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入侵胁迫罢工工人复工事件
2019-11-15

在全国人民抗日救国运动的影响下,19361119日,青岛日商大康、内外棉纱厂工人举行罢工。接着,隆兴、丰田、瑞丰、同兴、宝来等纱厂3万多工人亦相继罢工。

1120日,日本驻青岛总领事西春彦拜见市长沈鸿烈,要求当局严加取缔和镇压。沈氏答,工人闹事有受时局影响的一面,希望日方“答应”工人提出的要求。双方经过初步交涉后,21日,沈鸿烈向公安部门部署:对有反日活动的国民党人、共产党人和国术界、基督教青年会等方面的爱国人士进行监控;同时命令中国海军陆战队上岸,以便对日本纱厂罢工现场进行警戒。西春彦对沈氏的行动表示赞赏,并定于24日双方继续举行谈判。在谈判中,沈鸿烈向日方保证:一、工人无条件复工;二、制止工会活动;三、取缔外来不法分子。以此换取西春彦同意工人提出的要求。经日纺织同业会与厂方协商会,27日,西春彦代表日方对沈答应四条:一、从121日起,日本纱厂工人提高工资5%;二、吃饭时间原则上停车;三、不无故解雇工人;四、不虐待工人。双方就此达成了协议。当天下午5时,沈鸿烈向工人发布了“布告”即“四条”。随后又带领公安、社会两局要人赴四方、沧口各纱厂督饬复工。由于“四条”没有工人方面的监督条款,工人拒绝接受。在此情况下,沈鸿烈下令,连续逮捕了150余名工人。29日,以逮捕了所谓鼓动工潮的“嫌疑分子”陈克曜、朱纯等4人。但是,这些镇压行动均未奏效,工人继续罢工。

事实上,日方为对付这次罢工事件,从一开始便作了两手准备,即一面与市政当局交涉,一面调遣日军,为武装干涉作准备。当大康等纱厂罢工那天,驻留在中国沿海的日本第三舰队便派出武官田尻穗随同该国驻青领馆人员一起赴现场察看、联络,并逐日向其舰队参谋长汇报情况。1128日,日第三舰队新任参谋长抵青视察。这时,其登陆部署已最后敲定。同日下午430分,该参谋长拜会市长沈鸿烈时,就郑重地表示将根据工潮发展需要,随时准备登陆执行警戒,即镇压。121日,日本海军大臣批准了第三舰队的行动计划。2日,日本纺织同业会决定9个纱厂于下午全部关闭。

3日凌晨430分,日本海军联合陆战队755人,在海军大佐宇恒的率领下,于青岛港登陆,有计划地分别驻扎在日本海军集合所、日商部分纱厂和日本第一小学内。两小时后,日军一部接管了中国警察在日商纱厂中的警戒任务;另一小部队袭扰了国民党市党部、图书馆、国术馆和通讯社、报社等,无端抓去《平民日报》社社长张乐古、财政局科长向宗鼎等9人,带至日军总部非法审讯。

青岛市政府对侵略军肆无忌惮地践踏中国主权的行径,表示强烈愤慨,于当日致函日总领事西春彦表示严重抗议。要求日海军“迅将拘去人员全数释放,并保证嗣后不得再有此类情事发生”,“迅将该陆战队一律撤回军舰”。同日,中国政府外交部致函日本驻华大使馆,对日本在青岛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径表示抗议。日方对中国政府的抗议,置之不理。以军事压力迫使沈鸿烈就范,接受西春彦的“备忘录”:一、不准市党部对日人经营的工厂有任何活动;二、严厉取缔国术馆的排日越轨行动,禁止国术馆在西方、沧口设国术练习所,不准吸收日本人工厂职工参加国术练习;三、青岛市政府所属机构的日籍人员出缺时,仍应聘请日人充任;四、严加取缔妨碍邦交的新闻报导。随后,日方纱厂加紧开工前的准备,至8日,各纱厂先后共开除工人531人。

10日,西春彦为纱厂罢工事向沈鸿烈提出了7条解决办法:一、被解雇不良工人中罪重者应予处罚;二、不良工人应遣送出境;三、除遣送以外之被开除工人,尤应严重取缔,如发生事件,应由市府负责处理;四、背后煽动者应遣送出境此名册业已提出;五、中国方面对于阻止工人复职之行动,固所不许,应积极地由官方告求及其他方法督促复工;六、被解雇之工人市府不得雇用;七、将来公安局为维持治安计,以自己之见解不必商请社会局对于不良工人应施行严厉彻底之取缔等。

对西春彦的极不公平的解决办法,沈鸿烈竟表示完全接受,并提出优于日方“七条”的“六条”。即:一、各厂所遣散及开除之工人,其在外县者,由公安局遣散回籍,属本市者,由所属村长取保监视;二、已经遣散之工人,如有仍回本市或开工后仍有不良工人,可通知社会局责办;三、开工前后如有不良分子阻止工人上工情事,由公安局巡逻队查办;四、开工后,如发生纠纷,务于当时报告公安局,以便随时派员处理;五、此后事无大小,须彼此合作办理;六、通知工人上班办法,除有市府布告外,在本市者由社会局长亲赴各乡区办事处召集村镇长通知工人上班,在外县者,由局分别电请各县政府通知。西春彦对市政府的“六条”决定很满意,认为“六条”比“七条”更周密。双方经过一番磋商,决定各纱厂于14日复工。

14日,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人员及侵青日军,还有中国的海军陆战队、保安大队等部署在纱厂周围。整个四方、沧口一带岗哨林立,军警梭巡。在全副武装的高压下,工人被迫复工。第二天,日本侵略军开始撤退,至23日,方全部撤完。

在日军撤退当中,西春彦还紧追不舍地要求沈鸿烈处理善后事宜,即处分所谓罢工事件的责任者。

沈鸿烈满足了日方的无理要求,先后革除了社会局劳动股主任陈克曜的公职;给了社会局第二科科长董志道以记过处分;接受了公安局局长王时泽、社会局局长储镇引咎辞职的请求;还下令封闭了国术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