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年6月,李鸿章和山东巡抚张曜对胶州湾进行了两天实地调查,认为胶州湾水深港阔,形势险要,是一天然良港,即联名奏请光绪皇帝在胶州湾设炮台、驻扎军队,所需经费拟由山东海防捐中截留。1891年6月14日,光绪皇帝正式批准在胶州湾设防的建议。1892年秋,登州镇总兵章高元率广武前营、广武中营、嵩武前营、嵩武中营四营兵力,约2000人移驻胶澳。
章高元首先在青岛山西、青岛湾畔(今人民会堂址)显著位置建总兵衙门,作为办公和居住场所。在八关山西北侧(今青岛海洋大学五校门)建嵩武中营,在小鱼山之北(今青岛海洋大学体育场)建广武中营,在今市公安局址建嵩武前营,在西镇(今青岛肉制品联合加工厂)建广武前营。在团岛岬建团岛炮台,在西镇筑西岭炮台,在莱阳路8号修筑青岛(衙门)炮台。1893年在杨家村北侧(今台东邮电局)设立军用电报房,在小鲍岛村(贮水山南麓)设军火库。
清军还根据防务和装卸军用物资的需要,于1892年开始在青岛前海建造了两座码头。一座位于小青岛的西北向,名为青岛栈桥(亦称前海栈桥、南海栈桥、铁码头、大码头等),桥长200米、宽10米,石基灰面。另一座位于总兵衙门前方,名为“衙门桥”,又名“蜗牛桥”,桥长100米、宽约10米,同是石基灰面。1893年码头建成后,主要用于北洋水师舰船靠泊启离、水师官兵上下和军用物资起卸。
清军在进行军事设施建设和港口设施建设的同时,还进行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修通了青岛连接胶州的大路,修建了由总兵衙门通向李村的两条主要道路:一条自总兵衙门起,往东通四方,经沧口,至李村;另一条则与前者在贮水山东南侧分岔,经河西达李村,其间有支路通张村等。道路宽约5米,土沙铺面,主道用于当时的马车运输。乡间小道,沟通连接各个村落,包括通向团岛、湛山、兵营等小道均为土路。
总兵衙门和大小码头建成后,青岛湾逐渐成为航商、渔民泊船靠岸的理想地区,“衙门街”(亦称“滨海街”、“东关街”,由总兵衙门通往东北方向的道路)成为集各类马车驿站、作坊、饭店的主要街道;新街(亦称“大街”,由总兵衙门通往西北方向的道路),则成为容纳大小渔行、钱庄、当铺、药店、粮行、杂货店、洗染坊等的主要商业街。至1897年春,青岛口一带已有工商店铺71家,涉及十多个行业。
第一节 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局)
收回青岛 筹备自治
收回青岛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1919年1月18日,英、美、法、日、意五国在法国巴黎举行和平会议(史称“巴黎和会”)。中国以战胜国成员身份出席会议,并在会上提出取消各国对华不平等条约和在华特权,直接归还山东青岛领土的主权,取消日本妄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的要求。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列强彼此勾结,共同出卖中国人民的利益,无理决定将德国在山东青岛的权益全部让给日本,从而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抗,引发了震惊中外的五四爱国运动,直接促成了山东和青岛主权的收回。1922年12月10日,归还青岛的仪式在胶澳商埠督办公署门前举行。中午12时整,当午炮鸣响之时,日本国旗降下,中国国旗在军乐声中徐徐升起。被德、日强占25年之久的青岛,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筹备自治 1922年11月,北洋政府准备在收回青岛后,将其辟为商埠,并颁布胶澳商埠章程及自治令,拟定将青岛市街、台东镇及台西镇界址内的区域定为青岛市,其他各地为乡,在此范围内实行自治。1922年11月18日,北洋政府颁布《青岛市施行市自治制令》和《胶澳各乡施行乡自治制令》。《青岛市施行市自治制令》将青岛定为特别市。据此,鲁案善后公署召集国内知名人士组成青岛市施行自治暂行条例研究会,从11月下旬起,先后开会六次,形成《青岛市自治暂行条例》共32条。但由于军阀混战,北洋政权濒濒更迭,朝令夕改,青岛市施行自治的日期始终没有正式确定,所谓自治也只是一纸空文。
争权夺利 青岛主权收回后,因其地位特殊,立即成为北洋军阀争夺的目标,围绕“胶澳督办”一职展开了激烈的争夺。1922年12月至1925年7月,胶澳督办更换过五次。
王正廷原是北洋政府官员,因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被北洋政府任命为“接收胶澳督办”,负责接收青岛事宜。直系军阀吴佩孚对其也有好感,曾出面支持王正廷为“胶澳督办”。但新任山东省省长熊炳琦更垂涎“胶澳督办”一职,在曹锟等的支持下,最终谋得该职。熊炳琦上台后为了报答曹锟,大肆搜刮民财为曹锟“贿选”;他还为曹锟收买拉拢国会议员,最后以5000银元一票的代价,收买了500名议员,选举曹锟为大总统。
吴佩孚在曹锟当上大总统后,接任“直鲁豫巡阅使”。因吴佩孚对熊炳琦有忌,借口熊炳琦不愿负担每年高达百万元的海军军饷,一再保荐其蓬莱同乡、多次在北洋政府内阁任职的原交通总长高恩洪担任“胶澳督办”。对吴佩孚的要求,曹锟不能否决。1924年4月,熊炳琦在内外夹攻下让位给高恩洪。
高恩洪上台后,主要任务是为吴佩孚搜刮民财、筹措军饷,供应海军。为此,他开办青岛地方银行,发行钞票,搜刮钱财,供吴佩孚扩充直系势力。同时,高恩洪还以胶澳商埠不应驻兵为由,将驻在市区的第五师王翰章旅及王翰章的“胶防司令部”赶出青岛,以巩固自己的地盘。1924年10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高恩洪强迫青岛商家交出100万元充作军费,并强征民用商船为吴佩孚运兵运粮。直系失败后,山东督办皖系军阀郑士琦宣告“中立”,派王翰章带兵到青岛逮捕了高恩洪,并拒绝乘船从前线逃回的吴佩孚在青岛登陆。这时的“胶澳督办”为王翰章代理。
1924年11月15日,渤海舰队司令温树德出任“胶澳督办”。他屈服于日本的压力,更为了能保全其督办位置,在奉系军阀、新任山东省督办张宗昌的指使下,悍然调兵屠杀罢工工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青岛惨案”。
1925年7月,张宗昌置中央政府命令于不顾,擅自将“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改为“胶澳商埠局”,并任命其掖县同乡赵琪为“总办”,将青岛置于山东督办公署管辖之下。赵琪上台后,秉承日本人和张宗昌的旨意,在政治上大肆通缉、逮捕革命志士,在经济上强销公债、军用证票,削减教育经费,致使青岛工商业凋零,教育倒退,人民生活水平低下,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对日妥协 由于北洋政府软弱无能和接收大员各存私心,中日间山东青岛问题解决得并不彻底,为日本继续染指山东青岛留下了后患。1922年12月熊炳琦上任后,为了讨好日本,首先密访日本驻青岛总领事,并公开其施政方针是:“一、先使与外国人融合;二、确立青岛永久治安之策;三、前二案成立后,使外国资本家投资于青岛。”这些方针,导致日本势力在青岛的扩张。当日军撤离时,日本即在青岛设立了总领事馆,保留或扩大了居留民团、商工会议所等一整套政治、经济机构,继续控制青岛的经济命脉,肆意妄为,压榨青岛人民。日本在总领事馆内,不仅非法设立警察署,而且公然在山东路(今中山路)、吴淞路、台东镇、四方、李村等8处强设警察分驻所,“执行警察一切职务”,阻碍中国警察执行勤务。甚至随时派出日本警察布岗海港码头,保护日人入港,阻挠港政局警方正常检查。日本驻青领事馆还动辄干涉青岛事务,庇护日人罪犯。日本军舰、海军陆战队亦随时在青岛停靠登陆。对日本的这一系列行径,胶澳当局不但不抵制、不据理力争,反而与日领事、日侨来往频繁,过从甚密。
由于北洋政府的丧权辱国,由于胶澳督办(总办)的对日妥协,青岛的经济命脉仍然控制在日本手里。在港口,由于聘请日本人作高级顾问,而被日本掌握了港口大权,左右了港航业务,为其掠夺提供了方便。日本的工业制品、生活用品等,畅通无阻地涌入中国市场;中国的原料、农副产品等,继续被低价掠往日本。
有限的市政建设 北洋政府收回青岛后,国内形势动荡,列强互逐,军阀纷争。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局)处处为日本掣肘,惨淡经营。这个时期市区的建设量很少,工业建设主要完成了日本侵占时期已计划建设的青岛电厂及第二面粉厂等项目。另外,太平角一带已开始由外商建设别墅,并向汇泉湾扩张。在山东路(今中山路)则由国内资本兴建了中小型商场和店铺。市区内的一些道路开始修缮。
城市用于房屋建设的资金主要来自民间和外国侨民。建设投入,从数量、建筑面积到资金,都是国人占主导地位,其次是日本人,再次是欧美人。1923~1928年,胶澳商埠共投资522万元,修建房屋728处,建筑面积31.32万平方米;投资49676元,修建道路23.5公里,占当时全市道路总长度的3‰;投资57380元翻修柏油路面和石子路面,总长度为80.9公里。
镇压工人运动
镇压“圣诞会” 北洋政府接管胶济铁路后,工人受到严酷的压榨和剥削,激起了四方机厂“圣诞会”工人的强烈愤怒和反抗。1924年春,以郭恒祥为首的1200名“圣诞会”成员包围了胶济铁路局,并向局长提出了增加工人工资等五项条件。罢工斗争持续到晚上8点,铁路局长被迫答复了工人提出的要求。工人复工后,该局利用警察局轮流对郭恒祥等威胁、利诱。由于郭恒祥等不为所动,坚持工人利益,警察、保安队和厂警包围了“圣诞会”,并贴出布告:“奉吴佩孚大帅令,开除郭恒祥、郭学谦、耿华山、张吉祥……”并威胁,以后工人稍有活动,即照该四人治罪。
镇压纱厂工人罢工 1925年4~6月,青岛日商纱厂资本家无故开除工人,任意延长工人工作时间,克扣工人工资,不准工人成立工会,为此各纱厂工人联合起来举行同盟大罢工。日方不仅派出日本警察镇压罢工工人,还逼迫胶澳当局派保安队镇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在日本的压力下,5月25日下午派军警300多人到日商大康纱厂企图驱散工人,并摘走工会牌子。5月26日,日方见解散工会的阴谋没有得逞,即急电日本驻京公使,向北洋政府通牒“取缔暴动工潮”。5月28日,日本从旅顺调遣两艘驱逐舰,并增派巡洋舰载运陆战队到青岛,准备登陆屠杀工人。当晚,日本驻青领事馆向温树德发出通牒,要求立即镇压工人。
在日本军事威胁下,北洋政府屈从日本压力,电令山东省省长张宗昌、胶澳督办温树德采取严厉手段,解决工潮问题。温树德遂调集海军陆战队、陆军和保安队2000多人,于5月29日凌晨包围了大康、内外棉和隆兴三大纱厂和工人宿舍,封闭了工会,强迫工人离开工厂。包围内外棉纱厂的海军陆战队,对罢工工人开枪镇压,厂内日本职员也乘机从楼上向工人开枪射击。结果打死工人8名,重伤17名,72名工会干部被捕,还有一部分被日本人暗杀或不知下落,造成了震惊中外的“青岛惨案”。
“青岛惨案”发生后,青岛当局封锁交通,全市戒严,对邮件、电报和报纸实行严格检查,严密封锁消息,企图掩盖残酷屠杀罪行。同时,继续逮捕工人,搜查工人宿舍,将3000多名工人开除、押送原籍。
第二节 青岛市(特别市)政府
接收青岛 1928年11月,曾任孙中山秘书的陈中孚得到胡汉民、于右任的特别保荐,被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为青岛接收专员。陈中孚12月底到达青岛。但因日本以保护侨民为由控制了青岛局势,陈中孚在青岛受到冷遇,“未敢冒然接收”,返回南京。
1929年3月28日,南京国民政府对日妥协,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日山东撤军协定》,以承认日本在青岛、山东的特殊权益为条件,换取了日本撤军和同意国民政府接收青岛行政权的承诺。陈中孚4月4日重返青岛。他一到青岛就拜访日本驻青领事馆和青岛日军首脑,谋求日军协助接收青岛。不料日军竟借口“未奉日本驻华公使芳泽的命令,不能同意接收”。直到4月13日,日本驻青总领事藤田才同意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
4月15日,青岛宪兵司令吴思豫率宪兵司令部人员及第二团官兵抵达青岛。10时,陈中孚率青岛接收专员公署官员至胶澳商埠局行接收典礼。中外来宾和新闻记者数百人参加了青岛政权的接收。
维持统治秩序 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青岛当局先后制订和颁布文告、规定,并整饬吏治,维持其统治秩序。
1929年6月29日,青岛特别市宪兵司令吴思豫发布文告:“在鲁省时局未定以前,开会游行一律禁止。至于组织工会,应候特别市党部计划整理。自示之后,倘仍执迷不悟,则本司令当行使职权,依法纠办,决不宽贷。”1929年12月,青岛特别市市长马福祥威胁工人“安心工作,不得越轨”,杀气腾腾地强调,“鄙人为维持地方安宁,决不稍存姑息,定须依法惩办捣乱分子,务必驱除净尽。”1930年3月11日,市长葛敬恩宣布:“工人不得怠工,务须努力工作,不良工人,决按法律惩办。”1931年12月26日,市长沈鸿烈按照蒋介石“转饬学生救国团,各尽其责,勿越法规”的电令,派军警阻挠学生在工人中宣传“抗日救国”。沈鸿烈迫使学校推行“学分淘汰制”,限制和约束学生,并开除进步学生。
1932年,沈鸿烈颁布了施政纲要10条。第一条“整饬官吏修明政治”强调:各官吏须十分留心,十分自省,万不可稍涉大意。规定市府各机关官吏早六点起床,晚九点熄灯,除上下午办公外,早晨进行朝会,下午定时阅报。市政当局还拟订了执行《山东省公务员给假暂时规则》,并经多次修改补充,规定了严格的请假制度。请假须填具请假书,经主管长官批准方可离开。病假每年合计不得逾三周,事假不得逾两周,逾限应按日扣薪。旷职在一周以内者按日扣薪,在一周以上者,由主管长官给予降级或撤职。办公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逾一小时以上者,按每日每小时应得薪加一倍处罚,犯两次者记过并加倍扣薪,犯法者开除。沈鸿烈企图用这些措施,整顿吏治,以提高办事效率,维持统治秩序。
扶持民族工商业 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特别是日本从青岛撤军后,青岛政局相对稳定,民族经济在市政当局的扶持下有所发展。1929~1937年,青岛的主要行业由26个增加到34个,注册工商业户突破7000个。“九一八”事变后,东北的工商业户纷纷向内地转移,青岛阳本印染厂等,变卖了在东北的厂产纷纷到青岛设厂。在市政当局的鼓励和扶持下,中国氧气公司、山东烟草公司也来青岛设厂;永裕盐业公司、政记轮船公司、恒兴面粉厂、双蚨面粉厂、振业火柴厂、永利铁工厂、茂昌蛋业冷藏公司、同泰胶皮公司等也在同期设立。翰成、明纪、新大纶、五福、广来、三和、光华、德华、民生、建业、华福等民族资本纺织企业也相继建立。
随着民族工业的发展,青岛的商业和金融业也得到发展。东方菜业商场、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百货大楼、青岛物品证券交易所等相继在青岛开业;中山路、馆陶路等商业街逐步形成;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金城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大陆银行、中国实业银行青岛分行等荟萃青岛,成为与外国金融资本相抗衡的力量,促进了民族经济的发展。
推进地方自治 30年代,青岛市政当局成立了地方自治委员会,旨在推进地方自治,加强乡村建设。为此将全市乡村划为若干区,成立李村、九水、崂东、夏庄、沧口、阴岛、薛家岛乡村建设办事处及水灵山岛等分处,由政府派员常驻各处服务。办事处除执行交办各项事务外,还负有调查农村实况向上级报告并指导地方实行的职责。由市工务局督同各办事处拟定乡村道路建设办法,由各办事处发动民众义务劳动,市政府拨专款选派技术人员等,于各区辟建干路支路,以及乡村小道。道路建成之后,动力车辆可直驶各乡村任何一隅。针对乡村儿童上学困难,由教育局拟具乡村教育计划,督同各乡区办事处普设小学,使每一大村有一完全小学,每一小村有一分校,儿童可就近上学。新建校舍由政府出钱,民众出工。还调查学龄儿童,实行强迫教育,否则科以罚金。另创办乡村中学及师范学校与职业学校,使小学毕业者有升学之所。针对乡民就医困难,除扩充原有李村医院外,又于沧口、阴岛、薛家岛各乡区新建医院,于四方、夏庄、九水、王哥庄、水灵山岛等六地设立诊疗所,使乡村病人得以就近医治。1933年,市长沈鸿烈还约集金融界有关人士合组农工银行办事处,专办生产贷款,手续简单,利息微薄,乡民称便。
加强城市建设 30年代初,青岛市政当局加大了城市建设的力度,每年财政支出临时费(约16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性的市政工程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鉴于码头不敷应用的现实,市政当局于1932年始建三号码头,于1936年2月完工,长约1140米,为中国政府接收青岛后第一大工程,也是当时全国最大的工程之一。码头的扩建,使青岛港的航运有了明显发展。青岛港不仅开辟了通往天津、上海、广州等国内主要港口的十几条航线,还有直达日本的3条航线和远航欧美的航线。青岛港的进出口贸易额在全国港口中由第七位跃居第三位。
与此同时,1933年动工兴建了船坞,在小港增建第二浮动码头,在四川路建造了海军栈桥,并重修了前海栈桥,延长了桥身,增建了回澜阁。
鉴于市区里弄杂院湫隘污浊的事实,青岛市政当局于30年代初开始兴建平民住所。提出三种建设办法:一是由公家拨款兴建,二是民众自行建筑,三是慈善团体代为建筑。由公家拨款建筑的平民住所主要安顿贫民,以充当佣工、苦力、摊贩和贫苦妇女为限。由民众自建的住所,由政府拨发公地建筑,不取地租;如资金困难的,则给予酌量贷款,分期归还。由慈善团体代建的平民住所,则由政府无偿拨给土地,廉价租给贫民。期间所建平民住所,多者700户,少者300户,均规模整齐。
1935年,青岛市政府制订了《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方案》,将青岛市分为行政、港埠、住宅、商业、工业五个区域。期间,还于1933年6月建成了青岛体育场,成功地举办了第十七届华北运动会。先后落成了市图书馆、青岛市礼堂、山东大戏院,扩建了第一海水浴场。
发展教育事业 30年代,青岛市政当局每年在经常费中拨出专款,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开始重点放在兴办小学、普及国民教育上。由于经费有限,提倡官办民助,由政府出资建校舍、聘教师,由学校所在地筹款购置设备教具。市区增建重点小学两所,即太平路小学、沧口小学,扩建了黄台路小学、台东六路小学、台西镇小学。为适应小学教育的发展,还采取应急措施,在江苏路小学、市立中学设立小学教师培训班,创办李村师范学校,并每年举办小学教师暑期学校,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
此外,青岛市政当局还积极推行平民教育,开展职工补习教育。青岛市政当局指令一些规模较大的工厂,限期开办职工补习学校。在政府的推动下,茂昌蛋厂、振业火柴厂、冀鲁针厂、华新纱厂等企业开办了职工补习学校。还兴办民生工厂,招收崂山青年学生入厂学艺,供给膳宿;开办女子职业补习学校,由政府出资聘请教师,提供校舍,让妓女上学。平民教育的推行,使全市文盲逐渐减少,德日奴化教育的流毒逐渐肃清。
镇压革命运动 1929年7月,青岛日商大康、内外棉、隆兴、钟渊、富士、宝来6大纱厂,以及铃木丝厂和华祥、山东两个火柴厂的工人举行反日大罢工。日商青岛火柴厂、和田和滨恒木厂、英商大英烟厂、祥泰木厂、峰村油坊的工人也进行了罢工和斗争。参加罢工的总人数达2.4万人,时间长达4个月之久。8月7日,日本驻青总领事藤田荣介向市长吴思豫提出抗议,并以“工潮若不息,将派海军上陆”相威胁。吴思豫当即急电南京政府,并于当日晚邀请党政军警首脑商定出镇压工潮的五项办法。随后,吴思豫实施全市户口大检查,进行搜捕,被捕者近百人。8月19日,宪兵队又以共产党嫌疑为名,捕去大康纱厂工人代表张振邦、杨永泉和内外棉厂工人徐明光。9月8日,捕去大康纱厂工人郭景山。这期间,青岛市政府还将失业工人驱赶回原籍。11月下旬,大康、钟渊纱厂罢工工人同日商厂主展开反强行复工的斗争。11月23日,市长马福祥勾结日本领事藤田荣介签署了《日商九厂复工之办法》,开除工人250名。11月27日,马福祥带领一个混成团的兵力,并派出大批警察、保安队和海军陆战队500人到日商各工厂强迫工人复工。
1930年3月中旬,大英烟厂工人为增加工资举行全体罢工。蒋介石电令青岛市市长葛敬恩“设法消弥,以维税源”。葛敬恩针对烟厂罢工事件,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了平息工潮的四条措施,取消工人对资方的一切正义要求。四条措施激起了工人强烈反抗。“中华全国总工会援助大英烟厂后援会”发出《为援助大英烟厂工友罢工告全市各工厂工友书》,号召全市工人声援烟厂工人的罢工斗争。罢工持续了一个多月,迫使市政当局和日本资本家释放了被捕工人,并招回了开除的60名工人复工。
1936年11月19日,日商大康、内外棉、瑞丰染厂等工厂约3万工人举行反日大罢工。11月21日,市长沈鸿烈布置公安局采取镇压措施,并下令中国海军陆战队登陆,担任日本厂所在地的警戒任务。12月1日,沈鸿烈还贴出布告宣布解决工潮的四条办法,告戒工人“务必恪守秩序,安心工作,不得有罢工、怠工事情,尤不得有秘密集会、结社及一切越轨行为,倘敢故违,决不宽贷。”沈鸿烈亲自出马到四方、沧口督饬工人复工;公安局长、社会局长在大批军警护卫下,奔走往返各日商工厂连晓喻带威胁,逮捕工人150多名。12月3日,日本海军联合陆战队755人在青岛登陆,并从中国军队手中接管了日商工厂的警戒。8日,日商各厂宣布开除工人531名。10日,日本向沈鸿烈提出开业的七项条件,沈鸿烈根据日本人的要求,做出了六项复工决定。沈鸿烈还把保安大队和中国海军陆战队,以及从威海调来的海军教导队部署在四方、沧口日商工厂区域监督、监视工人。各厂工人被迫复工。
实施焦土抗战 “七七”事变后,青岛当局外示镇静,内心恐慌,不仅不发表抗战言论,还压制市民的爱国行动。青岛当局贴出布告宣称青岛不会发生战事,严禁传播“谣言”,工人要照常上班干活,市民不得外迁等。
1937年8月14日下午,日军在青岛制造了“德县路事件”。事件发生后,前海、后海的10余艘日本军舰开近青岛海岸,准备武装登陆。沈鸿烈在全国人民抗日行动的影响下,从观望、不抵抗,转向“一面交涉、一面抵抗”,明确拒绝了日军登陆要求,秘密成立了青岛防卫指挥部,自任总指挥。并在滨海山头设置了炮位,构筑了工事,称如战事爆发,对日侨日厂将不负保护之责,与之同归于尽。8月24日,日本内阁会议同意了日本军方“把夺取青岛放一放”的建议,并派外务省同韩复榘、沈鸿烈交涉撤侨及遗留财产的保护问题。8月25日,日本驻青总领事大鹰开始与沈鸿烈谈判,以保证不在青岛发动进攻为诱饵,换取了沈鸿烈对日侨撤离并保护日侨财产的承诺。
12月13日南京陷落,华北日军加紧了对山东的攻势。沈鸿烈在国民党第51军奉令南调后,更无驻守青岛之意,决定实行“焦土抗战政策”。12月18日,沈鸿烈派部队将日商九大纱厂同时引爆,日本人的工厂尽成灰烬,其他日本在青岛的工厂如啤酒厂、铃木丝厂、丰田油厂及太阳橡胶厂等,亦被彻底摧毁。12月25日,将装满砂石、煤渣的镇海、永翔、楚豫、同安、江利等五艘军舰和飞鲸、金星、土星等五艘港作船,沉在大港和小港航道上,封锁了港口。31日,沈鸿烈撤离青岛。
第三节 青岛市政府
抢占胜利果实 1945年8月11日,山东军区根据延安八路军总部的命令,五路军队向青岛、济南等城市进军。8月16日,中共胶东区委成立了“解放青岛行动委员会”,准备接收青岛。8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委任林一山为青岛市市长,并举办训练班培训接收青岛的干部。后因形势和政策变化,决定暂缓解放青岛。
与此同时,躲在重庆的蒋介石为了抢占胜利果实,于8月中旬电令尚在崂山的青岛保安队队长李先良任青岛市市长,并称:“如全力不足分配,可转达长野荣二(日军侵青部队司令)暂行维持青岛治安,勿为匪乘机,待我军到达后再移交。”8月23日,李先良在崂山成立“青岛市接收委员会”,下设行政、财务、警务、教育、公用、军事、经济、社会等11个组,随即派员与青岛日伪当局协定:一、日伪军原地驻防,听候李先良的青岛保安队进市受降;二、日伪各机关“维持现状”,确保治安,维持秩序;三、对执行上述任务有功的伪职人员,不以汉奸论处。9月13日,李先良率青岛保安队进入市区,9月17日正式接收青岛行政。
1945年10月9日,美国军舰驶入青岛。10月11日,美海军陆战队第六师在青岛登陆。至10月30日,美军在青岛登陆士兵已达2万余人。
10月25日,青岛地区接受日军投降典礼在汇泉跑马场举行。受降仪式由美国海军陆战队第六师司令谢勃尔和国民党军政部特派员陈宝仓主持。受降台上插着中美国旗,美国海军陆战第六师担任警卫,100余架美国飞机在高空盘旋。日军投降代表长野荣二在投降书上签字,谢勃尔和陈宝仓代表受降方签字。10月28日,中美双方会商共同主持日军缴械手续和办法。10月31日起,中美双方共同接受日军在青岛的兵器厂、火药库、飞机场、军用仓库、军需品工厂、被服厂、兵营,以及海港、铁路和日本驻青岛领事馆。接收后,均由美军守卫。
实施联保连坐 维持统治秩序 1946年,国民党青岛当局将青岛划为台东、台西、市南、市北4个市区和四沧、李村、崂东、崂西、夏庄、浮山、阴岛、薛家岛8个乡区共12区。区下设保、甲、户,以户为单位。在编组保甲的基础上,进行户口调查和户籍登记。户口登记后,即实施联保切结,其主要内容为:5户联保出具切结,甲长取得各户保结后向保长具结,保长取得各甲保结后向乡(镇)长具结,乡(镇)长取得各保长保结后向县(区)长具结。有一户违犯联保事项,余四户不举发,皆当连坐;一甲之内有一户以上发现违犯事项,而甲长事先未能查明举报者,甲长连坐;一保之内一个月中有两甲以上之户受连坐处分,而保长未能事先查明举报者,保长连坐。
1947年7月,国民党青岛当局从反共反人民出发,首先在党政团各机关中实行联保连坐法。规定各机关新用员工必须由公务员或国民党员两人作保。并规定各机关每3~5人编为一组,共同签定联保连坐切结,相互监视考察。各机关如发现员工中有“反动”嫌疑,除将该人移送侦讯机关法办外,连坐人员应受连坐处分。
营私舞弊 中饱私囊 南京国民政府接收青岛后,10月29日成立了敌伪产业处理局,着手处理日伪产业。青岛军政官员利用接收处理敌伪产业之机,营私舞弊,展开了“抢金子、抢位子、抢房子、抢车子、抢女子(姨太太)”的劫收大战。
李先良9月13日入城后,除收受贿赂530盒首饰、380多个小元宝、索要慰劳费3亿多元外,还抢占了江苏路27号日本领事馆的房子。“接收委员”们一方面扬言抓汉奸,逼迫商人送礼,一方面把持“接收委员会”,相互提名、彼此推荐,各取所获。11月14日到达青岛的国民党第八军,借“劳军运动”,强占仓库,倒卖物资,挨门逐户敲诈商人,在市长的带动下,青岛的抢占风愈演愈强。
国民党接收大员的倒行逆施,激起了青岛市各阶层人士的普遍不满与愤恨。南京国民政府迫于青岛市民的不满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于1946年9月25日派鲁豫区接收处理工作清查团至青岛调查日伪产业处理情况,仅20天就接到检举党政军贪污、舞弊案件458起,涉及接收舞弊、处理舞弊、房产纠纷、汉奸罪行、官吏贪污等。该团团长郭仲隗对记者说:“各地接收敌伪物资,事权混淆,弊窦丛生,情况太坏。”然而,处理结果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草草收场。
镇压人民反抗斗争
镇压人民反抗美军暴行 美国军队驻扎青岛后,自恃帮助国民党抢占地盘有功和在军事上的强大,美军士兵在青岛横行霸道,使青岛人民蒙受极大的屈辱和灾难。1945年底至1949年5月22日,美军军车肇事致死百姓500多人;无故暴行373起,打死打伤中国同胞117人;侮辱强奸中国妇女擢发难数。美军的罪行,激起了青岛人民的强烈愤慨。1947年1~5月、1948年6月,青岛市民先后掀起了三次大规模的反抗美军暴行的斗争。青岛当局每次都出动大批军警宪兵,包围抗暴群众,挥动木棍、皮带、钢丝鞭等凶具无情毒打抗暴群众,拘捕示威学生。
镇压反甄审运动 1945年11月20日,青岛当局根据全国教育善后复员会议的要求,开始对全市在日伪学校任职的教师和高、初中毕业生甄审登记,不仅给广大师生加上了“伪”字头衔,而且使广大师生遭到失业、失学和饥饿的威胁,因此,激起了全市师生的强烈反对。1945年12月,青岛师生开展了反对国民党政府对无辜师生进行“甄审”的斗争,成立了青岛教员学生联谊会,拟订了“提高教师待遇”、“反对不合理甄审”等33条标语口号,在全市主要场所和街道上散发和张贴。青岛当局派出大批军警武装巡逻,镇压张贴标语的师生。1945年12月16日,青岛文德女中教员费筱芝在江苏路、湖南路口张贴反“甄审”标语时,竟被青岛保安队杀害。
镇压反饥饿、反内战运动 1947年5月31日,山东大学“学生自治会”为响应全国性的“六二”反内战、反饥饿运动,组织700余人在该校大礼堂集会,并于6月2日举行罢课和在市区游行示威。罢课学生在市区主要街头散发传单、张贴标语,发动全市群众反对内战、反对饥饿,并强烈要求美军交回山东大学校舍。青岛当局残酷地镇压“六二”学生运动,逮捕了140多名进步学生,解散了学生自治会,酿成“六二”惨案。中共青岛地下组织及时组织了“六二”惨案善后委员会,组织学生开展罢课,进行绝食斗争,发动工人罢工、商人罢市等“反内战”、“反饥饿”斗争,迫使国民党青岛当局释放了全部被捕学生。
附录一
德国胶澳总督府
强行租借胶澳 1897年11月14日,德国远东舰队侵占青岛。1898年3月6日,德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胶澳租界条约》。从此,青岛沦为德国殖民地。
《胶澳租界条约》共3端10款,主要内容包括:一、将胶州湾包括南北两岸陆地租与德国。租借地陆地面积551.7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576.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原属胶州的45个村,原属即墨的229个村,中国居民约8万多人。二、租借期以99年为限。如德国在租借期未满以前交还中国,中国要赔偿德国在租借期内的一切开支费用,并要无条件地将另一较为适宜的港口让与德国。三、将胶州湾海岸线以外100华里陆地划为中立区,德国军队有自由通过权。主权虽属中国,但中国颁布法令、派驻军队等重要事宜,必须得到德国的许可。四、允许德国在山东建设由青岛经潍县、博山县和经沂州、莱芜到济南的两条铁路,并允许德国在铁路两旁30华里内开矿。五、今后山东开办各项事业,德国有优先权。
《胶澳租界条约》的签订,使德国获得了军事扩张所需要的军港和经济侵略所需要的商港,以及工商业发展所需要的市场和腹地。1898年8~10月,中德又先后签订了《胶澳租借地合同》、《胶澳潮平合同》和《胶澳边界合同》。德国恃强凌弱,肆意侵害的罪恶行径,成为一束导火索,引爆了西方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
建立殖民统治 1898年4月27日,德国政府宣布胶澳为其殖民地,设立胶澳总督府,并正式任命罗绅达为第一任胶澳总督。按照德国殖民地法规定,德皇对殖民地有立法权,首相、海军总长则有发布命令权。胶澳总督为租借地最高统治者。在租借地内,除邮政、司法官吏直接受德国本部管辖外,其余均受总督指挥。
实施殖民区划 1899年10月12日,德皇威廉二世正式命名胶澳租借地内的新市区为“青岛”,同时将位于青岛区之外东北侧的胶澳租借地内陆域范围定为李村区。区设区役所(或称工部局、区署),区长由德人充任,受民政部领导。区役所兼理行政和华人诉讼,李村区还兼管警察事项。青岛区下辖青岛、大鲍岛、小泥洼、孟家沟、小鲍岛、杨家村、台东镇、扫帚滩、会前等九个小区。李村区则直接管辖各村庄。小区设小区长,村庄设村庄长,均由华人充任,受区长领导。
胶澳总督府为维护统治秩序,推行殖民歧视政策,将裴迭里街(今中山路南段)、侯楼威街(今德县路)、威廉街(今太平路)等前海一带辟为欧人居住区,将商业、医院、学校、银行、邮局、教堂等设在界内,为欧人服务;把风景优美的汇泉一带辟为别墅区,建公园、跑马场、海水浴场供欧人娱乐。将大鲍岛和埠头区划为华人(主要是工商界人士)经营居住区。而将居住条件很差的台东、台西一带划为中国劳动人民的聚居区。
制定颁布殖民法令 1897年11月至1912年,德国殖民当局先后制订和颁布各种法律规定188个,内容涉及到华人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等方面。主要法律法规有:《胶澳土地条约》、《德属之境分为内外界章程》、《经理台东镇事务紧要规条》、《经理台西镇事务紧要规条》、《华民诉讼审判规条》、《充当跟役、苦力告示》、《巡捕局整理地面章程》、《禁止居民藏匿军械章程》、《拟定设立厕所章程》、《订立官宰局章程》、《订立倒粪告示》、《订立停泊民船搭载各货章程》、《订立开设砖瓦窑章程》、《订立各项营生执照章程》、《订立行驶各样船只及各样领照铺户章程》、《安设自来水规条》、《接通雨水干筒章程》、《订立衡量告示》、《青岛准设中华商会告示》、《装卸存储货物章程》、《码头楼房费项规条》、《查验出口棉花湿度告示》、《保卫滋生飞禽章程》、《青岛设关缴税办法》、《缴税章程》、《德境以内制成货物缴税章程》、《置买田地章程》、《田地易主章程》、《缴收课税章程》、《青岛地税章程》、《征收地皮税章程》、《征收钱粮章程》、《收民费筹办公益章程》、《征收盐课章程》、《译文纳费告示》、《征收酒税章程》、《抽收中国酒捐章程》等等。
1897年11月德国远东舰队在青岛登陆后,即发布公告:“倘自匪徒敢滋事端,立即按照中国律例从严纠办。若对德人行凶加害,则照德国军法严惩,决不宽恕。”
德国殖民当局在《充当跟役、苦力告示》中规定,凡华人“充西人跟役、苦力及各项工人者,如时常不按时操作、懒惰成性或不遵嘱咐,或无故不辞而逃,以及唆使同伙逃逸,一经觉察,准其东主投报副按察司署核办审实,即罚半月薪工或责打50板之多,或押至三礼拜之久,仰各懔遵勿违”。
德国殖民当局对租借地内华人的活动严加控制,规定:欲贴华人告白、聚众议会,无论何项会赛、游戏等事,包括燃放纸鞭爆竹、暂设戏台或演戏均得禀报,允许方可。所演曲头名目,亦须按目报名。店铺居住房,德国殖民当局无论何时均可派官搜查。还规定,晚9点钟至清晨日出时,华人在街上行走,必须手持灯笼或人持灯笼前引。
德国殖民当局还将当地居民的所有腰刀、扎枪、土枪、土炮等民间武器全部搜去,并规定未有准照而有军械者,要打100板并押做苦工3个月。严禁将军械、弹药卖给租借地内华人。德国巡捕昼夜巡视,骄横无忌,随意打人、捕人。
执行“法律”时,德国殖民当局设两个法庭分理中外司法事务。对外国人执行司法行政分开,实行二级裁判制,设陪审官,判处死刑必须由德国最高法庭批准;对待华人不实行司法行政分开,同等事情要罪加一等,其刑法有鞭笞、打板子、监押、苦役、绞首、枪毙等,甚至将其国内断头机运到青岛,残酷杀害青岛人民。
掠夺土地 德国远东舰队司令在侵占胶澳的当日就宣布了“禁止买卖土地”的临时禁令。1898年9月,德国胶澳总督公布《置买田地章程》,规定由胶澳行政当局垄断土地买卖。1899年德国胶澳总督府成立土地局后,抽调了大批人力,花费了较长时间,对租借地农民的土地状况进行登记、丈量、统计、绘制图册,陆续发布了一些维护殖民统治、掠夺土地的条令。
低价征购土地 1898年4月20日,德国胶澳总督府开始采取与中国农民“订立合同”的办法,代替了禁止出卖土地的禁令。向租借地内农民预付相当于每年土地税一倍的“定金”。以此为条件限制农民,只准把土地卖给总督府,不准卖给别人。在总督府征购这些土地时,还要把价格压低到德国侵占青岛前的地价。1907年10月至1908年10月,德国殖民当局低价征购土地430294平方米,价19139.9元,1万平方米买价为444.81元;卖地48367平方米,卖了40274.4元,1万平方米土地卖价是买价的18.72倍;1898年10月至1899年9月,德国殖民当局靠高价出卖掠夺来的土地和地租收入(未被征购的土地,德国胶澳总督府每亩向农民征收32个大铜钱)为181706.75银元,占同期总督府全部收入的92.3%。
控制土地买卖 1898年9月2日胶澳总督府制订青岛港口和城市建设规划后,发布了公开出卖土地的通告,定出了投标的最低价格,把土地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对购买的土地,以后转卖给别人,卖方要将买卖双方出的价格(扣除地皮上建筑物的价格)事先报告总督府,总督府有优先购买权;总督府若不购买,除收取2%的过户费外,还要收取过户中提高价格部分1/3的款额。按照这一规定,1900年10月至1908年10月,总督府从土地买卖增值部分征收的款额累计9409.99元。
征收新土地税 为了垄断土地买卖,1899年1月胶澳总督府实行新的土地征税办法。办法规定,“对卖出的土地,最初三年,总督府每年提取买价的6%作为土地税,三年调整一次。”至1902年4月1日,私人买地总价值499589.01元,按年征6%的土地税计,总督府从中渔利29975.24元。
德国殖民当局还以“影响卫生”、“易寓藏盗匪”、“污染自来水”、“建设需要”等为借口,先后强行把上青岛村、下青岛村、小鲍岛、孟家口村、汇泉村和小泥洼、海泊村等村庄毁掉,把农民赶走,掠夺农民的土地。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低价购买青岛农民的土地18500亩。至1911年,垄断买卖收入累计达1451600元。
建立扩张和掠夺基地
构筑军事防御体系 德国侵占青岛后,首先利用清军炮台、火炮、兵营和码头等建起了初期防御。从1899年起,投入巨额资金在前海一带、汇泉到团岛、湛山至海泊河口、市区各山头及水陆要冲,构筑了海防炮台、陆防炮台、堡垒群、临时炮台,建造了俾斯麦兵营、伊尔奇斯兵营、毛奇兵营和小泥洼兵营等。德军还挖壕堑,设暗堡,布水雷,建立起严密的水陆防御体系。
建设进行经济掠夺所必须的基础设施 建筑海港。1898年4月,德国国会通过了500万马克的建港拨款法案,在青岛修筑海港,作为军港和掠夺中国资源财富的基地。殖民当局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进行勘察设计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把建筑工程包给德商“回利格”公司施工,1901年即建成了小港码头。至1908年,大港一号码头、二号码头、五号码头和四号码头相继建成。
建筑铁路。1899年6月,“德华山东铁路公司”成立,并进行了勘探和设计。1899年9月9日,开工修建胶济铁路。1900年3月,订立《胶济铁路章程》。1904年6月,铁路修至济南,胶济铁路全线通车。胶济铁路全长395.3公里,所用铁轨、枕木、水泥等筑路材料约15.5万吨。总投资5290.1万马克。
投资建厂。德国向青岛投资的重要工厂有:1900年10月,在四方火车站附近建造铁路工厂(今四方机车车辆厂),投资158.7万马克;1902年在沧口建造蒸汽缫丝厂,投资500万元;1903年创建啤酒厂(今青岛啤酒厂),投资40万元;1905年创办屠兽场,投资85万马克。另外,还先后投资开办了电灯厂、海泊河水源地、窑厂、面粉厂、蛋厂、肥皂厂、草帽辫厂、淀粉厂、榨油厂、制盐厂、制桶厂等。
市政基础建设。德国胶澳总督府根据殖民地发展的需要,进行了与建港、筑路相配套的工程和重要的市政工程建设,如自来水、电力、公路、上下水道、海岸防浪堤坝等。这些项目从1898年开始陆续动工。当时所筑道路有台柳路(台东镇经李村至柳树台)、四流路(由四方经沧口至流亭)等。至1913年,在市内建成的道路总长80650米,同时在市内与郊区共建大小桥梁700余座。在上下水道建设方面,1903~1910年,共安装污水、雨水排水管道56500米。
与此同时,一些主要政治、商业、文化设施也相继落成。1898~1910年间,主要建筑了胶澳总督府、总督官邸、德华银行、礼和洋行、世昌洋行、顺和洋行、捷成洋行、亨宝洋行、北德公司、山东路矿公司、电报局、电话局、青岛火车站、福音教堂以及观象台、医院、学校、别墅和一批旅馆、饭店及商业建筑等。
经济垄断和掠夺
通过海港垄断和掠夺 德国侵占青岛后,即把持港航大权,并吸引他国将机器、煤油、棉纱、火柴、肥皂、染料等商品输入青岛;同时通过青岛港和胶济铁路,掠运煤炭、铁矿石等矿产资源及芝麻、花生、生牛皮、鸡蛋、大豆等农副特产。进出口青岛的船舶,1900~1911年共5606艘,其中德国船舶3503艘,占出入青岛船舶总数的62.49%。德国的一些大轮船公司,如北德邮船公司、亨宝公司等都在青岛设立了分公司,并拥有大吨位的远洋轮船。1898~1914年,德国从青岛搜刮的金额总数达到4496万马克。
利用胶济铁路牟取暴利 1905年胶济铁路正常营业以后,原来经由天津、烟台等港输入输出的津浦铁路和胶济铁路两侧地区的货物,大部分被吸引到青岛港,因此,胶济铁路的收入急剧增加。1905~1913年,胶济铁路共运送旅客8127082人,运送货物5567734吨,获利润19505761元。
通过银行进行垄断和掠夺 1898年德华银行设立青岛分行,控制金融市场,进行经济掠夺。德华银行积极配合德国殖民当局对青岛、山东的经济侵略。分行于1899年联合本国银行集资6600万马克,成立了德华山东铁路公司和德华山东矿务公司,敷设胶济铁路,开发铁路沿线30华里以内的矿产资源。德华银行青岛分行还恃仗政治特权,发行货币,代收关税和铁路运费,大力组织存款,再以低利贷款支持德国洋行控制青岛、山东的对外贸易,使之成为德国商品倾销市场和原料供应基地。同时,德华银行青岛分行还于1909年、1911年先后两次借钱给山东巡抚衙门150万两白银,通过政治性交易,扩大对山东的经济侵略。
德华银行发行的纸币,票面有1元、5元、10元三种,与中国铸造的银元同值,同在市面上流通。德华银行还另铸镍币1角和5分两种,在市场上流通时,比中国流通的1角、两角银币价值高。在德国租借地和胶济铁路线上,德国钞票强制流通,对中国银元则百般挑剔、甚至贬值使用。因此,商人多用德币。当时用银元兑换德币必须贴水,德国从中得利。为此,1904年6月,德国首相授予德华银行青岛分行“硬性发行,强制流通”的特权,使“德华货币”在青岛的发行额逐年增加。1907年6月发行至144878元,9月发行至251750元,至1909年6月20日,共发行603655元。
控制海关 1899年4月17日,中德签订了《青岛设关征税办法》,规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德国的条款,使大批中外商人云集青岛,货物进出口贸易额飞速增长。1902~1911年,青岛的船运吨数、贸易金额、海关收入比过去10年都增长了4倍以上,但由于海关被德国人把持,德国除享受许多进出口货物的免税权外,还规定胶海关每季度进口税的20%用以补贴殖民当局。德国还利用把持胶海关的特权贩毒走私,经销他们的商品。
殖民扩张 德国殖民当局通过《胶澳租界条约》取得了开采矿产的特权,对山东进行掠夺。1899年10月,山东德华矿务公司在德国柏林成立。1900年3月21日,山东德华矿务公司订出章程20款。其中第17款规定:“在铁路附近30里外,无论谁何,倘未经山东巡抚允许,不准私自开矿;在30里内,除华人外,只准德人开采矿产……倘华人在某处已开大矿,该公司意欲购买……在商定价值后,听矿主自便,或将购买价折作股份,领取股票亦可。”德国不仅垄断了采掘权,还得寸进尺,不断进行扩张,并制定《矿务续章》规定:“一、在30里内,只准德人用机器开矿;二、华人只准照土法开矿,不准使用机器开矿;三、德人矿区15里内,华人已开者须即停止,未开者不得续开;四、30里内德人用机器开矿,华官不得干预。”
山东德华矿务公司在青岛设有“事务所”,负责开办淄川、坊子煤矿和金岭镇附近的铁矿。1908年,德国又强行索取诸城、沂水、沂州、潍县、烟台等处的矿山开采权。1909年,山东巡抚孙宝琦就“五矿问题”同山东德华矿务公司进行交涉,并以34万两白银作代价,收回了德商所办煤矿五处。1911年,山东地方政府又以21万墨西哥银元为代价,赎回了除坊子、淄川、金岭镇三所矿区以外的各铁路两旁所有的矿务权。但同时规定,山东其他地区开矿如需资金、技师、机器,德国有优先权。德国对此并不满足,后来借口中国“国体改革”(即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延签约,直至1913年6月才正式签字。德国对山东煤炭资源的掠夺,随着胶济铁路和青岛港的建成与日俱增,1902~1913年,共掠夺341万余吨。
镇压人民反抗
杀害抗德义士李象凤 德国侵占青岛后,欺压百姓、骄横无忌、滥杀无辜,甚至把中国人当活靶子打。其暴行激起了青岛附近180多个村庄村民的强烈反抗。即墨人李象凤将一名作恶多端的德兵杀死。德国殖民统治者饬令山东巡抚“将凶盗拿获惩办”。1898年1月李象凤被斩首示众。
镇压抗德义勇队 德国侵占青岛初期,曾在章高元军中做过营役的傅二,目睹德人的残暴,义愤慎膺,即秘密组织抗德队伍。在农村联络乡民以猎枪、短刀为武器杀死到村庄敲诈勒索的德国兵和汉奸。在青岛发动苦役、跟役和人力车夫等劳动群众,利用夜晚袭击侵略者或将寻欢作乐的德国兵拉到僻静处打死,投到井里,或抛到海里,并夺其刀枪武器,为被害的中国同胞洗冤报仇。
德国殖民统治者对傅二领导的抗德义勇队恼羞成怒,多次发兵或派巡捕追捕,均被抗德志士击败。后来,德国殖民当局派巡捕和汉奸打入抗德义勇队进行破坏,傅二因叛徒出卖而被捕,被殖民当局杀害。
镇压胶州民众反筑路斗争 修筑胶济铁路时,德国殖民当局强征民田,挖掘坟墓,引起民愤。特别在修筑胶州大沽河铁桥时,因涵洞设计狭窄,河水滞泄,导致上游水灾,当地农民结坛成立义和团,痛打铁路工程承包商,烧毁大辛疃德国教堂。1900年2月13日,德国胶澳总督派出100多名骑兵前去镇压,遭到2万多名农民持械抗击。德国殖民当局变本加厉,又派重兵镇压。后来,义和团虽然失败了,但德国殖民当局被迫修改了设计。
镇压租借地内工人和革命党人的反抗 胶澳租借地内的建筑工人、码头工人在农民抗德斗争的鼓舞下,纷纷采用消极怠工、破坏工具、相约众人逃走等手段同德国殖民当局进行斗争。德国殖民当局手持枪械、严加警戒,镇压工人反抗。他们还派巡捕包围革命活动十分活跃的震旦公学,搜抄革命党人的武器,驱逐革命党人出境,强迫解散震旦公学,并无端拘押革命党人和知名人士。
附录二
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
实施军事管制 1914年11月11日,日军侵占青岛。19日,日军发布第一号军令,宣布设立青岛、李村两个军政署,任命步兵中佐吉村健藏和多贺宗之为军政署委员长。27日,日本天皇命令在青岛设立“守备军司令部”,任命日本陆军第十八师团师团长神尾光臣中将为守备军司令官,隶属于日本天皇,统辖侵占青岛日军各部队及各机关,负责侵占地区之防卫,管辖侵占区各项民政事宜,并负责监督青岛海关、胶济铁路及所属矿山之经营管理,维护其特权。
日军侵占当局对青岛实施军事管制,配置了8个步兵大队、1个骑兵中队、1个重炮兵大队及电讯队、陆军兵器队、陆军医院等,总兵力达1万人以上。5个步兵大队分驻胶济铁路沿线,以铁道联队(后改为山东铁路管理部)的形式管理铁路,宪兵队及其他兵力守备青岛。
建立统治秩序 日本为了长期侵占青岛,除实行严格的军事统治外,还颁布了一系列“规则”、“条例”、“刑事处分令”等,以巩固其统治秩序。
1914年11月19日,日占当局颁布了《军政施行规则》10条,规定中国居民的一切活动须经军政署批准方可进行,“不许有所稍违。倘有违者,无论如何情由,定行从严惩办,毫不宽贷”。
1917年9月23日,日占当局又公布《日本驻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条例》,宣布在守备军司令部设民政部,负责除军事以外的行政、司法事务,辖青岛、李村、坊子3个民政署,将其权力伸延到处理地方司法、征收田赋捐税等方面。
另外,日占当局还颁布了《青岛守备军治罪条例》、《青岛守备军刑事处分令》等,用以镇压人民,统治人民。在这些《规则》、《条例》、《处分令》的桎梏下,青岛人民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日本警察可以用任何借口,审讯、拘留青岛居民。判刑乃至杀害青岛居民的事件时常发生。
实施向青岛移民 日本侵占青岛后,立即宣布青岛向日本本土居民开放。
1915年1月,驻青岛日侨人数由1911年的312人增至4000余人;至9月末,猛增到14000人之多。这是日本向青岛移民的第一个高潮。尔后,1917~1918年,形成了日本向青岛移民的第二个高潮。1917年,在青岛(市南区)日侨人数为18563人;1918年增加到19260人;1919年上升为24500余人。另外,旅游、行商等来往青岛的日本人,仅1916年就达17000人次之多。日商势力在贸易、商业、工业、金融等方面都处于控制的地位。
这些日本侨民和日本商人到青岛后,不仅占据了德国人的财产和房屋,还霸占了战争期间逃亡的中国人的产业、房屋等。因此,要想回到青岛的中国人,都遭到日占当局无理阻挠。日占当局规定:凡是先前在青岛的居民,要想回到青岛继承产业和财物,须持足够证件到军政署审核批准,方能入城。许多青岛人因证件毁于战火或丢失,不能取回自己的财产。这些财产都落入了日本人手中。
控制和垄断青岛的经济命脉 日本侵占青岛后,一方面牢牢控制着与青岛经济命脉相关的海港、海关、铁路、邮电等管理权,一方面加紧了对青岛、山东资源的掠夺和输出。
控制港口 青岛港是山东海上的主要门户。日本侵占青岛后,立即建立埠头局、港工局、港政局,迅速增修和部分修复了在日德交战中被破坏的港湾,完成了胶州湾内外,特别是青岛海域的扫雷工作,打捞出在日德交战中被德军炸沉的艇船,修复航道标志和起重设备。1915年7月正式恢复航运,并宣布青岛港面向所有轮船开放。日本还从贸易掠夺需要出发,先后完成了小港堤岸工程和浮码头建设,并在大港五号码头增建了货场。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期间,累计贸易总额为59212万海关两,进出船只急剧增加,对外贸易年年出超。
控制铁路 日军在侵占青岛前,就首先侵占了胶济铁路。日军以5个步兵大队的兵力分驻胶济铁路各车站,逼迫中国军队退出铁路沿线,抢占各种机车车辆1009辆,撵走中国铁路员工,以铁道联队(后改为山东铁路管理部)管理铁路。随即进行了铁路增修与扩建,提高行车能力,增加车次,缩短行车时间,迅速提高客货运量,攫取巨额利润。仅1922年,胶济铁路纯利润即达882.6万元,8年间日本共获取利润5126.5万元。
控制胶海关 1914年11月16日,日军强占胶海关,并截留了全部关税。经北洋政府多次交涉,中日双方于1915年8月6日达成协议,签订《会订青岛重开海关办法》。《办法》主要内容有:一、青岛海关重新开办;二、中德以前订的《青岛设关征税办法》及各种修订办法、章程“照前发生效力”,唯将其中“德国”字样改为“日本”;三、日本占据的海关档案及关产交还中国;四、日本从关税净数中扣出二成津贴。9月1日,日本人立花正树即任胶海关税务司。
掠夺矿山 日本侵占胶济铁路时,强占了由德国开办的金岭镇铁矿和坊子、淄博等煤矿。于1915年底完成了至金岭镇的铁路支线建设,第一批矿石1919年运往日本国内。
日占当局还将坊子煤矿和淄川煤矿(南定矿区除外)租给日本资本家开采,将坊子炼焦所和南定煤矿留给日本铁道部直接经营。1915~1921年,合计盈利226亿余元(含金岭镇铁矿)。
掠夺土地 日本侵占青岛后,一方面将德国侵占青岛时期强征的“官地”据为己有,并不断扩充,到1922年,日本所占“官地”达1400多万坪(每坪3.3平方米,这个数还不含这期间日本出租、出卖的“官地”);另一方面则以低于德国一半的价格强行征购中国人的土地,仅1918~1922年,日本在四方、沧口一带即强占土地300余万坪。
实施资本侵略 扩大投资兴办工厂企业,是日本经济侵略的重点之一。日占当局一是强行霸占、接管四方铁路工厂、青岛造船厂等所谓德国官办的工业;二是对啤酒厂、汽水厂等采取强买、入股等手法进行兼并;三是扶持日商,将投资重点放在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纺织工业。1916~1922年,日本在青岛开办了内外棉、大康、隆兴、钟渊、宝来、富士六家棉纺织厂,一家丝织厂(铃木丝厂),共置纱锭239560枚、织机1021台、丝织机200台,总投资4300万元。
日本不仅垄断了青岛的纺织工业,其他工业如啤酒、汽水、造船、屠宰、电气、面粉等也被其独占;制砖瓦、火柴、盐业、化工、制革、榨油、花边、发网等,约90%也被其占有。至1922年底,日本在青岛开办的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工厂企业达80余家,直接或间接投资约8亿元,不仅赚取了高额利润,还冲击和挤压了青岛的民族工业,使民族工业企业有的减产,有的倒闭。
控制盐业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工业用盐由年需1000万担左右猛增至1600~1700万担,年差700万担左右全靠从青岛输入。1918年10月7日,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制订《青岛盐业管理规则》,宣布盐田开发、使用需经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许可,并规定输入日本的盐税每担3钱,而输入到中国各省的盐税每担2.5元,附加捐1.5~1.8元。日本一方面低价掠夺青岛的盐,另一方面鼓励日本人在青岛大量开辟盐滩及增设精盐厂。日本侵占青岛期间,新增盐厂19处。
控制金融 德国侵占时期,日本在青岛仅有1913年11月设立的日本横滨正金银行青岛办事处,且业务、资金甚少。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日本各银行接踵至青岛设行。1915年有日升银行、龙口银行,1917年有朝鲜银行,1919年有日本居留民团储蓄会改组的青岛银行,1920年有正隆银行等。日本各银行在青岛大量吸收存款,发行巨额货币,以大量贷款及优惠利率支持日本商民在青岛开店设厂,利用中国的廉价原料和劳动力进行经济掠夺。如正金银行1915~1922年在青岛发行的兑换券达40862626元,该行的兑换券随着日本的侵略扩张,由青岛流向胶济铁路沿线。1919年3月,正金银行青岛分行的存款余额已达800余万元,成为青岛金融的“霸主”。
正金银行青岛分行在日本垄断资本的支持下,还操纵了青岛的存款放款利率、外汇行市及银两与钞票兑换差价。正金银行青岛分行支票(钞票)每千元加水六七元。
控制贸易 1915~1922年,日本进出青岛的船舶,日本和青岛间贸易,始终占各国进出港船舶和各国对青岛贸易的首位。1921年日本进出口青岛港船舶,占各国船舶总数的74%,日本船吨位占总吨位数的64%,日本贸易额占总贸易额的87%。
附录三
伪青岛治安维持会(特别市公署、特别市政府)
充当日本“以华制华”帮凶 1938年1月17日,由日本海军宣抚班拼凑成立“青岛治安维持会”,日本海军特务部部长柴田大佐任顾问。维持会秉承其日本主子的旨意,向市民进行奴化宣传,巩固反动统治,反共反人民,为日本侵华服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治安维持会”先后举行“国民党员脱党大会”,成立“扫共灭党委员会”,召开“反共救国大会”,开展“捐款购赠友军(日军)慰问袋”,进行以企图消灭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抗日军民为重点的“市区大搜查”和“乡村大扫荡”活动。
推行“中日经济提携”和“工业日本,资源中国”侵略方针 1938年1月日本侵占青岛后,规定青岛为“日华紧密结合”的特殊地区,是日本在华北致力加以统治的重点地区。以赵琪为首的“治安维持会”秉承日本侵略者的意旨,于1938年1月19日成立了“青岛复兴委员会”,实施日本的“复兴计划”。“治安维持会”根据日本人的旨意,不仅诱骗工人进厂复工,还以与日本“合办”、“合作”和“出售”给日本等名义,使中国的瓦斯工厂、中国海军工厂、四方机厂、中兴面粉厂、茂昌蛋业冷藏厂、冀鲁针厂、利生铁工厂、华盛火柴厂、山东烟草公司等100多家企业先后被日本霸占吞并。其间,日本还霸占了胶济铁路和青岛港,控制了青岛的金融和商业等。青岛成为日本掠夺中国资源的重要据点。
接待汪伪会谈 1940年1月23~26日,伪国民党中央党部主席汪精卫、北平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委员长王克敏、南京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梁鸿志,在日本的撮合操纵下,为统一地方傀儡政府,建立伪“国民政府”在青岛举行会谈(史称“青岛会谈”)。
伪青岛特别市公署为“青岛会谈”,从1月中旬就开始了严密筹备和警卫工作。安排迎宾馆一楼为会谈地点,二楼为汪精卫住处,三楼为梁鸿志住处,太平路31号青岛大饭店(今栈桥宾馆)为王克敏和李守信(内蒙古伪政权代表)的住处。警卫方面,由伪警察局长傅鑫直接负责,并坐镇指挥;各分局从局长到警员都武装齐备,担任会谈和三方官员的护卫。全市警察配合日军和日本宪兵在会谈地点和参加会谈人员的住处严密布防、警戒森严。在汪、梁、王、李到达青岛时,马路上实行戒严,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预防意外。会谈前夕,全市进行了大搜查,逮捕所谓“可疑分子”300多人。
进行“强化治安”运动 1941年春至1942年冬,由日本支那派遣军北支方面军策划,伪华北政务委员会主持,在华北日本侵占区进行了五次整顿治安运动。
第一次,1941年3月30日至4月3日,共5天。实施目标是培养和加强区、乡、村的自治自卫力量,加强扩大民众组织,剿灭“扰乱”治安分子,运动重点是消灭中共及其领导下的抗日军民。青岛是日伪实施“治安强化”的重点城市,3月24~31日,日伪当局强迫胶、即两区地方村民将市郊300余里主要道路修补一遍,确保治安交通畅通。同时,胶、即两区警察人员进行训练演习。市内每天由汉奸头目轮流主持广播讲演会,3月30日在青岛第三公园举行10万人的动员大会和游行活动,31日为前一年侵华战争中日本的67名“亡灵”举行招魂和捐献活动,煽动法西斯狂潮。4月1~2日,“兴亚院青岛出张所所长”柴田弥一和伪市长赵琪赴胶州、即墨两区视察并参加保甲联庄大会。伪新民会组织宣抚班下乡到李村、王哥庄等地进行巡回演讲,收买人心。同时,日伪军分别在1941年3月22日、4月16日、5月1日连续三次“讨伐”胶州、即墨,杀戳100余人,伤140余人。
第二次,1941年7月7日至9月7日,共两个月。重点是“实行剿共,巩固治安”。7月7日开始,日伪当局先后组织兴亚演讲会、游行、游艺、提灯、慰问日军活动等;中、小学校举行“中日亲善”作文赛、学艺会、演讲会。7月9日,伪青岛市警察局举行560人的武装检阅,市内强化秘密警察,配置特别自行车队巡逻,实施非常检查,强化日本宪兵队指挥下的“剿共班”,强化经济警察班,严禁物资流向抗日地区。市郊组织民工修补道路、壕沟等,强化武装力量,进行保甲自卫团训练,组织乡村合作社以实行对抗日游击区的经济封锁。此次“治安强化”运动期间,日伪军共“讨伐”124次,交战39次,杀戳61人,逮捕59人。
第三次,1941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共55天。此次“治安强化”运动重点是以经济为主体,严禁物资流出沦陷区,严格物资统制。期间,日伪当局组织成立了青岛市“治安强化运动”本部,推行经济封锁,强化保甲制度和“讨伐”运动。1941年日伪军共实施“讨伐”348次,交战104次,杀戳142人,逮捕159人。
第四次,1942年3月30日至6月15日,共两个半月。此次“治安强化”运动实施目标为“东亚解放,剿共自卫,勤俭增产”。日伪当局为强化宣传,4月3日改《青岛新民报》为《青岛大新民报》,每旬出版《工作旬报》,仅4月1日至5月20日,日伪军即“讨伐”146次,杀戳282人,逮捕40余人。
第五次,1942年10月8日至12月10日,共两个月。军事上以“讨伐”为中心,以消灭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武装为主;经济上打着确保“农业生产,降低物价,改善生活”的幌子,进行军、官、会、民总动员,严禁物资流向抗日根据地。11月9~15日,青岛日伪当局举办“回收废品周”,搜缴金属8840斤。日伪军在胶州、即墨、崂山及市郊共“讨伐”366次,杀戳8人,伤461人,逮捕121人。
大搞献铜、献机、献金运动 1943年11月13日,伪青岛特别市公署改称伪青岛特别市政府,推行“战时经济体制方针,严格实施统制经济”。1943年7月24日,成立“青岛特别市献铜委员会”,要求“市署各机关铜具全部献纳,改代用品”、“市民将所使用的铜器都拿出来贡献给‘国家’”。至1944年9月,日伪当局共搜刮民间铜器122万余斤、铁器无数;强迫献飞机89架(包括日商在内)。在献铜运动开展的同时,日伪当局还制定了“献金”实施办法:一、由“新民会”办理献金事项;二、献金款数,住户及商户,各分甲、乙、丙、丁四等,住户以住房间数为单位,分10元、6元、4元、2元四等;商户分200元以上、100元以上、30元以上、10元以上四等;三、由《大新民报》为后援,开展献金宣传,加紧搜刮;四、所收献金款项,由“新民会”负责存放于大阜银行,并登报公布;五、献金办法,一般市民依地区联合会组织,以分会为单位,由分会长收齐转交“新民会”;六、前项所定数目为最低限度,要求各单位尽力逼迫民众输捐。至1944年9月,日伪当局强使市民“献金”4568万余元。与此同时,日伪当局还强令市民“简易生活”,每人每月配售面粉不足10斤,致使市民百姓饥寒交迫,挣扎在死亡线上。
控制户口 编组保甲 日伪当局在开展“治安强化运动”的同时,首先从工人密集区的四方、沧口开始,实施“旅行证”制度。进出青岛,乘车上船,须先办“旅行证”,后改行“良民证”制度。长住青岛户口,并认定是“良”者,才发给“良民证”,并附本人照片。亲人来往,必须报临时户口。日伪当局还在青岛实施保甲编组,规定10户为1牌,10牌为1甲,10甲为1保。联保长由伪区长兼任。伪警察经常进行“检问”、“检索”,在马路上、娱乐场所或住户家中盘查、搜索所谓“可疑”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