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基层企业管理
2019-11-15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直属基层企业的管理,自两个公司的建立、合并到1978年这段时间,除“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严重破坏外,各单位对加强基层企业管理,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许多工作,对提高企业的素质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77~1978年,按照大庆式企业的六条标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开展了工业学大庆运动,青岛电度表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磁钢厂被命名为大庆式企业。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电度表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东方红无线电厂被中共青岛市委员会、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命名为学大庆先进单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开始对企业进行恢复性整顿工作。1979年青岛市无线电仪表局成立企业整顿领导小组,由局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按照有关整顿企业的十一项检查验收标准,制定了产品质量、设备管理、产品设计、工艺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职工教育、财务管理、物资供应管理生产秩序等十大类具体验收细则。1980年,企业整顿由局长办公室移交节能办公室负责抓具体工作,全系统25个企业有24个达到恢复性整顿合格。青岛电视机厂、青岛东方红无线电厂、青岛第三仪器厂被评为山东省先进企业。1981年,青岛半导体器件三厂亦整顿合格。通过恢复整顿,全系统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3816项,各种不同内容的岗位责任制5621项,三项定额(材料、工时、费用)4860项,整顿修改工装图纸3856项,基础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企业素质明显提高。1981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在恢复性整顿的基础上,组织了全面检查验收,分成三个小组对所属企业进行了检查和重点帮助,从而结束了对企业的恢复性整顿工作。

1982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局成立了企业管理科(对外称企业整顿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整顿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和省、市具体的部署,开始对28个企业分四批,按“五项工作”要求进行全面整顿,综合治理。第一批进行整顿的有6个单位,确定蹲点调查组到青岛电视机总厂、青岛电度表厂具体帮助指导。经过整顿,1983年9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电度表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磁钢厂为全面整顿验收合格企业。青岛电视机厂、青岛空调设备仪器厂经过补课于1984年2月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这6个单位经过整顿,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44人减到31人,平均年龄由50岁降低到45.7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8人增加到14人,各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882项增加到1244项,计量点由327个增加到639个,规章制度由1049项增加到1430项,并开始进行三项建设即:建设一个又有民主又有集中的领导体制,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职工队伍,建设一套科学文明的管理制度,创办“六好企业”。

1983年,第二批8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经过一年的工作,1984年6月,经青岛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照相机厂、青岛计数器厂、青岛第一仪器厂、青岛无线电三厂、青岛无线电专用设备厂、青岛半导体零件厂为全面整顿验收合格企业。青岛电子元件一厂经过补课于同年10月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这8个单位经过整顿,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57人减到42人,平均年龄由49.43岁降低到44.9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6人增加到17人。各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1625项增加到2526项,计量点由402个增加到584个。规章制度由40项增加到291项。并开始推行全面计划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质量管理,全面人事和劳动管理。

1984年,第三批9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经过整顿,同年12月,青岛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青岛第四仪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青岛晶体管实验所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1985年1月批准青岛压力表厂、青岛电子元件二厂、青岛半导体器件二厂、青岛电子元件五厂、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这9个单位经过整顿,厂级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46人减少到33人,平均年龄由43.12岁降低到39.9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8人增加到13人,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679项增加到850项,计量点由165个增加到229个,规章制度由1107项增加到2456项。在全面整顿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青岛压力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开始对工资制度、干部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了岗位补贴、技术补贴、浮动工资和干部聘任制等,明显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1985年,第四批5个单位进行全面整顿。同年6月,青岛市企业整顿领导小组批准青岛电唱机厂、青岛电子元件四厂、青岛半导体器件三厂、青岛半导体研究所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9月,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度表厂被评为企业整顿优秀单位,并颁发了“企业整顿优秀单位”奖牌。1986年1月,青岛无线电厂被批准为整顿验收合格企业。

经过四年的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直属28个企业,领导干部由整顿前的184人减少到135人,平均年龄由48.57岁下降到4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28人增加到63人,各项原始记录由整顿前的3186项增加到4620项,计量点由894个增加到1456个,规章制度由2196项增加到4177项。

在企业全面整顿和综合治理基本结束后,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成立了企业全面整顿复查补课领导小组,对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内部经济责任制、技术进步、经营管理、基础工作、经济效益等七个方面进行复查验收,重点复查了领导班子建设、基础工作、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经济效益。经过复查,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全面整顿验收合格的一类企业有:青岛微电机厂、青岛电度表厂、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电视机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照相机厂、青岛无线电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一厂、青岛计数器厂、青岛热工仪表厂、青岛第四仪器厂、青岛空调设备仪器厂、青岛无线电专用设备厂13个单位。基本合格的二类企业有:青岛第一仪器厂、青岛磁钢厂、青岛半导体零件厂、青岛电唱机厂、青岛晶体管实验所、青岛无线电二厂、青岛半导体器件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青岛电子元件二厂、青岛电子元件四厂、青岛电子元件五厂、青岛电子元件八厂、青岛压力表厂、青岛半导体研究所、青岛无线电厂15个单位。没有不合格的企业。1986年全面结束了企业整顿综合治理任务。

在按“五项工作”要求全面整顿基本结束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始对企业抓管理、上等级(创国家特级、一、二级企业和省级先进企业),全面提高企业素质,推行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在1984年青岛电度表厂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的基础上,1985年先后批准了青岛电器元件厂、青岛磁钢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为实行厂长负责制扩大试点单位,并在青岛微电机厂实行了厂长任期(三年)目标责任制。经过三年的试点工作,到1987年在全系统已逐渐形成了厂长负责制的局面。同时,开展了企业管理上等级的工作。当年,青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电子元件一厂、青岛电子元件三厂、青岛第一仪器厂被评为山东省省级先进企业。其中,青岛电视机厂、青岛微电机厂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