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统一战线
2019-12-12

青岛的统一战线工作,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长达60多年的革命、建没实践中,青岛的统一战线工作积累了经验,也有教训。

建国后的头三年,中共青岛市委和各级党组织,团结和推动广大知识分子、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及民族工商业者积极参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3~1956年,经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逐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用和平改造和赎买政策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7年起,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全面进行社会韦义建设,中共青岛市委遵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方针,组织浩浩荡荡的建设大军,对统-战线成员广泛地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治学习。从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成了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成了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了成绩。

同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后,中共青岛市委加强了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各项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1957年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以及后来的“破权威”、“拔白旗”等错误斗争,给统一战线工作造成严重危害。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破坏,青岛的统一战线工作也遭到一场空前的浩劫。但是,遭到打击、身处逆境的青岛党外民主人士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没有动摇,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同甘共苦,表现了崇高的思想品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青岛市委及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积极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政策。复查平反了冤假错案,要善处理了历史遗留问题,各级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相继恢复和建立,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回青岛探亲、旅游和进行经济文化交流活动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华裔人士逐年增多;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风俗习惯得到尊重和保障,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不断增强;各爱国宗教组织均恢复和建立,重点寺庙、教堂得到修复,信教群众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重视和发挥。这一时期,青岛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在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一节 党派统战工作

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8个民主党派先后在青岛建立组织的有7个:1947年在青岛建立组织的有中国民主同盟;建国初期在青岛建立组织的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和九三学社;1982年以后在青岛建立组织的有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和中国致公党。

建国初期,中共青岛市委坚持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首先协助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建立市一级组织机构。二是安排其代表人物参加人民政协和人民政权工作,共同协商全市大政方针。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青岛市第一届委员会中占委员总数的26.95%,占常委总数的47%,占正副主席总数的57%;在青岛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中占代表总数的14.2%,在第一届人民委员会中占委员总数的37%;1956年,在政府任副市长的1人,正、副局处长的16人。三是推动他们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一些党派成员担负抗美援朝的宣传工作,医务界中的一些党派成员参加赴朝医疗队,民盟成员、山东大学医学院教授、附属医院外科主任冯雁忱,担任了青岛市第一批赴朝医疗队队长。同时,民主党派成员又积极参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在运动和工作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四是鼓励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这一时期,青岛各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了一定作用。

1956年,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加强了同市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积极作用。1956年下半年至1957年上半年,各民主党派组织均有较大发展。1957年下半年以后,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青岛市一部分民主党派成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使民主党派受到很大冲击,严重挫伤了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

在1960~1962年的三年暂时经济困难时期,中共青岛市委传达了中共中央、毛泽东关于“知识分子大有进步,民主党派大有进步,工商界也大有进步”和不在党外搞“反右倾”斗争的指示。在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中推行“神仙会”的方式,和风细雨地进行思想改造和自我教育;实行“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和“三自方针”(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认真贯彻政策,发扬民主,调整了关系。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把民主党派当作“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横加批判和摧残,市各民主党派组织被迫停止活动,民主党派的一些领导人和成员遭到迫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在民主党派工作上大力拨乱反正,清除了“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左”的钳误,充分肯定了民主党派的进步和发展。1978年6月,帮助青岛市各民主党派恢复活动后,改选和健全了领导机构,使民主党派工作重新活跃起来,成为建国以来青岛市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最好时期之一。

1979年以后,全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新时期民主党派恪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教育。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编印《新时期民主党派工作基本知识问答》8000册,发至各级党组织、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随着国内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民主党派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民主党源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维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社会主义劳动者为主体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和各项政策,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和监督作用。1990年,青岛市7个民主党派成员中,任全国、省、市、县(市)区人大代表85人,其中人大常务委员10人、常委会副主任3人;任全国、省、市、县(市)区政协委员275人,其中常委67人、副主席24人。中共青岛市委坚持召开“双月座谈会”、民主协商会和情况通报会,就青岛市大政方针的决策、群众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重要的人事安排等,适时地向民

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进行民主协商,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会上,他们积极建言,对政治、经济等问题发表见解。中共青岛市委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密切联系,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情况,协调关系。一些中共基层组织,也与本单位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这种形式,通报或交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有关的方针政策及工作意图,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收到良好的效果。

为逐步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经常化、制度化,1989年中共青岛市委转发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在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中参照执行。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邀请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参加政府重要活动的通知》,邀请市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分别参加市财政、税收、物价大检查,清理基建项目、清理整顿公司和清理“小金库”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各县(市)区政协也都相继制定了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规定,普遍得到各县(市)、区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开始使青岛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市民建会从1989年开始,建立每月一次的民建会员“议政日”制度,将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集中起来,以《议政简报》的形式向中共青岛市委及有关部门反映,受到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山东省委、中共青岛市委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中共中央统战部向全国通报了《议政简报》活动情况,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和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分别转发了民建青岛市委的第-期《议政简报》的内容。

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波及青岛,中共青岛市委先后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共同学习中共屮央领导人的讲话,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告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书》,学习邓小平《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部时的讲话》,并及时通报北京和青岛的形势。在这场严肃的政治斗争中,青岛市各民主党派立场坚定,发扬了与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光荣传统,以实际行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协助共产党和政府做了许多工作。

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在待遇方面,依照觉政部门的政治生活待遇,一视同仁,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会议。市级民主党派的经费在市财力许可的情况下,予以照顾,适当增加,保证民主党派用于开展政治活动、社会活动和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同时,为保证统战工作的特殊需要,按年度拨给民主党派组织一定数额的特别费,由民主党派掌握使用。有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单位,为民主党派提供活动场所,帮助解决开展工作活动所必需的费用。

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协助民主党派选择一些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有一定群众基础和组织领导能力,热心党派工作的党外中年干部,充实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切实做好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使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始终保持好的政治素质,并在年龄结构上得到改善。

帮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在组织发展工作中,推动民主党派贯彻有计划地、稳步地发展和边巩固边发展的方针,支持他们坚持各自重点分工和以大中城市、中上层人士为主的原则,吸收新成员,注意政治素质,德才并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各民主党派组织有了很大发展,民主党派成员由1979年的896人增至1990年的2800人,增长了两倍多。

推动民主党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搞好自我教育。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治国之本,也是党同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民主党派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有丰富的知识和政治阅历,他们和全市人民一样,饱尝了旧中国之苦,“文化大革命”中也身受其害,珍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安居乐业之甜。如1980年,民盟青岛市委副主委张晦庵在市政协、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举行的茶话会上赋诗一首,抒发其坚持党的领导的喜悦心情:“旧朋新知聚一堂,推心置腹话衷肠,疾风暴雨万般急,胸有朝阳不迷航”。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中共青岛市委举办的政治学习班、统战理论研究会,通过各自组织的各种读书班、学习班、统战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成员特别是新发展成员,学时事政治,学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学各自的党史和党章。他们以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进行生动的理想和纪律、民主和法制、道德和情操等思想教育,帮助成员正确认识过去和现在,分清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以提高思想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学习,成员的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意识不断提高,不少成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中作出成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民主党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工作中,他们摸索出一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多次召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启发、支持和鼓励成员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民主党派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各方面的知识分子,不少是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和人才。在智力开发与科技发展中,他们注意发挥各自的优势,扬长避辄,拾遗补缺,开展科技、经济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学校、阱座,培训专业人才,以智力支援边远地区和乡镇企业,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的赞誉。

各民主党派有比较广泛的社会联系,许多成员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华裔乃至某些外国人士有各种社会的历史关系,他们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以及进行国际经济、技术、文化和学术交流等方面作出成绩,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积极贡献力量。

第二节 工商统战工作

青岛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于20世纪初期,长期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压迫,发展一直缓慢。到1949年初,1400余家民族工业半数以上机器不能转动,大多数企业奄奄一息,处于极端困难的境地。青岛解放前夕,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强大军事攻势进逼下,国民党青岛当局下令将一些工厂、企业迁往台湾,并预谋撤退时炸毁青岛的一些重要设施。青岛市民族工商业者,对国民党的倒行逆施极为不满。在中共青岛地下党组织的争取下,一些有名望的民族工商业者,在反南迁和护厂斗争中作出了贡献。

建国后的头三年,中共青岛市委针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坚持执行对民族资产阶级又团结又斗争的方针和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特别注意同工商界搞好经济的合作,以巩固政治上的合作。主要是:帮助组建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市工商联),推动工商业者学习“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和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关于“发展生产,加强工商工作”的决议。通过报告会、座谈会和组织参观等,使之提高认识,消除顾虑,积极经营,为恢复和发展工商业作贡献;组织参加社会各项民主改革运动,使之接受锻炼和考验;对工商界代表人物,要善进行政治安排,经协商,青岛市召开的一至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安排了一批工商界人士任代表;贯彻利用、限制政策,扶持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通过扩大对私营工厂的加工定货,调整税收负担,合理调整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发放贷款,组织物资交流等措施,使私营工商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全市私营工商业已由青岛解放时的1.2万户(包括手工业4000户)发展到1.5万余户。通过“五反”斗争,打退了资产阶级的进攻,对违法工商业者进行了严肃处理,使之接受教训,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从而巩固了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

1953~1955年间,中共青岛市委根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精神,在对私营工商业继续利用、限制的同时,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造工作。1953年底至1954年系统地进行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教育,帮助私营工商业者认清形势,认识社会主义改造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在整顿公私合营企业的基础上,中共青岛市委有计划地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单个公私合营。1955年底至1956年初,青岛市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时,对工商界着重进行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宣传教育。从1955年12月下旬起,在全市私营工商业中认真传达贯彻毛泽东主席在1955年10月29日邀请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座谈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时的讲话和中华全国工商联一届二次执委会关于“一定听毛主席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议,并组成243个工商小组,有4146人参加了座谈学习。市政协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市青年联合会、市民建会和市工商联等单位分别召开工商界人士、工商界家属、工商界子女报告会、座谈会、讨论会,广泛进行形势、政策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让工商业者认清形势,了解政策,掌握自己的命运。二是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从宽从了”精神,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中,对私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实行定息,让工商业者在经济上放心。三是按照党的“全部包下来”的方针和“量材使用辅以必要的照顾”的原则,对私方人员作了适当安排。安排了原私营工业中的私方人员2850人,其中安排为局科长、总厂正副厂长、正副经理的9人,安排为基点厂正副厂长、总厂科室主任的305人,安排为基层厂厂长或车间主任的209人,安排为董事长、顾问、工程师、技术员的68人。安排了原私营商业中的私方人员2620人,其中安排为市级国营公司课股长的15人,总店中心店正副经理的12人,股组长的42人,区店正副经理的69人,董事10人。其他人均从事生产经营或其他工作。有些工商界代表人士,经协商推荐,分别担任全国、省、市、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或政府部门的实职工作。

1956年,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以政治思想为统帅,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劳动实践为基础,以企业和工作岗位为基地”的改造方针,要求企业党组织直接负责企业内部私方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有关部门和市工商联协助进行一些辅助性教育。同年2月,市工商联举办青岛市工商业者讲习班,1957年举办市工商界政治学校(后改制为青岛市政治学校),组织私方人员脱产学习。通过学习,逐步破资本主义思想,立社会主义思想,为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创造条件。

1957年,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工商界363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不同程度地伤害了一些工商界朋友。1960年开始贯彻“五不变〃(定息、高薪、学衔、安排和改造不变)和政府“包一头,包到底”、工商界“顾一头,一边倒”的政策,推行以“神仙会”的形式,和风细雨地进行思想改造和自我教育。1962年以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对工商界作出所谓“大反复”的错误估计,对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上纲上线,进行批判,在工商界造成思想混乱,挫伤了一些人的积极性。“文化大革命”中,工商界人士普遍受到冲击。

1978年以后,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并把小商小贩、小业主及其他劳动者4682人(占原工商业者的72.22%)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帮助市、区、县工商联恢复了组织。

市工商联和民建会,根据“扬长避短,拾遗补缺,稳步前进,讲求实效”的方针,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和办学工作。先后推荐退休成员300多人(次)到200多家企业,协助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生产技术。1983年和1984年,两次派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参加了山东省工商联、民建会组办的赴青海经济咨询服务工作,取得好的成绩。1984年,市工商联与民建会创办民联业余学校,市内5区各设分校,进行文化补课和技术培训。1987年后,开办北京经济函授大学青岛分校、北京自修大学青岛分校、南开大学青岛函授站、深圳大学青岛教学点和华东师范大学青岛函授站等大专班。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青岛市的私营经济、合作经济、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均有发展。从1985年开始,中共青岛市委加强了对新时期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领导。一是充分发挥青岛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做海外经济界人士的工作;二是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合作共事关系和劳资关系;三是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作用;四是对个体经营者的代表人物和新的私营工商业者进行团结教育工作,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促进生产和发展乡、镇、街道生产服务,为开放搞活服务。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工商联会员的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已从原工商业为主逐渐转为多种经济成分结构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对内对外民间商会组织,日益成为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重要阵地和依靠力量。1990年,市工商联有会员2998人,他们中在海外有一定影响,与22个国家和地区500多名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外籍华人以及外国朋友有各种联系,与13个国家和地区的工商社团、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牵线搭桥。通过举办展销会,开展信息交流,开拓对外销售渠道,并把外引内联结合起来,为青岛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提高生产力水平作出成绩。

第三节 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

建国后,中共青岛市委把做好安排党外人士工作作为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前提条件。建国初期,注重安排解放青岛有功人员和社会名流;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认真做好工商界人士的安排;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强调安排好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从1949~1966年,全市召开过过5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6届市人民代表大会和4届市政协会议,每届都有一批党外人士担任人民代表和政协婺员,每届党外代表和委员人数都有增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和市第四届政协委员中有党外民主人士294人,占代表、委员总人数的45.65%。其中任副市长、市人民委员会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常务委员的有50人。市属6区(包括1961年撤销的台西区)都安排了一批党外人士担任副区长、区人民委员会委员、区政协副主席和区政协常委,并有一批党外人士担任全国和山东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至1966年,先后任命32名党外人士担任市人民政府的局、处、委的负责人。许多工厂、企业、学校和科研单位,都有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为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1957年5月中共青岛市委在批转中共青岛市委统战部关于开展统战工作检查的意见中强调指出:由于生产关系的根本变化,绝大多数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和私方人员已经成为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同党外人士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团结、教育、改造党外人士的主要关键。中共青岛市委要求检查工作和当时开展的整风结合,共产党员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应作为检查的重点。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后,各级党组织注意同他们搞好合作共事,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在各种不同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聪明才智。如原山东省教育界知名人士张公制,年高73岁,于引退25年之后再度出任公职,1950年9月他被选为青岛市副市长并担任青岛市防疫卫生委员会(后改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以来,忘我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乙等卫生模范,1952年10月受到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通令嘉奖。青岛阳本染织厂董事长陈孟元,1950年9月被推选为青岛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他响应政府发展生产的号召,将存在上海的4000两黄金兑换成人民币,转来青岛增添设备,扩充了织布车间。在抗美援朝运动中,阳本染织厂独家捐献1架飞机的价款。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陈孟元积极申请公私合营,1954年6月,政府批准阳本染织厂为青岛市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

1957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一些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党外人士被撤职,青岛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比例有所下降。“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遭到严重的破坏,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荡然无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针对青岛市党内在思想上存在“左”的影响,开展了统一战线政策的再教育,克服了“党外无人才”、“清一色好办事”等错误观念,不断加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重要性的理解,妥善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搞好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有了新发展,出现了新局面。各级党委选拔一批政治表现好、熟悉业务、积极肯干、密切联系群众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了各级领导职务。1990年,市直119个单位中,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2924人,其中副县级以上140人。在市政协正、副主席13人中,党外人士副主席7人,占54%;94名常委中,党外人士60人,占64%;510名委员中,党外人士304人,占59.7%。在市人大也有党外人士担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各级党委在工作中注意发挥他们的专长,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在阅读文件、参加会议和享受其他政治生活待遇方面,与同级共产党员干部一视同仁,使他们知情出力,尽职尽责。党组织不干预党外干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教育共产党员和群众尊重党外干部的职权,服从他们在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在合作共事中,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领导干部,既是同志,又是朋友,相见以诚,彼此尊重,做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明确在双方关系上,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处于矛盾的主导方面,对合作得好坏承担着主要责任。共产党员干部注意同党外干部沟通思想,研究问题,虚心学习,取长补短,主动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创造条件,在工作中作出成绩。

中共青岛市委十分重视“合资”企业中的合作共事。对外开放以来,多次召开“合资”企业中的中方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推广了青岛汇泉王朝大酒店搞好中外双方合作共事关系的做法,以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外商到青岛投资。

第四节 民族统战工作

青岛地区少数民族人口较多,1964年有少数民族14个,人口达5944人。至1990年,少数民族有38个,9790人。建国前,青岛少数民族同胞同全国人民一样,饱受三座大山的压迫,同时还遭受着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生活没有保障。建国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民族团结的行为,全市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党对少数民族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作了特殊照顾,少数民族以平等地位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贯彻了长期合作的方针和团结、教育、改迪的政策。对他们在政治职务上有所安排、生活上有所照顾,经常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各项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他们到各地参观学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中共青岛市委于1953年2月和1955年7月两次就青岛市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这一时期,青岛市民族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很大成绩。

1957年以后,由于在指导思想上受“左”的影响,青岛市民族工作也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忽视少数民族的特点,影响了同少数民族群众的密切联系。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否定民族工作的成绩,否定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存在,践踏党的民族政策,破坏民族团结,使民族工作遭受了一场浩劫。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民族政策,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一是开展宣传教育。1980年、1982年、1983年春节期间,中共青岛市委三次召开民族工作会议,结合青岛实际在全市人民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全市受教育人数达134万人次;二是落实民族政策。从指导思想上纠正了以前在民族工作中“左”的错误,彻底否定了“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理论,平反了冤假错案,解决了一些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从政治上关心少数民族。各级党组织注意从少数民族中选拔干部,发展党团员。各级党代会、人代会、人民政协和群众团体,都注意选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保证少数民族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和发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的积极性;四是发展少数民族经济。贯彻有关优惠政策,促进青岛市民族经济的发展。许多工厂积极开展经济协作和咨询,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并把支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作为一珥政治任务。在与青岛对口协作的90多个项目中,少数民族地区有30多个,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增进了青岛市与兄弟地区少数民族的友谊;五是表彰先进。1988年9月,召开了青岛市首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五节 宗教统战工作

青岛市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等5种宗教。青岛解放前夕,天主教有信徒5000人,基督教有信徒1.2万人,其他宗教信教人数较少。

建国后,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党的重视和执行,广大信教群众和全市人民一道积极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1951年以后,中共青岛市委加强对宗教的管理,在广泛发动信教群众和团结尽可能多的宗教界人士的基础上,在天主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中开展了反帝爱国运动和反对反动势力的斗争,取缔了天主教反动组织“圣母军”,驱逐了天主教、蓦督教两教内反革命罪行昭著的外国传教人员,清除了教会中的帝国丰义势力,揭露和打击了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废除了宗教封建特杈和压迫剥削制度,协助建立各教的爱国组织,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三自”(自传、自治、自养)的方针,使天主教和基督教由帝国主义的侵略工具变成为中国教徒独立自主自办的宗教事业,佛教和道教也摆脱了反动阶级的控制和利用。对宗教界上层人士,进行团结、教育、改地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推动他们参加各项政治运动,使他们受到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促进了自我改造。同时,对他们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做了必要的和适当的照顾。经过一段工作,大多数爱国宗教上层人士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他们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

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部分宗教职业人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肆意践踏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和党对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各寺庙教堂的经典、文物、设施被毁,宗教职业人员被揪斗、遣送,宗教生活和各宗教爱国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宗教工作“左”倾思想逐步得到清理,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基本理论和中国主要宗教的基本特点逐步得到全党的重视,党的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逐步得到恢复。1980年恢复宗教工作机构,认真抓了宗教政策的全面落实和宣传教育工作,抓了宗教动态的调查研究,加强了宗教活动的管理。青岛市天主教爱国会、青岛市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筹委会、青岛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青岛市基督教协会、青岛市佛教协会、青岛市道教协会、青岛市伊斯兰教协会等爱国宗教组织相继恢复和建立,重点寺庙教堂先后修复开放,同时对50余处家庭聚会停止了活动,使信教群众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争取、团结、教育工作,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在协助培养宗教年轻职业人员、开展宗教界的国际友好活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对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多做思想政治工作,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保护他们正当的宗教活动,对他们进行爱国守法教育,使他们自觉地同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活动进行斗争。在加强对信教群众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科学世界观的教育,加强有关自然现象、社会进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

1982年以后,通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1989年10月,青岛市召开了宗教界为“四化”作贡献经验交流会。

第六节 对台(湾)工作

青岛市是华北最后解放的城市,去台人员达6.6万名之多,占山东省去台人员的半数以上,在全国城市中仅次上海。加上他们去台40多年来繁衍的二、三代,估计青岛籍在台人数逾20万。他们在青岛的亲属约有23万人。1990年底,青岛市还有台湾籍同胞40户、73人。

中共青岛市委1988年5月组建中共青岛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立后,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了大量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 青岛的对台宣传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初期是在党的“一定要解放台湾”的方针指导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报刊、广播以及空飘海漂等形式,向国民党军政人员宣传中国共产党解放台湾的主张,宣传大陆的巨大变化,介绍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家属的政策,以及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的政策等。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中共青岛市委根据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一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教育;另一方面广泛地向台湾同胞宣传中国共产党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以及大陆各方面的建设成就,并积极协助台属和去台亲友沟通联系。1976~1990年,新华社、中新社和其他中央报刊、广播等新闻单位采用青岛稿件4000多篇次,平均每年采用330多篇次,青岛市历年被评为山东省对台宣传先进单位。另外,青岛市还制作宁《黄海明珠》电视片、《青岛风光》明信片、《台胞赴青岛探亲旅游指南》和《崂山》画册,赠送部分来青台胞,还适量地赠送青岛啤酒等有地方特色的物品,既宣传了青岛,又引发了台胞的乡思。

接待联络工作 由于台湾当局的限制,从1983~1987年的5年间,回青探亲和从事经贸活动的台胞仅有1464人次,其中不少是辗转经过日、美及东南亚各国回青的。1987年11月2日,台湾当局有限地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后,去台人员返乡省亲的逐年增多。在台胞接待工作中,认真贯彻“政治上不强加于人,工作上不弄虚作假,经济上不索钱要物”和“来去自由,确保安全”的原则,将各项对台工作寓于热情、周到、文明的接待服务之中。1983~1990年的8年间,全市共接待台胞3.7万台,接待台湾渔船61艘、渔民455人次。为发挥台属的作用,各县(市)、区都建立台属联谊会,并从1983~1988年连续召开六次全市台属代表会,总结推广通信、会亲、接待、致富等先进经验。对122名回乡定居台胞的工作、生活均做了妥善安置。

落实政策工作 青岛的去台人员及其亲属数量多,由于历史的原因,需要落实政策的人员也比较多。依照中共屮央确定的关于对待台属要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的原则,中共青岛市委从1981年开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的政策,到1984年底已全部落实。通过落实政策,密切了他们和共产党的关系,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经济贸易工作 青岛的对台经济贸易工作,始于80年代初期。1987年后,在大量台胞回乡探亲的同时,许多台湾的经济界人士也相继前来进行经济贸易活动。面对这一新形势,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的规定》,充分利用山东省经贸洽谈会、青岛国际际啤酒节,以及各县(市)、区的“节”、“会”和台属联谊会等渠道,广泛开展对台经贸活动。至1990年,青岛已批准台资企业33家,合同投资总额7067万美元,其中利用台资3874万美元。同时,各级对台工作部门也把扶持台属企业作为引进台资的重要环节,如对经营好的台属企业给予鼓励,经营差的给予帮助。对台胞寄给台属的闲散资金,各级对台工作部门也尽力帮助他们转化为生产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第七节 海外统战工作

由于地理和历史原因,青岛市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比较多。1990年,青岛市港澳台同胞有7万多人,旅居国外华侨4200多人,分布在55个国家和地区。另外,有外籍华人1.2万多人。他们中不少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学术上有造诣、技术和管理上有经验,在海外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是青岛市开展海外统战工作的基础与依托。

1988年初成立青岛海外联谊会,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刘镇任名誉会长。1989年,在黄埔军校青岛同学会筹委会的基础上,成立了黄埔军校青岛同学会。他们坚持立足青岛、面向台湾、面向海外,发挥各自的优势,调动海外爱国力量,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

调动各界人士力量,拓展海外统战工作 海外统战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1990年,青岛市各民主党派,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海外联谊会、归国华侨联合会、黄埔军校青岛同学会等群众团体,以及“三胞”亲属共有20多万人,是开展海外统战工作的一支强大力量。他们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外交往,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开展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联谊活动。在交往中,积极向海外同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10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青岛的良好投资环境,宣传祖国统一的重大意义,鼓励他们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为建设青岛、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积极贡献力量。

1989年,在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平息后,由于国外反动势力的造谣和歪曲宣传,在“三胞”中一部分人对党和政府产生误解,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各界人士中与“三胞”有联系的及“三胞”亲属,积极开展向海外亲友“写一封信”、“通一次电话”活动,加强与海外亲友的联系,说明动乱真相,宣传改革开放政策不变,宣传“一国两制”统一祖国方针不变,从而很快消除了“三胞”的疑虑和误解,增强了他们对祖国的向心力。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接待工作 对外开放以来,“三胞”回青探亲、旅游和进行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台湾当局开放大陆探亲以后,每年到青岛的台胞和考察团体有1万多人,搞好接待,开展联谊活动,已成为青岛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接待中,各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认真贯彻“放宽视野,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的方针,根据来访海外人员的不同层次、不同要求、不同目的,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做法。在对外联谊活动中,注意发挥文化纽带作用,举办中外文化交流座谈会,与台胞、海外华人书画家联合举办笔会,走笔传友谊,泼墨叙乡情。通过文化交流,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同胞情谊。

通过联谊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 许多海外朋友,来大陆往往既有探亲的目的,又有考察环境投资建厂的愿望。在交往接触中,不失时机地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穿针引线、铺路搭桥,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市海外联谊会已同海外400余家企业(公司)建立了联系,与《国际商报》、国家经贸部驻香港国际信息研究中心建立了国际经贸信息网络,为青岛有关部门提供国际经济信息。各民主党派,市工商业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和黄埔军校青岛同学会等群众团体,充分发挥“三胞”及亲友联系面广的优势,开办经济实体,开展海内外贸易,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为经济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第八节 落实统战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对落实各项统战政策下达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规定。中共青岛市委为贯彻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落实统战政策,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及时转发上级指示和印发贯彻意见,并加强领导,分别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进行部署、检查和总结验收。经各级党政组织的共同努力,保证了各项统钺政策的全面落实。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

区别“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 1980年,中共青岛市委组成区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学习文件、明确标准、调查摸底、弄清情况的基础上,遵照区别阶级成分的依据,将全市参加公私合营的原工商业菁6483人中的“三小”4682人区别为劳动者,占72.22%。

解冻巨额存款和恢复、补发高薪、定息 1978年后,为原工商业者解冻“文化大革命”中被冻结的巨额存款115户,355万元;恢复和补发原工商业者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发、减发1476人的高薪232万元;补发定息结束之前未领取之定息5559户、225.4万元。

恢复和明确干部身份和千部待遇 1980年后,对“文化大革命”前属于干部身份的原工商业者全部明确了干部身份和恢复了干部待遇。为原来担任领导职务的89名原工南业者中符合安排条件的60人,安排了相应的领导职务。

补发遣返期间停发、扣发的工资 1984年,对“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内迁停发、扣发工资的459名原工商业者,补发工资228.5万元。

计发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 全市在60年代初期被精简下放农村的原工商业者46人,从1984年起,全部给予计发定期生活补助费。

落实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被挤占的办公用房 青岛市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市内5区民建会、工商联的办公用房6处、80间,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全部被其他机关或事业单位占用。1983年8月,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被占的办公用房全部腾退;各区民建会、工商联被占用的办公房,至1987年9月也全部退还。

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青岛市共有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988人。通过贯彻中共中央〔1979〕6号等有关文件,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因追究历史政治问题受到错误处理的,都按既往不咎的政策予以改正。需要安置的做了妥善安置或办理退、离休。“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发、扣发的工资给予补发。对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做了适当安置。1985年后,为全部起义、投诚人员颁发起义、投诚人员证明书。并给原国民党海军起义有功人员刘增厚、张杰、袁丽峰、万成岐、周正、杨积和、张家宝、李振华等8人,分别提高工资级别和办理离、退休。有的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安排了职务。

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到1984年底,台籍同胞和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政策全部落实。对在“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被审查和处理的台籍同胞3人,及时给予落实政策,恢复名誉。对去台人员居留在大陆的亲属落实政策6879人(件)。其中迁回城镇5829人,平反冤假错案327人,发还查抄财物和退还私房297人,恢复职级、安排就业、补发工资、解决生活困难及其他问题426人。还为1800人清理出不应存档的材料3160份。

落实错划右派的政策 1978年春,中共青岛市委设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办公室,为居住青岛市尚未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518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对他们的工资待遇和工作问题给予适当调整和安置。对“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农村的,到1978年底基本上安置结束。同年冬,中共青岛市委组成贯彻中共中央〔1978〕55号文件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工作重点转到对错划右派的改正和安置。经过全面复议,1979年底工作基本结束。到1986年,全市反右派斗争5962人的案件(其中原系干部、大学生中划的“右派分子”4608人,原在工人、民警、营业员、联合诊所大夫、民办教师、社会人士、修女等人中定的“右派分子”或戴了“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帽子的737人,因鸣放言论未戴帽子而受到各种不同处理的617人),全部改正,为他们恢复了政治名誉,恢复了原职级和工资待遇。因右派问题被开除公职和退职、离职的,给予恢复公职,安排适当工作或办理离、退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助。1979年,全市给711人补助20万余元。1984年,为“文化大革命”中因右派问题被停发、扣发工资的475人,补发工资188.53万元。对家属子女受株连失去公职的,给予恢复公职,安排工作或办理退休;受株连回乡变为农业户口的,办理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

落实民族、宗教政策 1978年以后,平反宗教职业者冤、假、错案30起;收回安置“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农村的神职人员33人;恢复和补发75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发、扣发的生活费;退还了17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财物;恢复和补发“文化大革命”中停付天主教、基督教的130余处经租房的房租费;退还教会自用房26处;恢复了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的正常宗教活动;对回民的丧葬问题,中共青岛市委责成有关部门,拨出专用墓地,恢复回民的土葬。

清退“文化大革命”中的查抄财物 “文化大革命”中全市被查抄财物的有11186户。1967年开始由青岛市遣返办公室负责处理这项工作。1971年8月,市革命委员会组成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查抄财物处理组,进行查抄财物的处理。到1985年,共清退9081户。1985年10月,为加快落实查抄财物遗留问题的步伐,中共青岛市委成立清退“文化大革命”中查抄财物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到1986年11月,有各种遗留问题的2105户,全部得到要善处理。其中发还原物及变卖价款的225户,发还原物788件,变卖价款6.81万元;对查抄财物丢失、损毁给予补偿的1028户,补偿22.55万元;对没按退还时的牌价发还金银价款,给予补发差价款的479户,补发14.63万元;本人自愿放弃补偿要求的131户;查无证据,向本人说明情况,取得谅解,不予补偿的242户。

落实私房政策 1980年,中共青岛市委成立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开展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一是对“文化大革命”中接管没收私房3533处,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按“谁占谁退”的政策,国家拨款和依靠多方力量筹集房源。共筹集资金5286万元(财政拨款1506万元,单位解决3300万元,房产部门解决350万元,省补助130万元)。到1984年已全部处结。二是纠正和发还少数在1958年私房改造中错改和局部错改房屋818处及应留未留房469处等遗留问题。三是处结土改中被没收征收的华侨私房104处。处理方式多为经济补偿,共用资金40余万元。四是处理了59处代管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