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手工业、二轻工业生产计划的管理,随着手工业、二轻工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国家计划、山东省计划、青岛市计划、局属专业公司和直属厂计划及生产企业计划五级管理的格局。从自产自销或加工定货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经历了复杂的过程,各种不同的生产计划管理模式,对手工业、二轻工业的发展不同程度地起到了推动作用。
第一节 管理体制
管理机构 1955年前,青岛市手工业生产计划管理,分别由青岛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和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管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的计划,由青岛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分管,手工业个体生产组织的计划,由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分管。1955年,青岛市手工业管理局成立,设生产计划科,统一管理全市的手工业生产计划。1966年9月,青岛市手工业管理局改称青岛市第二轻工业局,设立计划科,管理二轻系统的生产计划。1980年,计划科改为计划处,同时,局属各工业公司和直属厂,均设立生产计划科,上下协调,管理二轻工业的生产计划安排。
统一计划 分级管理 青岛市手工业、二轻工业的生产计划,一般采取两上两下的方法进行编制和下达执行。即先由局属各专业公司、直属厂的计划管理部门向市手工业局、二轻局提报计划建议。经手工业局、二轻局综合后,报青岛市计划委员会,由市计划委员会牵头,召集商业、外贸、物资等部门进行衔接平衡,编制出青岛市手工业、二轻工业年度生产计划(草案),上报山东省手工业局、二轻厅,同时下发局属各专业公司、直属厂征求意见。待各方意见返回,经青岛市计划委员会和山东省手工业局、二轻厅对原计划(草案)修改调整后正式下达,再由青岛市手工业局、二轻局下达到局属各专业公司、直属厂执行。
1956年,青岛市手工业实现合作化以后,生产计划管理逐步形成了国家计划、山东省计划、青岛市计划(包括局计划)专业公司计划、基层企业计划五级管理格局。国家计划产品是大宗外贸产品以及需要全国统一调拨和配套生产的轻工产品,其原料由国家平衡分配,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销售;山东省计划产品,其生产原料由山东省平衡分配,产品由山东省商业部门和外贸部门购销;青岛市计划产品是地产地销的主要产品,由青岛市、内外贸部门调拨购销,其生产所需原料,由青岛市商业、内外贸有关部门和青岛市二轻供销公司调拨供应;各专业公司和基层生产企业计划产品,包括上级下达的计划产品和他们自行承揽的带料生产加工产品自行解决原料,自产自销。
计划执行情况检查 青岛市对手工业、二轻工业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主要是通过定期统计、生产调度、专题调查来进行。青岛解放初期,因生产分散,管理机构不健全,手工业、二轻工业的生产统计工作不够规范,情况检查难以落实。1954年开始,各公司和生产企业逐步建立起月、季、年度统计制度,每年编制统计年、季、月报,编写年、季、月度计划执行情况及与可比省、市手工业、二轻工业对比分析资料;月、季统计主要是实际完成的产值、产量、出口产品交货值、技术经济指标等。同时,每月召开生产调度会,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文字材料保存。青岛市手工业局、二轻局的统计工作,从1954年开始,经过多年积累,到1985年更加完善。
第二节 综合平衡
青岛市手工业、二轻工业生产计划的综合平衡,主要是生产能力与产品销售、原材料供应的平衡。
生产与产品销售的平衡 1956年以前,青岛市手工业产品绝大部分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加工定货,或由其包购、包销,自销产品很少。1956年后,一般是在青岛市计委的统一领导组织下,商业部门和外贸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向手工业、二轻部门提出收购计划,由企业依据计划,组织生产,一般不存在产销矛盾。随着手工业、二轻工业的发展,其工业行业增多,产品的品种和花色日益繁多,国营商业和供销部门已不能完全包销产品,只能选购,或受委托代销。在此情况下,青岛市手工业、二轻工业系统各生产企业,普遍建立了产品展销门市部,开始产品自销。“文化大革命”期间,原料供应紧张,生产滑坡,市场上产品供不应求,又回到了“企业生产、商业包销”的老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二轻工业得到迅速发展,工业生产计划中,开始增列工业企业自销产品的产量。1980年,青岛市二轻工业产品市场供应缓和,开始按照商业和供销部门的需要实行以销定产。1981年,商品流通领域实行改革,由包购包销,改为计划收购、选购,收购幅度大减。收购的产品,主要是带料加工产品和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产品。1985年,青岛市二轻工业出口产品,由外贸部门收购制改为代理制,外贸部门不再提具体计划,只安排出口收购值计划指标,商业部门也只保留铁丝、圆钉两种产品的收购调拨计划,其产品主要由二轻局所属的专业生产厂、专业公司和直属生产企业主动与青岛市的商贸部门衔接交货。
生产与物资供应的平衡 青岛市手工业合作化之前,手工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和其他物资,由生产经营者自行解决。合作化时期,合作组织生产所需的物资和原材料,一是按照国家有关物资供应管理规定,向国家申请调拨供应;二是到市场自行采购;三是争取承揽为商贸部门及其他工业带料加工;四是加工换料。1958年,青岛市手工业实现全系统合作化后,多数合作社升级为合作工厂,生产纳入国家和地方计划,所需物资和原材料,按产品计划和指标,统一分配调拨。手工业所需统配物资,按着企业隶属关系,纳入地方物资申请和分配计划,由青岛市计委统一申请和分配。1965年,青岛市手工业的物资供应出现多样化,国家按计划分配的占1/3,其余部分有其他工业部门的来料加工、协作配套;有商业和计划归口部门的分配供应;有来自调拨的物资原料和废旧材料的改型利用等。同年,各级二轻工业部门设立了上下对口的供销机构,在原材料供应上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资金、统一进货、分别经营、各负其责的物资供应体制。1966年,根据国家计委[66]计商字0123号文件规定,商业部管理和供料的五金、交电计划产品,由青岛市商业局直接向山东省商业厅、国家计委、商业部申报产品生产和原材料供应计划,然后,按商业部和山东省商业厅下达的计划,按排生产,并由青岛市五金、交电、化工批发站组织原材料供应。1970~1985年,二轻工业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有6种形式:一是直供。谁下达生产计划,由谁负责将原材料直接供应到生产企业;二是代供。凡是列入国家和山东省计划生产所需原料,经青岛市二轻局批准,由二轻供销公司按大额直供到厂,小额经局属专业公司按产品分配计划分配供应;三是切块供应。山东省计委、青岛市计委切块下达给二轻工业的生产材料及物资,由二轻供销公司和物资部门,按生产所需切块分配;四是商业部门带料加工。由商业部门按照二轻部门安排的加工任务,组织分配和供应;五是外贸部门的带料加工。1973年前,主要有青岛市计委分配指标,二轻局组织材料供应,之后,以1973年的供应量为标准,超出部分由外贸部门供应;六是其他工业部门带料加工,原材料由产品收购部门按二轻计划安排直接供应加工企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青岛市二轻工业所需物资,由国家统拨分配,逐步发展到由生产企业自筹自购,为企业生产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开拓了物资原材料来源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