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德日侵占时期青岛市民政机构
2019-09-03

德国侵占时期民政部 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曹州巨野教案为借口,海军陆战队在胶州湾登陆,1898年3月6日,德国政府强迫清朝政府签订《胶澳租界条约》。是年4月27日,德国占领军宣布胶澳为其“保护地”。设置胶澳总督,下设军政、民政、经理、工务等4部。民政部下辖警察局、埠头局、港务局、地理局、户籍局、山林局、华人政务局、鸦片局、屠兽所、测候所等机构及学校,分别掌理殖民地内各项行政管理事务。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军政署、民政署 1914年8月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8月15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德国退让青岛交付日本。8月23日,日德断交,日本向德国宣战。北洋政府怵于日本威势宣告中立。11月11日,日军侵占青岛。16日,日军宣布对青岛实行军管,设立青岛守各军司令部,在青岛、李村分设军政署,对青岛、李村两区实行军政统治。

1917年1月,日本为使其占领青岛“合法”化,宣布撤销军政署,改设青岛民政署,掌管除军事行政之外有关占领区行政、司法及胶济铁路的一切事务。民政署下设李村、坊子、张店等民政分署。这些机关在占领地区擅理讼词,征收赋税,掠夺资财。青岛民政署设于德县路2号(今址市中级人民法院)。

1921年2月15日,撤销李村民政分署,将其建制及原管辖区域并人青岛民政署。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社会局、民政股 1938年1月10日,青岛第二次被日本军队占领。当月17日,在日军的扶持下,青岛治安维持会成立。青岛治安维持会协助日本侵略者对青岛市民实施强化统治。1939年1月10日,青岛特别市公署成立。设立社会局。

1943年11月14日,青岛特别市公署改称青岛特别市政府。社会局改组后设置厚生科、工商科、殖产科、畜产科、保健科,科下设股。1944年增设劳工科。

1942年6月,青岛特别市公署总务局行政科下设民政、联络两股。民政股掌理区行政综合运营、行政制度、行政一般指导监督、行政区划、办事处预算及决算、自治区团体及其他行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