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春,青岛市工商局革委会与崂山县工商局联合进行集市贸易现状调查,制定了活跃集市贸易的具体措施。同时,结合青岛地区实际,恢复了原来的4个集贸市场。1979年3月30日,山东省革委会在下达的《关于集市贸易政策若干问题的试行的试行规定》中提出:济南、青岛等大中城市可以在指定地点开放农副产品市场,郊区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生产的产品,允许上市出售。5月20日,市工商局革委会按照上述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集市贸易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城市农副产品商场的管理意见》,文中规定:(1)办理买卖双方交易服务业务,包括协助议价、鉴别商品质量、过磅、算帐、代购商品等;(2)提供为交易使用的工具设备,包括公平秤、售肉所用的案子、架子和丈量尺等;(3)在集市上设立服务台、意见簿、检举箱,有条件可开展寄存业务;(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饭店、大车店、饮水站、看车处、厕所等。12月28日,市工商局依据山东省财政局、工商局《关于集市交易服务手续收支管理规定的联合通知》的要求,结合青岛实际,提出市内5区农副产品市场收费,按摊点商品总值的2%收取。个体户在市场上设摊零售物品,按规定每月只收管理费,不再收其他费用。市区及县工商局按照山东省工商局市场收费提成规定,向省、市工商局各提交第四季度交易服务费收入总额的10%。集市收费,则本着“以集养集,以集建集,以旺养淡”和为交易双方服务收费,不服务不收费的原则办理。提交省、市工商局10%的市场交易服务费,限于培训市场管理干部、增设服务设施、房屋修建、调剂余缺之用。
80年代初,随着区、县集市设施不断完善和改进,集市交易秩序日趋规范化。胶县工商局于1980年春,针对城关交易中出现的新问题,制订了12条措施,全集划分17个市口,每个市口都设有标记牌;经常开展宣传活动,绘制《集市示意图》、《赶集须知》,逢集展出宣传图片;设立集市服务站,出租秤、尺、肉钩、簸箕、斗、筛子、麻袋等。1981年冬,市工商局在推动“五好”(即宣传好、环境好、秩序好、卫生好、管理好)集市活动健康发展中,在即墨县工商局召开了座谈会,交流了农村集市如何开展“五好”活动经验。1981年底,经自上而下检查评比,全市有89处集市达到“五好”要求,占178处集市的50%,并报山东省工商局审定。1982年11月26日,市工商局制发《关于城乡集市乱收费的情况简报》,向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常委会)等领导机关,反映城乡集市巧立名目乱收费的问题。市工商局从减轻农民群众入市出售商品交费负担出发,按照城乡集贸市场管理(交易服务)费只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支(除检疫注射费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费的规定,提出制止乱收费措施。1984年4月4日,市工商局制定了《文明集市条件》。县(区)工商局也按照《文明集市条件》开展了活动。9月10日,市工商局制定了《青岛市市场管理细则》,就易燃易爆商品,须制定安全预防措施;摊点整齐卫生,售货台后不准当仓库、不准搭棚住宿;摊位周围不堆积杂物;经营饮食、肉食摊户,要具备“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等方面,作出了规定。1985年5月4日,市工商局依照山东省工商局、财政厅《关于市场管理收费标准的调整意见的通知》,提出4条贯彻意见:(1)凡进入批发市场,批发销售农副产品,按成交额收取市场管理费1%。(2)有证个体户,到毗邻地区集市赶集经营者,所在地市管所只收摊点费,每天每平方米收费0.10元。(3)对市场服务和设施收费。(4)提供服务和设施的收费,不服务、不提供设施不收费。并发至县、区工商局贯彻实施。
青岛市城乡集市贸易服务设施情况表
表29 (1981年)
|
项目 单位 |
集市数(处) |
主要服务设施 | |||||||
|
城市农副产品市场 |
农村集市 |
固定售货台(米) |
固定售货棚(个) |
肉架子(米) |
服务磅秤(台) |
公平秤(支) |
看车处(处) |
示意图(个) | |
|
市南区工商局 |
3 |
1 |
300 |
500 |
90 |
5 |
6 |
2 |
2 |
|
市北区工商局 |
3 |
296 |
987 |
66 |
8 |
5 |
4 |
||
|
台东区工商局 |
1 |
300 |
400 |
81 |
3 |
3 |
3 |
||
|
四方区工商局 |
3 |
216 |
1157 |
130 |
5 |
6 |
8 |
||
|
沧口区工商局 |
5 |
1 |
420 |
1900 |
140 |
9 |
8 |
6 |
1 |
|
黄岛区工商局 |
1 |
4 |
270 |
210 |
20 |
15 |
3 |
2 |
1 |
|
即墨县工商局 |
1 |
59 |
796 |
173 |
119 |
27 |
50 |
23 | |
|
胶县工商局 |
1 |
38 |
740 |
780 |
300 |
130 |
35 |
22 |
8 |
|
胶南县工商局 |
1 |
38 |
520 |
890 |
334 |
129 |
18 |
58 | |
|
崂山县工商局 |
1 |
17 |
784 |
119 |
56 |
10 |
31 |
2 | |
|
合计 |
20 |
158 |
4642 |
6824 |
1453 |
479 |
121 |
128 |
95 |
1988年2月2日,市工商局发出了《关于加强集贸市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市区、县(市)工商局都要在所辖地区集贸市场建立健全防火防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措施,配备消防器材,责任到人,对经营者进行防火、防盗与安全教育。此后,于5月19日,工商局又依照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创建文明集贸市场”的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到区、县(市)集贸市场,通过现场观摩和检查评选,市北区市场三路农贸市场、平度泽山商场等20个市场被评为“文明市场”。1989年10月,国家工商局发布命名“1988年度全国427处文明集贸市场”的决定,青岛市市北区市场三路农贸市场、沧口区永定路综合集贸市场、即墨服装专业批发市场、市北区即墨路小商品市场4个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集贸市场”光荣称号。1989年11月3日,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表彰整顿城乡集贸市场交易秩序先进单位和先进集贸市场的通知》,并集中3个月时间进行城乡集贸市场交易秩序整顿,通过检查验收,经市人民政府决定:四方区、市南区、市北区、即墨市整顿城乡集贸市场交易秩序领导小组,为市级先进单位;宣化路、四方路、市场三路、台东四路、永定路等12个市场,为先进集贸市场。

青岛市场(今市场三路人民市场)建于1919年12月

青岛市滋阳路集贸市场,建于1986年

四方海云庵市场(今遵化路)建于1928年初

1939年即墨县城关集市

莱西县新兴商场,建于1986年

四方区宣化路农贸市场,建于1987年

平度市南村市场,建于1988年

胶南市“胶南商城”建于1989年,为该市最大市内商场

崂山区城阳市场,建于1987年

即墨市服装批发市场(建于1984年),1988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市场”

青岛市永定路集贸市场(建于1980年),1988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市场”

青岛市市场三路农贸市场(建于1979年),1988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市场”

青岛市南山市场,建于1980年

即墨路小商品市场(建于1980年),1988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