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机构
2019-11-13

第一节市级管理机构

中共青岛市委农村工作机构 青岛解放至1954年,崂山郊区的农村和农业工作,由中共青岛市崂山郊区委员会下设的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1954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成立生产合作部。1956年9月,生产合作部改称郊区工作部。1958年9月,中共青岛市委设立农村工作部。10月即墨、胶州、胶南划归青岛市辖。农村工作部设办公室、干部科、农业科渔业科(1959年10月划归市委水产工作部)、公社工业科。1959年10月,中共青岛市委水产工作部。1961年3月,即墨县划归烟台专署,胶县、胶南县划归昌潍专署领导。农村工作部撤销,改设农村工作办公室。1962年1月,农村工作办公室并入中共青岛市委政策研究室,后又归市委办公室,设农村组,主要分管崂山县农村政策调查研究工作。1962年9月水产工作部并入中共青岛市委财贸部。1978年12月,即墨县、胶南县、胶县、黄岛区划归青岛市。1979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设立农村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科、干部科、生产科、调研科、区划办公室、多种经营办公室、能源办公室。1983年10月,平度县、莱西县归属青岛市。

市政府农业机构 1952年10月,青岛市人民政府设农林处。1954年3月设水产管理处。1956年4月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青岛市人民委员会设农林处。1956年5月,水产管理处撤消,设水产管理局。1958年10月,即墨、胶县、胶南县归属青岛市后,农林处于1959年1月改称农林局。1960年1月农林局撤消,设立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业机械局。1960年4月,青岛市人民委员会设农林水牧委员会办公室。1961年3月,即墨县划归烟台专署,胶县、胶南县划归昌潍专署后,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于4月撤销。1962年6月,市人民委员会农林水牧委员会办公室将副食品生产办公室并入重工业局,同月,副食品生产局撤销,与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室农村组合并成立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农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下设办公室、生产科、调研科。“文化大革命”时期,农业机构几经变化。1970年12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设农业组。1970年成立青岛市水产局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农业办公室。1978年12月水产局革命委员会撤销,改称水产局。1979年1月恢复农业局、林业局,设立水利局、农机局。

1980年8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将农业办公室改称农业委员会。1984年9月,农业委员会改称农业办公室。

第二节县(区)级管理机构

中共县(区)委农村工作机构

崂山县 1951年5月设农村工作委员会。1954年7月农村工作委员会撤销,改设生产合作部。1959年4月改称农村工作部。1962年9月撤销农村工作部,1963年4月又恢复。1966年8月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县委各机构瘫痪。1984年6月复设农村工作部。

平度县 1956年5月设生产合作部,1960年3月改称农村工作部。1967年3月因受“文革”冲击,县委各机构陷于瘫痪。1980年7月至1986年5月设立农村工作部。

即墨县 1949年5月设农村工作委员会。1954年8月改设生产合作部。1956年8月设水产工作部。1959年3月,生产合作部改为农村工作部。1963年撤销水产工作部。1966年因受“文革”冲击,县委各机构瘫痪。1984年5月设立农村工作部。

莱西县 1950年设农村工作委员会。1954年7月撤销农村工作委员会,成立生产合作部。1961年10月设农村工作部。1962年6月撤销农村工作部。1963年1月又恢复农村工作部。1966年因受“文革”冲击,县委机构瘫痪。1984年5月设立农村工作部。

胶南县 1952年10月设农村工作委员会。1954年2月设沿海工作委员会。1954年4月撤销农村工作委员会,改设生产合作部。1956年12月撤销沿海工作委员会,设立水产工作部。1960年3月生产合作部改为农村工作部。1963年3月撤销水产工作部。1966年因受“文革”冲击,县委各机构瘫痪。1984年撤销政府的农业委员会,组建了农村工作部。

胶县 1949年7月设立农村工作委员会,1954年撤销农村工作委员会,设立生产合作部。1960年3月,生产合作部改称农村工作部。1962年4月撤销农村工作部,1963年4月恢复。1966年因受“文革”冲击,县委各机构瘫痪。1984年5月恢复农村工作部。

县(区)政府农业机构

崂山县 1949年6月,南海专署崂山行政办事处设实业科管理农业。1950年5月南海专署撤销,成立胶州专署,设崂山行政办事处实业科。1951年4月崂山行政办事处划归青岛市管辖,改名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办事处,设建设科、水产科。1953年6月崂山办事处改为青岛市崂山郊区人民政府,设农业科、水产科。1953年9月崂山郊区人民委员会设水产局、农林局。1955年12年撤销农农林局,分设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增设农机管理科。1961年崂山县设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蔬菜科、水电局,撤销畜牧局;成立农机管理局(后更名为崂山县农机管理站)。1962年撤销农机管理站,管理工作划归农业局。1967年2月设生产指挥部。1970年恢复农业局、水利局。1975年4月恢复水产局。1975年5月恢复林业局。1978年分设农、林、牧3局。1979年恢复农业机械管理局。1981年1月设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水利局、水产局。1984年,农、牧两局合并为农牧局,撤销农业机械管理局,组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1986年底,崂山县农业机构设有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农机管理站。

黄岛区 1976年,昌潍地区黄岛区工委设水产局,工业局管理农业机械。1977年成立农林水利局。1981年7月黄岛区成立农业机械管理局。1984年10月改为黄岛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1986年底,黄岛区农业机构设有农林水利局、水产局、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平度县 1949年设实业科管理农业,1951年改为建设科管理农业。1956年成立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后增设畜牧局、水产局。后畜牧、水利两局并入农业局。1967年3月成立生产指挥部。1970年恢复农业局、水利局。1976年增设农林办公室。1980年11月设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与、农机管理局、水利局、棉花生产办公室。1984年撤销农业委员会,农机局改称农机总站,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列入政府序列。1986年底,平度县农业机构设有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机械管理总站。

即墨 1949年6月设实业科管理农业。1951年增设水产科,同年10月设农林科,1952年8月农林科并入建设科。1956年3月设农业科、林业科、水利科,同年6月分别改称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科改称水产局。1958年7月林业局、农业局合并为农业局。1963年1月水利局、农业局合并为农林水利局。1965年撤销农林水利局。1970年1月重新设立农林局、水利局、水产局。1975年2月设农业机械管理局。1976年12月设农林水利办公室。1977年1月撤销农林局,2月设农业局、林业局;1980年7月设农业委员会,同时撤销农林水利办公室;1984年5月撤销农业委员会设农业科;同时农业局改称农牧局,农业机械管理局改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1986年恢复农业委员会。1986年底,即墨县的农业机构设有农业委员会、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莱西 1945年8月设实业科,兼管农林业。1950年3月实业科改为建设科,负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事业。1956年4月建设科改为农业科,并设立林业科、水产科。是年12月,农业科改称农业局,林业科改称林业局。1957年1月水利科改称水利局。1958年5月水利局、林业局并入农业局称农林局。是年10月莱西县农业局并入莱阳县农业局。1959年12月水利局由莱阳县农业局分出。1961年10月设莱西县农林局。1962年1月成立农业机械管理局,是年8月撤销,改为拖拉机总站。1962年1月复设水利局,5月又并入农林局。1963年4月水利局析出,1965年1月林业局析出,农林局复称农业局、林业局。1967年3月,县生产指挥部设农林组,拖拉机总站并入农林组。1968年6月撤销农林组,由县生产指挥部负责农林工作。1970年,复设农林局、水利局、农业机械管理局。1971年2月分为农业局、林业局。是年设水产综合公司,负责淡水养鱼工作。1977年9月设立养猪办公室,1978年12月改为畜牧办公室。1979年10月撤销畜牧办公室,成立畜牧局,设水产局;1984年5月畜牧局与农业局合并称农牧局,农业机械管理局改称农业机械管理总站,水产局改称水产综合公司。

1986年底的农业机构设有农村工作委员会、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胶南 1949年10月设实业科兼管农业。1950年4月设水产科。1950年6月改实业科为建设科。1955年6月由林业股改建林业科。1955年10月撤销建设科。1955年12月设农业科、水利科。1956年7月撤销农业科、林业科、水利科、水产科,设立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1959年12月增设畜牧局、农业机械管理科。1961年11月撤消农业机械管理科,1963年3月撤销畜牧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设农林局。6月恢复水利局。1964年1月撤销农林局,分设农业局和林业局。1967年4月成立生产指挥部,1969年3月改称生产建设处。1979年2月恢复生产指挥部,下设若干组负责农业工作。1970年8月恢复农业局。1971年3月恢复林业局、水利局。1972年1月恢复水产局,设农业机械管理局。1975年3月撤销生产指挥部,设农林水办公室、协调农口各局工作。1980年7月撤销农林水办公室设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和农业机械管理局。1984年7月撤销农业委员会,改农业局为农牧局、改农业机械管理局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1986年底,胶南县的农业机构设有农业经济委员会(与县委农村工作部合署办公)、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农业机械管理总站。

胶县 1949年10月设实业科管理农业。1951年10月设农林科。1955年12月增设林业科、水利科。1956年6月成立农业局,林业科改为林业局。1958年8月成立农林局。1959年3月增设水产科。1960年8月恢复农业局。1961年农机管理科改为农机管理办公室。1962年撤销林业局、水利局成立了农林水利局。1963年撤消水产科。1963年6月又恢复了农业局、水利局。1972年5月农机管理办公室改为机电管理局,1975年3月又改为农业机械管理局。1976年5月成立水产局。1979年3月复设林业局。1980年成立农林水办公室。1981年3月农林水办公室改为农业委员会。1984年5月农业机械管理局改为农业机械管理公司,同时撤销农业委员会。1984年7月农业局改为农牧局。1986年5月成立农业办公室与县委农村工作部合署办公。

1986年底,胶县的农业机构设有农业办公室、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农业机械管理公司。

附录:青岛市属农业科研机构

1950年11月青岛市农场成立。1952年全场土地317.21亩,其中可耕地271.42亩,职工37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1953年改建为山东省青岛市园艺试验站,研究范围限于果树、蔬菜两个专业;原畜牧部分划归市畜牧公司,气象部份划归崂山郊区农业局李村气候站。1955年5月改建为山东省青岛果树试验站。1958年10月科研体制下放,果树试验站与青岛市果树园艺总场、青岛市蔬菜园艺场和山东省崂山森林病虫防治试验站等单位合并,建立了青岛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农业科学研究所,设园艺、农艺、植保、畜牧兽医4个系及生产管理室,办公室、财务供销室和8个农场,还设有情报资料室。1960年8月,原青岛市果树园艺总场和山东省崂山森林病虫防治试验站恢复原建制。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内设作物、园艺、植保、农化4个系,办公室、情报资料室和果树、蔬菜、作物3个试验场。1968年3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该所被撤销,成立崂山县农科站。1971年3月,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恢复建制,仍由崂山县代管。1977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后,中共青岛市委于是年冬决定将该所划归市科委领导。翌年,科研工作得到了恢复,设蔬菜、果树、作物、土肥、植保5个研究室和办公室、情报资料室及果树、蔬菜、作物3个试验场,职工185人(其中科技人员22人)。1980年1月,该所划归中共青岛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领导,业务受青岛市科委指导。当年新组建学术委员会和畜牧研究室,1983年又新建科研管理室和中心化验室。1985年1月,该所改由青岛市农业局领导,并新建良种生产科和开发科,科研管理室改为科研管理科,仍与情报资料室一套班子。1986年,所里设置专业研究系统、管理系统、试验支援系统和成果开发系统。学术咨询机构有学术委员会;专业研究系统设有蔬菜研究室、果树研究室、作物研究室(兼果菜后处理研究)、土壤肥料研究室、植物保护研究室、生物技术研究室(兼花卉研究)、畜牧研究室;试验支援系统设有情报资料室、中心化验室、综合试验场、蔬菜中间试验场、果树中间试验场;成果开发和生产系统设有良种生产科、科技开发科,另有经营实体青岛种苗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管理系统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科研管理科、财务科、总务科。全所共有职工186人(其中科技人员44人)。共有土地705亩。到1986年,已完成72个研究项目。自1978年国家开始奖励优秀成果以来,获奖的成果共有46项。其中,国家级奖3项,省、部级奖9项,市、厅级奖34项;共育成蔬菜品种(品系)31个,果树新品种(品系)2个,甘薯新品种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