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垃圾容器
2019-10-26

城市垃圾容器的设置是垃圾收集、运除的重要环节。1908~1975年采用普通垃圾容器,适应以人力为主的清运方式;1976~1990年普通容器逐步为机动金属容器所代替,以适应垃圾清运的机械作业。

第一节  普通容器

德国侵占青岛初期,殖民当局就不许居民在街上倒垃圾和堆放杂物,但还没有明确垃圾如何处理。1908年5月26日以后,凡青岛界内有人居住的地方,都按规定陆续设置了垃圾容器,分固定和可移动的两种。上有进口,下有出口,都能关闭,而且必须设在有临街大门并能进出车辆的院内。在街上每隔五六幢房屋由官方设置一只公共垃圾桶。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垃圾容器照旧例不变。1922年12月北洋政府收回青岛。公共的铁质垃圾桶损坏以后换上一些木板垃圾箱。居民大院地面上设有多户公用垃圾箱,独户小院多在临街院墙上挖洞做门,墙内以砖砌成方形池子,称为墙基池。这种垃圾池可以公私两用,收集和清除垃圾。别墅和公馆都设有固定垃圾箱。1932年3月青岛市政府曾令市公安局整顿垃圾容器,由工务局绘制了木质和土建垃圾箱两种图样,发到各公安分局推行,但始终未能统一。1935年10月市政府令公安局在重要街道添设大型土建垃圾箱34个。1936年7月清洁队在全市灭蝇运动中普查公共垃圾箱,确定需要修理90个、添设11个,共需修建101个公共垃圾箱,并呈报市政府经理委员会招商承办。同年4月在台东区拆除了破旧的木质公共垃圾箱,改建成80个大型土建箱。1937年青岛城区和四方、沧口郊区共有木质、土建公共垃圾箱2000余个。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1940年公共垃圾箱和公用、私用垃圾箱(池)共有7040个,到1944年减为4377个,其中多属公用、私用垃圾箱(池),公共垃圾箱甚少。南就国民政府第二次统治青岛期间,市卫生局、警察局、工务局曾将残存的241个公共垃圾箱加以修缮以维持使用。除9个仍为木质箱外,其余均为砖灰结构。这些垃圾箱分别设在市南区21个,市北区55个,海西区(大小港一带)11个,台东区96个,四方区58个。但是,一些平民院、劳工院、“难民院”的垃圾箱长期短缺。

青岛解放初期,市区共有公共垃圾箱240个。1952年增加到273个。新建的公共垃圾箱都是砖灰结构。由于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城市环卫设施中的公共垃圾箱仍不足用。1954年10月,市清洁队学习外地经验,在市内各区选定部分街道按时派人摇铃收集垃圾,居民生活垃圾直接倒入环卫工人的车辆运走。凡属摇铃区的公私垃圾箱都取消,其中仅公共垃圾箱即拆除100余个。改为这种办法后,有些居民感到摇铃收集垃圾的时间受限制,不方便,经常将垃圾倒在街上。1958年在全市开展的除“四害”讲卫生运动中,青岛市各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加强对垃圾的管理,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乱倒垃圾现象大为减少。1963年为继续解决乱倒垃圾问题,市环境卫生队修复了88个公共垃圾箱,移地建设8个、维修43个。当年市区垃圾箱总数3100个,其中有公共垃圾箱443个。

青岛市垃圾容器情况表

(1963年)

表2                                                                                                       单位:个

地区

  公共垃圾箱

  院内垃圾箱

合计

市南区

65

1470

1535

市北区

306

446

752

台东区

36

 94

130

四方区

14

42

56

沧口区

22

605

627

备注

公共垃圾箱内含公用墙基池子

1964年市区新建公共垃圾箱45个,翻建31个,维修162个;1965年新建公共垃圾箱69个,翻建10个,维修143个。1963~1965年是建国以来环卫设施中各种垃圾箱修建最多的3年。1965年末市区共有垃圾箱(池)3539个,共中,公共垃圾箱(池)有556个。“文化大革命”期间,环卫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自发地与居民、单位协商,取消了一批院内公用和私用垃圾箱,改建成一些临街的公共垃圾箱。

自50年代后期,新建住宅楼房逐渐增多,出现贯通各楼层的通道垃圾箱,称“通天池”,出口设在底层屋基上。至1963年6月,市区已有114个,到70年代后期增至400余个。

1957年,市区的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中山路、辽宁路等商业繁华街道开始设置小桶式卫生箱(果壳箱)86个,随后又添设50个较大的活门卫生箱,供行人投放瓜果皮核、纸屑、烟蒂等废物。以后陆续增有钢板、铸铁、水磨石、陶瓷等不同质料和不同形状的卫生箱,设置范围遍及市区的重要街道和公共场所。1964年市区一次添设卫生箱100个。1981年市环卫局3次购进陶瓷、铸铁卫生箱410个。1986年市区共设置卫生箱647个。1989年10月市环卫局设置铸铁卫生箱120个。

第二节  机动容器

1974年5月,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从下属单位抽调21人组成汽车修理厂技术组,专门从事研究制做环卫作业机械。当年在台柳路装起第一台电动地下金属垃圾箱(以下简称电动箱),并开始运转。这台电动箱能与自卸汽车配合完成垃圾的收运。电动箱由起重电机、立柱、地下垃圾箱和混凝土基座四部分构成,箱容积为4.32立方米,约盛3吨垃圾。只要一人操作,启动电机,5分钟清箱一次,可充当机动垃圾转运站。而且结构简单,备件充足,操作(维修)人员容易掌握。但是,这种设备须建在地面开阔的居民集中地区方能充分发挥作用,而且附近必须有380伏以上的高压电源,地下水位要低,雨天要防止大量雨水流入基座锈蚀箱体。同时,还要避开各种地下管道和电缆。因此,电动箱的建设进展迟缓,到1990年底全市共有18台,市南区5台,市北区2台,台东区2台,四方区6台,沧口区3台。其中在市北区莱州路建成一座楼台式转运站,垃圾箱固定在高处,汽车在低处,其货箱与垃圾箱垂直,以人工启动开关,装载也很省力。

1979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仿照北京的做法,试用机动垃圾桶收集垃圾。该桶以钢板制成,容积为0.33立方米,呈圆形,上面有盖,底下有3只小胶轮,旁边有挂柄,配密封式垃圾专用汽车使用。2分钟清桶一次。机动垃圾桶设在路边,以便配套的汽车靠近装运,在人口密集处,设两三个,多至七八个。这种容器仅在市南、市北区的部分街道和台东、四方区的主干道设置,1982年最多时设有617个桶。其优点是装车快、污染少、可移动,但容量小、损耗大、有碍市容。

1981年7月,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在市南区中山路、泰安路两个街道办事处管区和市北区李村路、胶州路、市场三路、冠县路4个街道办事处管区试行设置机动活底金属垃圾方箱(下称机动箱)取代原有的各种垃圾容器和垃圾集中点。机动箱专配叉车使用,再配自卸汽车组成垃圾机械收运系统。机动箱呈长方形,容积为0.86立方米,用钢板制成,分箱体和箱底两部分,由3个活页连接箱体和箱底。箱体上有两个挂耳,箱顶部有可左右移动的顶盖。机动箱平时摆在人行道边,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清箱时,配上叉车、汽车可完全代替人力掏箱、装车,3分钟清箱1次,功效提高10倍多。市南区设置了131个机动箱,市北区设置了123个机动箱。从此机动箱逐步推广。1984年,市区共设有3322个机动箱,1987年达到4358个,遍及市内5区,市南区1398个,市北区720个,台东区750个,四方区770个,沧口区720个,基本上满足了需要,机动箱成为主要垃圾容器。1990年,青岛市区有垃圾收集点2035处,设机动箱45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