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志》的编纂工作始于1982年。该年初,筹建了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下设青岛市史志办公室。同年2月27日召开了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编纂《青岛市志》的工作方案。会后,市史志办公室即着手组织发动,征集资料、拟定篇目,全市史志工作逐步展开。1985年11月13日,青岛市史志编纂委员会召开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提出“七五”期间青岛市史志编纂工作的主要任务。
1987年初,青岛市史志办公室进一步修订了《青岛市志》的编写框架,同时强化了对青岛所属七县(市、区)志的编写指导,加强了出版质量的管理。至“七五”期末,基本完成了县(市、区)志的编纂出版任务。继之,青岛市史志办公室集中力量组织《青岛市志》的编纂。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重点指导了《海港志》等6部分志的编纂。1991年10月1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召开了总纂工作座谈会。1992年5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志〉总纂方案的通知》。6月12日,召开了全市史志工作会议,提出了分卷实施总纂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快总纂进度,保证质量。1994年初,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史志办公室将按16卷总纂出书改为按独立的分志总纂出书。《青岛市志》的编纂,是在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修志”的原则。《青岛市志》共设65卷分志,约1200万字,是山东省唯一按分志编纂出版的市级志书。
《青岛市志・环卫志》的编纂工作,早在1983年即开始酝酿。当年7月,市环卫局与园林局合并。1986年7月,恢复了市环卫局建制。翌年,市环卫局成立了首届史志编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始修志工作。1993年9月,市环卫局根据市志总纂规划的要求,对史志编纂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史志编纂委员会,加强了对修志工作的领导。经过市环卫局领导和修志人员的努力,1993年10月正式进入试写,次年7月完成《环卫志》初稿。之后,市环卫局史志编委会聘请有关专家、领导对志稿进行了三次评审,共吸纳120余条意见,先后三易其稿。1995年2月,市环卫局史志编委会向市史志办公室报送了《环卫志》送审稿。
之后,市史志办将本志征求意见稿分送熟悉本行业的有关领导、老同志、专家审阅。同时,呈报省史志办公室审核。在此基础上,1995年6月,组织了志稿的终审工作。经省史志办公室审核,认为志稿基本达到出版水平。
在《环卫志》编纂过程中,市环卫局修志人员克服了历史上环卫行业交叉管理、机构多变、档案分散不全所带来的各种困难,以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查阅、摘录、搜集、考证有关资料,经过反复整理,按篇目归类,汇集约400万字的资料长编,为能短时间内形成志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间,还得到了市卫生局、市档案局、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志力求突出青岛市环卫事业的地方特点和时代特点,准确、客观、翔实地展现青岛环卫事业发展的基本面貌,但由于水平所限,难免有错误与不足之处,望读者给予指正。
编 者
1995年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