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青岛解放前社会救济救灾
2019-09-02

第一节 救济机构

胶澳商埠局过境难民临时救济会 1927年10月27日,胶澳商埠局成立胶澳商埠过境难民临时救济会,向社会各界募集赈款,由港政局拨出仓库4处,专事遣送过境难民。对中途断资或遇到其他困难的贫民,欲归不能,欲行不得的即给予膳宿,资助磅遣。1929年,将此项“公益慈善”事务交由社会局输。过境难民仍为数众多,继续资遣。1931年7月,旅居朝鲜华侨因万宝山案被暴力压迫,纷纷逃难回国。由青岛过境遇到生活、路费之困难的,一批就有2815人,对其分别资助返回家乡。1931~1936年,共救济资遣22651人。

青岛市立感化所 1929年12月,青岛市社会局成立乞丐收容所。初设于团岛,分残废、习艺、妇女、童稚等4组。收容乞丐、残老、孤儿和谋生无着的游民。1931年10月改称青岛市立感化所,迁台西纬四路,分总务、管教、工艺等3股。是年冬,将公安局的游民习艺所归于感化所,扩大收容法院、警察局移送的偷窃、诈骗、贩毒及少年犯罪分子。感化所进行劳工习艺,设立毛巾、线球、鞋工、木工、铁工、印刷、绳索、缝纫、扫帚等科,分科授艺。游民中的残老、妇女则分配轻微劳动。后又设立习勤组,挑选年轻力壮的送往工务局修筑道路、清扫街道等劳动。1933年7月,感化所设“悔过室”,对品质过劣的游民进行惩戒。感化所对收容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分配到各科劳动。并根据其表现情况,随时遣发出所或遣回原籍。1932年底,所内共有收容人员534人。1933~1938年共收容44442人,出所4480人,死亡338人。1939年1月该所更名时,仍存有154人。

1938年1月,伪青岛治安维持会勒令感化所迁贵州路海军宿舍,一度停止收容。1939年1月10日,将原青岛市立感化所更名为青岛特别市社会局感化所,并颁布了组织规则,规定感化所隶属社会局,掌管犯罪少年、无业游民、偷窃惯犯及其他应受管教者的感化事项。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市。1946年6月1日感化所合并于救济院所。

青岛市立救济院 青岛市政府于1931年5月20日在上海路63号成立“青岛市立救济院”,隶属社会局,将将澳商埠局时所设的育婴堂、习艺所、济良所、教养局等合并于救济院。全院分设:残老所、孤儿所、育婴所、济良所、贷款所、施医所、习艺所。该院成立初期,有基金8053元,房屋90间折合基金3.92万元。是时,该院院长向市政府报告中称:以此基金短绌,救济事业殊不足以策永久。1932~1934年,育婴所共收婴儿67人,出所12人,死亡42人。济良所共收120人,出所109人,死亡6人。1936年,该院因经费拮据,入不敷出,呈请市政府补助。因“市财力缺乏,增拨为难”,市政府同意批拨福山路7号房屋1座、栖霞路11号房屋1座、荣城路34号房屋1座、巨野路7号空地1处,共折款5.99万元,作为该院资产,以出租收益作为收入。另拨天门路(现延安路西段)地皮1处,面积40余亩,作为救济院扩建之用。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当年12月,全院员工和收容人员逃赴济南避难。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该院所有财产设备损失极重,卷宗器物均付一空,青岛善政遂致停顿。济南沦陷后,于同年12月,员工及收容人员90余名迁回青岛。1938年11月20日,在青岛市立救济院的基础上成立“青岛特别市救济院”,所址设于台西五路,该院由伪社会局指挥监督。将原救济院7所,改组为8部。业务范围有育婴部、孤儿部、残老部、济良部、贷款部、恤产部、恤嫠部、施舍部。其经费来源,官署及各公私团体补助;理事会代募的捐款;各项慈善及公益附捐,中外土绅的捐助;官商土绅的特别赠与;基金利息及院长的收益金;请领婴孩、孤儿暨配偶者的捐助;及其他各种收入或捐赠。月收入经费3000元,而月经费支出需4000余元,收不敷出。有的救济项目不能开展,救济施舍,有名无实。1946年6月1日“青岛特别市救济院”改名“青岛市立救济院”,院址设台西纬四路。同年6月7日,经青岛市政府第32次市政会议修正通过了“青岛市立救济院组织规程”。

1947年10月14日,由社会局呈请市政府,经95次市政会议决定,将大麦岛北山荒地230亩,辟为救济院残疾教养所实习农场。

青岛市立救济院设立育婴、育幼、习艺、助产、小本贷款等5个所。至1947年,施医、残疾、妇女及新设安老等四所尚在筹划中。因无住房,安老所暂设于育幼所内为安老组。1946年6月至1947年12月,共助产663人;施诊19697人;小本贷款,共贷出8398万元,计1127户;其余育婴等6所共收容663人,遣出145人。青岛解放后,青岛市立救济院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民政局接管。

青岛市冬令救济委员会 冬令救济委员会,是临时性的救济机构。于1940年10月始,由市政府每年冬季设立,次年春季末即行撤销。其剩余救济款、物,移交地方其他常设机构、团体,不留结余。冬令救济委员会的救济对象:(1)青岛市残废、疾病贫苦无告者;(2)流青“难民”未入“难民”收容所及未参加工赈者;(3)抗战烈士遗族无生活来源者;(4)生有子女5人以上,家境赤贫者。救济办法是:由流入青岛市的各县(流亡)政府或同乡会,将“难民”名册送往该会或由“难民”推派代表直接到该会登记,经调查后发给登记证。一般贫民按保甲编制名单,交查后发给登记证;失业工人及其眷属,由各厂直接向该会报告登记。经查后发给登记证,凭登记证受赈。

1945~1947年,物价高涨,原料缺乏,工厂未能完全开工,商业萧条不振,以致原赖小本经营或出卖劳力为生之市民及劳动工人生活无法维持,嗷嗷待哺者以10万计。1945年,全市人口59.4万人,受救济人数14.89万人,占总人口的25%,人均所得2049元。1947年,救济款总数78亿多元,比1945年救济款总数3亿多元增加了25倍。1948年,冬令救济委员会预算救济经费340多亿元,实有地方自筹100亿元,不敷经费240多亿元。

青岛难胞管理委员会 1946年,胶东、鲁南战事爆发后,胶东各县鲁南临、郯、费、莒、诸城等县流亡来青“难胞”,日渐增加,救济问题亦趋繁剧。是年5月17日,成立了青岛区难胞管理委员会,下设总务组、救济组、卫生组、管理组及“难胞”收容所53处,工作人员258人。会址设在阳信路1号,6月迁至夏津路2号。该会经费由山东省政府高密办事处每月拨款50万元,不足时再由其他各机关分别担负。9月10日,“青岛区难胞管理委员会”改组为“青岛市难胞管理误会”。1946~1947年4月,收容所增加到84处,共收容“难胞”4.29万人。接受各界捐款8336.59万元,捐粮食443.76万斤。1947年5月,青岛市难胞管理委员会解体,其救济事项由青岛区临时赈济委员会接管。

青岛市救济委员会 1946年3月22日,经青岛市各机关及地方固体代表大会决议,将冬令救济委员会及抚慰救济委员会合并改组为“青岛市救济委员会”,4月1日正式办公。该会日常工作由社会局主管,设“难胞收容所”2处,到同年11月底,共收容“难胞”479人。至1946年10月底,共发放赈款98.86万元,地瓜干771.72万元,杂粮324.96万斤,麸皮22.52万斤,衣服1.07万件;鞋袜2.67万双,旧棉花、碎布2048斤,土布4匹,饼干462箱,咸菜2.47万斤。上述钱物共救济19.07万人次。

善后救济部署鲁青分署 1945年9月,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派延国符为鲁青分署署长,负责输山东青岛区善后救济业务。12月1日,在青岛正式成立“行政院善后救济部署鲁青分署”,设:赈务、储运、卫生、总务等4组,务组下设科、室。1946年2月又设济南办事处,内分赈务、储运、卫生、总务等4课。同年11月又设鲁南临时办事处,下分总务和接运两课。另外还有5个区工作队,6个卫生工作队及临时救护队等,共有职员221有。善后救济从赈恤入手,赈恤业务分为:直接救济、以工代赈两种。急赈、特赈、工赈3种形式。同年2~4月,救济范围除青岛市所辖地区外,兼及鲁东烟台,鲁南临沂等地区。

1946年,分署共收总署拨发开办费500万元,业务费23.18亿元,储运专款2.5亿元,萑25.73亿元。物资约匐22549.62吨。其中有食品、衣着、医药、交通器材及其他物资。由总署径拨鲁南区面粉1000吨,衣着1000包,卡车3辆。分署自购物资有农具8652件,肥料66.5吨,药品125箱(合2697公斤),草席1.35万张,稻草2.16万斤,工具3050件。外界捐赠药材1346件又136箱,鸡蛋46箱,霉坏黄豆6.25万公斤,杂粮320袋又899斤,衣着17.44万件。公署输“难民”、侨民遣送之业务。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外省流入青岛市之“难民”约计4528人。1946~1947年,共遣送3.58万人。其中,入境2.92万人,出境1181人,境内互相5360人。共发放遣资1.77亿元,面粉533袋又379斤。该分署遣送外侨工作,始于1946年1月。没有“遣送侨胞难民招待所”(后改为难民遣送站)。同年,遣送德籍犹太人2名,俄籍商人2名,日本盲侨33人。救济韩侨1348人,由于韩侨比较多,未能遣送完毕,继续予以救济。对欧美侨民之救济,则由分署与联合国救济部署驻青分处联合外侨救济会共同输。

1947年9月25日,善后救济部署鱼虾肝分署的救济业务移交社会局输。

青岛市社会救济事业协会 1947年1月30日,青岛市政府成立“青岛市社会救济事业协会”。协会负责“促进各救济机构之业务联系,辅导推行救济法令并协助筹集经费基金及举办紧急救济事项”、“从事运用各方力量扩大救济及调查、统计各经常救济机构之业务善”。参加该协会的会员有救济机构和慈善团体共26个,个人会员2人。内部组织设置理事、监事16人。其中,理事9人,候补理事3人。监事3人,候补监事1人。同年9~12月,协会区筹拨旧皮鞋3090双,输小本贷款基金2.29亿元,贷出2.2亿元,共贷放750户,临时救济508人,发放赈款444万元。

青岛区临时赈济委员会 1947年5月,青岛难胞管理委员会解体后,于同年6月成立“青岛区临时赈济误会”。青岛地区“难民”救济工作,由该会接办。1948年,青岛市各区“难民”约有26万人之多。1947年6月至1948年3月,该会收到南京国民政府拨来赈款8亿元,山东省政府拨赈款4200万元,自筹53.16亿元,共61.58亿元。此间,共发放赈款59.28亿元,救济“难民”19.23余万人,救济流亡学生4.39万人。


第二节 救济举措

救济鳏寡孤独 青岛市区救济鳏寡孤独,始于1932年10月间。1933年扩大到李村、阴岛、薛家岛、九水、水灵山岛等农村乡区。每年由社会局分令各乡区办事处,调查该区实际鳏寡孤独及贫苦无告者人数上报,核查后发救济费。对鳏寡孤独及残疾人中的家徒四壁、无依无靠、年老力衰者送救济院,孤儿送习艺所令其习艺。

1940年以后对鳏寡孤独及残疾人的救济工作,由冬令救济误会负责,不再单项办理

施棺收埋 胶澳商埠时期,青岛施棺收埋露尸多为会馆、善堂、红十字会等慈善团体施舍。1931年,青岛市政府责令社会局与公安局商筹救济办法,由社会局 冬赈余款中随时垫款购办棺木,由公安局持收据领取掩埋。市政府拨款1000元,商会出款500元,以作经费。后由社会局责成救济院具体办理。1934~1935年,施棺领取单位及数字如下:公安局462具、工务局7具、感化所191具、市立医院70具,平民住所12具、戒毒所37具、其他38具。共计817具。施棺收埋的对象,多为无家可归的游民或贫民无力购买棺木者

施茶水 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青岛每年7~9月由慈善团体、救济机关在交通要道设饮水处,多用高梁秸烧开水供行人随意饮用。1939年,救济院设水缸7只,施茶水3948担,饮茶人78960人,耗水费394元。1940年,物价高涨,经费拮据,市内施水点减为3处,耗资424元。1946年市区“难民”猛增,在市内各通衢及人烟稠密处设施茶点20余处

施粥 1927年1月,胶澳商埠局在平粜处设立粥厂办公处,在青岛市区设临时粥厂4处,于旧历冬月15日开始施粥,救济贫苦市民。1941年1月,台东、台西、四方等处贫民集居。社会局拨冬赈款1.6万元,在3区各设粥厂1处。贫苦市民持粥票领粥,每日发放2500份。自1月26日开始施粥至3月28日结束,历时两个月。同期,社会局给胶州、即墨两地各拨冬赈款1800元,令其设立粥厂以救贫民度荒。1945年共设粥厂33处,每日领粥人数近万人次。1946年,青岛市冬令救济委员会在城乡共设4处粥厂救济“难民”。其中,市立救济院内搭棚设粥厂1处。是年12月11日开始发放馒头,凭票领取,日发千余人,发放3个月,至翌年3月10日结束。红十字会在鱼山路设粥厂1处,救济2000余人:乡区救济委员会在夏庄村和崂山区南九水各设粥厂1处,每处救济500人。

社会募捐 民国初年,社会救济经费,多由社会募捐而来。此项活动由慈善固体和地方救济机构办理。所得募捐除支出活动经费外,大部用于赈济善举。1927年,胶澳商埠局成立“难民救济会”,专门募捐办理救济事项。是年9月,日轮“现德丸”,限定乘客154人,竟装运300多人,驶至距小港口外10余里处沉没。经水上警察前抢救,救出男女121名,先后捞获男尸92具,女尸99具。救济会组织义演募捐,筹赈款3000余元,对死难家属施以救恤。1930年12月,天气骤寒,贫民冻饿不堪。社会局召集青岛市各慈善机关会议共策筹款办法,决定在新舞台、银星大戏院、福禄寿影戏院等义演3天,共筹募款3759元,购买四等面粉1700袋,赈济贫民1100余户。1931年10月,市政府成立“青岛市全国水灾救济会”,并捐荣城路32和33号、胶东路4号、湛山路32号和33号、芙蓉路25号、26号、27号、28号、振兴路25号和27号等公地8段,作为奖品,开展有奖募捐,发售奖券5000张,每张10元,共募银5万元救济灾民。是年12月,由社会局邀集市商会、青年会、红十字会等13个公益慈善团体,敦请上海电影明星郑正秋、胡蝶等登台义演新剧、京戏,并放映电影4天。共募得赈款4873元。1932年1月,由三江会馆、宁波同乡会、东镇商会三团体发起募捐,分别在市内各区共募得三等面粉1809袋(每袋2元),银元128元,救济贫民。

1947年10月10日,全市各影剧院义演1日,共收120万元,全部捐冬令救济委员会,以救济难民。1948年3月20日“青岛区救济特捐募集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4月6日,行政院复函青岛市参议会,提出“建国特捐”改称“救济特捐”,应组织“救济特捐督导委员会”,督促各地办理募集救济款物。

难民移垦 1947~1948年逃来青岛的“难民”日益增多。1948年11月30日,青岛市长龚学遂召开各县区旅青同乡会及有关单位会议,决定遣送“难民”移垦,并规定了实施办法。经市政府、社会部与江西省政府洽商决定遣送“难民”5万人至江西垦荒。12月1日成立“青岛市难民疏导委员会”,负责办理调查登记难民事宜。申请移垦的难民7249户,每户5人为限。经疏导委员会审核合格者2844户,按保甲组织编成10个保,发给移垦证、副食品费及路费补助。12月26日,遣运第一批计2561户至江西。至1949年2月16日止,自动赴赣者96户,余者因运输困难未能启运。

贫民贷款 贫民贷款,也称小本贷款,始于30年初。青岛市政府对一般贫民能小本经营而缺乏资本的,给予贷款,藉安生计。1931年5月,青岛市政府特饬救济院设法筹设平民借贷所以资救济。贷款基金,由举办单位筹集,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1932年,由市政府拨基金5000元,由救济院组织赛马募筹5000元,共1万元。至1933年9月,共贷给1543户,14569元。1934年,贷给995户,12218元。1940年,青岛特别市救济院筹资5万元,青岛商会筹款2万元,以作贫民借款资本。全年借贷456户,计7039元。1946年,由社会喜洋洋事业协会筹款2.3亿元,冬令喜洋洋委员会筹款3000万元,善后救济总署鲁青分署筹款200万元,警察局交来查获赃款224万元,共2.64亿元,委托市立救济院贷款所,为贫民贷款,共借贷892户。是年,青岛市难胞管理委员会,为862户贷款8620万元。1947年4月,善后救济总署鲁青分署拨款500万元,作为救济院贫民贷款永久基金。至年底,共贷2945户。1948年物价暴涨,社会局预算贷款基金需342.08亿元,只自筹100亿元。

修建平民院 30年代初,青岛市西岭(今火车站以西)一带,贫民居住集聚,板房、席棚低矮污秽,素有贫民窟之称。尤以脏土沟(现四川路一段)、挪庄(现城武支路)、上马虎窝(现四川路一段)等地最为脏乱。1932年,青岛市政府为整顿市容,解决贫民住宅问题,饬令社会局、倌、财政局、工务局组成杂院整理委员会,办理整理骠院事宜。规定:凡来民有能力自建者,施给官地,不收租权金,免除地租税,令其自建住所:无力自建者,由政府建筑住所,以最廉之租价租给住户。每间房年租金1元。

1932~1934年,共建11处平民院。其中脏土沟325间,下马虎窝182间,上马虎窝167间,挪庄799间,共计1473间。基建筑费及政府办理公共设备费合计为23.32万元。同期,由政府建筑的第三平民住所(四川路)200间,第八平民住所357间(贵州路),共557间,所建房屋均系平房,每间12平方米,一门一窗。对解决贫民住房困难,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灾害救济 1897~1928年,青岛先后经历德、日侵占和北洋军阀的统治。31年间,所记载大水、干旱、风暴等灾害数十起,均未见赈济。1929~1949年青岛解放前,对灾荒之赈济,具体实施由社会局负责。或遇有灾害发生时,由政府设临时救济机构,督促慈善团体举办赈务。20年间,记载各种灾害17起,而政府当局和慈善团体赈济甚微,杯水车薪,难于济困。

1923年9月2日,日本东京大地震,死伤损失不可胜计,华侨蒙难者数千人。胶澳商埠当局闻耗,由坐办龚积柄发起“日本震灾义赈会”筹集捐款。地方各团体捐集现款1.5万元,购办面粉、马铃薯等食品运往日本,以资救助。

1925年8月10日,崂山雨势倾盆,山洪暴发,堤决崖崩。李村区九水一带尽成泽国。计受灾31村,淹死69人,冲毁房屋760间和田地3600亩。灾后胶澳商埠局民政科筹款2000元,财政科拨款1000元,面粉108万斤,小麦6000斤,分户发放救济灾民,受灾地亩税赋概予豁免。

1931年,江淮地区发生数百年来罕见的水灾,山东省水灾筹赈会青岛分会于9月8日组织青岛市各机关、团体筹赈环18万元,汇付上海全国水灾救济会12万元,汇付江淮水灾筹赈会1万元,救济东北难民5万元。

1932年11月18日,青岛市脏土沟(现四川路)贫民院失火成灾,294户1700余人受灾。市社会局会同公安局安排灾民,发放急赈。市救济院、红十字会、宰畜公司分别助赈 。次年1月16日,又施冬衣3080件,饼干912盒,赈款476元。是年,鄂、浙、湘、皖、赣等5省发生水灾,青岛市筹募5万元,寄往以上各省支援受灾地区4.5万元,留5000元,用于青岛市冬赈 。

1933年,鲁西水[为严重,青岛筹办赈款5万元,给予支援。

1934年湘、鄂、赣、浙、皖5省旱、涝奇重。青岛为筹款支援,于同年9月27~29日,举办大舞台义演和游艺会,筹募赈款1.66万元,寄往灾区。

1935年7~8月,薛家岛区25个村大旱成灾,受灾7成以上者有10个村,5成以上者15个村。经财政、社会两局会勘赂实后,依部颁勘灾条例规定,减征该区田赋,并对地少贫苦者给予赈济。

1939年,崂山区春旱秋涝,风雨成灾,青山等8村,289户受灾最重,日伪华北救灾总会青岛分会拨款1445元,以资救济 。

1939年8月30~31日,青岛遭台风袭击,发生海啸,树木被拔起,屋瓦被风吹飞甚多;沿海石坝冲塌多处,市郊低洼村庄悉被水浸,房屋倒塌400余间;沉没船只70余条,死亡67人;冲毁盐池,损失原盐14.7万吨。8月31日10时至9月1日,一昼夜降雨量达130毫米,前海栈桥一段被冲毁。10日,伪青岛市救灾委员会分3组向全市商号劝募,并成立“华北救灾委员会青岛特别市分会”,举办戏院义演和对娱乐场所、饭馆征收附加捐一成,募集赈资。市区发放第一批赈款万元救济灾民。盐民计税奉伪财政部批准予以豁免。

1941年10月27日下午6时50分,四川路13号新广场发生火灾,烧毁房屋千余间,4832人受灾,财产损失约220万元,死亡3人,受伤3人。灾后伪社会局派出总务、登记、施粥、卫生保健等4组,到现场临时办公,给灾民3653人发粥票1160张,每日施粥两次。在西镇搭窝棚收容灾民193户,698人,在嘉祥路建平民住所安置195户,731人。

1942年4月16日,市郊崂东区晓望村发生火灾,烧毁房屋878间,受灾152户,713人,伪社会局救济每人5元。

1946年5月16日,台东镇大名路、台东八路附近发生大火灾,焚毁住户400余家,灾情惨重。市救济委员会拨粮救济灾民,并在广场建筑平民住宅安置灾民。

1947年3月9日,商河路国民党第八军弹药库突然爆炸,“灾情惨重,为青岛市之空前浩劫”。居民受灾者931户,死亡101人,伤422人,房屋倒塌2856间,无家可归者2043人。青岛市政府组织临时抢救队进行抢救,并成立“商河路被 难住户善后救济委员会”,屐社会募捐,共收捐款33.27亿元,发放11.84亿元,发放粥票1622张,灾民分别在昌乐路及第三公园粥场临时就食。在商河路、甘肃路、第三公园和湛山寺等处搭架帐篷,收容无家可归者305人。次年3月在嘉兴路建筑平房100间,称为“建国新村”,迁居灾民138户。

1948年8月14日,青岛市大雷雨,连续降雨8小时50分,总降雨量158.1毫米,雨势最强时每小时降雨66.2毫米,为50年来最高记录。天门路(现延安路),大连路两处“难民所”,被冲毁房屋180余间,衣服、器具等物随水漂去。市区有不少房屋进水被淹。市政府在天门路广场,为灾民搭盖棚屋暂蔽风雨。


救济鳏寡孤独残疾情况表

表25                                                  (1932~1935年)                                         单位:人

年份

救济费(元)

救济人数

残疾

合计

1932

1 704

49

241

4

163

111

568

1933

3 330

534

764

28

124

215

1 665

1934

1 877

551

829

29

199

35

1 643

1935

2 720

957

1 133

45

222

363

2 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