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扶持生产
2019-11-05

第一节 加工订货

19498月,青岛市军管会工商部和青岛市财委确定由青岛市国营贸易公司负责部分私营工厂加工订货管理。19505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召开大城市工商局长会议,并提出加工订货新要求之后,市人民政府和市财委决定加工订货由市工商局主管,统一掌握分配、确定加工标准及工缴费。为此市工商局组织成立了国营企业专业加工委员会,深入各私营企业实地检查,在指导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合同、审核掌握合理工缴费等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1950年,布总产量1469337匹,其中,加工订货634538匹,占总产量的43%;印染业各种色布总产量1495161匹,其中,加工733238匹,占总产量的49%。同年5月,市人民政府成立青岛市加工订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工商局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审核、批准青岛市、外埠一切企业的加工订货计划与合同,并统一分配加工任务。同时还监督检查双方合同履行、调处仲裁双方纠纷,调整确定有关成本、利润、工缴等问题。市工商局还组织指导成立了各行业加工订货协商委员会和重点工厂基层委员会。1951年底,加工订货已遍及到面粉、榨油、造纸、针织、铁工、化工、营造、服装、靴鞋、冶铸、木器、纺绳、白铁、机制木材、蛋品、豆腐、酱园、肥皂、弹花、猪鬃等27个行业。1952年初,青岛市首届工业生产代表会议召开,选出工业生产指导委员会,以指导私营工业加工订货。三反五反运动开始后,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趋于低潮,加工订货数量减少,产品次品率上升。对此,市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了恢复生产小组,深入到困难最大,关系面最广的纺织、铁工、针织3个行业中调查扶持,并派负责干部检查指导。1952年秋,中财委决定,计算工缴利润,由按单位产品成本利润率计算,改按资金利润计算、按行业正常合理经营中等标准计算。市工商局依据这一决定,成立专门调查组,重点核算色布、棉布、面粉、铁钉、植物油、火碱液、火柴、纸张、毛巾、胶鞋等13种产品成本利润,简化工缴货价核算办法。1952年底,组建全市16个技术研究组织,拟定产品规格标准。1953年初,由于税制改革和国营商业经济核算,加工订货逐渐缩小,市财委与市工商局积极组织货源,大力开展加工、包销活动。195310月,以市财委名义召开了加工订货会议,讨论了《青岛市私营工业加工订货工作意见》,还召开了加工订货工作工商界座谈会。对因技术改进,提高生产率后所产生的利润增加部分,决定划归工厂所有,以调动各企业生产积极性。在工业调整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要和公私兼顾以及大力维持生产、不使工人过多失业的原则,进行了工缴利润、厂盘价格、交换比例调整和生产计划的变更。对纺织业工缴费适当调高后,使50余户、1000余工人的生产困难和无法维持的状况得到缓解。火柴业生产计划的变更,采取国营照顾私营的办法,从国营计划数字内抽出4万件拨给私营火柴业,有力地扶持了私营火柴业的生产。1954年初,为解决私营工业的产、供、销平衡问题,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青岛市供、产、销平衡委员会。19545月,颁布《青岛市加工订货、包销管理办法》。12月,市财委制定了《改进对私营工业企业加工订货工作意见》。1955年后,随着青岛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加工订货形式逐步终止。

第二节 物资交流

1950年初,青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青岛市物资交流促进委员会,负责联系组织城市与乡村、公营与私营、工业与商业各有关门部门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及搜集工农业产品种类、价格、数量、用途等工作,以供给有关部门行业掌握。是年5月,物资交流促进委员会组织土产、粮油等5个重点商业下乡。同年夏秋之交,山东省和青岛市先后召开了土产会议。会后,市工商局组织3个土产推销联络组及4个代表团。同年10月,因农村丰收,农民购买力提高,私商纷纷涌向农村。市工商局及时调整部分产品零售和批发价格差额,成立零售公司,建立代销店。19514月,在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土产会议上,订阅了拟购联系书141件,估值800亿元旧人民币6月,市物资交流促进委员会发动100余名工商业界代表参加华东土产会议,扩大建立省外商业关系,交换产销情况,并与省外各地订立250多亿元的合同与协议。1952年初,针对市场交易停滞、物资交流不畅的问题,市委决定加强物资交流的领导,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各方力量统一管理。同年9月,市工商局召开历时半个月的青岛市物资交流大会。并在崂山、流亭两处举办物资交流会,成交总额为177亿元,其中,批发占77.4%,零售占22.6%。其间,市工商局成立物资交流大会筹备委员会,由市工商局和公私营企业代表63人组成,下设工业品、土产品、零售3个部门。1952年底,先后组织青岛市公私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类物资交流会82次,出席代表会和交易人员1771人,成效总额为5122亿元;与各地订阅价值1923亿元的合同;在成效额公私比重上,私营占53.55%,工业品中直接下乡的占26.29%,土产品中进城的占64.52%,组织出口的占35.48%

第三节 组织联营

青岛解放初,私营工商业处于停滞状态,火柴待业尤为明显,振东、中鲁等10大火柴厂联合请求政府予以扶持。市工商局针对这一情况,于19507月成立了青岛市首家联营组织——青岛市火柴工业联合经营委员会。随后,全市各行业联营组织也在市工商局推动下相继成立。同年秋,联营组织重点抓了平衡产销、评议售价工作,还组织各厂家拟订产销日报表、成品报告表、存货报告表。同时,督导各厂编制产销计划,估计销场吞吐量;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评议各厂生产计划情况,确定中等标准成本,另加利润作为货价;并以平均数为标准成本加10%利润为售价,把议价工作改进一步。1951年初,青岛市行业联合会开始组建成品检验售价委员会,将成品检验结果评列等级,监督提高成品质量,确定成品按质分等,按等论价。同年6月,市工商局督导各联营会组织力量联购联销、联合承做。1951年底,联营组织已发展到45个,其中工业联营34个,商业联营11个。1952年,联营组织的作用因三反五反运动有所削弱,但联营范围仍有所扩展。1953年,国家对一部分产品实行统购统销,联营组织的业务已由业务主管机关直接领导,至1955年,联营形式陆续终止。

第四节 制止违法

195226日,青岛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决定成立青岛市工商界五反检查委员会。市工商局在参加这场斗争中,一方面提供了一些私营商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少报多、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的情况;一方面又指导了市商业联合会和同业公会组织发动资本家坦白交待、检举揭发不法经营行为。22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青岛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布告,要求广大职工、店员积极检举不法奸商。之后,通过市工商业联合会收转了坦白书48109份,检举信3006封。核实结果,在全市15397户私营工商业中,守法户4537户,占29.5%;基本守法户8917户,占57.9%;半守法半违法户1712户,占11.1%;严重违法户184户,占1.2%;完全违法户47户,占0.3%。违法所得金额总计达15547654万元。违法所得退补中,本着用生产收益保证退补的原则。市人民政府为照顾其退补困难,给予了部分减免,决定退补税额为9252568万元。运动后,各行业召开劳资协商会议,制订了五不公约”(不偷税漏税、不偷工减料、不盗窃国家资财、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不行贿拉拢国家干部。由于政策得当,还有私营业户拿出帐外资财,投入企业,扩大生产。1952525日,按照青岛市节约检查委员会要求,组织发动私营工商业转入增产节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