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厕 所
2019-10-27

    青岛建置初期,对厕所的设置未作统一规定。德国侵占青岛后,其总督府从维护入侵者自身利益出发,于1898年4月27日起,先后多次发布规章告示,严禁随地便溺,1900年12月22日规定:每栋房屋都要设立厕所。在欧洲人聚居的青岛区和邻近的大鲍岛中国人居住区内,不准掘地坑式厕所(旱厕所),要求备用铁桶或木桶盛粪便。后来为了统一规格、便于管理,由官方制做标准马桶(以下称马桶厕所),贷给居民使用。

    1905年,欧洲人聚居的青岛区上下水道工程竣工使用,当年12月21日德国总督府颁布《关于下水道设施和接通下水道的技术规定》,专为欧洲人设计了一种水冲式便所,大小便器单个分开设立。大小便器都接通地下污水管道,当时人称“机器便所”这种便所在欧洲人居住的青岛区推行,逐步取代马桶厕所。1912年大鲍岛中国人居住区也有了上下水管道,当年2月29日总督府决定为中国人居住区另建一种不易冻坏和堵塞的蹲式抽水便所,通下水不通上水。这一决定在3月2日通告市民以后,由大鲍岛至小鲍岛、台东、台西逐步增建抽水厕所,取代了一部分马桶厕所。但上下水道工程总是落后于城区的扩展,再加青岛地形复杂和其他原因,马桶厕所保留了50年。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马桶厕所逐年减少,旱厕所相应增加,每区都有。青岛解放前夕,只剩下水冲厕所、抽水厕所、早厕所3种。

建国后,青岛工业迅速发展,城市人口猛增,淡水资源匮乏。为了节约用水,新建厕所仍以抽水式为主。80年代,公共厕所和单位公用厕所逐渐增加了水冲式。1986年市区120座公共厕所中有81座为水冲式,占67.5%;1990年市区246座公共厕所全部改为水冲式。

1956~1958年全市开展的爱国卫生运动中,由政府出资,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组织群众改造、归并早厕所,并改善了卫生条件。1978年以后,随着旧城区改造步伐的加快,早厕所逐渐减少。至1990年,市区旱厕所为1044座。


第一节  公共厕所

1901年胶澳德国当局在青岛及大鲍岛地区首次建立了4座有围墙的公共厕所,用活动的粪便盛运粪便。1922年,城区共有17座公共厕所。至1930年,城区公共厕所发展到28座,但其中近半数因年久失修,地面毁坏,粪管堵塞。当年,修缮了10座。1937年青岛市区有公共厕所32座,都在10个蹲位以下,城区公共厕所的设置已经不敷应用。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公共厕所毁坏严重,1939年减为29座,1945年仅存20座。日本投降后,1946年,市政府在前海栈桥西侧、安徽路第六公园、热河路和胶州路口、台东一路和姜沟路口、威海路休息亭旁、辽宁路和章邱路口、莘县路小港岸边、冠县路89号甲、大港火车站原有铁路厕所外侧等处新建了9座公共厕所,在莱阳路海滨公园西端原有男厕所处新建了一间女厕所。由于管理不善,公共厕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1949年5月,市区29座公共厕所中有25座残缺不全,15座下水道不通。

建国后,市区原有公共厕所得到保护和修缮。自1950年开始建造新的公共厕所,3年增加15座,1952年市区公共厕所达44座,1966年增至71座。“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区公共厕所修多建少,且有7座公共厕所先后被附近单位任意拆除或挪作他用。1976年市区有76座公共厕所。1978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市区公共厕所进行普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修建计划,加快了公共厕所的维修和建设,缓解了游客和居民出门“上厕所难”的困难。自1980年起,市政府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公共厕所建设,当年即投资50万元。1981~1984年平均每年拨款30万元。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于1981年7月订出《公共厕所等级标准》,指导公共厕所建设。当年新建、翻建的公共厕所中,有5座达到甲级厕所水平,这5座分别座落在前海栈桥、大窑沟汽车站、居庸关路、湛山大路、韶关路口、第一体育场。1982年,鉴于旧城区改造加快的新形势,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规定凡在拆迁改造范围内的公共厕所,由建筑单位负责就近重建,先建后拆。同年,在商业繁华区路边墙角设置了82个公共厕所指向牌。1985年,市政府300万元,用于新建、翻建公共厕所,市区公共厕所总数达92座。同时,公共厕所的建设力求定点合理。1987年,市区公共厕所总数增至125座。其中,有甲级公共厕所36座。

1987年8月,青岛市环境卫生科研所接受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任务,在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协助下,对1981年在前海栈桥和太平角建成的两座甲级公共厕所作了抽样调查,为今后厕所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这两座厕所形式美观、大方,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内结构比较合理、适用;通风面积与地面面积、自然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的比例均大于国家1∶6的标准。

1990年,市政府投资250多万元,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有关标准,新建公共厕所18座,翻建52座,改造18座,并使市区246座公共厕所全部成为水冲式。其中,达到部颁二类标准以上的244座,符合国家建设部规定的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标准。

青岛市市区公共厕所汇总表

表1                                                 (1987年)

区  别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座数

  等级

蹲位总数(个) 

男蹲位数(个) 

女蹲位数(个) 

有自来水(座) 

通下水道(座) 

 甲

市南区

2993.11

53

  34

  16

  3

574

301

273

51

51

市北区

621.74

14


  12

  2

144

87

57

13

14

台东区

793.14

18


  15

  3

186

98

88

17

17

四方区

1359

16

  1

  15


162

75

87

13

14

沧口区

1617.35

24

  1

 20

 3

289

147

142

13

12

合计

7384.34

125

 36

 78

11

 1355

708

647

107

108

第二节 公用厕所

公用厕所设在居民大院、居民住宅区和单位内部,由其房地产部门负责修建,由使用的居民或单位负责管理。位于私房(棚户)集中地或公私房交叉区的公用厕所,由城市建设部门和环卫管理部门修建并派人管理。

青岛的公用厕所,曾有马桶厕所和土建厕所两种。

马桶厕所 1900年12月22日德国殖民当局强制推行马桶厕所。这种厕所分铁质、木质两种,有盖,桶体比居民家用马桶大3~4倍。由主管环卫的警察部门监制,租给居民放在厕所固定的蹲板下面使用,约按10人一桶配置。马桶厕所比土坑式旱厕所方便、卫生,曾长期沿袭使用,由官府环卫机构直接管理。1934年市清洁队租出727只桶,有10辆运桶马车。1936年4月市清洁队一次添置了1000只备用桶。1939年1月清洁队的马桶仅有394只,以后逐年损耗,很少补充,1944年残存100只桶、3辆运桶马车。至1950年,市区公用厕所已不再使用马桶。

土建厕所 20世纪70年代以前,青岛居民的住宅建设大部分不配套,多户人家共用一座厕所。青岛解放前,特别是一个楼层一座,或一个院落一座,一些平民院、劳工院、大杂院,一院建有数座公用厕所。1940年市区共有公用厕所458座,建国初期有1664座,1964年增加到2511座,其中有旱厕所也有冲水厕所。自70年代后期开始,新的住宅配套建设,每户一厕。1986年市区公用厕所有2331座。

建国后,青岛市多次大规模修建公用厕所,主要是改造居民使用的公用旱厕所。1956年,市环境卫生队指导居民合并、改造了608座,承建了118座公用旱厕所。在旱厕所集中的南、北仲家洼和东、西太平村一带,取消一户一厕的上百座露天旱厕所,划片定点建成33座室内多位的公用厕所。1958年,市郊浮山所已经实现厕所公用化。1965年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居民大院或居民聚居地公房占半数以上者,其公用厕所由房管部门修建;私房超过半数者,其公用厕所由环卫部门修建。厕所产权亦随属修建部门。是年,青岛市环卫管理处对其管属的公用厕所进行全面大检修,新建、翻建了196座,修缮了179座。1981年青岛市环卫管理局对居民公用厕所进行普查后,修建了200座,公用厕所的供需矛盾基本得以缓解。1989年市区共有旱厕所1044座,分布在市南区36座、市北区56座、台东区481座、四方区242座、沧口区229座。其中,绝大部分旱厕所属公用厕所。199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把改造200座旱厕所列为当年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11件大事之一,成立了以市环卫局局长为领导的旱厕所改造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市内5区政府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改造了288座公用旱厕所,超计划39.5%。新改造的公用厕所接通下水道或增设化粪池,并更新卫生设备。其中,有18座公用厕所升级为公共厕所。

第三节 厕所保洁

1897年11月至1901年,青岛城区的4座马桶式公共厕所,由德国巡捕局雇人看管、打扫卫生。1902年一家欧籍企业承包了青岛的环境卫生业务,负责派人打扫公共厕所。1912年3月2日以后,中国人使用的抽水便所,不论公用或私用都由德国总督府工务部建工二局负责管理和维修,除公共厕所以外都实行收费管理。由建工二局供水,每月收费80分,由房主供水每月收费60分,厕所内引进了自来水笼头,只需每周去检查、清洗一次。定期涂漆的,每月收费40分。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以后,环境卫生的重点区域由第一清洁区即原欧洲人聚居的青岛区,扩至大小鲍岛和台东镇。对建成的17座抽水式公共厕所,交给商人承包管理。承包商每日3次派人洗刷。每年6~8月间每日3次、9月至翌年5月间每日2次派人撒布来苏粉消毒。其他公用、私用抽水便所也由承包人运水冲洗,每个蹲位收银8角。租出的铁质马桶每只每月也是收银8角。

1922年12月至1924年5月间,胶澳商埠卫生局雇佣夫役清理厕所。1924年6月,卫生事务所由包商承办,雇佣扫除厕所工役40名,洗涤粪桶工役4名。1925年10月卫生事务所改制官办后,对厕所的管理办法照旧。1929年7月清洁队成立,全市分4个清洁区。第一区有厕所队丁18名,第二区9名,第三区9名,第四区4名,共40名,按地段分工清刷厕所。马桶厕所由直属队部的特务班派出运粪马车,逐日夜间运换马桶,将粪便倒入承包商的蓄粪池内。旱厕所由包商按日派人挑运粪便。各里巷杂院的抽水便所由清洁队丁和房东雇佣的院丁负责洗净。

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日伪政府成立清洁队以后,对厕所的管理办法照旧。

建国前,清洁队长期人员不足,多半派老弱残疾管理厕所,一人看管数座,不仅卫生管不好,厕所也严重损坏,物件时有失盗。

建国后,1949年10月至1954年间,清洁队对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以不积粪不存尿为准。自1955年起,清洁队总结、推广了三分队(驻市北区)的公厕保洁经验,改变重冲不重刷的操作办法,开始用稀硫酸刷厕所。按不同季节调配人力,调整工作时间,第三季度人员增加一倍,保洁时间由每天8小时延长至14小时,实行两班制作业,使用频率高的厕所,每日洗刷12次,一般厕所冲刷七储备次。夏季喷药灭蝇,冬季保暖防冻;同时,建立了公共厕所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市区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有所好转。1964年6月30日,青岛市环境卫生队制定新的公共厕所保洁标准,经过实践修订后概括为“三净、一无、一少”,即蹲位、地面净,内外墙壁净,厕所周围净;无尿垢;臭味少。“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共厕所保洁质量下降,70年代后期开始好转。

1981年青岛地区遇到百年少有的干旱,各公共厕所从9月7日起全部关闭自来水闸,在厕所旁建临时贮水池,用汽车每天轮流输送地下干道水、生产回收水、井水洗刷厕所,保洁工的劳动强度加重。前海栈桥西侧的公共厕所曾用过自动提取海水的装置,后因水管、水箱等腐蚀,地面泛碱,很快中止了这一做法。厕所抗旱保洁坚持到1983年,在山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公共厕所保洁工作仍获优异成绩,青岛市连续被评为全省卫生先进城市。1981年以后,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对甲级公共厕所实行全天专人保洁,其中青岛火车站、前海栈桥、鲁迅公园、大窑沟、天后宫等处的公共厕所实行两班保洁,作业时间长达14小时。自1987年起厕所保洁工自然减员,不再招收固定工人接替,厕所保洁对外招标或雇用临时工。保洁工都配有胶质防护手套、雨衣、水鞋、口罩等。各公共厕所都备有杀菌灭蝇的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