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计量行政管理,是全国最早实行计量行政管理的城市之一。早在1931年2月青岛市政府就设置了度量衡检定所,进行度量衡器检定管理。1943年,青岛市完成划一度量衡。然而建国前,德、日等帝国主义曾先后侵占青岛,中外度量衡制度并存,度政时续时辍,青岛的度量衡制度多处于混乱之中。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恢复和发展,青岛市的计量事业在中共青岛市委和市政蛤民政府的领导下,有了圈套的发展。1950年,完成度量衡划一。从1959年10月开始,进行了市制改革。1979年1月,中药处方由市制改为公制。1984年2月开始,在全市推选法定计量单位。青岛市在加强计量管理工作方面,认真贯彻了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计量局联合颁发的《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等国家计量法规,发布了《青岛市度量衡营业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使用度量衡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医疗卫生计量工作暂行规定》等,并在工厂企业开展了计量定级、升级工作。在量值传递方面,逐步建立起长度、热工、力学、电磁、化学等五大部类45项、166种市级计量标准,从而保证了全市量什准确一致。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从此,青岛市的计量工作由行政干预走向法制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