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青岛市无专设的兽医机构。畜禽疫病多靠少数民间兽医走村串户行医。
建国后,各县先后建立了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本县(区)的畜禽疫病防治。1958年,随着行政区域扩大,成立了青岛市农林局,内设畜牧科,负责所辖崂山、即墨、胶县、胶南等4个县畜禽疫病防治。1959年,成立青岛市畜牧局,内设畜牧科,负责4县83处人民公社的畜禽疫病防治业务。1962年初,即墨、胶县、胶南等3个县分别划归烟台、潍坊地区,青岛市畜牧局随之撤消。崂山县畜禽疫病防治工作,由崂山县畜牧兽医工作站承担。1978年,即墨、胶县、胶南县等3县和黄岛区划归青岛市辖,随之成了青岛市农业局,内设畜牧科,并设青岛市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4县1区92处人民公社畜牧兽医站的业务指导。1983年,平度、莱西两县划归青岛市,畜禽疫病防治机构扩大到6县1区160处公社。1986年,青岛市畜牧兽医系统共有兽医人员1127人,青岛市畜牧兽医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中,有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5人;各县(区)畜牧兽医工作站的技术人员中,有高级职称的1人,中级11人,初级职称40人,工人6人;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中,有中级职称136人,初级职称537人,农民合同工274人。村防疫员4809人。基本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畜禽疫病防治网络。
畜禽病防治所需生物药品,由各级畜牧兽医工作站统一管理、供应。1986年,青岛市畜牧兽医工作站配备冷库1座,电冰柜1台。各县(区)畜牧兽医工作站各配备冷库1座,电冰柜1台,电冰箱2~3台。乡、镇兽医站配有疫苗冷藏箱和电冰箱。基本上保证了疫苗保存、运输和防疫的需要。
畜禽疫病诊断,主要通过临床流行病学、尸体剖检点和实验室诊断等方法。除即墨和黄岛以外,其他各县均有化验室,能进行一般的病原及血清学诊断。青岛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化验室,还能进行比较复杂的病原分离鉴定、动物试验、琼脂扩散和沉淀试验等微生物及免疫学诊断。
1986年,青岛市各级畜牧兽医工作站主要兽医设备有:防疫车5辆,超净工作台3台,电烤箱12个,切片机1台,平烤箱8个,恒温箱6个,电冰箱15个,光电比色仪2台,显微镜30架,电子秤2台。市、县(区)、乡三级畜牧兽医工作站,共有固定资产1200万元。市、县(区)畜牧兽医工作站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由国家财政拨发;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为集体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
青岛市设有兽医监察所,负责全市兽医的药政、药检工作。每县配有兽药监督员2~5人,负责本地区的兽药管理。
第一节 疫病
建国前,民间兽医少,医术低,兽药缺,各种畜禽传染病流行猖獗。建国后,青岛市发生的畜禽疫病主要有细菌性疫病、病毒性疫病、侵袭病。
马属家畜 发生疫病26种;其中,危害严重的疫病12种。
牛 发生疫病33种、其中,危害严重的疫病14种。
羊 发生疫病26种;其中,危害严重的疫病7种。
猪 发生疫病45种;其中,危害严重的疫病15种。
鸡 发生疫病28种;其中,危害严重的11种。
兔 发生疫病9种;其中,危害最严重的疫病4种。
水貂 发生疫病5种;其中,危害严重的疫病4种。
第二节 防治
建国后,青岛市畜禽疫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实行行政干预和技术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全市开展了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加强了免疫证、检疫证、消毒证、兽医卫生合格证的管理。做到了畜禽凭证上市交易、运输、加工,并对县以上肉联厂、屠宰厂的检疫、检验和兽医卫生工作实行监督。
发生严重传染病、寄生虫病时,集中力量迅速诊断,并立即采取隔离、封锁、消毒、治疗、尸体无害化处理和紧急预防接种等综合预防控制,以消灭病源,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坚持疫情逐级报告制度。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月一报。发生重大疫情及时报告,半年一总结并建立专门档案。
主要防治措施有:
免疫 自建国至1986年底,共应用疫苗24种,通过定期预防接种和紧急预防接种,达到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目的。
检疫 50年代末60年代初,青岛市的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到1968年,全市设立公路运输检疫消毒站1处,边界检疫站22处,铁路检疫站4处,口岸检疫所1处,市、县级检疫站8处,公社检疫站159处。对428处农贸市场,1210个肉类加工厂(点),6500个经营、屠宰单位和个人,实行兽医卫生检疫管理。
防疫 建国后,畜禽防疫重点是猪瘟、猪丹毒和鸡新城疫。猪瘟、猪丹毒每年3~4月份进行一次高密度、高质量的突击防疫,平时进行集市防疫和窝防。规模化养鸡、养猪场坚持按程序防疫。农村散养鸡,秋季注射一次新城疫弱毒疫苗。对狂犬病等疫病防治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消毒、驱虫 集约化、规模化饲养按程序消毒、驱虫;农村散养猪、养鸡,采取季节性消毒和每年两次预防性驱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