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统计、信息
2019-11-07

第一节 计划管理

管理制度 青岛市供销社1950年开始编制计划时,主要有商品流转计划、财务计划、生产加工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等。当时,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尚无统一的计划制度。1951年4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一次计划统计工作会议,随后下达了《关于建立与加强合作社计划统计工作的决定》。青岛市供销社遂按要求建立了计划管理机构。

1951年7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达了《全国各级合作社计划工作暂行办法》,青岛市供销合作社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编报的计划共7种:(一)组织发展计划(1955年起改为组织发展与商业网计划);(二)零售商品流转计划(1955年起改为零售与批发商品流转计划);(三)农副产品收购与推销计划(1955年起改为农副产品采购与批发计划);(四)运输计划;(五)劳动工薪计划;(六)基本建设计划;(七)财务计划。1952年起又增添了加工生产计划、干部培训计划。9种计划中,劳动工薪、加工生产、干部培训3种只编制年度计划,其他6种均编报年度和季度计划。

供销合作社计划的编制单位为:基层供销社、县(市)供销社、省(市)供销社、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四级。供销社计划的编制起编单位为基层供销社,县以上供销社逐级汇总后,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上报,纳入国家计划,并下达贯彻执行。1955年又规定:供销社的基层计划单位为基层供销社,为与国民经济计划的程序和时间衔接一致,一般可以县(市)供销社为起编单位,县供销社计划上报后,再指导基层供销社编制本社的各项计划,以便于同国民经济计划相协调,发挥计划指导的作用。

年度计划的编制,每年由全国供销总社拟出概略,提出编制要点及具体要求,逐级下达再逐级汇总上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复,季度计划则由华东合作总社(后撤销,改由山东省供销社)批复。计划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应据实上报,由原批复单位审核修订,计划执行情况应在执行后写出检查报告,逐级上报。

1962年青岛市供销社恢复后,仍执行1958年以前的计划管理办法,将采购、供应业务合并为商品流转计划,即执行8种计划。1975年市供销社再度恢复后,执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重新修订的计划管理办法。即在原8种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商用机械、物资、科研3种计划,实际需编制11种计划,县以上供销社还要编制五年计划和长期规划,基本沿用了国营商业的计划管理模式。

1979年以后,基层供销社自圭权逐步扩大,原有的计划管理办法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从1980年起计划管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一是由指令性计划向指导性计划转变,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由政府向供销社下达指令性指标外,其他均为指导性计划;二是由计划统、包、管,向计划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转变,计划部门提供信息,指导业务经营;三是管理上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转变,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 1952年列入商品流转计划的商品共44种。其中,零售商品有粮食、面粉、小麦、大米、杂粮、食盐、食油、食糖、棉布、絮棉、碱粉、火柴、卷烟、其他百货、煤油、煤炭、茶叶、油饼、化肥、水车、步犁、喷雾器、中小农具等23种,收购商品有大米、小麦、杂粮、大豆、皮棉、黄红麻、其他麻、烤烟、植物油、油菜籽、花生米、其他油料、家蚕茧、土丝、土布、山果、苇席、粉丝、羊毛、皮革、鸡蛋共21种。

1958年国家对商品购销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一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其收购、销售、调拨、进口、出口、库存等项指标,均由国务院直接管理,此类商品共38种。第二类商品属于生产集中、供应面宽,或生产分散,需要保证重点供应,以及出口的主要商品,这类商品共293种,由国务院确定政策,统一平衡安排,实行差额调拨,其中20种由国务院管理,其余由各主管部门管理。一、二类商品以外的商品为第三类商品。凡列入一、二类商品的均实行计划管理。按照这一办法,列入青岛市供销社编报计划的商品共75种,其中一类商品3种、二类商品72种。

1962年,列入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商品流转计划的必报商品有8类86种。其中,化肥农药类12种:氮肥、磷肥、钾肥、6%以上六六六、6%以下六六六、25%滴滴涕、40%滴滴涕、50%滴滴涕、一六Ο五、一Ο五九、敌百虫、鱼藤精;农业机具类20种:动力排灌机械、排灌配套设备、农用平型胶带、农用三角带、农田排灌水管、拖拉机、机引农具、拖拉机配件、内燃机配件、畜牧业机械、半机械化农具、铁制水车、新式步犁、双轮双铧犁、双轮单铧犁、喷雾器、喷粉器、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机零配件、中小农具;棉烟麻类8种:皮棉、絮棉、棉短绒、烤烟、大麻、黄红麻、苎麻、茼麻;肉禽蛋类17种:活猪、莱牛、菜羊、鲜猪肉、冻猪肉、牛肉、羊肉、猪肉罐头原料、猪肉制品、其他肉制品、家禽、家兔、鲜蛋、干蛋、冰蛋、湿蛋、大家畜;土产类9种:毛竹、棕片、生漆、五倍子、松香、松节油、蜂蜜、苇席、火硝;日用杂品类6种:草席、蒲包、草袋子、雨伞、草帽辫、铁锅;盐类6种:原盐、食盐、工业用盐、农业用盐、畜牧业用盐、渔业用盐。废旧物资类8种:杂铜、废钢铁、废橡胶、破布、估棉、破布鞋底、废麻、废纸。

1964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商品分级管理的原则,对36种计划管理的指标管理做了具体划分:(一)全部指标实行计划统一管理的商品10种:皮棉、棉短绒、烤烟、黄红麻、苎麻、大麻、龙舌兰麻、杂铜、废铅、废铝;(二)计划管理收购、调拨、出口、进口4项指标的商品20种:毛竹、篙竹、生漆、棕片、蜂蜜、苹果、柑橘、红枣、黄花菜、黑木耳、榨莱、花椒、八角、化学肥料、化学农药、农药械、土纸、草席、雨伞、日用陶瓷;(三)只管重点产区收购指标的商品1种:耕畜;(四)计划管理收购、调拨两项指标的商品5种:苇席、芦席、稻草、草袋子、铁锅。其他商品管理办法,由青岛市及各县区供销社自行确定。

1965年,列入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计划管理的商品共有7类69种。(一)棉麻类5种:皮棉、棉短绒、大麻、黄红麻、茼麻;(二)果品类10种:苹果、梨、红枣、乌枣、核桃、板栗、柿饼、黑自瓜子、山楂片、柑橘;(三)干菜调味品类8种:大蒜、生姜、花椒、辣椒干、黄花菜、黑木耳、八角、榨菜;(四)土产杂品类18种:毛竹、棕片、篙竹、生漆、蜂蜜、蜂蜡、苇席、芦席、蒲包、火硝、草袋子、铁锅、饭碗、日用陶瓷、草席、雨伞、土纸、草帽辫;(五)废旧物资类11种:杂铜、废钢铁、废铅、废铝、废橡胶、废轮胎、破布、估棉、破布鞋底、废纸、废麻;(六)农业生产资料类9种:化肥、农药、农药械、耕畜、农田排灌机械、排灌配套设各、拖拉机配件、机械化农具、中小农具;(七)运输工具类8种:手推车、手推车配件、外胎、内胎、马车底盘、马车外胎、马车内胎、马车配件。

1975年青岛市供销合作社第二次恢复后,列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共109种。其中,(一)由国家管理的统购统销商品l4种:皮棉、棉短绒、红麻、大麻、苎麻、烤烟、毛竹、篙竹、铁锅、日用陶瓷、苹臬、柑橘、化肥、农药;(二)属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管埋的商品21种:棕片、生漆、木炭、苇席、草席、土纸、蜂蜜、桑蚕茧、柞蚕茧、破布、破布鞋底、废麻、杂骨、红枣、黄红麻、黑木茸、花椒、八角、榨菜、化学农药、耕畜;(三)属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商品35种:芦席、草袋子、蒲包、火硝、雨伞、蓖麻茧皮、杂铜、废铝、废锡、废铅、废钢铁、废橡胶、废轮胎、估棉、废纸、废塑料、取暖炉子、烟囱、铁水桶、梨、乌枣、核桃、板栗、柿饼、山楂片、大蒜、生姜、辣椒干、食盐、畜牧业用盐、农业用盐、铁锨、喷雾器、喷粉器、农用塑料溥膜;(四)列入基层供销社及市、县供销社零售企业零售商品流转计划的商品39种:猪肉、纯碱、食糖、卷烟、饮料酒、茶叶、糖果、糕点、苏打粉、水产品、棉布、化纤布、混纺布、毛巾、毛呢、丝绸、汗衫、背心、棉毛衫碎、卫生衫裤、毛线、胶鞋、塑料鞋、棉毯、肥皂、洗衣粉、火柴、搪瓷口杯、搪瓷面盆、保温瓶、自行车、缝纫机、手表、钟、手电倚、电池、灯泡、缝衣针、半导体收音机。

1979年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逐渐减少。有的下放管理权限,有的退出一、二类商品,允许自由购销。1984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列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减为30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火柴、肥皂、洗衣粉、棉布、涤棉布、中长纤维布、毛毯、煤油、铁丝、元钉、食糖、铁锅、日用陶瓷、皮棉、棉短绒、黄红麻、毛竹、篙竹、苹果、柑橘、食盐、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柴油、汽油、废钢铁。1986年进一步减为12种。1988年以后,计划管理的商品只有皮棉、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柴油、食盐6种。

计划检查 50年代,青岛市供销社计划检查的主要形式是报表检查,每年年度和季度计划批复执行以后,通过每月的统计报表检查执行情况。除总体分析检查之外,对实际完成与原计划数差距较大或反应灵敏的主要商品,要作具体分析对比,对超过原计划或与完成计划差距大的品种,分项如实反映其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或建议,使政府领导机关了解情况,正确指导工作。

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逐渐减少,青岛市供销社大部分购销商品通过业务合同兑现,计划检查逐步向指导业务的方向转移,成为企业内部的一种管理手段。但对国家仍实行计划管理的商品,如工业原料的棉花、奖售兑现的化肥、救灾物资、抗旱防讯物资、军需特供物资等,仍继续执行计划检查制度。

第二节

统计制度 1950年起,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在全市各级供销社建立统计报告制度,统一规定的报表按月、季、年皮逐级上报山东省供销社。1951年,青岛市执行全国合作总社正式颁布的《全国供销、消费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但因这套制度设置项目过细,指标繁琐,计算量过大,贯彻执行中困难较大,效果不好。1952年7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颁布了《简化方案》,确定“要求从低、贯彻从严、逐步提高”的方针,对基层供销社只设收购、供应两种统计报表,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汇总时,加上所属零售、收购单位的各项数字,并填报分为自营业务与国家收购业务的商品购、销、调、存报表。

为适应国家对农村、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供销社承担的新任务,1954年9月起,统计报表中零售与批发业务分开,批发又分成系统内和系统外两类,并增加对私商批发、委托私商代购、委托私商代销等政策性指标。

1956年起,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青岛市将基层供销社填报和县以上供销社填报的两种报表合并为商品流转统计报表。组织机构、商业网点、劳动工资统计分列为3个报表,分别汇总上报,以便同社会统计汇总衔接。

1961年,供销社重新建立统计制度,以社会商品流通为总体,分国内纯购进、纯销售,建立按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回收、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生活资料供应4个系列设计的报表及指标,并规定了统一的统计商品目录,按商品分类、分级管理及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品分工的划分,实行谁经营谁填报,谁主管谁汇总的办法统计,以保证数字不重、不漏。

1975年青岛市供销社恢复后,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要求各级供销社严格执行新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开展典型调查,充分发挥统计的作用。市供销社下发(76)青供革字第125号文件,对贯彻供销社统计制度做了部署。

1980年青岛市供销社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要求,对法定统计报表以外的现行业务统计报表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确定在法定统计报表之外保留50种业务统计报表,由各业务主管单位分别填报、汇总。市供销社下发(80)青供计业字第13号文件,要求加强各项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9月,对全市供销社统计工作质量进行了认真检查,促进了统计工作的开展。

1981年,青岛市供销社按照山东省供销社的要求,制定了《基层统计人员职责》、《基层供销社统计资料来源及统计报表编报试行办法》,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同年市供销社下发(81)青供计业字第13号文件,对1981年统计制庋又做了补充规定,制发了《统计报表汇审提要》)《统计数字订正定案办法》、《统计报表实行汇审汇编的规定》。

1982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关于严格执行统计、会计制度,纠正任意错综统计报表数字的通知》精神,对全市供销社统计工作提出4条具体要求:(一)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坚决同违反规定任意错综、拜虚作假、估报瞒报的错误行为作斗争;(二)力口强基础建没,稳定统计资料来源,提高统计数字的准确性;(三)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四)各级供销社对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严重违反制度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同年,供销社进行体制改革,市供销社要求全市各级供销社在体制改革中,一是要加强领导,不要削弱统计工作;二是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层单位,不能向专职统计人员分配销货任务;三是必须严格执行统计制度,不能因改革而随意废止或不按时填报统计报表。市供销社下发(82)青供计业字59号文件要求全系统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5月对统计专业职称进行初次评定。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后,市供销社的统计工作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

统计基础工作 为了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全市供销社统计部门从基层抓起,加强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商品盘点、凭证记录、资料登记、数字审核等项制度,以保证数字来源可靠;二是通过逐级举办训练班,以长会短训、选点试填、会审会编等多种形式,互相交流工作经验,以提高每个填报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准确;三是开展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统计工作竞赛评比活动,以巩固基础,促进统计工作质量的提高。1975~1990年,青岛市供销社系统的统计工作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统计工作评比中一直名列前茅。

第三节 信息服务

市场预测 80年代以前,青岛市供销社系统的信息工作分散在各业务经营单位和计划、统计、财会、物价、企业管理等综合部门,缺乏系统的管理,未形成信息综合分析和提供信息服务的专门机构,使信息的筛选、利用受到一定髟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抑强了这方面的工作。

1980年,青岛市供销合作社配备了专职信息员,负责市场供求和价格政策等信息的分析、筛选、传递、反馈、贮存工作。同时,各县供销社和各专业经营公司、基层供销社都设立了一名兼职信息员。为了加强联系,青岛市供销社编印了市场物价信息刊物,定期向各县供销社和专业经营公司及基层供销社发布、传递信息,促进购销业务的开展。

1982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计划司组织成立全国供销社市场预测预报网络,各省、市自治区供销社的信息预测资料,在上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同时,相互交换,以扩大预测覆盖面,提高信息利用率。同时,将21种主要水副产品的产前预测、产中调查、产后市场动态的调查分析任务,分别交由主产区的省、市、自治区供销社承担。山东省供销社分担的商品有棉花、花生、苹果、梨、红枣、山楂、花椒、西瓜、葡萄等9种。青岛市供销社设立信息分站,定期将9种商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市场动态调查分析汇总上报山东省供销社。

全国商情 1983年,商业部筹建《全国商情》网。青岛市供销社成为网络单位,并把全市供销社系统经营的商品供求情况在《全国商情》上发布,对扩大购销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社会经济效益。据信息反馈统计,每年通过《全国商情》成交的商品购销额在5000万至1亿元左右。

1990年,青岛市供销社成立信息工作站,并由专人负责。同时编印《青岛供销信息》。同年由平度市供销社、胶州市供销社、胶南县供销社组成信息站的信息网络。青岛市供销社信息工作站成立后,开展了社会购买力调查、市场动态趋势预测、摘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信息,通过《青岛供销信息》广泛开展信息服务,对促进全市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扩大省内外的物资交流和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购销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