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志》的编纂工作始于1982年。该年初,筹建了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下设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同年2月27日召开了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编纂《青岛市志》的工作方案。会后,市史志办公室即着手组织发动,征集资料、拟定篇目、全市史志工作逐步展开。1985年11月13日,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召开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提出“七五”期间青岛市史志编纂工作的主要任务。
1987年初,青岛市史志办公室进一步修订了《青岛市志》的编写框架,同时强化了对青岛所属七县(市、区)志的编写指导,加强了出版质量的管理:至“七五”期末,基本完成了县(市、区)志的编纂出版任务。继之,青岛市史志办公室集中力量组织《青岛市志》的编纂。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重点指导了《海港志》等6部分志的编纂。1991年10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召开了总纂工作座谈会。1992年5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志〉总纂方案的通知》。6月12日,召开了全市史志工作会议,提出了分卷实施总纂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快总纂进度,保证质量,1994年初,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史志办公室将按10卷总纂出书改为按独立的分志总纂出书。《青岛市志》的编纂,是在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修志”的原则。《青岛市志》共设65卷分志,约1200万字,是山东省唯一按分志编纂出版的市级志书。
《青岛市志・房产志》的编纂始于1986年。青岛市房产管理局根据青岛市文志编纂委员会的要求,组成房产局史志办公室,负责《房产志》的编纂工作。1987年2月,初定篇目。90年代中,加大了《房产志》编纂力度。至1997年底形成了20多万字的初稿。1998年3月,形成了《青岛市志・房产志》评议稿。6月,召开了《青岛市志・房产志》评审会。全面修订后,正式报送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由市史志办公室组织了终审,经山东省史志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出版。
《青岛市志・房产志》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市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单位的有效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青岛市志・房产志》的编纂,虽然力图体现青岛房产事业的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反映房产事业百年历史面貌,但由于我们水平有限,谬误之处在所难免,在此恳请读者不吝赐教。
编 者
1998年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