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的水利建设,主要是以整修河道为主的土方工程,施工比较简单,由当地知县直接指派施工人员。建国后,兴建了大批水利工程。为了管好施工,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施工管理制度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管理办法,对指导施工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水利基本建设战线上开展的优质安全评比竞赛活动,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推动很大,完成了一大批优秀安全工程。在农田基本建设施工管理方面,多数县在加强劳动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五定一奖”(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报酬、定补助、超奖励)的责任制办法,将治水改土任务分段包工到作业组,成效显著。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建国后,青岛的水利建设施工以民工为主,采用专业队伍与民工(农民)队伍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施工队伍。根据工程规模,一般由工程所在地政府抽调人员组建施工机构,组织工程施工。采取分级管理办法,一般按受益范围由当地政府分摊任务,层层征集民工。
施工组织形式 建国前,较大规模工程,由官府委派官员负责施工。1914年开挖桃源河时,成立河工总局,按开挖河段下设3处分局。河工总监督由即墨县知事充当,共设有监修员3人(一正两副),段长6人,巡警20名,局差8名。监修员由总监督呈请委任,各段长归监修员节制,各村长归段长支配。
建国后,水利工程施工机构的组建和干部配备,视工程规模、工期长短、技术难易而定。一般是大型水利工程或跨县(市、区)工程,由青岛市组织施工;县(市、区)范围内的中小型水利基建工程或跨乡镇工程,由县(市、区)组织施工;乡镇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或跨村工程,则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施工;村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一般由村自办,乡镇水利站派人检查指导。施工领导机构的组织形式,根据施工权属,重点工程一般由市(地)或县(区)政府从党政、水利、物资、机械、供电、卫生、安全、宣传、人事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程指挥部,一般设正、副指挥及政委,下设办公室、工程、后勤、政工、安全卫生等分支机构。参与施工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施工机构。一县(市、区)之内的较大水利工程或跨乡镇工程,工地民工在5000人以上者,一般成立指挥部,由县级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指挥、政治委员。参加施工的乡镇也相应成立指挥机构。
民工组织 建国前河道工程用工,主要是根据保护范围内各村庄的受益大小按地亩或人丁负担,并以调动驻兵,摊派征集民夫、捐免赋税、以工代赈等方法组织施工劳力。
建国后,全民动员,大办水利。民工成为水利基本建设施工中的主力军。重点工程分县、乡、村三级负责组织民工。一般以县为单位组成民工团,下设大、中、小队或按营、连、排、班编制。民工队的共产党、共青团组织,上工前就在后方建立,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比例要求达到民工总数10%以上。民工组织采取自愿报名、民主评议与领导安排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合理出工。民工年龄要求在18~45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宿疾者。开工前,对各项准备工作,也要做具体部署。其民工待遇实行义务性的生活费补贴制度。1982年前,民工待遇可分为两种基本形式:建国初期采取轮换出工,以工代赈等办法;人民公社成立后,在补助生活费和施工粮的基础上,民工出工由生产大队按同等劳力记工分,参与统一分配。1982年,农田水利建设出工劳力采取抽调义务工的办法解决。以公社为主根据当年建设施工需要和谁受益、谁负担的政策,将县、社、村工程用工,落实到村,村里再按人口或劳力出义务工,一般每个劳力年负担义务工20个,多者达到50~60个。各县或公社还从实际出发,制定多种出工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以钱顶工。家中劳力多的农户,完成义务工后,再多干的工日,由村里按多出的工日数给予报酬。同时允许按应出义务工的数量和本村的工日价值交纳现金抵顶。一般一个工日2元钱;二是技工出工,外加补贴。对有技术专长的劳力,义务出工外加适当的现金补贴,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三是对老、弱、病、残以及烈、军属等其他照顾对象,给予减免义务工。
施工专业队 1958年12月,青岛市水利工程公司成立,隶属青岛市水利建设指挥部,为全市首支水利施工专业队伍。该公司设有正、副经理各1人,下设办公室、人事保卫科、财务科、材料科、技术施工科、第一钻机队、第二钻机队、灌浆队、动力机械队和修配厂。1961年,青岛市水利建设指挥部撤销后,该公司即解散。60年代中期,部分村成立水利队,常年施工修建水利工程建筑物。70年代,各县先后成立钻井队,开始用机械钻深井。1975~1980年,各县及公社分别成立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由各级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统一管理。专业队按营或连队编制,连以下设排、班,连队成立中共支部,设正、副连长和指导员。队员从农村青壮劳力中挑选,其报酬除补贴部分生活费外,由村按同等劳力记工分。公社基建队的人数一般占全县劳力数的0.5%左右。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的主要任务是治山改土,发展灌溉,按县、社农田基本建设规划要求,打破社、村界线,坚持常年施工,为冬春农闲季节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拉大框、搞样板,兴建骨架工程。1978年后,农村改革初期,青岛市的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也相继解散。到1982年,全市除平度县外,其他县、社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已全部解散。平度县的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伍成立早,持续时间长。1972年,该县张舍公社率先组织1000多人,专门从事治洼、修路。翌年,城关、仁兆、麻兰、兰底、万家、两目6处公社相继成立专业队伍,进行小规模的治山整地。1975~1976年,全县各公社都设有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1985年,多数乡(镇)专业队解散。到1987年,全县尚有两目、仁兆2处乡(镇)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平度的县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称之“农建兵团”,1975年底成立时共有7800人。自1977年开始走“以工养团”之路,办工厂、搞建筑,自力更生解决经费。1985年前,该团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以工换工,轮流治理,逐年找平,大体合理”的出工受益政策,本着“三年转一转,五年一兑现”的轮流投工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兴建骨干水利工程。从1985年起,该农建兵团转向以经营水利建筑安装工程为重点,兼营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1976~1987年,平度县农建兵团共投工1600万个,完成工程量2100万立方米,建成较大水利工程380项。1984年后,各县水利局相继组建水利工程建筑安装队(公司)及基础处理公司,以水利工程建设为主,兼营工业民用建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国家给予施工企业法人地位,施工企业面向社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施工企业内部加强集中领导,分级负责,实行以承包为中心,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采取劳动者工资和完成产值、利润、产品质量等经济技术指标相联系的付酬办法。并在专业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全面综合管理。
第二节 施工技术
建国初期,青岛市的水利工程施工,仍靠人力手工操作为主。随着水利建设的兴起和工业的发展,水利施工技术和施工机具水平不断提高。60年代起部分工程达到半机械化作业,80年代后,重点工程施工已基本实现机械化作业。
凿并 建国前,青岛地区的生活、生产用水以汲取井水为主。其水井的结构形式为土井或砖、石井,井深多在5~9米之间。因受生产力的制约,水井建设长期以来发展缓慢。建国后,青岛的井灌工程快速发展,找水方法由盲目性步入科学性;凿井机具由人力挖掘发展到机械钻探;打井方式由一村一户投资组织打井发展到国家、集体、个人多向投资,各县都有钻井专业队伍;取水形式由人工汲取浅层地下水转向用机泵提取深层地下水为主。
定井方法 建国前打水井,一般由当地群众凭经验或聘请“风水”先生确定井位,成井率与出水量一直很低。建国初期以打井技术员指导与群众经验找水相结合,推广外地先进经验与总结当地找水经验相结合的办法,建成一大批农业灌溉水井。其中平原区沿古河道找水,按方布井;山丘区顺河找泉,打大口井成效尤为明显。从70年代初期开始,技术人员依靠水文地质分析法确定井位,成绩突出。1972年,莱西县水利局于永利关于《莱西县弱透水地层找水方法》的论文,在《山东科学技术成果选编》发表后,《群众找水》等6种有关刊物竞相刊登推广,社会效益明显。因而在1978年全国科技大会上获得奖励。水电部还在北京农业展览馆展出该项成果,并录制成新闻纪录片宣传推广。1973年,平度县首先使用电测仪定井位。1974年起,莱西县水利局机井队使用电测仪探测地下水,效果很好。不仅为莱西县寻找地下水做出了突出贡献,还先后为青岛、威海、泰安、鲁中南等地的4个市(地)16个县228个缺水单位勘测井位。经过几年的努力探索,该队的测井技术日臻成熟,成井率高达90%以上。1981年,该队又突破了“红板岩区无地下水”的权威论断,利用电测仪在莱西县红板岩脉状深层区选定深井17眼,成井12眼,单井日出水量达到600~1300立方米,为历史上的缺水区开发出新的水资源。1974年后,其他各县机井队相继采用电测仪定井位,并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电测与地质分析相结合,确定井位与选择合理的开发方式相结合”的办法,成井率达到85%以上。使用的主要仪器有VJ-18型、JO-73型、DDC-1型电测仪及积分式激发极化电测仪。
打井方式 建国前的水井建设,由村开挖吃水井为主,少量菜园灌溉井则由单户或联户建成。建国初期,国家大力提倡水井建设,并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鼓励群众兴建灌溉井。1953年农业合作化后,以社、村、组集体打井为主。1964年后,国家对打井实行专项资金补助制度,各县先后设立打井队(股),列为县水利局局内编制,主要负责打井技术的指导推广与利用半机械化钻井机具打井作业。1972~1974年期间,各县在打井队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机井队,隶属县水利局,开始用电测仪找水,用动力钻井。1982年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井灌需求增大,隶属公社水利站的机井队和“半农半工”式打井专业户迅速兴起。如平度县云山公社谢戈庄村李增财,1983年全家5口人,在耕种10亩田的情况下,购置了小型钻井机械,在农闲时节经营打井专业。当年进尺超万米,打小真空井564眼,不但解决了450户人畜吃水困难,扩大和改善灌溉面积4500亩,而且由原先的贫困户一跃成为远近闻名的万元户。其先进事迹在《山东科技报》登载后,曾有7个省、市的25个县来人来函向他求教。至1987年,全市共有打井专业队33个,职工751人,其中县级打井队6个,乡(镇)级打井队26个。
打井机具 建国初期仍然使用锨、铲、镢、钎、锥、镐等工具人工挖掘水井,打井机具十分落后。1953~1961年,在群众性打井高潮中,推广、改进、研制了多种多样的半机械化钻井机具。其中,1953年胶县开始采用弓子钻;1956年平度县始用创钻;1958年胶县引进拉铧燕尾钻,即墨县推广使用鱼尾钻、大锅锥等半机械化机具打小口径管井;1961年平度县开始使用“跃进锥”打井。1962年,平度县首先试制成一台简易钻井机,以12马力柴油机为动力在县水利局院内打成第一眼井。此后,全市机械化打井逐步发展。1964年,崂山县水利局机井队改进人力回转钻,研制成方杆推进器代替圆管夹持器;机械升降代替人力绞磨;自动加压机替代人工加压等,提高了工效,减轻了劳动强度。1965年,胶县、平度县分别引进“麻花钻”、“乌卡斯”钻机。1966年,胶县引进XB-300型深井钻机。1971年,崂山县水利局机井队研制成20型冲击钻,适用于在硬岩层、卵石层、风化岩区打井。1973年该队曾在北京化工四厂的漂石、卵石层混杂区打井2眼,效果很好。1973年“北方8省、市、自治区打井经验现场交流会议”之后,随着各县钻井专业队的发展,打井机具有了新的突破,改造、研制和引进机型日多,动力或半动力岩石钻、磨盘钻、冲击钻已较普遍。80年代后,各县机井队多使用机械化程度较高的JX-100型、XB-300型钻机,300型磨盘钻,岩心钻,20~22型冲击钻以及汽车钻等。钻井口径30~150厘米,钻井深度20~200米之间。
土石方工程 建国前,水利施工中的土方开挖主要使用锨、镢、锸等生产农具,石方开凿以镐、镢、钎、锤头为主。1958年前,施工运输工具以抬筐为主,兼有独木轮手推车。1958年后,在兴建水库过程中,大搞工具革新,开展“七化”(木轨斗车化、斗车列车化、运输牵引化、装卸自动化、夯实碾压化、滚珠轴承化、工地工厂化)、“四无”(无人工挑抬、无人力推车、无人工打夯、无落后工具)活动。这些设想虽未能全部实现,但各施工工地都不同程度的实行工具革新,运输普遍采用胶轮推车。1958~1962年,产芝水库施工期间,即使用了滑车、拉坡机、木制输送带、双展翅自动倒土木轨斗车等工具。进入60年代以后,在水利施工中开始使用拖拉机、汽车等运输机械。在夯实工具发展中,50年代前,修筑堤防时多使用比较笨重的石或铁制硪及小巧轻便的木、石夯砸实松土。50年代后期,在兴修水库中开始采用羊角碾压实。1962年后开始用履带连轨车或打夯机夯实。夯实或碾压土层厚度一般为“三打二”(每层土厚30厘米,夯实后为20厘米)。70年代后,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迅速提高。1987年在“引黄济青”工程施工中,已基本实行机械化作业。
建筑物工程 建国前青岛境内的水利工程建筑物仅有少部分桥闸。其基础处理方法主要是开挖后乱石砌筑或采用木桩基。明嘉靖年间在胶莱河上兴建的姚毛闸基,即为枣木桩基,用方条石和槽石砌筑,并用石灰沙浆铸铁键连结成整体结构。建国初期,中、小型桥梁的软基础处理,多采用换沙、碎砖石挤淤或打木桩的办法。1958年,在崂山水库坝基处理中,采用了圆柱桩帷幕灌浆新技术,减少了工程量,争取了时间。1967年,胶县大沽河贾疃拦河闸地基处理时,采用粘土管柱帷幕截渗。70年代后,在软基础或深基础工程处理中开始大量采用打进预制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桩及钢筋混凝土网箱基础。建国后,砖木形式的水工建筑物逐渐被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所代替。50~60年代,混凝土施工多采用木制拼装模板,也采用过土模、混凝土模、秸杆模等。以后逐步推广标准模板,辅以钢木结合异形模板。70年代以后,推行整体滑动模板,配以干硬性混凝土,稍停即可脱模。建国初期,在混凝土工程中,多采用体积比,人工拌合,车筐运输,钢钎、锤子捣实,施工水平较低。50年代中期,体积比改为重量比。80年代以后,对水灰比、抗渗、抗冻均按新规定严格控制,并广泛采用外加剂。混凝土的拌合、运输、震捣逐步实现机械化作业。
第三节 施工质量
建国初期,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制度,施工中主要依靠技术干部和领导人员负责检查质量。1957年,水利部颁发《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暂行规则》,为施工质量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方法,各级施工机构均配备相应的技术干部,实行技术责任制。同时在民工和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实行自检、互检与专门检查相结合,抽查和复查相结合的检查办法,以确保工程质量。1958~1960年,许多水利工程仓促上马,由于施技术力量不足,施工管理跟不上,甚至水库大坝不清基、坝体碾压不实,护坡尢垫层,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尾工隐患较多。1962年后,省水利厅下达了《山东省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施工质量检查办法》,工程质量开始回升。1982年4月8日,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委员会。1984年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检查评比活动。市、县水利局有关领导及技术人员经过10余天的检查评比,林孔项参选工程项目中诤选出6项优质工程:胶南县斋堂岛饮水工程、莱西县寨庄电灌站、莱西县胡冢都扬水站、莱西县崔格庄平塘扬水站、平度县尹府水库防浪墙工程、即墨县石棚水库引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