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1965年,中共青岛市委在领导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既有成功,又有失误。由于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已经完成,1957年“一五计划”又超额实现,并认为反右派斗争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整风后工厂、农村出现了新气象,因而在1958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传达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反冒进是错误的”这一精神的基础上,号召全市人民在“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跃进”,在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急于过渡;在工作方法上,不讲科学,提出了不切实际的高要求,造成国民经济严重失调,挫伤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加上自然灾害,出现了严重经济困难的局面。1961年以后,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紧急指示信》和工业“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政策,纠正了工作中的失误。
这一时期,全市的社会主义建设仍然取得成就。在农村,兴修水库和水利设施,对农田灌溉产生长远的效益;城市,新建改建了一批骨干企业;其他各项事业和党的自身建设,也都有一定发展。
第一节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5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安排全市党员分4批开展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主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解决党和政府工作中的缺点和党政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运动开始,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开展“鸣放”,帮助党组织和党员负责干部整风。中共青岛市委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先后召开了青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科技、教育、医药卫生、工程技术、文化艺术界的代表人物座谈会。各界爱国人士和广大群众,对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和党员干部,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市党政机关依据整风要求,着手进行整改,运动开始发展正常。
但随之有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共产党进攻,从根本上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北京、青岛一些高等院校开展了“大鸣大放”、“大民主”,并很快波及到青岛各学校、机关、企业。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组织力量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党内指示,同日《人民日报》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在中共青岛市委领导下,一场全市规模的群众性的急风暴雨式反右派斗争猛烈地开展起来。由于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一大批共产党员、有才能的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和与共产党长期合作的老朋友,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一些社会人士、工人、民喾、营业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或“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长期蒙受冤屈,造成了不幸的后果。
反右派斗争以后,中共中央对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有所察觉。根据中共中央部署,中共青岛市委从1959年开始,对“右派分子”分批进行摘帽,1962年甄别改正了一部分 “右派分子”。1978年4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全部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同年9月17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中发[1978]55号)下达后,中共青岛市委成立了贯彻中共中央55号文件领导小组,抽调干部组成办公室,办理对全市原划“右派分子”的改正和安置工作。经过全面复议,至1979年底工作基本结束。到1986年,全市反右派斗争中被错误处理的5962人的问题全部改正,为他们恢复了政治名誉和原职级、工资待遇。1987年,中共青岛市委又对上述落实政策中的遗留问题,进行了彻底处理。
第二节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 “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充分反映了全市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经济文化落后情况的普遍愿望,在生产建设中发挥了高度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这期间,修成了长达16公里的小白干路,修建了蓄水5000万立方米的崂山月子口水库(后改为崂山水库),新建了青岛化肥厂 (后改为青岛碱厂)和几个钢厂(后改为青岛钢厂)等,为青岛市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工作中由于忽视了客观的经济规律,轻率地开展“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起来。
“大跃进” 1958年1月25日,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错误地把1956年“反冒进”看作是“右倾”,确定1958年地方工业产值要比1957年增长30%,并号召全党打破右倾保守思想,鼓足干劲,组织生产大跃进。2月9日,全市各条战线1200余名先进生产者、老工人、技术人员及企业干部举行生产大跃进誓师大会,决心使地方工业产值跃增40%以上。
同年3月,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反浪费、反保守运动的指示》,以“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形式,深入批判右倾保守思想,要求各行各业来一个跃进再跃进。其主要标志是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不断地大幅度地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再次确定1958年的工业生产产值要比1957年增长80.5%;105种产品中的68种要赶上国外的先进水平,23种产品要分别赶上英、美、日等国;劳动生产率1958年要比1957年提高58%,全年上缴利润增长201%;农业总产量要比1957年增长77%;国营渔捞产量增长80.5%。5月27日,中共青岛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6月4日,青岛市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笫一次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立即掀起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高潮。6月5日,中共青岛市委组成10万宣传大军向干部、群众宣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在宣传中片面强调总路线的基本精神是“用最高的速度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接着,全市各行各业不顾本地区、本部门的主客观条件,层层制定跃进计划,使“左”的思想进一步膨胀起来,大计划高指标泛滥。8月后,个市大办钢铁生产。中共青岛市委成立钢铁生产领导小组,中共青岛市委第一书记任组长,要求各级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全党动手,采取大搞群众运动、“大兵团作战”、各行业支援和土洋结合的办法,掀起全民大炼钢铁高潮。并确定1958年要坚决完成13.5万吨钢铁生产任务,1959年要完成110万吨钢和82万吨铁。全市工厂、商店、机关、学校、街道以及农村投人炼钢炼铁(小土炉、土高炉)的达20余万人。机关工作被打乱,学校不能正常教学,工厂企业生产受到影响,采取人海战术,昼夜奋战,疲劳作业。结果炼出的多是些铁渣,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在全市大炼钢铁的同时,各行各业也开始了“以钢为纲,全面跃进”,成立突击队,组织放“卫星”,“拔白旗、插红旗”。
与大炼钢铁同时,在郊区农村组织农业大跃进。首先大搞农田水利,挖河修渠建水库。由于缺乏科学论证,不少水利工程经不住洪水的冲击而报废,有的设施不配套,不能发挥应有的功能。再是深翻土地,把生土翻到上面,也造成来年粮食的大幅度减产。
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共青岛市委认真贯彻,并提出在青岛郊区建立农村人民公社问题,决定先在崂山的李村、下河、河西、王埠4个乡镇进行试点。经筹备,于9月10日将4个乡镇、14处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建立市郊第一处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此后,其他各乡、社纷纷仿效。至9月17日,郊区其他27个乡、127处农业合作社重新组合,组建起幸福、金星、爱国、卫星、东风、先锋、火箭、西流庄、吴家村、浮山等10处人民公社。11处人民公社共辖141个大队、840个生产队。
人民公社初期曾是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治、军事、文化统一领导的社会基层组织,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人民公社在建立时,采取行政手段,无偿调集原属农业社的资金、设备和劳力,办起一批公社所有制的工厂。当地的学校、卫生院、粮店、供销社、信用社、手工业社、运输社等都归公社管理。这种“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使农村中一度出现了杀鸡、杀猪、卖牲畜、砍树、藏粮等情况。人民公社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劳力按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法,命令风、瞎指挥风和浮夸风蔓延。
1959年1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召开有6000人参加的干部大会,贯彻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山东省委四级干部会议精神,开始整顿人民公社。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队为基础。坚决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批判了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的行为。
1984年,青岛市根据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或镇。
第三节 全面调整国民经济
1958年青岛市开始的“大跃进”,打乱了全市工农业生产的布局,挫伤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使青岛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遇到严重的困难。
中共青岛市委为纠正“大跃进”以来经济工作中的 “左”倾错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各工厂企业和农村进行调查研究,联系青岛实际,采取许多有效措施,全面调整国民经济。
精简职工,压缩城镇人口 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成立精简人口领导小组,到年底全市共精简职工26410人,其中1958年以来从农村新招职工精简了23592人。同时动员6.5万名城市有劳动能力的家属和流散人员到农村落户,压缩中等专业学校招生4060人。使城镇商品粮销售量和工资的支出大大减少。
加强农业战线,发展农业生产 从1960年10月开始,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部署,在农村进行整风整社,以肃清“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1961年上半年,中共青岛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简称“十二条紧急指示信″),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制,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由大队改为生产队,扩大生产队的自主权,撤销了一大批社队企事业单位。中共青岛市委从市区机关抽调700多名干部到昌潍地区工作,加强农业第一线。并适当减轻粮食等农副产品的征购和派购任务,提高粮食、生猪、蛋品、油料的收购价格,恢复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使农民得到休养生息。
调整工业布局,保证支农产品生产 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扩大轻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压缩重工业和基本建设,对一些原材料紧张、产品销售不好或无生产能力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大力发展化肥、农药、日用化工、橡胶、塑料加工等新兴工业,加强支农产品的生产。
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紧缩财政开支 1961年,中共青岛市委就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减少财政支出作出过若千规定,采取了一些措施。1962年4月4日和5月6日,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紧急规定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财政管理决定的通知》,分别又作出“10条”规定和“6项”决定,进一步减少了支出,增加了财政收入,国家资金能够严格按计划使用。
在采取上述调整措施的同时,中共青岛市委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有关农业、工业、商业、手工业以及教育等条例,调整知识分子政策和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并对1958年以来反“右倾”、“整风整社”等政治运动中批判和处分错了的党内外干部、知识分子进行了甄别平反。经过几年调整工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完成了全市城乡国民经济的恢复任务并有所发展。
第四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青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后,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指导下,开展的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性的政治运动。整个运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1963年3月至1964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根据中共中央1963年3月1日发出的“五反”指示精神,于1963年3月至1964年7月,先后在市、县(区)以上275个单位、151819名职工的范围内,进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简称“五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崂山县的 “五反”运动,是1963年9月在县级机关72名科局长以上干部中进行的。
1963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同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公布后,中共青岛市委从市级机关和军队抽调一部分干部会同崂山县的干部,于同年冬至翌年春的农闲时间,首先对崂山全县社、队干部和群众,宣讲两个“十条”,使广大干部、社员普遍受到一次社会主义教育。
第二阶段,自1964年11月至1966年8月。在城市分三批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简称“四清”)运动。1964年9月,中共中央《后十条修正草案》公布后,中共山东省委从省直机关、济南、淄博抽调干部,会同青岛干部共6668人,成立中共山东省委社会主义教育青岛工作团,直接领导进行“四清”运动。根据1965年1月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的指示精神,运动的重点指向“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打击的对象引向党内,引向领导层。到1965年10月,共进行两批、638个单位,参加运动的职工达25.3万余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完成87.5%,集体所有制单位和街道完成近三分之一。
第三批“四清”运动,是1966年4月由中共青岛市委 “四清”工作团领导进行的,至7、8月因“文化大革命”全面展开而终止。
崂山县的“四清”运动开始于1964年12月,由中共崂山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集中进行。与会人员6152人,历时19天。会议主要是揭阶级斗争盖子,县、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进行“洗手洗澡”,自我革命。1965年10月,成立中共青岛市委崂山县“四清”工作团,在全县系统地进行“四清”运动。1966年8月,崂山县 “四清”运动也因开展“文化大革命”而终止。
青岛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解决了干部队伍中的作风问题和经济管理方面的问题,健全了一些财务和生产管理制度,制止了一些党员干部特殊化和严重的铺张浪费,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和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对青岛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运动的发展,“左”的错误逐渐扩大化、极端化,大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被简单看成为阶级斗争在党内、干部队伍中的反映。因此,错批、错斗、错处理了一些干部和群众,造成了不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