炉暂停使用,给以妥善保护。1963年,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以恢复经济性能为重点进行了经济性检修,安全生产日益好转。1963~1964年,创造了420天无事故纪录。10~12号炉效率达到92%,9号炉效率达到90%,5~8号炉也由68%提高到78%,系统汽耗由5.4千克/千瓦时下降到4.9千克/千瓦时;煤耗由1961年的670克/千瓦时降至1965年503克/千瓦时;成本由1962年的36.56元/千千瓦时下降到1965年的21.36元/千千瓦时。
“文化大革命”中,青岛各发电厂的检修制度无人抓,检修人员流动大,检修材料供不上,检修质量很差。这期间,虽也以会战的形式检修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并从外单位大量借用人力,但由于技术力量弱,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检修后的炉、机在试运行中或投入运行不久又出故障。1974年,青岛发电厂大修14号炉,工期拖了58天。1975年,青岛第二、第三、第四发电厂没有1台一类设备。青岛发电厂除主变压器和1台发电机外,其他炉、机也没有一类设备,设备完好率仅占81.4%。
1977年,各发电厂开始整顿检修管理,提出“锅炉主动,电厂主动”的意见,检修工作逐步按照规程标准进行。1978年,青岛发电厂共大修锅炉5台,总工期计划66天,实际用57天,提前9天;大修汽轮发电机组4台,总工期65天,实际用51天,提前14天。此外,小修锅炉12台次,小修汽轮机发电机组12台次。通过检修,设备健康水平有所提高,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7.5%,设备事故明显下降。
1980年,青岛发电厂按照“到期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继续加强检修管理,从检修准备到检修标准、检修工艺,坚持三级验收制度和修后总结,对7号、11号、12号、13号、14号锅炉和9号、10号、12号、4号汽轮发电机组进行了大修。同时,小修锅炉12台次、汽轮发电机18台次,消除了设备缺陷,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健康水平。
1982年6月28日至8月10日,黄岛发电厂1号机组大修,计划46天,实际40天,提前6天。修后解决了过热器汽温低的重大缺陷,使主蒸汽汽温提高20℃。
1983年6月,在山东电力试验研究所的帮助下,黄岛发电厂在对2号机组大修中采取堵部分喷嘴,调整动、静通流面积的办法,使汽机高压缸内效率由74%提高到77.8%,热耗率下降35Kcal/千瓦左右。3号给水泵通过改变导叶型线等措施,使其成为高效泵,水泵效益由67%提高至78%,居国内先进水平。
1985年,青岛发电厂和黄岛发电厂都对检修机构、技术力量作了调整,将原来分散于各专业的检修人员集中起来,成立检修大车间,以加强领导。按照规程要求,重点抓住检修工作中几个主要环节,全年达到无设备事故。黄岛发电厂一类设备达到50%,青岛发电厂一类设备达到74.19%。两个厂的主要设备完好率都达到了100%。
1986年黄岛电厂在进行机组大修中首先试行“网络计划技术”,以网络图的形式揭示大修工程各个项目及工序之间的相互关系,控制大修的计划进度,并陆续被各电厂采用。至1990年底,该项技术仍在历次大修中应用,且日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