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业经营
2019-11-12

青岛解放前,青岛地区中药经营均为私营。药材和中成药均由各中药店自行经营。

青岛解放后,1949~1955年,中药市场基本为私营药店控制。1955年6月,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成立后,负责青岛经济供应区的中药材、中成药商品采购调拨供应和青岛市药材市场的管理及对私营中药商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嗣后,中药经营管理机构名称、隶属关系几经更迭。1976年1月,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采购供应站更名为山东省青岛药材采购供应站,负责青岛经济供应区的中药商业经营工作。1987年与1955年相比,总购进额增长了30.6倍,总销售额增长了37.6倍。

        

第一节  体制

1940年11月24日,青岛中药业同业公会成立。时有会员120余家,会址设于河北路54号。翌年8月,迁至天津路7号。1943年12月20日进行了改选。此时期,因中药店较多,网点分散,为便于领导,是年成立了青岛市中药公会协助委员会。1945年4月17日,中药业同业公会改组为国药同业公会。青岛解放后,1950年2月14日,改组成立青岛市国药商业同业公会筹委会,1953年改选。1956年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药商业同业公会随之解体。

建国后,国家对私营药店实行扶持政策,先后新开业的药店有100家。1949~1955年,中药市场基本为私营药店所控制。1955年6月,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成立后,对私营药店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物价管理,对批发商实行限制政策。除保和堂实行代批外,对其他批发商,只准其零售,不准批发。对零售困难户,组织其与盈余户合并,实行以肥补瘦。对资金少、无经营能力的,改为供销。1956年,有56家中药店实行了公私合营。经过清产核资,结合经济改组,调整了经营网点。之后,青岛市区共有中药店35家,总人数293人。其中,公方代表3人、私方85人,职工205人,总资本326479元。其余药店全都转业或歇业。公私合营后,成立了青岛市国药总店,对公私合营门市部实行统一核算管理。

随着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贯彻执行,即墨、胶县、胶南、平度、莱西等县农村的私营药店,在全国工商业公私合营高潮前,已全部改造完毕。一是医售结合的药店大部分并入了乡镇联合诊所;二是纯属经营的药店并入了供销社或县卫生局办的医药部;三是地主富农办的药店在土地改革时财产被没收。1956年商业部、财政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通知,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设的医药批零机构和人员全部移交国营医药商业。是年5~10月,即墨、胶县、胶南、平度、莱西县相继建立了县药材公司。为方便购买,下伸经营网点,市区和县城设药材专业批发部或中西药综合经营批发部;乡镇设批零兼营的药材经营组(部);市区、县城主要街道设药材零售店。

1955年8月,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更名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中药经营管理处青岛批发站,改属山东省供销合作社青岛办事处领导。1956年6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中药经营管理处青岛批发站更名为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批发站,复归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公司和青岛市商业局领导。1957年1月,该站改属青岛市卫生局领导。1958年2月,中西药经营机构合并,同时分别组建山东省青岛药材批发站和山东省青岛市药材公司,业务隶属山东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领导。

1960年5月,山东省青岛药材批发站与山东省青岛市药材公司合并,定名为青岛市中心药材公司。1963年5月,青岛市中心药材公司撤销,又分设山东省青岛药材批发站和山东省青岛市药材公司。1964年1月,中西药经营机构分开,同时分别成立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批发站和中国医药公司山东省青岛批发站。

1972年,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批发站更名为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采购供应站,1976年1月,该站更名为山东省青岛药材采购供应站。1979年2月,山东省青岛药材采购供应站划归山东省药材公司垂直领导;1984年2月,改属山东省青岛医药公司领导。1987年,山东省青岛药材采购供应站辖批发部4个、零售店24个。

青岛市区私营中药店户数表

表14                                               (1899~1956)

年份

户数

年份

户数

年份

户数

1899~1904

1

1933 

134

1946 

168

1905~1911

2

1934 

138

1947 

169

1912~1919

3

1935 

140

1948 

189

1920~1921

5

1936 

142

1949 

188

1922

6

1937 

145

1950 

243

1923~1924

7

1938 

147

1951 

255

1925~1926

9

1939 

148

1952 

253

1927

13

1940 

150

1953 

233

1928

18

1941 

156

1954 

219

1929

43

1942 

159

1955 

206

1930

120

1943 

156

1956 

56

1931

125

1944 

137

1932

130

1945 

146

青岛地区各县药材公司所属经营部门统计表

表15                                                   (1987年)

单位

中西药批发部

经营部

零售店

山东省药材公司即墨县公司

2

4

2

山东省药材公司崂山县公司

1

2

6

山东省药材公司郊县公司

2

5

8

山东省药材公司胶南县公司

2

5

2

山东省药材公司平度县公司

2

9

2

山东省药材公司莱西县公司

2

1

3

第二节  品  种

药材 建国前均由零售药店经营。宏仁堂、长春堂、保和堂、同义堂、胶东药房、遵古药房、生生堂、胶州德全堂、鉴古堂、即墨祥堂药庄等,系青岛地区较大的药店。经营品种以宏仁堂为最,达800种;远东药房、永寿药店、泰和堂、鲁东药房等中药店经营三四百种;同济药房、宏济药房等小药店,因资金微薄,经营200种左右。

建国后,由二级批发站负责对全地区防病治病药材供应。国家要求经营品种齐全,确保三级批发的供应。1959年经营531种,1974年经营824种。1978年,中国药材公司重新制订二级站中药材经营必备目录为600种,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经营品种。1959~1986年,青岛药材二级站年均经营726种。1986年经营766种。其中,根茎类151种、果实类167种、全草类89种、花类47种、叶类21种、皮类41种、藤木类25种、树脂类16种、菌藻类19种、动物类102种、矿物类52种,其他36种。

县公司对全县实行药材供应责任制,经营品种要求确保当地医疗需要。1985年,县公司经营品种为即墨县569种、崂山县600种、胶县705种、胶南县698种、平度县789种、莱西县580种。

中成药 建国前,青岛地区大中型药店均自产自销中成药,经营品种最多的首推宏仁堂。其北京总店自制中成药1000余种,青岛宏仁堂经常经营的有五六百种。永乐堂经常生产经营的有二三百种。胶东药房、长春堂、生生堂等自制中成药三五十种。小药店主要经营上海、广州、青岛等地的中成药,一般为50~100种左右。

50年代初,中成药多系药店自产自销。公私合营后,中成药生产由分散走向集中。通过技术革新,逐步趋向科学生产方式,新品种、新剂型不断发展。中成药较中药饮片服用方便,医师处方简单,很受医疗单位欢迎,商业经营品种逐渐增加。

1955年,青岛药材站经营中成药400余种;1971年,增至1086种;1985年,为660种。其中,丸剂186种、片剂138种、散剂32种、膏剂42种、丹剂26种、其他236种。县公司1956年建立初期,经营中成药很少。1985年,即墨县经营569种、崂山县300种、胶县706种、胶南县391种、平度县681种。

第三节 采   购

建国前,青岛药材商业主要靠外埠采购。建国后,随着地产药材栽培的扩大,中成药工业的兴起和全国药材系统体制的建立,地产品收购、系统内调人成为青岛市药材商业两大主要货源。此外,还有接受进口、其他国营商业调人等进货渠道。

1949~1954年,外埠采购由私营药材批发商自行组织。外埠采购中药金额折新人民币为:1949年49.2万元、1950年99.5万元、1952年39万元、1953年190.2万元、1954年126万元。1955年6月开始由国营药材公司统一组织采购。

1955~1987年,青岛药材站省外调人金额占总购进的32.16%,品种占80%以上;地产品收购、省内调入金额虽大,但品种不足20%。

随着人民群众医疗用药的增加,商品采购量大幅度增长。1987年与1955年相比,总购进增长30.6倍,药材类增长9.2倍,中成药类增长249倍。

收购  建国前,青岛地区多数药店收购药材,除留足本店门市销售外,多余部分与省内外药商进行交流。1929年春和堂药店获悉省外桔梗紧俏,以每公斤银元壹角挂牌收购。消息传开,农民纷纷采挖。是年,收购桔梗10余万公斤,转手倾销,获利颇多。青岛胶东药房、长春堂、生生堂、保和堂等药店均系药材收购大户。收购方式主要是派人到产地收购、经纪人代购、药农登门出售。

建国后,1950~1954年,青岛市对中药材的产销经营尚未统一领导与管理,只有土产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经营部分大宗药材。此时期的药材收购,私营药店仍起主要作用。1955年3月,商业部成立了中国药材公司,各地相继成立了省、地(市)、县药材公司后,对中药材商品实行分级管理,加强了对中药材生产收购的领导,逐步扩大国营药材商业在农村的药材收购市场,实现了药材生产全部由药材公司统一收购。

1955~1957年,青岛地区家种药材很少。此时期,收购的主要是野生药材。其中,1957年收购135种,收购量为26.4万公斤。1958~1960年,盲目追求“大计划、高速度”,药材收购急剧增长。药材收购量1958年为93.8万公斤、1959年150万公斤、1960年417万公斤。3年收购总值高达443.6万元。收购的药材,虽然大部分适销,但也造成部分药材报废。1958年,青岛药材站错误地预测生猪发展对阳起石的需要,在胶南县收购阳起石190万公斤,而青岛年销量只几十公斤。即墨县药材公司收购朴硝296440公斤,年销量5000公斤。还收购了带毛的茅根183035公斤,苍耳子杆19152公斤。上述品种有的非药材,有的露天存放霉烂变质,作烧柴和垃圾处理掉。

1961~1962年,药材种植中,粮药矛盾突出。1961年,国家开始对主要紧缺药材收购实行奖售粮食、棉布、化肥等物资。同时,商业开展“三清”(清理资金、清理库存、清理在途商品)工作,纠正浮夸风,制止了盲目采购。1961年,收购值降至21.5万元。1962年略有上升,增至30万元。1963~1965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这3年,药材收购值分别为37.8万元、28万元、32.9万元。1963年,调整计划,停止了桔梗、远志、玉竹、茜草、地骨皮、苍术、海螵蛸等品种的收购。是年,野生药材只收购30种5万余公斤。1964年,凡是国家安排种植的和供不应求的药材,在保证质量、不影响药源的前提下,积极收购,有金银花、全蝎等24种;供应基本平衡的有玄参等14种,按计划收购;供应有余的有桔梗、黄芩等13种,择优安排,定点控制收购。全年收购药材17.9公斤。1965年,药材收购达到164种,63万公斤。1966~1967年,为保障供给,提出适当增加储备,商业库存结构有所改善。1966年和1967年,药材收购值分别增至74.2万元和136万元,药材收购走出了低谷。

1968~1972年,药材收购比较稳定,年平均收购值80万元。1973年,家种药材丰收,药材收购值达到124.5万元。1974~1975年,药材收购值均保持100万元以上,生产收购正常。1976年,“左”的思潮抬头,药材收购要求高速度。是年,药材收购增到253万公斤,收购值达到148.5万元。1977年,又增至305万公斤,收购值为238.2万元。由于连续两年收购大幅度增长,造成了一些新的商品积压。1978年,药材收购值达到259.7万元。1979~1980年,为调整库存结构,药材收购值分别减至184.3万元和167.3万元。

1981年,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除金银花、木瓜等大宗品种仍由专业队承包种植外,多数品种实行“一村二户”,即重点村、专业户、重点户种药。是年,药材收购值为182.5万元。翌年,药材收购值增至248.6万元。1983年,农产品放开搞活,中药材价格基本全面放开,药材收购值突破404.7万元。1984年收购值为393.1万元。1985年,国家进一步放宽了中药材购销政策,除保护自然资源——甘草、麝香、杜仲、厚朴4个品种外,其余一律放开,自由购销。1985~1987年,药材收购按以销定进原则组织进货。

山东省青岛医药公司系统商业国内购进统计表

表16                                             (1955~1987年)                                         单位:万元

年份

药材

中成药

年份

药材

中成药

市区商业购进

六县(市)商业购进

市区商业购进

六县(市)商业购进

市区商业购进

六县(市)商业购进

市区商业购进

六县(市)商业购进

1955 

3




1972 

7

92

231

6

1956 

12


13


1973 

7

128

190

4

1957 

19


42


1974 

11

99

170

1

1958 

161


5


1975 

17

108

272

1

1959 

156

4

179

1

1976 

13

136

270

1

1960 

114

4

193


1977 

19

236

334

3

1961 

7

1

110


1978 

15

264

429

2

1962 

20

5

93

2

1979 

10

185

341

2

1963 

22

15

77

1

1980 

23

153

442

6

1964 

7

17

99

1

1981 

78

120

417

9

1965 

9

24

169


1982 

79

188

609

14

1966 

7

67

184


1983 

142

278

801

52

1967 

49

97

156


1984 

162

246

943

36

1968 

11

83

210

1

1985 

86

201

1298

75

1969 

11

104

229


1986 

89

1881

1614

109

1970

11

74

329


1987 

159

208

1564

182

1971

8

68

313

5

注:市区指:青岛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下同)。六县(市)指:即墨、崂山、胶南、平度、莱西县、胶州市(下同)。

收购渠道 1956年,青岛各县药材公司建立后,实行药材统一收购。由于中药材分布面广,季节性强,除药材公司自己收购外,主要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各县代购点多少不一,即墨县1973年为194个,1978年为450个。崂山县最多的年份为140个。1972年,青岛药材站于中山路12号设药材收购部,收购市区的零星药材,如鲍鱼壳、乌贼骨、龟板、鳖甲、鸡内金、橘子皮等,另外还收购绿化城市种药和外地流人市区的药材。

中成药商品,建国初,全部由私营药店自产自销。1956年,青岛药材站对永乐堂国药加工组实行来料加工定货。1959年,对青岛中成药工业实行计划安排生产,统购包销。1986年,商业实行择优选购,收购范围扩展到全国各地。

系统内调入 建国后,青岛地区县级药材公司相继建立,形成了药材系统。随着地产品的统购包销,系统内调人成为青岛药材商业进货的主要来源。1955~1987年,药材类系统内调人金额为19230万元,占药材类总购进的78.1%;中成药类系统内调人金额为15935万元,占中成药总购进的55.4%。

进口 1899~1939年,青岛药材进口累计1557157海关两,品种有砂仁、丁香、乳香、没药、沉香、木香、犀角、血竭、豆莞、西洋参等。其中,大宗进口有砂仁1125吨、价值867720海关两。这些药材主要来自越南、缅甸、印度、新加坡、香港、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

建国后,1955年起,进口药材统一由中国药材公司管理,集中进口,统一分配,并允许部分省市以地方外汇进口当地急需的药材,以弥补中央外汇进口的不足。1955年,中国药材公司委托上海、天津、广州、青岛为全国四大药材进口口岸。青岛分工进口荜拨、木香、儿茶、马钱子、番泻叶等品种。1956年以后转为地方外汇进口。山东省计划委员会拨给专用外汇,由山东省药材公司提出计划,委托山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组织进口。指定青岛药材站接受进口,按山东省药材公司分配计划,向全省二级站调拨。进口品种有麝香、牛黄、砂仁、儿茶、豆莞、犀角、广角、羚羊角、朝鲜参、西洋参、乳香、没药、血竭、沉香、木香、公丁香、胖大海、番红花、白胡椒、马钱子、番泻叶、珍珠等。

山东省青岛医药公司系统二级站系统内调入统计表

表17                                              (1955~1987年)                                        单位:万元

年份

药  材

中成药

年份

药  材

中成药

省外调入

省内调入

省外调入

省内调入

省外调入

省内调入

省外调入

省内调入

1955 

42

67

1

1

1972 

162

237

168

45

1956 

101

80

21

26

1973 

143

288

81

27

1957 

124

91

23

14

1974 

155

338

111

32

1958 


2



1975 

185

372

118

29

1959 

167

132

173

50

1976 

197

304

98

50

1960 

118

72

126

32

1977 

270

383

103

102

1961 

43

94

9

17

1978 

316

453

205

133

1962 

103

90

38

12

1979 

147

538

178

70

1963 

91

74

56

11

1980 

182

386

288

273

1964 

75

78

51

24

1981 

255

291

489

289

1965 

146

132

95

17

1982 

271

382

445

260

1966 

152

222

79

8

1983 

398

516

599

315

1967 

164

280

84

3

1984 

329

603

532

310

1968 

206

251

64

4

1985 

460

494

510

334

1969 

232

401

78

12

1986 

411

439

551

346

1970

199

220

70

16

1987 

492

474

641

551

1971

169

250

114

20

山东省青岛医药公司系统二级站接受进口金额统计表(药材类)

表18                                                   (1955~1986)                                           单位:万元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1955 

49

1963 

5

1971 

4

1979

5

1956 

13

1964 

12

1972 

10

1980 

16

1957 

2

1965 

19

1973 

21

1981 

5

1958 


1966 

23

1974 

10

1982 

56

1959 


1967 

7

1975 

38

1983 

12

1960


1968 

25

1976 

20

1984 

32

1961

6

1969 

9

1977 

14

1985 

31

1962

6

1970

2

1978 

6

1986 

11

第四节 销   售

建国前,青岛药材商业多以零售为主,资金较多的则批零兼营,销售对象没有地域限制。

建国后,国营药材商业,经营机构逐步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形成了完整的经营体制,分为一级站(中央站)、二级站、三级批发和零售店4种经营方式。随着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青岛药材商业销售额逐年增高。1987年与1955年相比,总销售额增长37.6倍。其中,国内销售额增长52.9倍、调往省内增长25.8倍、调出省外增长30.8倍。

二级批发 自1955年开始,二级站须经中国药材公司批准,方列为全国药材系统二级直调点,参加全国药材计划会议,享受二级调拨扣率和紧缺商品分配等待遇。青岛地区设药材二级站1家,职责是:(一)按经济区组织商品收购;(二)对经济区三级批发实行商品调拨供应;(三)对省内外二级站进行商品调拨交流;(四)对当地产品所需药材原料负责供应。

青岛经济供应区内调拨 自1956年开始,山东省药材公司根据商品的自然流向、交通条件、节约运输费用等,统一制定按经济区划组织商品供应计划。各县公司(三级批发)经营的商品,除地产品外,其余全部从经济区二级站进货。青岛经济供应区划是:1956~1957年,青岛药材站负责供应崂山郊区、即墨、日照、莒南、海阳、莱西、招远县和青岛市;1958~1963年,负责供应崂山、即墨、胶县、胶南、日照县和青岛市;1964~1983年,负责供应崂山、即墨、胶县、胶南、莱西、莱阳、海阳、日照县和青岛市;1984年,平度划归青岛药材站供应。

供应方式:二级站每月召开一次供货会,根据县公司编报的要货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二类商品按计划供应,三类商品分配供应,实行合同制。若调拨发生差错,按中国药材公司制订的《系统内部调拨责任制》有关规定查询处理。

商品调拨作价:1972年以前,二级站调县公司(三级批发)的中药材、中成药,不分省内外产品,均按省内统一批发价倒扣5%。1972年1月,为解决三级批发经营亏损,一律调为倒扣6%。1983年,中药材调为倒扣3%,中成药仍为倒扣6%。1987年,取消固定调拨扣率,各批发环节一律按批发价调拨。县公司中药材销售作价办法也作了变动,改为按供货二级站批发价加运费,再加5%毛利制订批发价。

商品分配:1958年商业部确定对适合农村需要的一般药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青岛药材站制定了商品分配比例,青岛市区占45%,各县占55%。1965年,药品下乡工作进一步加强,商品分配比例调为青岛市区占33%,各县占67%。1970年,贯彻毛主席关于“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商品分配比例又作了调整,改为人口占分配比例的70%,纯销售额占30%。同时,将黄连、获苓、黄芪、知母、附子、木香、元胡、丹皮、牛黄、麝香等10种计划商品,由过去按经济区供应,改为按行政区供应。1981年,对牛黄、麝香、杜仲、厚朴、川贝、砂仁、黄连、白术、萸肉、豆蔻、智仁、麦冬、元胡、全蝎、银花、鳖甲、穿山甲、冬虫草等供应紧缺品种实行浮动价,供求矛盾有所缓和。1985年,商品分配比例调为人口占60%,纯销售额占40%。1987年,取消商品分配比例,改为敞开供应。

1955~1987年,青岛药材站调三级批发金额12797万元,占系统内调出总额的54.59%。其中,药材4988万元,中成药7809万元。

青岛经济供应区外调拨 建国后,青岛地区中药材、中成药生产得到逐步发展,许多品种除满足经济供应区内需要外,每年都有大量的产品调往经济供应区外。传统调出品种,药材主要有沙参、桔梗、丹参、黄芪、半夏、党参、黄芩、海龙、海螺蛸等;中成药主要有利胆片、利胆排石片、胃特灵、莱阳梨糖浆等。

1955~1987年,青岛药材站经济供应区外调拨商品金额为10647万元,占系统内调出总额的45.41%。其中,调往省内二级批发为3657万元,调往省外6990万元。

生产原料供应 建国后,青岛地区中成药和西药酊水糖浆等制剂生产所需的中药材原料,均由青岛药材站负责组织供应。为处理好成药生产和饮片供应的关系,1967年3月30日,山东省药材公司召开全省成药生产座谈会,对饮片与成药的关系提出以下意见:1.基本满足的,配方与成药生产要统筹兼顾;2.严重不足的,生产需要不得低于20%;3.主要用于生产的药材,如麝香、牛黄、珍珠等应以生产为主,适当照顾饮片供应;4.用于抢救的,不论是成药和饮片都要服从抢救需要。1980年以后,制药厂所需中药材原料改为自行采购。

三级批发(市内区级批发部和县公司,下同) 建国后,青岛地区三级批发实行划区供应。其职责是对所辖地医疗单位、企事业单位保健站(医务室)和医药零售店的中药材及中成药供应。

山东省青岛医药公司系统二级站系统内调出统计表

表19                                             (1955~1987年)                                         单位:万元

年份

   药材

   中成药

调往省外

调往省内

调往省外

调往省内

二级

三级

二级

三级

1955 

19

20

53




1956 

38

22

59


8

17

1957 

32

14

39

8

9

19

1958 

14

36

99

0

35

74

1959 

77

33

88

58

28

59

1960 

34

16

43

26

39

84

1961 

24

16

26

43

11

60

1962 

45

19

52

8

23

48

1963 

23

33

27

3

18

31

1964 

18

20

44

9

26

44

1965 

36

47

62

10

39

74

1966 

40

42

83

41

56

68

1967 

201

19

116

48

20

89

1968 

140

29

142

72

34

102

1969 

234

32

92

80

56

88

1970 

214

33

170

103

57

116

1971 

68

35

110

97

53

101

1972 

83

27

127

69

17

120

1973 

36

37

140

65

21

142

1974 

75

52

185

12

34

148

1975 

129

107

166

29

23

208

1976 

67

89

170

10

65

136

1977 

147

73

164

53

80

212

1978 

172

64

179

104

90

220

1979 

213

39

180

77

41

231

1980 

190

48

161

163

86

296

1981 

276

36

200

218

76

379

1982 

185

66

210

138

128

469

1983 

349

82

253

255

196

553

1984 

269

63

370

233

163

727

1985 

193

56

418

266

212

837

1986 

158

46

332

268

263

1007

1987 

315

24

428

310

275

1050

供应区划  50~70年代,即墨、崂山、胶县、胶南、平度、莱西县均按各县行政区域作为各自的供应区。县城所在地设批发部,农村设经营部,实行划片供应。进入80年代,逐渐取消了供应区划,医疗单位自由选购。

供应原则  为保证中医配方用药,对一些生产供应不足的药材,执行先饮片后成药、先治疗后滋补、先人用后兽用的原则。凡适合农村需要的常见病、多发病用药,优先供应农村。城乡都需要的统筹兼顾。在原商品分配的基础上,货源增长部分,农村多增、城市少增;货源减少时,城市多减、农村少减;下乡成药80%的货源投放农村。在城市,抢救治疗和紧缺药品,优先供应医院。滋补药品、小成药优先供应疗养院、保健站和零售店。至70年代,对重点医疗单位,实行按比例分配供应。分配比例是根据医疗单位历年进货金额、用药情况、医疗条件等情况综合制定的。遇有疫情灾情确保供应,不受比例限制。80年代,敞开供应。

商品供应作价 1958年5月1日,按山东省卫生厅药政管理局(58)药物字第0138号通知,自即日起,中西药品批零界限一律按对象划分,即对零售经营单位、医疗单位、企事业单位保健站、兽医站等,均按批发价供应;个人消费,不论购买多少,一律按零售价供应(在通知之前,中药按对象划分批零,西药按批零起点划分)。企事业单位保健站须当地卫生局批准,始得享受批发价。

剧毒药供应 1964年,为保障人身安全,青岛医药商业执行卫生部、商业部《关于管理毒性中药的暂行办法》,毒性中药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和医师处方始能出售。

急救药供应 1966年8月,青岛经济供应区发生严重“乙型脑炎”。青岛药材站紧急安排生产,并向外地求援,购进了安宫牛黄丸、局方至宝丹、紫雪丹、黄连等药品运往各地,保证了医疗抢救需要。

1970年8月,日照县发生“乙型脑炎”、“流感”等流行性疾病。青岛药材站由一名副经理主持组织药物供应,派专车送去黄连、蜈蚣、僵蚕、丹皮、黄柏、连翘、栀子等药材9000公斤。还送去羚羊粉、抗热牛黄散、清热解毒散(丸)、紫雪丹等2800余瓶(丸),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组织药物供应,保证了医疗需要。

1976年,在抢救来青岛治疗的唐山地震伤病员中,青岛药材站紧急组织伤科跌打丸等15个中药品种的生产,3天内生产了首批药物,投入治疗;5天内生产了七厘散1万盒;8天内炮制了自然铜、马钱子、穿山甲等药材500余公斤,保证了医疗急需。

1979年,平度县发生“乙型脑炎”。平度县药材公司及时购进了安宫牛黄散200瓶,保证了医疗需要。

成药下乡  50年代,青岛地区县以下医药商业经营网点很少,农民购药诸多不便。1953年9月,为解决农村缺医少药,中国医药公司青岛支公司根据中国医药公司部署,贯彻商业部、卫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二部一社)开展成药下乡的联合通知,组织县以下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医疗卫生单位,经营卫生部核定处方、中国医药公司监制“保健”商标的西成药。1955年,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公司成立后,根据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公司部署和选定的牛黄解毒丸等50个品种,开展中成药下乡。1956年,即墨、胶县、胶南、平度、莱西县药材公司成立后,派出下乡联络员深入基层供销合作社药品经营点,培训业务人员,实行“二送”(送货到门、送技术到柜台)、“三包”(商品坏了包换、卖不了包退、遇到降价包损失)、“一宣传”(利用农村有线广播、黑板报、标语、广告牌、成药下乡手册、快板书等形式宣传卫生、药品知识),全面开展了成药下乡工作。通过上述措施,解除了基层供销合作社药品经营点怕卖错药、怕商品积压、怕经营亏损的顾虑,树立了经营药品的信心。

1965年8月15日,“二部一社”对下乡成药做了若干具体规定,选定了疗效较好、价格低廉、不须经医师处方可直接购买的成药54种(西成药32种、中成药22种),作为全国统一的下乡成药。价格制定贯彻微利原则,出厂价利润不超过3%,批发价利润不超过1%,零售价利润不超过2%。1966年以后,青岛地区各县药材公司经营网点逐渐向县以下延伸,成为农村药品供应主要渠道,供应品种逐渐增多,已不局限于“二部一社”规定的下乡成药。

1955~1987年,青岛市中药国内销售金额32403万元。其中,市区销售20204万元,占62.4%;崂山、即墨、胶州、胶南、平度、莱西等6县(市)销售12199万元,占37.6%。

药材类,国内销售14702万元。其中,市区销售9618万元,占65.4%;六县(市)销售5084万元,占34.6%。

中成药类,国内销售17701万元。市区销售10586万元,占59.8%;六县(市)销售7115万元,占40.2%。

山东省青岛医药系统商业国内销售统计表

表20                                               (1955~1987年)                                        单位:万元

年份

药材

 中成药

年份

药材

中成药

市区商业销售

六县(市)商业销售

市区商业销售

六县(市)商业销售

市区商业销售

六县(市)商业销售

市区商业销售

六县(市)商业销售

1955 

66


3


1972 

278

182

215

90

1956 

82

11

41

2

1973 

298

164

203

105

1957 

106

13

48

4

1974 

266

182

166

137

1958 

126

9

67

6

1975 

290

183

202

160

1959 

273

19

185

17

1976 

306

196

191

158

1960 

338

33

283

28

1977 

351

192

196

168

1961 

241

37

172

44

1978 

360

204

252

179

1962 

151

50

112

39

1979 

372

206

287

216

1963 

147

67

98

42

1980 

381

215

423

291

1964 

168

72

130

46

1981 

365

224

540

345

1965 

185

62

145

40

1982 

400

241

650

435

1966 

175

70

118

45

1983 

398

281

760

536

1967 

226

101

157

66

1984 

485

362

868

620

1968 

211

120

127

73

1985 

522

377

1010

766

1969 

207

115

131

80

1986 

630

397

1132

983

1970

241

111

137

70

1987 

672

456

1339

1249

1971

301

132

198

74

零售 建国前,青岛地区中药店零售主要采取医售结合、制售结合、柜台营业等方式。药店为了开展业务、招揽生意,设坐堂医生,成为传统经营方式。药店由于设名医坐堂,病人慕名而来,生意分外兴隆。青岛地区设坐堂医生的药店占70%以上。

开店行医者多系世代家传,有一定技术。自制的丸散膏丹,颇有疗效。自制成药利润较大,故大小药店均不同程度地自制成药出售。青岛宏仁堂生产的中成药,规模之大,品种之全,质量之优居青岛市之冠。其次是永乐堂,再是胶东药房、生生堂、遵古药房、长春堂等药店。他们多数前店后场,除自制中成药外,还进行饮片炮制加工。他们选料考究,切片工法精湛、整齐美观,炮制力求规范。但也不乏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粗制滥造、牟取暴利的不法药商。

为争夺市场,店主非常重视柜台营业,主张和气生财。学徒进店须经三年实习期。学徒期满,店主挑选认为忠实可靠、业务技术熟练的站柜台。柜台配方要求甚严,必须严把审方、复核关(审查处方有无“相反”、“相畏”;复核有无漏抓错抓)。抓药时,按处方逐味药分别单包,并附药味说明书。给药时要问明姓名,防止张冠李戴发生差错。开展问病售药、来料加工、代客煎药等项目,是药店的经营特色。

药价由药店自行掌握,随行就市,任意浮动。迫于行业竞争,大路商品订价不敢悬殊太大;市场紧缺品种,则屯积居奇,漫天要价。所订价格对同行绝对保密,使用暗码计价,零售价格一般毛利在60%以上。

建国后,国家对私营药店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公私合营前后,药材零售网点经过多次调整,原私营药店的坐堂医生多数转医院或联合诊所任职,药店不设坐堂医生,医售结合形式基本解体。根据药政管理规定,不经卫生管理部门批准,药店不得私自制造成药。经过整顿,将永乐堂、慎芝堂等药店合并组建青岛国药厂。从此,中药店制售结合经营形式告终。

公私合营后,国家规定零售店只准零售不搞批发,供应对象是个人自费购买。国家还规定,个人从零售店购药不予报销医药费,但出差到外地,有病时购买少量药品可以报销。由于企事业单位多数设保健站可享受批发价,因而零售店供应范围大为减少。尤其青岛市区多数人享受公费医疗,自费购买中药较少。单纯经营中药难以维持开支。因此,中药店都将适用于个人消费的西药、医疗器械也纳入经营范围,实行中西药综合经营。零售药店执行二级站统一下达的零售价,批零差率一般为中药35%,中成药16%。

1978~1987年,青岛市区中药零售店纯销售占青岛药材站总的纯销售比重是:总值占26.7%;中药材类占29.5%;中成药类占14.3%。中药零售店共实现利润211.9万元。其中,1987年39.1万元,年人均创利为2015元。

出口 1889年,青岛中药材出口为14375海关两。1902年,山东农作物受虫灾,中药出口降为7088海关两。1904年,胶济铁路通车,陆路货源开始好转,中药材出口增至53187海关两。1906年,济南铸币厂投放使用十文值的新币,在青岛地区流通,因信誉低被贬值,干扰了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是年,中药材出口为36089海关两。1907年,由于铜币贬值的余波影响和山东西部遭受严重旱灾,中药材出口减少。直至1910年才开始回升,为28338海关两。1910年以后,青岛的中药材出口发展较快。1913年,创青岛建置以来的最高纪录,达到367671海关两,比1900年增长48倍。1914年8月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海上运输受到干扰。是年,中药材出口额为247817海关两,主要是上年贸易。1914年11月,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出口贸易大幅度下降。1915年,中药材出口仅为27354海关两。以后10年,中药材出口一直徘徊不前,年平均为33803.3海关两。1927年,关税收人日增。是年,中药材出口额达到309947海关两。1929年,胶澳商埠改为青岛特别市,进出口货物俱见增加。是年,中药材出口达到508580海关两,为历史最高水平。

青岛市区中药零售店纯销售实现利润统计表

表21                                                (1978~1987年)                                        单位:万元

年份

     纯销售

实现利润

总值

中药材

中成药

西药

其他

1978

189.6

90.2

44.2

48.6

6.6

15.8

1979

194.6

88.9

47.7

50.4

7.6

10.2

1980

224.5

96.3

62.5

56.2

9.5

10.3

1981

264.7

105.1

71.4

69.5

18.7

9.7

1982

295.3

106.2

84.4

81.8

22.9

13.2

1983

325.l

122.2

91.2

79.5

32.2

24.7

1984

376.5

145.6

106.7

86.4

37.8

22.8

1985

432.0

157.2

130.3

102.2

42.3

36.2

1986

495.9

192.5

164.8

110.6

28.0

29.9

1987

648.6

250.3

214.1

155.9

28.3

39.1

青岛市区重要销售点基本情况表

表22                                                  (1987年)

零售店名称

地址

企业性质

建店时间(年)

职工人数

纯销售(万元)

宏仁堂药店

中山路196号

全民

1956 

34

154.7

东方药店

龙口路30号

全民

1956 

5

12.3

药店加工服务部

芝罘路27号

全民

1956 

4

5.9

长春堂药店

中山路138号

全民

1956 

13

62.2

同济堂药店

云南路253号

全民

1956 

6

20.7

香山堂药店

胶州路3号

全民

1956 

6

22.3

民康药店

辽宁路241号

全民

1956 

9

26.5

遵古药店

威海路87号

全民

1956 

15

45.3

利民药店

威海路112号

全民

1956 

11

33.7

长生药店

台东一路55号

全民

1956 

11

27.9

同盛药店

人民路106号

全民

1956 

11

33.3

鲁东药房

海云街53号

全民

1956 

12

34.4

同义堂药店

四流中路86号

全民

1956 

11

33.9

宏德堂药店

四流中路203号

全民

1956 

8

32.0

益寿堂药店

四流南路185号

全民

1956 

7

24.4

万寿堂药店

四流南路89号

全民

1956 

4

10.5

同春堂药店

晓翁村198号

全民

1956 

7

25.4

疗供药店

湛山大路27号

全民

1958

2

6.5

广东大药房

台东一路28号

集体

1958

21

45.8

药材经营部

胶州路96号

全民

1963

2

1.2

振德堂药店

南渠18号楼

全民

1979

4

9.1

万春堂药店

南京路129号

全民

1984

6

17.2

仁和堂药店

汝阳路13号

全民

1985

2

0.3

古青药店

通榆路13号

全民

1987

2

7.8

新春药店

上杭路6号

全民

1987

2

1.1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是年,中药材出口锐减到25634关金。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是年,中药材出口为92081关金。1940年,中药材出口为515421关金。其中,绝大部分为以往贸易延入结算。1946~1948,由于战争,青岛交通堵塞,内地药材无法运至青岛出口。加之,货币贬值、物价暴涨,1946年中药材出口仅为82230元。1948年为金圆券158548元。

建国后,由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土产分公司与山东省药材公司及各地药材批发站衔接计划,统一组织中药材出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除上述渠道继续组织出口外,外贸系统也直接收购中药材组织出口。青岛药材商业供应出口的中药材主要有沙参、丹参、党参、银花、桔梗、黄芪、白丑、艾叶、木贼草、薏苡等;中成药主要有环心丹、胃特灵、健脑丸、利胆片、利胆排石片、海龙酒等。1955~1987年,青岛中药材出口额为人民币935万元。其中,中药材为704万元,中成药为231万元。

青岛药材采购供应站供应出口金额统计表

表23                                              (1955~1987年)                                        单位:万元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年份

金额

药材

中成药

药材

中成药

药材

中成药

1955 

1

1

1966 

2


1977 

3

16

1956 

8


1967 

1


1978 

1

11

1957 

16


1968 



1979 

5


1958 

17


1969 

1


1980 

23

17

1959 

6

6

1970 

1


1981 

25

14

1960 

3


1971 

4


1982 

47

17

1961 



1972 

1


1983 

194

57

1962 

1


1973 

11


1984 

162

24

1963 



1974 

2

14

1985 

75

7

1964 

2


1975 

2

14

1986 

60

28

1965 

6


1976 

6

5

1987 

18


第五节     

建国后,青岛的国营药材商业按年度、季度编制商品流转计划和业务经营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执行。库存编制要求做到不积压,不脱销,有一定的合理储备。

1955~1957年,青岛国营药材商业建立初期,商品库存处于充实阶段。1955年末,青岛药材站库存仅有71.2万元。1957年增176万元。1958~1960年,片面追求高计划大指标,进货失去计划控制。1960年,青岛药材站库存猛增到1087.7万元,比1955增长了14倍,出现了存大销少、质次价高、残损变质等问题。1961~1965年进行“三清”(清理资金、清理库存、清理在途商品)处理。青岛地区药材商业“三清”商品,共损失金额达300余万元。其中,青岛药材站200余万元,即墨县药材公司38.9万元,胶南县药材公司23万元,胶县药材公司24.9万元,平度县药材公司24万元,莱西县药材公司8.4万元。主要品种有阳起石25.5万公斤、玄精石2万公斤、白石英17500公斤、紫石英22500公斤以及滑石、云母石、朴硝、鬼箭羽、海螺皮、鸡血藤、降香、王老吉茶等。1965年,“三清”工作基本结束,商品库存得到了调整。青岛药材站库存降到394.1万元,比1960年下降61.8%。库存结构趋于合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药政管理瘫痪,企业规章制度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药材生产经营。1968年6月末,青岛药材站库存统计,脱销和供应不足的中药材106种,占经营品种的14.95%。1970年,脱销和供应不足的中药材增到130种、中成药391种。同时,商品积压也很突出。主要品种有桂枝、黄芩、木通、大将军、大青根、南星、白芥子、藜芦、大麻种、芫条根等。

1978年,开展了“清仓利库”,恢复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计划管理,库存混乱状况有所改变。至1979年6月末,青岛药材站库存结构仍不够合理。川芎、泽泻、党参、蝉蜕、丹皮、获等等17个品种库存金额达357万元,占中药材总库存的38.46。48种中成药库存金额为216万元,占中成药总库存的66%。其中,炎得平片库存金额16.6万元。1980年,青岛药材站库存逾量商品300多万元,占库存总值的23%。

1982年,“清仓利库”工作结束,青岛药材商业共损失金额为96.6万余元。其中,青岛药材站67.4万元、即墨县药材公司13.8万元、崂山县药材公司4.7万元、胶南县药材公司0.9万元、平度县药材公司6.6元(包括127种淘汰商品)、莱西县药材公司3.2万元。1982年,为解决中药材库存周转慢和利润低的问题,国家决定对中药材经营实行4.8%低息贷款(中成药不享受低息待遇)。1983~1984年,实行开放搞活政策,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青岛药材站库存连续大幅度增长。1983年为1680.9万元,1984年又增到1806.4万元,1985年为2032.1万1986年,青岛药材站库存继续上升,增至2304.5元,比1955年建站初期增长了32倍。1987年,青岛市商业中药库存总值为3069万元。其中,中药材为1537.8万元,中成药为1531.2万元。

青岛药材采购供应站仓储能力表

表24                                                   (1987年)

仓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自建或租赁

城阳仓库

13034

自建

小白干路仓库

3867

自建

湖南路仓库

1399

自建

黄岛仓库

368

自建

馆陶路仓库

476

租赁

湖北路仓库

420

租赁

山东省青岛医药公司系统商业库存商品统计表

表25                                                 (1955~1987年)                                     单位:万元

年份

药材

中成药

年份

药  材

中成药

市区商业库存

六县(市)商业库存

市区商业库存

六县(市)商业库存

市区商业库存

六县(市)商业库存

市区商业库存

六县(市)商业库存

1955 

67


5


1972 

571

76

247

30

1956 

94

9

31

1

1973 

595

78

180

40

1957 

138

9

37

3

1974 

655

115

150

49

1958 

229

15

161

15

1975 

709

121

156

62

1959 

598

25

293

18

1976 

783

117

183

61

1960 

737

22

347

24

1977 

825

140

255

64

1961 

317

25

164

19

1978 

1031

148

345

83

1962 

255

28

109

13

1979

1043

150

373

82

1963 

280

40

124

23

1980 

1006

128

500

100

1964 

205

33

100

22

1981 

863

148

603

112

1965 

228

32

161

24

1982 

890

143

641

116

1966 

379

36

143

36

1983 

961

192

711

151

1967 

418

55

97

29

1984 

1044

152

752

140

1968 

497

82

76

27

1985 

1141

169

878

163

1969 

670

75

71

28

1986 

1220

141

1064

198

1970

566

112

106

31

1987 

1370

162

1301

230

1971

594

87

191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