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粮油调运
2019-11-07

第一节 粮油调拨

1949年6月,随入城解放军运进青岛市成品粮2550吨。4天后,由水路、铁路、公路继续调进粮食、柴草、煤炭。至年末,青岛市共调入粮食1.5万余吨,柴草1万余吨,煤炭900余万吨。1951年5月开始向东北调运面粉,支援抗美援朝前线,同年8月接收莱阳、胶州两专区运进小麦1.5万余吨,同年10月,完成调往东北加工小麦粉任务9500多吨。全年共调往东北面粉1.75万余吨。1955年5月,市区各粮食部门开展合理运输,以3个粮库为中心划分为3个片,各粮店、粮食代销店到距离最近的粮库提粮,避免迂回运输,节省时间和劳力,减少费用,提高工效。1961年1月,从全国各地调入代食品31种,共计1.4万余吨。1962年2~6月,共接9艘外国货轮,卸粮食10万余吨,分别转运济南市、烟台专区、惠民专区、德州专区、昌潍专区、淄博市、泰安专区、济宁专区、聊城专区、枣庄市等10个地市。是年,共调拨粮食65万余吨。1965年共接卸外国粮、油船28艘,卸粮油25万多吨。随着转口粮食的增加,为加强对转口粮食接转工作的领导,1979年6月9日,青岛市粮食局在附属第一粮库的大港粮食调运组的基础上,组成独立的青岛粮食转运站,由市粮食局直接领导。1982年共调入粮油48万余吨,调出粮油6500余吨,接卸进口粮油178万吨。

青岛市粮食调拨情况表

表32                                              (1951~1990年)                                       单位:吨

年份

调入

调出

净调出入

年份

调入

调出

净调出入

1951

134495

53961

入80534

1971

226185

12670

入213515

1952




1972

343400

66150

入277250

1953




1973




1954

165003

58372

入106631

1974

370580

139690

入230890

1955

259737

66327

入193410

1975

303130

33200

入269930

1956

257500

56570

入200930

1976

342925

68095

入274830

1957

326711

86087

入240624

1977

656360

373185

入283175

1958

70571

6195

入64376

1978

374660

135850

入238810

1959

356130

151435

入204695

1979

260070

129245

入130825

1960

255890

44325

入211565

1980

511690

399300

入112390

1961




1981

762535

629780

入132755

1962

297970

77675

入220295

1982

1249100

830170

入418930

1963




1983

802105

553570

入248535

1964

432170

247540

入184630

1984

1169400

882425

入286975

1965

456705

179980

入276725

1985

333930

36595

入297335

1966

340840

90810

入250030

1986

232991

51598

入181393

1967

445945

169565

入276380

1987

201874

18149

入183725

1968

484345

242025

入242320

1988

316132

174324

入141808

1969

319710

90955

入228755

1989

426454

290407

入136047

1970

313450

79645

入233805

1990

62090

99742

出37652

青岛市油脂油料调拨情况表

表33                                               (1951~1990年)                                        单位:吨

年份

调入

调出

净调出入

年份

调入

调出

净调出入

1951

74960

2972

入71988

1971

14359

4146

入10213

1952




1972

25870

90403

出64531

1953

7822

11804

出3982

1973




1954

16417

13157

入3260

1974

11488

2551

入8937

1955

11954

14611

出2657

1975

11174

1510

入9664

1956

10975

6357

入4618

1976

11835

536

入11299

1957

5880

9532

出3652

1977

15934

3114

入12820

1958

884

4944

出4060

1978

8113

7364

入749

1959

22466

13983

入8483

1979

9293

3476

入5817

1960

14145

5881

入8264

1980

9484

4897

入4587

1961




1981

10303

2815

入7488

1962

13995

6738

入7257

1982

14808

327

入14481

1963




1983

10380

17665

出7285

1964




1984

43752

42372

入1380

1965

38763

12795

入25968

1985

9166

7130

入2036

1966

17880

15175

入2705

1986

8305

5515

入2790

1967

12040

7145

入4895

1987

3006

1789

入1217

1968

10600

7060

入3540

1988

2429

2539

出110

1969

24680

13065

入11615

1989

3017

1937

入1080

1970

8154

2777

入5377

1990


4682

出4682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省政府的规定,青岛市对各县(区)实行了粮食购销调拨包干,平度、莱西、即墨、胶南、胶县为调出县,崂山县、黄岛区为调入县(区),并规定完不成调出计划的,其欠调部分由调出县找补平价、议价差价款,调入单位要求计划外增加调入的,则调给议价粮或自购解决。1987年,青岛市粮食调拨任务繁重,与1986年相比,调拨数量大,接转进口粮多,仓房利用率高,且高水份粮库存较大,全年接转进口粮船31艘、计108万吨,相当于1986年的8.2倍。1988年完成专外(青岛地区以外的地方)调入粮油16.91万吨,占计划的102%;完成专内(青岛地区范围内的县之间)调拨粮油16.33万吨,占计划的94.3%;接转进口粮88万吨。1990年完成专内粮食调拨14.7万吨,占计划的100.8%;粮油计划调出(入)15.7万吨,全面完成计划;接转进口粮食83.2万吨,完成计划的126% 。

第二节 粮油运输

青岛地处沿海,船舶运输由来以久。自1891年建置后,南来北往船运频繁,其中运输粮油占相当比重。1903年,德国亨宝轮船公司在青岛设办事机构,经营海上粮食运输业务。1904年胶济铁路全线通车,山东境内铁路沿线地区的粮食、油料和土特产品源源流入青岛。一般粮商小贩经营粮油多靠肩挑、驴驮、独轮车、地排车、马拉大车、汽车等运输,由乡间小路和公路运入青岛。

解放后,从海上调入调出的粮油,全部租用船运公司或民用船舶,借用青岛港务局、海运局的码头卸粮、油,再用汽车或地排车运至粮库。从铁路调入调出的粮油,由第三粮库铁路专用线承担。从公路调入调出青岛的粮油,主要由青岛搬运公司营运。在库内及市内单位之间少量运输粮油则用地排车搬运。1961年,青岛市粮食局有载重汽车2部(斯蒂白克和道吉),共载重7.5吨。粮库、分局有少量地排车,用于短途运输。同年6月,青岛市粮食局制定《关于运输大队各项生产指标暂行规定》,在运输上,要求每辆汽车每月完成4000吨公里,每辆地排车每月完成300吨公里。在装卸上,装粮、煤等沉重物资,每人每日完成2.5吨。对于理货等也规定了明确的指标。同年8月,市粮食局制订《关于汽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运输的范围、手续制度、器材使用、管理、奖惩等各项管理办法。1962年8月,市粮食系统成立搬运大队,第一粮库150人,编成3个中队,地排车50辆;第二粮库212人,编成4个中队,地排车100辆;第三粮库222人,编成4个中队,地排车64辆。自成立之日起即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64年8月,山东省粮食厅汽车队撤销,调给青岛市粮食局吉尔164型运输大卡车10部,由青岛第二粮库管理使用。1972年1月,市粮食局成立汽车队,实行独立核算。此后,山东省粮食厅无偿拨给日本产货车16部,汽车队自装自购国产解放牌、青岛牌货车13部,汽车共增加到40部。此间,崂山、即墨、胶南等市郊县,相继成立县级独立核算汽车队。全局车辆增加到88部、433个吨位。1980年,全局完成货运量25万吨,实现利润32.8万元。1982年,市粮食局投资49万元,购置矿用东风牌自卸车15部,改装成散装粮油专用车,代替60年代技术革新成果汽车立式翻卸龙门吊,运输效率提高了10倍。当年完成粮食散装运20余万吨。至1985年末,汽车队共有汽车76部,年货运量达56.3万吨,周转量为2000余万吨公里,100吨公里成本为16.8元,100吨公里耗油24.7升。是年共完成利润109.3万元。

汽车队在管理上,从1975年9月开始实行单车核算。1980年12月制订《青岛市粮食系统运输企业产量、燃料、利润、成本、保修定额试行标准》,开始实行定额管理。翌年,以燃料消耗为基础,率先实行节奖、超罚的奖惩办法。每节省1升汽油奖励0.04元,每超用1升汽油罚款0.04元,当年全队共节约汽油30吨。1982年开始实行以单车利润分成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按车况优劣、吨位大小,把单车年吨利润额一般定在800~2000元之间,驾驶员可提超利润定额部分的2%~7%的金额作为奖励。这种办法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至1986年,全局全年实现货运量53.7万吨,完成利润69.3万元。

1988年2月,青岛市粮食局汽车队改为青岛粮油运输公司。当时,有车辆72部,其中生产运输车67辆,计331.5吨位,职工232名,常年担负市区粮油运输任务和进口散粮疏港转运任务,年周转量800余万吨公里,总里程240万公里。至1990年,全市粮油运输车辆共有161部,总吨位达918吨,年周转量为2249.6万吨公里,货运量为48.2万吨,全年实现利润60.2万元,总里程552万公里。

粮油装具 解放初期,青岛市粮食处和粮食公司根据上级有关粮油装具管理的指示,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由所属各粮库贯彻执行。1949年9月,粮食处接收南京国民政府山东省田赋粮食管理处麻袋15万余条、面袋18万余条和部分雨布,这些装具随粮食调运同时调拨。是年10月,粮食处制定粮油装具管理办法,具体包括粮油装具的领取、调出调入、内部调剂、机关部队借袋押袋、还袋收粮、出售、损失等处理办法。1955年6月,实行军用粮面袋随粮调拨。1961年,粮油装具实行分级管理,统一平衡,核定指标,对口调拨相互作价的管理方法。各粮库按月向市粮食局上报麻袋、铁桶数量。粮库对区粮食局调用装具实行按价调拨,定时核对数量,检查指标,用后及时收回。在销售地瓜干、鲜地瓜时,各粮店平均占用麻袋指标100条,加速周转,尽快收回。装具调出调入由山东省粮食厅每年核定指标,按计划调拨支付。1962年,计划调出麻袋293万条,实际完成296万条,完成计划的101.39%;计划调出铁桶3.51万只,实际调出3.54万只,完成计划的100.85%。

1971年5月,青岛市粮食局贯彻山东省粮食局《关于麻袋、面袋、大桶管理的通知》,制定了麻袋等级划分、面袋借用扣款、大油桶调拨作价等具体实施细则。1972年,农业获得丰收,粮油周转量大,调运频繁,对粮油装具需求量骤增,除满足全市9个粮食加工厂、159个粮店所需用512万条面袋外,还调出麻袋133万条、大铁桶9.4万个,保证了粮油调运的需要。70年代后期,粮油装具随粮油运输统一调拨。80年代,粮油装具由市粮食局自行采购和制做,供应全市仓储和加工企业使用。

麻袋 青岛解放初期,粮油装具规格比较混杂,有些是解放区随粮调拨入城的,有些是解放前遗留下来的,规格不统一。1950年曾使用印度进口麻袋,长宽规格为43×29寸,麻袋口部中间加织5厘米宽的一条绿杠或紫杠,绿色代表麻袋重量2.5磅,紫杠代表3磅。1953年,青岛市的粮食装运开始使用国产麻袋。其长宽规格为107厘米×73厘米,经纱70根/10厘米,纬纱34根/10厘米,重量1062克,后又改为1050克。1954年将麻袋重量标准降到950克、927克,经纬线密度也作了相应改变。1956年增加装粮75公斤、50公斤的麻袋。1973年纺织工业部统一麻袋规格,标准麻袋规格长宽为107厘米×74厘米,经纬密度为66×35根/10厘米,重量为927克,在一面中间的上半部三分之一处加盖宽11厘米、长27厘米的“中粮”二字。1982年1月,经国家标准局批准启用新的麻袋标准,麻袋品名系列规定从1~6号,其中2、3号为粮食部谷物专用袋。

麻袋等级50年代分为两类10种,即标准袋和非标准袋,在两类袋中各具体分为新袋、冲新袋、旧袋、修补袋、废袋5种。60年代分为两类:标准袋、非标准袋,标准袋分为新袋、旧袋、修补袋和废袋4种,非标准袋类中不再分等。70年代分为新袋、旧袋、杂袋和废袋4种。80年代分为新袋、旧袋、杂袋3种,每种袋都有具体标准。

面袋 1949年至1954年9月,青岛市所用面袋是用纯棉白布缝制,装22公斤面粉。以后用84厘米×89厘米的纯棉白布缝制成容量25公斤装的面袋。1978年后,推广维棉混纺白布缝制的面袋,维棉各占50%,混纺成21支纱(公制为8号),纺成坯布,缝制成袋,并在布袋边距15厘米处各加3根红或蓝纱线以区别纯棉布袋。

面袋等级只分新、旧两等,面袋标志是在面粉袋右上角,距袋口16厘米处加盖12厘米×4厘米“中粮”字样。1982年12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面袋编号表规定青岛市面袋编号为“鲁2”,即在“中粮”的下方加印“鲁2”二字以示青岛面袋。

装具修整 粮油装具修整车间,是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粮油装具在购销、调存、加工各环节中受到的自然磨损和破坏得到及时修整,以备再用,1949年10月,粮食处制定“修整麻袋、面袋提成标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1963年,粮油调拨数量增加,装具的需用量也大量增加,除从外地调进部分外,必须提高装具修整速度和周转率。全市3个粮库的装具修整车间迅速扩大,由152人增加到213人,修补机增加到41部,由于新增加的职工是来自搬运大队和其他工种,缺乏修整技术,而工资又偏高于修补工人,因而工人工作效率产生差距。为提高修整效率,缩小差距,同年3~7月间,试行计件工资制。修整分为挑选、抖净、修补、验质、打包5道工序,只在抖净、修补、打包3道工序试行计件工资。这3道工序的职工,占修补车间职工总数的81%,其余两道工序的职工,占修补车间职工总数的19%。经过5个月的试行,有的工序效率提高,有的工序则有所降低,每人每天平均:麻袋修补186.5条,提高0.8%;麻袋打包2145条,降低7.6%;麻袋抖净1477条,提高12.1%;面袋修补267条,提高2.7%;面袋抖净2048条,降低0.87%。5个月共修麻袋832957条,按原基本工资加奖励计算,每修补万条麻袋需要费用251.38元,试行计件工资后,每修补万条麻袋需要费用227元,5个月共为国家节约开支1989元。修补质量,麻、面袋修补合格率达到98%。工资收入,超过计时工资水平的占参加试行计件工资总人数的37.24%。未完成计件定额的照发原计时工资。

70年代粮食连年丰收,装具修整工作量随之增大,各库修整车间采取“五分开”、“四及时”工作法(“五分开”即:装粮麻袋和装瓜干麻袋分开,标准麻袋和非标准麻袋分开,修理好的麻袋和未修理好的麻袋分开,有虫麻袋和无虫麻袋分开,食用油桶和非食用油桶分开;“四及时”是,装具腾空及时挑选,装具进出仓库及时下账,发现虫袋及时消灭,挑选出破袋及时修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