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干部管理
2019-11-12

第一节 日常管理

1966~1978年,青岛市电子仪表系统干部管理分别为,相当县级以上单位的正副书记、厂长和公司机关的正副科长,由公司党委提名报经青岛市委和有关部委批准任免,非县级单位的厂级领导干部,由公司党委批准任免。所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层正、副职,由所在基层党委提名报经公司党委批准任免。从工人中提升一般干部,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公司审核后,呈报青岛市人民政府人事局批准。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由公司根据各单位的情况统一安排。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改革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逐步扩大了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的权限。1982~1983年,市管干部范围改为只管正职,副职由公司批准任免。1984年以后,市管企事业单位干部权力全部下放公司管理。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从同年6月起,下放了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公司只负责对厂级领导干部的管理。根据中央关于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从1982年开始,对厂级领导干部分批进行了调整,年龄在55周岁左右,文化偏低的厂级领导干部逐步退居二线。经过调整,到1985年底,全系统80个企事业单位(不含供销公司、设计室、工程处、203站)厂级领导干部从184人减少到135人,在原有的184人中,有129人退居二线。干部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平均年龄从48.57岁下降到4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从28人增加到63人,上升比例从15.2%提高到46.7%。这期间,各企业的中层干部也相应地作了调整。1985年,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还对机关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从原有的中层干部29人减少到20人,有9名老同志退居二线。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占28.5%上升到40%,平均年龄从49.3岁下降到42岁。在企业领导班子普遍进行调整的基础上,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从1984年开始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进一步下放了企业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对试点单位,公司只负责任免正职,副职由厂长提名后报经公司批准任免。到1988年,在全系统实行了这一管理制度。企业干部管理随着优化劳动组合的贯彻执行,全部由任免制改为聘任制,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干部管理权限。

在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和调整企业领导班子的同时,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培养、考察、教育工作,从1982年开始建立企业厂级后备干部制度和民主评议推荐干部制度,到1987年,公司所属34个单位实行了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推荐干部的制度。1988年,公司直属33个企事业单位,先后选定后备干部71名,进行考察培养,并从中提拔了10人担任厂级领导职务。这期间,还分期分批输送了200多名任职干部到高等院校进行深造,使干部管理逐步走上了正规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为解决公司机关和国营企事业17个单位中长期存在的“以工代干”问题,1979~1985年先后分四批对1157名“以工代干”人员办理了转为国家干部的手续。1979年对公司机关、青岛电度表厂、微电机厂、电器元件厂、电视机厂、计数器厂、无线电三厂、光学仪器厂、接插件厂、磁钢厂、供销公司11个单位的130名“以工代干”人员办理了第一批转干手续。1983年12月开始到1985年,又先后分三批对公司机关、青岛微电机厂、电度表厂、电视机厂、电器元件厂、照相机厂、显像管厂、电子元件一厂、无线电三厂、第一仪器厂、磁钢厂、计数器厂、半导体研究所、电子研究所、供销公司、电子办公设备公司等17个单位办理了“以工代干”的转干手续。第二批转干446人,第三批转干276人,第四批转干305人。

在国营企事业单位办理完转干手续的基础上,1986年5~10月,公司对所属青岛无线电厂、无线电二厂、半导体零件厂、空调设备仪器厂、电唱机厂、晶体管实验所、电位器厂、电子元件五厂、电子元件八厂、热工仪表厂、第四仪器厂、电子元件四厂、电子元件三厂、电子元件二厂、半导体器件三厂、压力表厂、基建工程处17个集体企业的680名“以工代干”人员和10个(微电机厂、显像管厂、电器元件厂、电度表厂、照相机厂、磁钢厂、计数器厂、无线电专用设备厂、第一仪器厂、供销公司)国营企业中的58名集体“以工代干”人员办理了转为国家集体干部的手续。

第二节 技术职称评定

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自1966年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至1977年没有进行过技术职称评定工作。1978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全系统批准工程师5人,副工程师12人。

1980年10月至1983年9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工程和财会两类技术职称评定复查工作。1980年,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成立了由9人组成的“青岛市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电子仪表)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子仪表评委会);1982年8月,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成立会计职称评定委员会;分别负责本系统工程技术和财会技术的职称评定和复查工作。其中,工程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还负责青岛市所属县、区及其他系统、单位专业相同,但不能自行评定的工程技术干部的考核评定工作。在青岛市电子仪表评委会的推导下,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青岛微电机厂、电度表厂、电器元件厂、半导体研究所、无线电三厂、电视机厂7个单位分别成立了工程技术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经过三年的工作,共计评定授于各类工程技术职称703人。其中,工程师225人,技师48人,助理工程师273人,技术员157人。

1981年评定345人,1982年评定295人,1983年评定63人。评定财会技术职称190人,其中会计师13人,助理会计师30人,会计员147人。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27号和中央职改字(1986)2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和省、市的具体布署,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于1987年6月1日重新成立了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同年,分别成立了工程技术专业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经济专业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统计专业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会计专业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卫生技术专业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图书资料档案专业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技工学校教师专业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工程技术建筑专业职称初级评定委员会。在建立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对1983年工程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上报的一批“待批”“待授”人员的职称进行了复核和确认资格工作。经过复核,共有327人的技术职称得到了确认。其中,工程师104人,技师59人,助理工程师67人,技术员97人。同时,确定青岛半导体研究所、电子研究所、电子仪表技工学校、电子仪表工业设计室4个事业单位率先开展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经过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所在单位推荐,各级评委会的考核(考试)评定,到1988年3月,这四个单位共计评定确认各类技术职称287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6人(高级工程师13人、高级讲师2人、高级会计师1人)占6.64%,中级技术职称102人(工程师80人、讲师12人、经济师4人、主治医师2人、会计师2人、馆员2人)占30.06%;初级技术职称169人(助理工程师98人、助理讲师7人、助理经济师15人、助理统计师3人、助理医师5人、助理会计师9人、助理馆员5人、助理翻译1人、技术员7人、经济员8人、统计员1人、会计员4人、管理员1人、医士5人)占63.3%。4月,经青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和职改办公室验收合格,并颁发了合格证书。

在四个事业单位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基本结束的基础上,青岛市电子仪表工业公司确定青岛微电机厂、显像管厂、计数器厂三个企业为第一批企业技术职称评定单位(也是试点单位)。到1988年6月,三个单位共计评定高、中级技术职称109人(包括事业单位增评的4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30人,中级技术职称79人(工程师52人,经济师16人,会计师6人,一级教师1人,主治医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