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粪便清除
2019-10-27

建国前,青岛市区属人工清除的粪便约占60%,其余进入污水管道排除。建国后,随着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旱厕所逐渐减少,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市建设加快,大量粪便进入污水管道。至1986年,市区人工清除的粪便仅占25%。

建国前,粪工的卫生条件最差。粪工用粪勺、粪桶淘取粪便,近距离以肩担运,远距离以人力车、畜力车运输,很少使用机械工具。建国后,1952~1978年间市环卫部门先配备了密封的粪罐汽车,后又装上了真空泵,用以自动吸粪。但这类机械设备仍显太少,还要靠大量的人力车清运。1978~1986年,青岛市用于粪便清运的大中小型粪罐车大量增加,这期间,市区粪便清运工序基本上逐步实现了机械化。

第一节 招商承包

1900~1908年,青岛城区厕所的清洁办法已经形成。德国殖民当局巡捕局先是雇人清运马桶厕所的粪便兼运垃圾,后于1902年5月,将这项工作包给一家欧籍企业,人称“倒粪公司”。警方派员协同企业主监督清洁夫的工作。由于欧洲人聚居的青岛区厕所首先接通了下水道,无须人工清除粪便,自1908年5月起粪便与垃圾分开清运,房地产主自己雇人清运垃圾。而在中国人居住区,粪便、垃圾均由“倒粪公司”负责清运。不经批准随意挖取粪便,要罚洋25元或监押一周,如系中国人还要受笞责。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实行粪便和垃圾一起招商承包清运的办法。

1924年6月,胶澳商埠办公署警察厅制定了《包商承办卫生事务服务规则》和《包商承办卫生事务暂行办法》,并成立了卫生事务所,该所卫生事务由包商承办,负责清除粪便和垃圾。包商所用的经费由官方供给,车马也由官家贷给。

1929年7月后,垃圾和马桶厕所的粪便由清洁队清运,而城区旱厕所的粪便继续招商承包清运。1930年4月青岛市公安局制定《招商投标承包粪便办法》,由公安局会同财政局、卫生局每年招标一次。凡清洁队和粪商以人工清除、集中的粪便,都归属承包商人,作肥料销售。1932年5月6日至1934年6月26日,先后承包的粪商有3家,都因经营不佳或嫌利润不大,以种种籍口中途退包,使城区粪便经常积压,损害了环境卫生。包商为了多挖粪多营利,时常唆使粪夫堵塞下水道,截取公共厕所的粪便。1935年,市政府令公安局派清洁队于7月2日接办全部粪便清运任务,并拟定《肥料运销处暂行办法》及编制、经费概算等,经市政府核准施行。官办肥料运销处为了节省人力,开始用汽车运输粪便,1936年2月,市政府购办(经理)委员会为肥料运销处购置一部雪佛兰牌汽车,改装粪便箱运粪。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肥料运销处改称“卫生组合”,并恢复粪便招标清运。1941年日本商人梅田初太郎承包粪便清运,在东太平村开设大面积粪场晒制粪干,对周围卫生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受到当地居民的强烈反对。

南京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青岛时期,1946年,市财政局首次主持粪便清运招标,本想藉此增加市财政收入,结果一年仅得“法币”210万元,而且包商不尽职,卫生不佳。1947年财政局不再出面招标,此项工作仍由主管环卫的警察局负责。1947年1月,清洁队成立肥料运销处交给粪商坐地承包,年交税款一万袋面粉。商办肥料运销处划中山路以西在团岛设粪场自营,将中山路以东层层分包给中小粪商、个体粪户和郊区农民。同时,由另一名粪商,以年税2000袋面粉分包了城区的尿便,在台东七路设肥料运销所,管理郊区农民进城运尿、交费业务。

建国后,1951年市政府取消粪便招标,实行集体承包运除。

第二节 集体运除

建国后,1950年9月清洁队由公安局转属建设局。同年12月30日,建设局公布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处理粪便暂行办法》和《青岛市清除粪便人员守则》,从此,不许粪商承包再倒手转包粪便以从中渔利,只许直接运销粪便的人承办粪业。清粪人员必须遵守《青岛市清除粪便人员守则》,要符合公众清洁卫生的要求。1951年2月,从事粪业的工人、个体粪户、粪商共同选举产生了7名委员,又从中选举正副经理,管理肥料运销处的业务,兼代粪商、粪户向财政局按月汇交税款。运粪的车辆工具、牲畜和肥料销售价格等均由粪户、粪商自理。粪商雇工清运粪便要签订劳资协议。1951年粪便清运范围限于市南、市北、台东、台西4区,除接通下水道的厕所外,所有公私厕所的粪便均在清除之内,每天清一次,各污水排泄处的污泥也逐日运除。清运粪便的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运行。粪场设在团岛和太平村两处。

1952年3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郊区办事处成立崂山肥料公司,取代肥料运销处的业务。该公司吸收个体粪户和原粪商雇佣的工人清运粪便。工人挖来的肥料由公司定价出售,收入的70%分配给工人,30%由公司上交利税和留作管理费。公司将尿便包给郊区农村清运。崂山肥料公司的职工流动性大,1952年有职工17人,1953年14人,1954年12人,1955年96人,1956年375人。1956年后青岛市环境卫生队收编了崂山肥料公司。

青岛市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取得粪便管理的经验和解决市区“西粪东运”造成的卫生问题,决定自1952年12月1日起,将中山路以西所有旱厕所的粪便无偿地划给胶南县农业合作社联合社清运、使用。尿便由工人就近倒入公共厕所下水道内。清洁队调配粪工39名编为清洁队胶南卫生分队,常驻团岛一路5号,专为胶南联社清运粪便。粪便运往团岛转运站集中,由胶南社按时派船西运农村。1958年4月3日,胶南县供销社接替农业联合社与环境卫生队签订粪肥供销合同。1980年12月15日,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收回胶南卫生分队。

第三节 专业清运

1956年8月6日,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粪便统一清除管理办法》。清洁队改编为青岛市环境卫生队。粪便、垃圾统一由政府设的专业队伍清除和管理。从此,禁止私人清除和经营粪便,以保证城市卫生整洁和肥料能及时合理地供应农村。青岛市卫生局在各区政府和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当年8月14~21日,取缔个体粪户154户、粪商3户、私设粪场219处,填平粪坑200余个。粪肥销售出市必须具备环境卫生队肥料公司的发货凭证。前崂山肥料公司的312人和台东、四方、沧口区以拾粪、掏粪为生适合就业的144人中,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共招收354人为环境卫生队国家工资制工人。编入5个卫生分队,分驻各区,按规定的早晚时间,对粪尿便实行专业清运。环境卫生队各卫生分队工人以班组为单位实行“五定”责任制,即定人员、定工具、定产量、定时间、定厕所;要达到“四净三不”的质量标准,即厕所淘干净,车走底盘净,卸粪地点净,车辆工具净,不撒、不漏、不乱倒粪便。厕所由平均4天一清逐步达到一天一清。

环境卫生队接管城区粪便清运任务后,与近郊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合同,组织专业队进城清粪,按照环境卫生队规定的地段、时间、路线和质量标准操作、运行,并随时接受该队监督指导。环境卫生队对农民自己清运的粪便收费低廉,按月结算。这样,既弥补了环境卫生队当时人力、物力之不足,也方便了近郊农业用肥。1957年共运除8万余吨,其中农民自运3万余吨,环卫专业队除5万余吨。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清粪工人、车辆减少过半,运输能力严重不足,自1959年7月开始,台东、四方两区的80%以上地区和沧口区的全部划给附近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清运粪便。1961年共清除粪便12.8万余吨,农民清除9万余吨,环卫专业队清除3.8万余吨。但是,农民进城清运粪便,对于城市环境卫生造成一定影响。为了贯彻青岛市人民委员会1961年11月7日颁布的《青岛市城市粪便垃圾管理办法》,自1964年下半年起环境卫生队将台东、四方、沧口大部分地区收回,由专业队负责清运粪便。1965年共清除粪便21万余吨,环卫专业队运除18万余吨。农民清除3万余吨。1978年后农民清粪范围继续收缩,至1983年城市粪便清运全部由青岛市环卫管理局专业队负责。1986年市区清除粪便9.6万余吨。

1959年环境卫生队组装成第一部真空泵吸粪汽车。到1964年6月,14部载粪车中仅有2部真空泵吸粪车。1964年8月,市环境卫生队改编为环境卫生管理处。1965年改装了12部真空泵吸粪车。从此,机动粪车都能自动装卸。1978年环境卫生管理处有20部自动吸粪汽车,每车装有载重4吨的粪罐。1982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有229名粪工,35部粪罐汽车,11部拖车,78部小地排车从事粪便运除。至1986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有粪工133名,大小粪罐汽车39部,粪罐拖车13部,总载重量147.2吨,人力地排车30部,总载重量10.05吨。年运除粪便9.6万余吨,机械化作业占90%以上。

青岛城区旱厕所粪便清运情况表

表3                                                  (1988年)

 单位    

人员(名)

旱厕所(座)

日产量(吨)

东风牌

粪罐车(部)

解放牌

粪罐车(部)

130型粪罐车

货车(部)

微型

粪罐车(部)

拖车(部)

人力

地排车(部)

市南区城肥管理站

19

40

20

2


2

1


1

市北区城肥管理站

19

52

14

2


2

1


l

台东区城肥管理站

30

484

105

4


3

3

l

11

四方区城肥管理站

48

346

95

4


3

1


12

沧口区城肥管理站

69

365

146

5

1

2

2

1

4

  市城肥管理处

96



5

5


2

1


合计

281

1287

380

22

6

12

lO

3

29

同时,粪便集中点的设置也大大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1962年上半年,环境卫生管理处为了多挖肥支援农业生产,曾在台东区广饶路、大明路等8处通下水道的公用厕所边修建沉淀贮粪池,每日能增收12吨粪肥。以后每年修建这类贮粪池,粪便日产量由1957年的270余吨增至1965年800余吨。随着自动吸粪的各种机动车辆增加,贮粪池成为粪便集中点。人力地排车、拖车都可以就近到集中点投放粪便,再由汽车转运粪场加工。人力车最远的运输距离由1957年的7.5公里缩短到0.5公里。1986年市区有粪便集中点21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