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干部保健
2019-09-13

1951年青岛市人民医院开始担负中央、省、市级的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设保健病床5张。1958年,经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为干部保健医院。1959年,建立干部保健病房,设干部病床34张。1960年,肝炎流行,内科又增加肝炎病房,设病床40张。“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保健病房改为普通内科病房。1978年恢复干部保健病房,设病床32张。1981年12月设干部保健科,1984年12月撤销,成立老年病科。1986年改为老年病研究所,保健病床增至36张,并建立干部家庭病床30张。

1950年,青岛市干部保健门诊由市政府卫生所负责,住院任务由市人民医院承担,1956年3月,市保健委员会确定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和人民医院建立干部保健门诊,承担干部健康检查和门诊医疗任务,住院病人仍由市人民医院承担。1959年,市人民医院建立“特诊室”(含外宾)。1963年,公费医疗门诊部划归人民医院领导,全市干部保健医疗统一由市人民医院负责。1981年,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和青岛纺织医院设干部保健门诊。1982年,市人民医院、青医附院先后设立外宾和干部接待室,负责外宾和保健干部的门诊、住院、出诊、检查任务。1986年,全市保健病床125张,保健医务人员137人(医生63人,护士74人。)形成了全市性干部保健组织网络。

1956年,由公费医疗门诊部抽出医师、护士各2名组成巡回保健组,按时对保健干部进行健康访视和医疗服务。1959年,为加强干部保健医疗又抽调了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市人民医院的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中医科等医师组成巡回诊疗组,加强对中央、省、市级干部和外宾的会诊、访视,商讨制定治疗方案和危重病人的抢救。1985年4月1日成立青岛市医疗保健高级顾问小组,吸收全市医疗单位有名望的专家、教授共23人参加,进行医疗单位干部保健的技术指导,组织急、重、危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第一节 保健制度

1952年,青岛市规定保健对象为市级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15级以上的干部。1962年,保健委员会规定:对行政13级以上和市委正科长,市人委各局、处、正副局(处)长及高级知识分子中的对教授给予保健优先照顾,由市卫生局发给“优先就诊证”。1963年,市卫生局贯彻卫生部《干部保健10条规定》的省卫生厅保健工作会议精神。规定党政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行政事业单位行政10级以上干部、大专院校二级以上的教授以及高级工程师等享受保健医疗。1964年,针对干部保健医疗工作中出现的特殊化问题,取消领导干部优先就诊的规定,干部一律按划区医疗制度到指定医疗单位就诊。未经指定医疗机构同意(除危重病者外),擅自到非指定医疗单位看病或自购药品者,一律自费;到外地就诊要有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市人民医院的建议证明,否则一切费用自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保健工作取消。1978年7月18日,青岛市恢复干部保健医疗工作,干部保健范围扩大到县(团)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红军时期干部、高级科技人员均被列入保健范围。1979年7月13日,市卫生局党委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老干部、科技人员和外宾医疗工作的报告的通知》精神,制定5条意见。对1949年9月底前后参加工作的市级领导干部重点照顾。1980年4月30日,市卫生局制订《保健工作制度(试行草案)》,从保健预防、访视、就诊、入院、会诊、用药、转诊、记帐以及保健工作请示报告等都作了明确规定。1981年5月29日,中共青岛市委批转市保健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干部、科技人员医疗工作的试行办法》,1982年2月25日又作了补充规定,把享受保健医疗的范围分为三类。凡享受一类保健的发给红色“保健医疗证”,由市卫生局直属各医院、青医附院、青岛纺织医院保健科接诊;凡享受二类保健的发给蓝色“保健医疗证”,由指定医院保健科接诊;凡享受三类保健的发给“优先就诊证”,由指定医院优先接诊。

青岛市自开展干部保健医疗以来,每年定期为保健干部查体。为贯彻“预防为主”、有病早治、无病早防的方针,1952年市保健委员会和市卫生局规定,对全市保健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格检查,并发给“特诊证”。1960年,市卫生局规定对市委书记、常委,正副市长每3个月查体一次;对市委、市人委及各部委秘书长、正副部长、正副局长每半年查体一次;对一般干部每年检查一次。1963年5月,青岛市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干部医疗问题的十条规定》和《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司、局长及行政10级以上干部公费医疗的报销规定》后,由市人民医院负责市级机关保健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每半年查体一次,并按月向市卫生局报送健康情况月报表。1964年,中共青岛市委批转了卫生局党委关于执行毛主席“关于高级干部保健工作问题的批示和中央关于保健工作制度问题的决定”,取消了干部优先就诊及干部定期查体等制度。1978年,恢复干部查体制度,规定对全市县级以上保健干部每年查体一次。1979年,规定对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给予重点照顾,日常医疗预防工作由人民医院负责,固定专职医生,经常随访,半年查体一次,一些特殊的检查,可转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协助解决。对行政13级以上干部、三级以上教授和相当于技术三级以上的科技、文艺、编辑人员及1937年7月7日前参加革命的干部由青医附院、市立医院、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固定专职人医生负责日常保健工作,并每年查体一次。体检后,由保健医生根据病情出防治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1981年5月29日,市保健委员会规定对市级正职及中央、省驻青单位行政12级以上干部重点照顾,半年查体一次,对年老干部弱行动不便的干部,指定医师进行随访,负责日常医疗;对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以上的领导,行政14级以上干部,四级以上专业科技人员,每年查体一次。为保护教师身体健康,1985年8月27日,市卫生局规定,每年对中教五级以上、小学三级以上的教师进行健康查体。1986年,除规定每年对享受一、二类医疗保健待遇的干部查体外,每年对中年知识分子查体一次。

1952年起,对所有保健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健康状况、主要病情、会诊摘要、治疗记录等,按人装入档案袋,并制备简明健康卡片,由保健医院保存。1956年3月10日后由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号保存。干部调动时,健康档案随组织档案转移。“文化大革命”中取消健康档案。1978年恢复干部健康档案,放在分管医院保存,健康状况结论由医院签署、盖章后,转给所在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参阅。1981年后,对一类保健干部的健康检查及治疗情况由分管保健医院随时摘录存健康档案;对二类保健干部建立大病历,由分管医院保存。

1986年,由市老干部局、市卫生局组织青医附院等16所有保健任务的市、区综合性医院,从领导管理、医护质量、服务态度、规章制度、饮食状况、家庭病床等方面进行了一次全面性检查,经检查评比,市人民医院保健科、青医附院保健科、市北区医院保健科被评为先进单位。

第二节 疾病防治

1950年,青岛市保健干部较少。1952年3月起,随着享受公费医疗范围的扩大,保健范围也随着扩大。1952~1956年,每年平均有2.7万多名干部(含保健干部)得到及时治疗,门诊治疗共达1416783人次,平均每日1303人次,住院者平均每月421人,疗养者平均每月129人。1954年对5735名国家机关干部查体检出肺结核338人。1956年对8090人透视,检出肺结核488人。1958年查体19599人次,科以上干部健康状况更差,患肺结核者占7.71%。1958年后,干部疾病增多,仅市人民医院对市级机关571人体检,患风湿性关节炎者占23%,患慢性肠胃病者占13%,精神衰弱者占13%,肺结核者占6%,肝肿大者占7.1%。1964年,市人民医院对市级机关干部4333人进行一般健康检查。危害干部健康的疾病主要有无黄胆型传染性肝炎、神经衰弱、溃疡病、高血压、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风湿性心脏病、肺气肿、支气管扩张和动脉硬化。

1978年8~9月,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查体。市人民医院对418名干部查体结果,患各种疾病者就有316名,患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250人;患胃病、结核病、气管炎症214人。随着保健干部的年龄增长,老年病人的住院比重逐年增加,据市人民医院1986年6月统计,65岁以上老龄人住院已占15.87%。

随着青岛市对外开放,医疗设备不断引进、更新,干部查体项目增加了B超、纤维胃镜、肺功能检查,提高了疾病诊断率。1982年、1983年3月,分别对全市一、二类保健干部全面体检。仅市人民医院对一类保健干部223人(应查257人)查体就发现早期胃癌2人,肝癌1人,急性肝炎1人,早期糖尿病4人;对二类保健干部436人(应查530人)查体发现早期胃癌1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3人,都给予早期防治。

1985年,全市干部保健门诊量为21363人次,对一、二类保健干部查体4935人次,义务巡诊2019人次。市人民医院负责的714名一、二类保健干部普遍患有各种慢性疾病。1985年10月10至11月16日,青纺医院对全市67个单位1241名中、老年知识分子进行健康检查,对受检者进行全面系统的物理检查,女性加作阴道涂片病理检查,部分受检者根据情况作B超、胃镜、脑电图、脑血流图、阿托品试验、心房调搏、心功能检查、运动试验、X光拍片、同位素扫描等检查。在1193例受检者中,有581例患有各种不同疾病(一人多病者按一例计),其中主要为心血管病,次为消化系统病。确诊为高血脂症共413例;高血压检330例;发现主动脉硬化87例,心律失常64例,冠心病51例,高血压心脏病27例,风湿性心脏病5例,先天性心脏病2例,另外肝功不良及谷丙转氨酶试验偏高者共64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61例,溃疡病16例,慢性肠胃炎16例。

1986年,全市列入保健的干部已增为12927人。对其中的3060名查体并对以上半年查体中发现血糖、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等不正常者做了复查;对外科、妇科、五官科病人做了选择性检查。在受检的3060人中以心血管病最多,根据查体情况积极做了住院治疗、访视和送药上门,保障了干部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