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青岛市人民政权施政纪要
2019-12-12

第一节 青岛市人民政府

(1949.6~1956.4)

青岛市人民政府成立后,经过接管城市、着力恢复与发展生产,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结合青岛实际情况,调整民族工商业、实行土地改革、企业民主改革,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各项社会运动,在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3年起,按照中央的部署,开始领导全市人民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6年又组织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接管城市 青岛解放当日,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即领导3000余名参加城市接管的干部分赴各点,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对国民党青岛市的行政、司法及官僚资本企业实行接管。

在接管中,认真贯彻“各按系统,原封不动,自上而下,整套接收”的方针,方法上注意“分别轻重,分别对象,权衡利害,掌握缓急”。首先划清接管对象与非接管对象。凡带“官”字号的即为接管对象,凡带“私”字号的则予以保护。对企业生产组织中的人员,坚持“原职、原薪、原制”不动的原则。为了使接管工作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注意处理好以下关系:强调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但同时注意团结工商业资产阶级;放手发动工、青、妇群众,同时开展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统战工作;照顾工人生活,但必须服从恢复发展生产与劳资两利的原则;恢复发展公营企业,同时注意恢复发展私营企业。

在接管中,还注意做好旧职员的处理工作。凡生产企业机构的原有职员均全部录用。对个别坏分子、贪污分子、靠门子混事的冗员,留待调查了解之后逐步淘汰。凡市政管理机构和文教、慈善卫生机关的旧职员,除反革命分子和严重贪污分子外,一般均暂行录用,过一段时间再实行精简与淘汰冗员。凡国民党市政府、社会局、警察局、教育局、税务局、法院、报社等机构,除专用的技术人员及部分下层职员或个别进步分子继续录用外,对反革命分子、严重贪污分子及主管人员则于交待工作后即行解职,不再录用;对一般旧职员,则采取先集训,后根据情况选择录用。

接管中,还注意了慎重地处理工资问题。被接收的生产单位、公营企业、市政机关、学校、文化教育机关中一切供职或留任之职工及公教人员,依据原薪不动的原则,以解放前3个月平均所得作为发放工资的标准。如解放前3个月因国民党政府榨取、欠薪太多,实得工资太少,按上述原则发放工资职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则作个别处理,原有薪资制度中绝大多数职工认为不合理的,亦留待调查研究后有步骤地改革。

由于接管中采取了一系列正确政策,得到了工人和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拥护,生产得到及时恢复与发展。至6月26日,除个别单位继续清查物资、总结经验外,绝大多数开始调整机构,全市接管工作已基本顺利完成。

恢复发展生产 青岛解放前夕,工商业大部奄奄一息,无力开工。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调剂下,大量燃料和原材料运入青岛市区。同时,大批工业产品如火柴、肥料、胶皮、车带、棉纱、棉布、纸张等源源不断运销农村,刺激了工商业的恢复与发展。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在登记审核时,根据“动员指导不利于国民生计的工商业,转向有利于国民生计的工商业”和“反对与取缔投机奸商”的原则,在解放后3个月中即批准了原有工业1912家、商业5543家。工业复业者34家,新开业者184家,由他业转入工业者47家;商业新开业者680家,复业者13家。一些高消费或投机性质的商业报请歇业者307家,转向工业者及其他较有利于国民生计的商业者96家。从此,青岛的工商业不仅得到恢复与发展,而且由消费的城市逐渐向着生产的城市转变。

在恢复与发展生产中,青岛市采取的步骤是:首先恢复与发展公营企业的生产,其次是私营企业和手工业生产。市人民政府采取一面清点、一面复工的方针,尽力安定员工生活,并吸收职工积极参加清点接交工作,保证了接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通过教育,普遍提高了职工的阶级觉悟,逐渐以新的劳动态度从事生产。经过解放后5个多月的努力,接管的公营企业已基本开全工或基本开工。各厂生产力逐步提高,有不少工厂已超过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生产水准。对私营工商业,人民政府则予以保护,指导其恢复生产。市人民政府曾多次召开工商界座谈会,广泛征求恢复与发展生产的意见,反复解释“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以打破民族工商业者的顾虑;迅速办理工商登记,予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以合法保障。同时,公营经济给予私营经济极大的扶持。仅华新纱厂得到公营棉业公司的接济棉花即达1080担,双蚨面粉公司得到粮油公司接济小麦269万余斤。在政府保护民族工商业政策和工人积极恢复生产的推动下,私营企业不仅已大部分复工,而且产量提高。

市人民政府还积极组织物资交流,使城乡贸易日渐畅通。6~9月份,大批原料由农村运入城市,工业品则运往农村。仅由海路运进货物即达78715.9吨,运出货物8768.6吨。7月份,由铁路运入货物2006.27吨,运出货物6135吨。青岛市还组织34个私人车行724辆汽车参加客货运输。在各方面的参与下,较好地达到了城乡交流的目的。对外贸易也得以恢复与发展。青岛市成立了进出口贸易公司,掌握“量出为入、以货易货”的原则,放宽了对外贸易的尺度,修改了税则税率。解放后3个月中,即组织出口土产品和工业品等总值42.25亿元(旧人民币),换回各种物品总值43.16亿元。

统一全市财政经济 调整城市工商业 1950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并实施《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决定精神,要求国营企业、部队、机关团体在银行的存款一律冻结。如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少量资金,需申请经市财委批准方可动支。同时通过加强管理、发放生产贷款,促进工商业的发展;采取紧缩编制、清理仓库、加强税收、发行公债等措施,减少开支增加收入。此外,还根据青岛的实际情况,动员国营企业职工突击增产,供应市场需要。采取这些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至6月底,全市共收入小米2亿余斤(不包括关税、盐税),其中货物税占58%,私营企业营业税占12.8%,公营企业营业税占9.6%。

与此同时,节约开支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完成了全市各级机构的整编工作,共编余1260人。根据“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将编余人员予以分流。仅此一项,即每月节约开支小米30万斤。其中,行政开支因市政府所属机关整编以及公安司法人员生活费改归公安司法项下开支等原因,仅占财政开支的10.9%,比1949年下半年减少16.7%;团体补助开支也因整编机关而有所减少。至年底,全市财政收支结余为23.1万元,扭转了通货膨胀的局面,为工商业的正常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50年7月,根据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为恢复国民经济服务,青岛市对工商业进行了合理调整。青岛的民族工商业,在国民党政府的摧残下,至解放前夕勉强开工的已不及300家。解放后,私人工商业得到人民政府的保护。根据“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政策,人民政府对私营有利国计民生的工业减税10~40%;原料供应方面也给予大力支持。1950年初,物价稳定之后,由于通货膨胀而形成的虚假购买力消失等原因,出现了商品滞销,市场萧条,因而引起有的工厂停产、商店歇业、职工失业等问题。1950年7月,青岛市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调整。首先向私营企业派出公方代表,帮助工商业者克服困难,引导企业向正确方向发展,通过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三个环节,其中主要是国营经济同私人工商业的关系,国家对私营工业扩大实行委托加工、计划定货、统购式包销产品,使私营工业能够继续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并获得正当利润。对私营商业,则在经营范围和价格上给以出路,在保证物价稳定的前提之下,国营商业除经营粮食、煤炭、纱布、食油、食盐、石油6种人民生活必需品外,其他零售业务由私人商业与小商贩经营;调整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成品与原料差价,使私人商业有利可图。在国家经营的部分,还采取了以合同方式委托私商代购代销。

通过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国民经济得到发展,私营工商业走出了困境,走上了发展道路。1952年,全市私营工商业户由解放前的千余户发展到39个行业13122户,职工总数达到48340人,资金达到近3000亿元(旧人民币)。以1950年6月为基数,户数增加55.65%,职工增加9.24%,资金增加65%。1952年生产总值达21585.7亿元,其中国家加工订货部分达12519.6亿元。

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形式,使国家掌握了更多的工业品,用以调剂市场、稳定物价和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对私营工商业从原料来源、产品销售方面给以一定控制,使之在一定程度上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从而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实行土地改革 1950年12月,青岛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决定在郊区实行土地改革。为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中共青岛市委调集220余人组成工作队,经过集训,于1951年1月上旬分赴各村。遵照“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改总路线,经过酝酿准备、划分阶级、没收分配、总结检查四个步骤,废除了郊区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和部分土地国有制。土改中,采取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改变征收富农多余土地和财产,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政策。

1951年4月,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共计在郊区(近郊区和崂山区)没收地主及征收其他方面应征收的土地49856亩,全部收归国家所有,连同原有国有土地共达55598亩。除2485亩留作市政建设及其他调剂使用土地外,其余全部由各乡农民协会统一分配给农民使用,使18409户雇农、贫农分得了土地;对原耕种地主土地的中农给予适当照顾;对地主、僧道、尼姑也予以分得使用国家土地的权利,使其参加生产劳动,自食其力。

通过土地改革,封建土地制度被废除,农民沉重的地租负担被免除,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村粮食产量、副业饲养和手工业收入大大增加。

开展企业民主改革 1951年4月,政务院发出《关于1951年国营工业生产建设的决定》,要求依靠工人阶级,在工厂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运动。5月,中共山东分局召开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贯彻政务院指示,并做出了《关于加强国营工矿工作的决定》。

青岛市根据政务院和山东分局的指示,6月先行试点,8月全市国营工厂全面开展了民主改革运动。运动中,首先通过坦白检举,清理了工人队伍中的各种反革命分子、参加过反革命组织和有过反革命行动的分子、对工人犯有罪行的分子。对坦白者的政策是,有罪者减罪,罪轻者免罪,无罪者放包袱;凡在生产上有一技之长的人给以工作。其次通过“追苦根”、“找胜利源泉”的学习,使工人认识到,一切痛苦根本来源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造成的;今日胜利,是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打倒三大敌人争取来的。使大家树立工人阶级自己解放自己的观念,工人阶级是革命的领导阶级的观念,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的观念,永远跟着共产党争取更大胜利与幸福的观念。三是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发动工人群众对工会及工厂生产行政工作提意见,通过检查,改进领导作风,实行民主办厂;民主选举生产组长,建立生产责任制,改选工会,改选工厂管委会。工人中的优秀分子被选入工会或管委会,从而加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和工厂企业的民主管理。

1951年9月至1952年2月,青岛市又组织力量,在私营重点工厂中进行了民主改革运动。至1952年底,全市民主改革运动顺利结束。通过民主改革,废除了工人痛恨的搜身制和封建把头制度,铲除了封建残余势力,纯洁了工人阶级队伍,加强了工人队伍内部的团结,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思想觉悟,加强了企业的民主化管理。

企业民主改革激发了工人的生产劳动热情,劳动竞赛更加扎实地开展起来。1951年7月中共青岛市委召开专门会议,推广“郝建秀工作法”,在全市掀起群众性生产技术改造高潮。劳动竞赛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而且对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思想影响也很深刻,热爱劳动成为当时的社会风尚。

镇压肃清反革命分子 青岛市的镇反工作是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关怀下进行的。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给各大城市市委的指示中指出:“各大城市除东北外,镇压反革命工作,一般说来,还未认真地严厉地大规模地实行。从现在起应当开始这样做,不能再迟了。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广州、汉口、重庆及各省省城,这是反革命组织的重要巢穴,必须有计划地布置侦察和逮捕,在几个月内,大杀几起罪大有据的反革命分子。”2月26日,毛泽东主席在审查《青岛市关于执行中央镇压反革命活动的计划方案》后批示:空泛冗长而未击中要害。青岛是重要的海港和国防要地,贯彻镇压反革命的方针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中共青岛市委根据毛泽东的批示和山东分局的意见,迅速做出《青岛市继续贯彻镇压反革命的补充计划》,全市镇压反革命运动至此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

运动中,为了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反革命分子的罪行量刑准确,根据毛泽东“镇压反革命工作也要民主人士与闻”的指示,1951年4月,青岛市组织了23人的城乡联络委员会,其中有12人是民主人士,委员会参与了当时的案件审查。4月7日又召开了120余人的市政府委员、协商委员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已审理的案件案卷。4月11日,召开扩大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到会2.5万余人,听取了被害人或家属的控诉。民主人士参与镇压反革命工作,既帮助政府防止了偏差,又通过他们向所代表的各阶层人民作宣传,更加广泛地团结群众共同对付反革命分子。

青岛市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0年10月至1951年10月,镇反运动由部署发动达到高潮。第二阶段从1951年11月至1952年10月,主要是巩固镇反成果,继续镇压反革命,同时贯彻“谨慎收缩”方针,纠正左的情绪和工作中的草率现象。第三阶段从1952年11月至1953年底,深入开展镇反,夺取镇反斗争的完全胜利。镇反运动中,始终贯彻群众路线,克服并防止关门主义和孤立主义作风,对于已捕的各类反革命分子,共举行704次控诉会和讨论处理反革命分子的会议,参加人数达到32.9万人次。为系统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罪恶,全市共举办展览会16次,观众达60余万人次。

1953年运动结束,全市共依法逮捕反革命分子6000余名,比较彻底地完成了打击匪、霸、特、党、道五种反革命分子的任务。在被捕的反革命分子中,间谍特务占21.9%,道首惯匪占7.72%,恶霸、工贼、大流氓占1.67%,罪恶较大、恶霸大汉奸占2.75%,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反动党团首要分子占5.22%,其他占13.25%。对这些反革命罪犯的处置,人民政府坚持了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血债累累、民愤极大、人人痛恨和严重破坏国家利益的极少数人判以极刑;对民愤不大尚无血债、又无严重破坏国家利益者,则按其罪行分别判处徒刑,并进行强制劳动改造;对胁从分子又能悔改者,则分别释放或交群众管制。通过镇反运动,青岛市基本上消灭了反革命残余势力,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使全市社会治安迅速好转,社会秩序大为稳定。

1955年,根据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青岛市在学校、机关及企业中于7月份开始了肃反运动。运动开展后,全市人民积极参加、检举,协助政府“肃反”。至9月上旬,各级人民政府已收到揭发材料2250余件。为适应工作需要,10月11日成立了市司法局以加强肃反运动。11月4日,市公安局依法逮捕了暗藏在天主教内的8名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反革命分子。至1959年10月,肃反运动结束,共计清查出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5182人,基本上肃清了暗藏在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巩固和纯洁了组织和干部队伍。

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美国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10月,中国人民组成志愿军入朝参战,抗击美帝侵略战争。全国人民在中共中央领导下开展了抗美援朝爱国群众运动。10月31日,青岛市工会、妇联、青年团等人民群众团体发表谈话,声讨美国侵略朝鲜和美机侵犯山东沿海的罪行,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为保卫祖国而努力奋斗。其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全市90%以上的人民都受到了教育。

1951年5月,青岛市响应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关于在《世界和平理事会关于缔结和平公约的宣言》上签字的号召,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签名运动,全市共有736997人签了字。市人民政府于1951年6月至1952年5月,组织了4批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志愿军代表团和朝鲜人民访华代表团,向全市人民群众作宣传报告,共计180多场,听众达65万余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消除了各阶层人民中的某些恐美、亲美、崇美思想,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普遍提高。

为支援抗美援朝斗争,青岛市2000余名青年工人、学生以及郊区农民参加了军干校与国防军。医务界于1951年2月16日起,先后组成三批志愿赴朝医疗队,共计84人。铁路员工、汽车驾驶人员也分批组成志愿赴朝分队开赴前线服务。宗教界人士提出“割断与美帝国主义联系,不受帝国主义利用,开展‘自立、自传、自养’的三自革新运动”的口号,断绝与美国等国外宗教反动势力的联系。机关、文化界、教育界、科学工程界等也都依据自己的业务,制订和提出了抗美援朝中各种切合实际的口号与行动。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布《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烈属军属的号召》。5日,青岛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发表联合声明,坚决响应抗美援朝总会的号召,积极开展捐献运动。7月15日,抗美援朝青岛分会举行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全市捐献25架战斗机、2门大炮,共折合393亿元(旧人民币)。会后,各系统均成立了“爱国增产捐献武器委员会”,在全市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捐献飞机大炮运动。至12月23日,全市共收到捐献396.4亿元,比原计划超收3.4亿元。其后,全市工商界又捐献375亿元,使青岛的捐献活动走在了华东与全国的前列。

“三反”、“五反”运动 青岛解放后,私营工商业在人民政府和国营企业大力扶持下,绝处逢生,得到迅速恢复与发展。至1951年,全市工商业出现了“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繁荣景象。但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之间限制与反限制的斗争也逐步尖锐起来。青岛作为工商业发达地区,不法资本家的活动十分猖狂。进出口业以偷税漏税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主。“五反”前,青岛90户进出口商共计盗窃国家经济情报134次,偷税漏税额近226万元,逃汇244万元。不法商家通过盗窃外贸机构的业务计划、外汇存底及内部资料等手段,从事投机牟利活动。偷工减料及行贿则主要以营造业最为典型。青岛大元橡胶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生产劣质军用胶鞋,坑害志愿军等“最可爱的人”。建筑营造业79个不法私营企业,偷工减料达46万元,盗窃国家资财60万元。在修筑机场等国防设施和基建工程时,大肆偷工减料,导致机场涵洞淤塞、地基下陷等严重事故。其他如食品、机械、木材、五金、纺织、印染等行业的不法资本家用行贿手段拉拢、勾结政府部门的贪污分子,在承接政府、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任务时,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骗取非法暴利。青岛纺织业资本家集资成立“宾宴春”,专门用以宴请验布人员,贿赂腐蚀,包庇其非法活动。其他如买空卖空、投机倒把、抢购物资、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更是普遍发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在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面前,某些革命意志薄弱的国家工作人员被“糖衣炮弹”打中,沾染上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风气,一些人接受贿赂,逐渐腐化堕落,变成资产阶级的俘虏,成为勾结和包庇资产阶级违法行为的罪人。造成了一股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阴风逆流,对新生政权和社会主义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危害。

1951年11月20日,毛泽东主席向全党提出“在全国增产节约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12月1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2月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进行的指示》。根据中央指示,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于11月开始“三反”运动的准备和发动工作。12月20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指示和市委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反”运动。市委三次召开全市党员干部会议,部署动员开展“三反”运动。1952年1月3日,召开青岛市反贪污群众大会,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当场宣布对3名贪污分子分别予以1名逮捕法办、2名行政处分的决定。会后,全市“三反”运动进入打“老虎”的高潮。凡贪污1亿元(旧人民币)以上者为“大老虎”,1亿元以下者为“小老虎”。至4月底,全市共举行两次全市性坦白检举和审判大会,部署发动了四次战役。整个运动经过了民主检查、坦白检举、“打虎”运动、定案处理、思想和组织建设与善后处理等阶段。在最重要的“打虎”运动中,全市共查出大、小“老虎”2312个,其中大老虎648个。5月初,中共山东分局下达《停止群众性打“虎”追赃的决定》,青岛市遂在全市范围内结束了“三反”运动,转入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阶段。

在“三反”运动开展的同时,为打击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中共中央于1952年1月26日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全国大中城市,对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贿赂、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指示,在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五反”运动。根据中央指示和市委统一部署,中国店员工会青岛市委员会于1月25日在永安大戏院召开店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300余人,并邀请资方代表150人列席。会议传达了中央与上级工会关于“三反”、“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与会代表认识斗争的重大意义,大胆揭发检举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1月26日,4000余名店员举行反行贿、反暴利、反欺诈、反偷税漏税示威游行。2月3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青第1号布告,提出保障职工检查权力,违法工商业者必须老实交待,递交坦白书。2月8日,市节约检查委员会召开各界反贪污反盗窃坦白检举大会,当场宣布对数名大贪污犯、大盗窃犯根据其罪行轻重和坦白态度,分别给予逮捕法办、限期彻底坦白和免予刑事处分的决定。2月16日,成立青岛市工商界“五反检查委员会”,限令不法工商业者在当月25日坦白。20日,市人民政府再次发布公告,责令违法工商户必须限期迅速坦白交代,并不得停工、歇业、解雇工人店员、不得逃避运动。市节约检查委员会抽调数百名干部、工人和店员,组成检查大队分赴各行业进行检查,发动广大工人、店员揭发资本家的不法行为。至3月初,全市私营工商业职工参加“五反”斗争者达5万余人,检举不法资本家“五毒”事实54184件,其中给国家造成损失的300余件。4月下旬,“五反”斗争基本结束,9月全部结束。在全市15397户私营工商业户中,最后核定为:守法户4537户,占总户数的29.5%;基本守法户8917户,占57.9%;半守法半违法户1712户,占11.1%;严重违法户184户,占1.2%;完全违法户47户,占0.3%,违法所得共1554亿元(旧人民币)。对于违法所得由政府实行退财补税925亿元。

“三反”、“五反”运动,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纯洁了干部队伍,使全市人民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经济,巩固了人民政权和统一战线,为大规模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打下了基础。

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 通过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恢复和有重点的发展。

恢复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农业 青岛解放后,为恢复城市经济,实行了一系列政策方针,在没收官僚资本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国营经济体系。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工人阶级发扬国家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企业民主改革和技术改革,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许多先进工作法和生产记录。1951年,由国棉六厂纺织女工郝建秀创造的一套科学先进的细纱工作法,被纺织工业部与全国纺织工会命名为“郝建秀工作法”,在全国纺织业推广,直接促进了青岛纺织行业的技术革新和生产竞赛,引发了一批新工作法和创造发明,并推动了其他产业的创造发明和爱国劳动竞赛。1951年11月,市人民政府提出“发展生产,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是城市一切工作的中心任务”的施政口号。由于工人积极性的发挥和管理工作的改进,全市公私营生产有了显著的提高。在工业用电上,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比上年同期增加16.23%(其中国营企业增17.3%,私营企业增11.89%),比上两年同期增加29.03%(其中国营企业增28.52%,私营企业增31.24%)。工业总值(以42种主要物资计算)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的生产总值比上年同期增加41.38%,比上两年同期增加64.86%;超出抗战以前最高年份的12.99%,其中9种主要产品(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比上年同期):棉纱(售纱)增126.45%,棉布增28.34%,卷烟增91.86%,生油增43.25%,火柴增32.18%,面粉增55.96%,卡车外胎增99.16%,卡车内胎增83.36%,纸增55.46%,粗盐增15.44%。以上产品除卷烟、生油未达到最高产量水平外,其余均已达到和超过了最高产量水平。

全市国营贸易、合作社及私营贸易也有了较大发展,1951年10月到1952年9月的总贸易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0.55%,比上两年同期增加139.4%。同时,城郊物资交流和青岛与外地区的物资交流额都显著增加。由于生产的发展和物资交流的活跃,交通运输业务也有了很大发展。1951年10月到1952年9月,全市物资吞吐吨数较上年增加8.28%,较上两年增加44.16%。在对外贸易上,由于美国的封锁,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额下降,但对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额增加,改变了对外贸易入超的情况。税收工作也得以恢复与发展。1951年10月至1952年9月,税收总额(关税、盐税除外)比上年同期增加50%,较上两年同期增加162%。货物税占总税收的53%,工商业税占总税收的28%,其他税收占总税收的19%。

恢复、发展文教卫生事业和改善人民生活 教育方面。建国后,市人民政府对教育工作十分重视,一方面增建新学校,一方面改革教育机制,实行二部制,使中、小学入学率大幅度提高。1952年9月,全市在校小学生达102852人,比1949年秋的55477人增加了85.3%,基本上消除了儿童失学的现象。中学在校生共21787名,比1949年秋的11886名增加了83.1%。市教育部门贯彻向工农子弟开门政策,降低中、小学录取标准,减免学杂费和发放人民助学金,解决工农子弟的经济困难,使工农学生数量大增。凡应入小学的工农子弟全部入学。中学生中工农子弟占总数的76.1%,达10443名。1953年全市教育费(不包括大学)达550余亿元(旧人民币),较1950年增加了5.28倍。与1950年相比,中学由18所增至23所,在校学生由12901人增至22506人;小学由123处增至173处,在校学生由59253人增至101285人。此外,成人教育成绩显著。各工厂企业和农村普遍设立夜校、教育识字班等。1950年10月后陆续成立了纺织工会职工业余中学、店员工会职工业余中学和铁路工会四方机厂技术业余中学等。至年底,共有职工业余中学4处,小学88处,教员632人,学员26658名。同时,全市工会系统办速成识字班257个,有兼职教师2000余人,9700余名工人摘掉了文盲帽子。

文化艺术方面,文化艺术团体纷纷组建。1950年4月,市文学艺术联合会筹委会成立,随之成立了美协、音协和曲艺、京剧两个改进委员会。至9月,全市已有各种业余剧团144个、职业剧团2个。

卫生事业方面,健全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注意改造环境,改善卫生条件。1952年3月,美国在朝鲜进行细菌战的同时,派飞机多次向青岛市区和大麦岛、沙子口、李村等地撒布细菌毒虫,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紧急成立市细菌战防御委员会,布置公安卫生机构和市民群众分区包干,迅速扑灭细菌毒虫。23日,全市各界群众18万人举行示威游行,掀起反细菌战的高潮。在医务卫生专家指导下,全市采取扑打、集中、运送、深埋等科学方法消灭细菌毒虫。至6月,全市出动257万人次,扑灭毒虫4亿余只,粉碎了美国的罪恶阴谋。同时,促进了卫生建设工作,改善了环境卫生,为开展大规模的爱国卫生建设准备了良好的条件。至1953年,全市公立医院、诊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工厂、企业的医疗机构)共有36所,比1952年增加33%,共有病床1546张,比1953年增加28.3%,医务人员951人,比1952年增加44.75%。由于环境卫生和医疗条件改善,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发病率下降。1953年夏季发病率比1952年同期减少67%,疟疾降低了34%。

人民生活方面,随着工业、商业、文教卫生业的恢复和发展,以及政府打击欺行霸市、稳定市场物价、安置失业人员就业,城市形势逐步稳定,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改善,社会购买力增长。如以1950年社会购买力(金额)为100元,1951年则增至142.5元,1952年增至168.28元,1953年增至248.59元。四年来社会购买力增加了将近1.5倍。从就业看,青岛解放至1953年底,仅在企业、机关、学校中就业者就达78970人。全市四年中约有10万失业人员就业。工资收入,1950~1953年,平均工资收入增加了34.49%。同时,社会福利、劳动保险、公费医疗、人民助学金等都有较大提高。1953年,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职工共92455人,比1951年增加了79.59%;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数达31758人,比1952年增加了66.2%;享受人民助学金的达8750人,比1952年增加了20.52%。郊区农民生活也有明显提高,乌衣巷区毕家村乡357户农民中,解放前赤贫及贫农为190户,1952年除5户外,生活均上升到中农水平。

组织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在恢复国民经济的同时,青岛开展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掀起了“三大改造”运动高潮。1956年,胜利完成了“三大改造”任务。

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青岛解放初期,市军管会贯彻中共中央“恢复和发展生产”为中心的城市政策,将接管的敌产和官僚资本没收,改造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对私营工商业执行“利用、限制”方针政策,保护民族工商业。经过1949年、1952年两次对私营工商业的“调整”,促进了私营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密切了国营私营企业的合作关系,特别是经过“三反”、“五反”运动以后,加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作用,提高了职工群众的阶级觉悟,也教育了私营企业主(资本家),为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准备了条件。

1954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提出《关于有步骤地将10名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决定》,确定今后资本主义改造的重点是有计划地扩展公私合营。根据这一决定,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于2月做出了《1954年扩展私人企业公私合营计划》,选择规模较大、供销平衡、国家需要、资本家自愿的企业为对象。3月,批准了私营光大、顺德祥、新化、锦华、大生、圣建、永发、经建、中华、东来成、大东、茂盛、益发合等13家染织厂及衡记、公利、德成等3家棉纺织厂为公私合营企业。5月,又批准了阳本印染公司、永裕盐业公司、同泰橡胶厂、泰东铁工厂、建国铁工厂、茂昌蛋业冷藏公司等6家全市有名的私营企业为公私合营企业,9月正式挂牌。合营后成立新董事会,由公方代表(党支部书记)兼任董事长,厂长(经理)仍由原资方担任。厂长(经理)行使管理权,受董事会领导,并受工会监督。其后,交通运输业也实行公私合营。至1954年底,全市共完成公私合营工业24家,交通运输业116家。私营商业中的95家私营粮店全部改为国营粮店,其他尚未合营的私人商户全部实行经销代销,基本上纳入了国家资本主义轨道。

1955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山东分局《山东省1955~1960年扩展公私合营计划》指示精神,制定了青岛市对10人以上私营工厂共793家的公私合营五年计划,确定1955年完成120家,并成立重工、轻工、染织等工业局和私营工业管理局,积极领导和推行行业公私合营工作。6月9日,全市13家私营自行车零件厂实行公私合营,全部并入公私合营青岛自行车厂(1954年已先行并入5家)。至此,以1954年1月成立的国营青岛自行车厂为主的公私合营青岛自行车厂在全市第一个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1955年12月,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制订规划,提出全市公私合营的计划及宣传要求,在全市推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工业。12月6日,29家私营火柴厂、28家私营绸布厂同时被批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至年底,全市实现公私合营工商业已达172家。

1956年1月15日,北京市民举行联欢会,庆祝北京市第一个实现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19日,青岛工商界召开临时代表会议通过决议,要以首都为榜样,向政府申请,争取三天全部实现公私合营。20日,市政府宣布接受全市私营工业23个行业、私营商业24个行业申请公私合营的要求,全部批准为公私合营。至此,全市49个私营工商行业全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已经统计批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商业共4459个,从业人员26879人,连同以前合营的企业,全市公私合营共944户,私方人员6155人,其中代理人286人;职工38353人;资本总额为5556.7万元,其中私股3851万元,付私股定息制度从1956年1月1日起实行。

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青岛解放后,市人民政府对破产手工业者进行紧急赈济和调查摸底,帮助其恢复、发展生产。针对手工业主要是个体生产,资金少、规模小、技术落后、势力薄弱等特点,引导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实行组织起来,集体劳动,分工协作,逐步过渡到半机械化和机械化的生产,实现社会主义改造。1950年,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分局的指示,选择产品急需、生产较集中、人员情况较熟、思想发动较充分的行业,成立了修船、制线、窑业、竹器、筐篓、纺绳等6个生产合作社。市政府和银行、国营公司对其作了减免税收、贷款优惠、加工定货、收购包销、查验放宽等方面照顾,扶持其发展。1952年,又成立了锻铁、木器、缝纫3个生产合作社。1953年春,成立沙发、篷套、电器等9个生产小组,又发展成立了2个生产合作社。至1954年底,全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25个,供销合作社4个,生产小组26个,共计社员3771人,全年产值932亿元(旧人民币),产值和人数比1953年增加一倍左右。

1954年11月,市人民政府在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中共中央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提出“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青岛市人民政府于3月份成立手工业管理局,在普遍整顿原有社、组的基础上,又发展生产合作社52个,供销合作社6个,生产小组139个,共计197个社、组,人员8188名。此后,在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两个高潮的推动下,全市性的手工业合作高潮迅速形成。1956年1月21日,即批准全市私营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第二天,市政府批准全市手工业户9000余个、22000余人全部入社,实现了手工业全行业合作化。至年底,全市手工业者93%即24695人参加了手工业合作社(组)。广大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之后,改变了旧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克服了分散个体经营时无法克服的困难和不稳定状态,增加了生产,改善了生活。1956年手工业总产值达到9527万元,比1955年增长81.79%,比1949年增长了3倍多。1956年劳动生产率比1955年提高了24.4%。

合作化使研究提高技术成为可能,一般社都成立了技术研究组织,互相交流经验。1956年127种主要产品的质量,有64种达到计划要求的100%,有52种达到90%以上。部分产品(如刺绣、食品)的质量已达到出口标准。全年增加新的花色品种473种,其中有排气风扇、汽车、麻板纸、颜料桶、胶领衬衣等产品,都是全市手工业过去不能生产的。手工业产品的成本也有了降低。铁业、刺绣、窑业等8个行业13种产品成本,1956年比1955年降低8%。合作化以后,联社可以统一安排生产任务,调整劳力和分配原料,从而大大减少了忙闲不均的现象,生产比较均衡,产品价格也不受淡旺季的影响。合作化以后更多依靠集体的力量来克服生产中的困难。如1956年有许多社(组)原材料供应不足,由于采取了各种办法,全年解决了钢铁3000余吨、木材2836立方米、橡胶废料165吨等大批原材料。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社员收入增加,手工业者的生活得以改善。1956年全市90%以上的社员劳动收入比入社前增加,社员的福利和文化生活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已有近2万人全部或部分享受到疾病医疗、因工或非因工负伤、退休养老、生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对生活困难的社员进行了定期补助或临时救济。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社员实行了“五保”。各社普遍成立了文化学习室,有的社还成立了图书室。至1957年第一季度,全市合作社(组)已积累了488万元的公积金,为合作社以后的发展打下了有利基础。

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青岛是一个工业城市,农村仅崂山郊区一地,农民(渔民)户数、人口较少。1951年,经过土地改革后的农民,在政府的扶持下,积极发展生产,开展劳动互助。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占总农户的28.5%,1952年发展到46.5%,1953年又增加到53%。渔民则组织成立了渔业合作社。由于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农业生产有了很大提高。1953年虽连续遭到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粮食总产量仍接近1952年,小麦、玉米产量则超过1952年,渔业、果园、蔬菜等生产均有了相应发展。1953年12月,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至1954年3月,全市已有农业果园、蔬菜、渔业生产合作社32个。1954年11月,市人民政府在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此后,农业合作化运动逐步形成高潮。至1956年2月底,全市已有高级农业社121处,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6.9%,高级渔业社13处,入社渔户占总渔户的92%,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虽然农业生产遭受了40余年未有的自然灾害,但由于合作化发挥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土地统一耕种,充分发挥了增产潜力;集中了人力物力,兴办了许多个体农民力所不能及的农田水利建设,使水浇田面积由总耕地面积的12.6%扩大到25.7%;改进了耕作制度,合理运用了地力;实现了按劳付酬的分配原则,提高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依靠组织起来的集体防汛力量,战胜了严重的水灾,因而保证了粮食生产计划的完成。1956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25亿余斤,比1955年增产2.4%(其中小麦单位面积产量比1955年增长38.4%),提前完成了国家五年计划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

第二节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

(1956.4~1967.1)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成立后,继续组织实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至1957年底,全市胜利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1958年,青岛市根据中共八大二次会议精神,掀起了生产大跃进高潮。1958年8月,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大办人民公社的号召,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1960年,针对青岛面临的严重形势,开展了生产救灾运动。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青岛市对全市农业、工业、交通、基建、财贸、文教等进行了全面调整。

组织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 青岛市人民政府从1953年起,在三年经济恢复的基础上,开始组织实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成立后,继续组织实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至1957年底,全市胜利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工业 至1957年底,全市工业生产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较1952年增长71.76%,平均每年递增11.3%。其中,工业总产值已达13.7亿元,较1952年增长77%,每年平均增长12.1%。但各个行业发展不平衡,如化学工业较1952年增长了近3倍,金属加工业增加了2.3倍,橡胶制品增加了3.7倍以上,而占工业产值比重50%以上的纺织工业和食品工业则增长28%。工业生产资料的生产比重增长较大,由1952年的15.7%上升到1957年的32.07%,消费资料生产则由1952年的84.3%下降到67.93%。

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至1957年底,全市国营企业共有汽车183辆,507.45吨位;兽力车701辆,920.75吨位(合作社);货运人力车7094辆,3223.5吨位。全市运输总吨位,国营企业为1888.05吨位,占40.59%;合作社为1858.15吨位,占39.95%;个体为905.5吨位,占19.46%。1957年全市货物周转为1958万吨公里。较1952年增长了75.38%。

1957年底,全市邮电业已有邮电局(所)37处,其中郊区9处;信箱信筒269个,其中郊区94个;电话9490部,其中郊区240部;电话用户5742户,按人口计算平均140~150人一部电话。行业职工共计936人,其中业务人员739人。

财贸金融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市财政收入共计19168万元,财政支出为12899万元(不包括上解省部分)。第一个五年计划全部基建投资2707万元,1957年投资较1952年增长40.01%。财政收支也发生较大变化,1952年地方企业收入占总收入的59.76%,1957年增长到62.46%。其他方面1952年占总收入的40.24%,1957年下降到37.54%。在支出方面,1952年经济建设支出占总支出的57%,1957年下降到45%;社会文教支出由1952年占总支出的13.4%,上升到1957年的41%;行政管理费支出从1952年占总支出的29.57%,下降到1957年的24.2%。

文教卫生 教育事业方面,全市新增普通中学11处、中等技术学校6处、工农速成中学1处、小学8处。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957年达到29594人,较1952年增加了一倍以上;小学在校学生1957年达134946人,较1952年增加59686人。

文化事业方面,新增图书馆1个、文化馆6个,共计藏书50万册以上。电影院和戏院1957年已达到20个,电影队19个,每年演出场次在2.6万场次以上,观众人数每年在1373万人次以上。

卫生事业方面,1957年医院为11处,床位1149张,较1952年增加1.38倍;市民联合保健站18处,工厂企业附设的保健、卫生所89处,并将原私人诊所组织成立了52处联合诊所。

大跃进 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正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提出赶超英美的要求和口号。此后,“左”倾思想迅速滋长,在全国掀起了大跃进高潮。5月底,青岛市根据八大二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青岛学习宣传总路线和掀起生产大跃进高潮计划,忽视经济规律,轻率地发动“大跃进”,“大炼钢铁”。

1958年6月23日,山东省地方工业会议要求进一步贯彻大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的方针,继续大力发展乡社工业,突出发展钢铁工业,以钢为纲促进机械工业大发展和其他工业的普遍发展。根据全省工业会议精神和中共山东省委指示,中共青岛市委成立钢铁生产领导小组和钢铁生产办公室。6月27~30日,召开全市负责干部会议,提出全市到年底必须产铁12万吨,期望达到15万吨;必须产钢8万吨,争取更多超额的口号。为完成任务,会后各厂立即发动全体职工以土法为主大搞钢铁生产;各区也成立了钢铁办公室,全市形成了土法上马、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8月13日,中共青岛市委又根据山东省委“在组织实现整个工农业生产大跃进中,必须首先抓住钢铁、机械二个元帅以带动其他工业的普遍发展,但是铁元师必须首先升帐,因为钢铁是机械工业的粮食,钢铁计划完不成,也就阻碍了机械工业的发展”的指示和省委、省人委分配给青岛市的钢铁生产任务,重新修订了原先提出的钢铁生产指标,做出了《关于今明两年钢铁生产任务的决定》,提出:1958年生铁的生产必成数为6万吨,期成数为7万吨;钢的生产必成数为7.5万吨,期成数为9.5万吨。1959年生铁必成数为40万吨,期成数为50万吨;钢锭必成数为55万吨,期成数为75万吨;钢材必成数为30万吨,期成数为35万吨。同时要根据需要加强矽钢的冶炼工作,并试炼其他优质合金钢。同时,要求1958年炼粗铜200吨,1959年达到3000吨。

为保证完成1958年、1959年钢铁计划,要求除充分发挥已建成和即将建成的炼铁炉的生产潜力外,1958年还须建成55立方米炼铁高炉工程,1959年建设青岛钢铁厂。1958年建设炼钢转炉6吨的4座、3吨的9座、1.2吨的23座;1959年,青岛钢铁厂建成12吨转炉3座、6吨转炉2座。总计钢铁年产能力要求1958年达到钢71万吨、铁21.3万吨;1959年达到钢110万吨、铁82万吨。

青岛地区既无矿石也无焦炭,原料均需从协作区调入,而各地均在“大跃进”,无法满足青岛冶炼钢铁的需要。因此,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委组织开展土法炼焦活动,动员全市人民收集废旧钢铁、呆滞钢铁和闲置机器、设备用来化铁炼钢,从而使一些可用器材被糟蹋。9月,青岛钢铁厂开始修建,设计年生产能力为产铁1.5万吨、钢锭33万吨、轧钢30万吨。同时,在冶金部大力推广土法炼钢后,又在全市掀起了“小、土、群”炼钢热潮。至10月底,自沧口到城阳的铁路沿线,矿石遍地,土炼炉成群。11月,为完成中共山东省委提出的在钢铁生产战线开展“第一个战役”的决定,又在全市推广掺用煤球、焦炭的土法炼钢技术,以解决焦炭不足。在此期间,青岛市属各县将主要劳动力都集中使用于“小、土、群”炼铁生产上,严重影响了秋收秋种的及时进行。11月13日,市委做出了在城阳组建7个专业钢铁厂的决定。为配合大炼钢铁,市委、市人委发动全市人民节煤、节电,支援钢铁生产,并修筑了小白干路等配套工程。

同时,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对全省工农业生产发展不适当地提出的“1959年平,1960年超,1962年基本工业化”的号召,市委、市人委对1958~1959年的机械工业生产任务作了修正。提出:在产值方面,1958年预计可完成31819万元,较1957年增长114.96%;1959年产值将达111230万元,较1958年增长2.5倍,占全市工业总值的18.05%。对电站、车床、交通运输工具、仪表、动力、化工等设备均做出了不切实际的高产规定。

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向全国发出了大办人民公社的号召。9月10日,青岛郊区第一个人民公社——红旗人民公社成立,是在李村等4个乡镇、14个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合并而成的。至9月17日,郊区11个人民公社先后宣告成立,郊区农村全部实现人民公社化。9月,即墨、胶县、胶南三县划归青岛市,也相继实现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在所有制和管理形式上,追求“一大二公”。“大”是指行政管理规模大、经营范围大、统一核算单位大;“公”是指所有制的公有化程度高,农村所有生产资料一律归公。在大办人民公社过程中,社员自留地、家禽家畜、生产资料和粮食统统归公社集体所有,平调生产队的人、财、物力,大办工业、大办水利。在分配制度上,实行平均主义的供给制和工资制。不顾经济发展水平仍很低下的实际情况,一律实行“吃饭不要钱”,柴米油盐菜由公社食堂统一供给;无限制地扩大集体福利,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一律免费;对社员的劳动评等定级,用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支付社员的劳动报酬。在耕种方式上,不顾实际情况,强行规定翻地深度、用种数量、作物品种等。

实现人民公社化后,青岛市在农村展开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仅1959年11月下旬,全市投入水利建设的劳力就达35万人,施工的大中型水利工程29项,小型项目则遍地开花。1962年1月全市水利建设队伍增加到52万人,占全市总劳动力的60%以上。两个月中共完成中型堤河坝1处、小型水库374座、塘坝828座、蓄水池727个、小型拦河引水工程429处、小型水电站1处,挖掘、整修各种渠道4712公里,开挖机井88眼。此外,还完成水土保持面积313.6平方公里,治理涝洼地32万余亩。这些水利工程对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项目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缺乏科学性,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对自然环境亦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大多数农民群众没有要求合作社合并的情况下,仓促地推行公社化运动,给国民经济带来了许多问题。大刮共产风,破坏了“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的基本体制,侵犯了社员个人的所有制,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生产上的乱指挥,水利建设上的不顾条件等等,严重破坏了农村的生产关系,直接造成了粮食减产和群众生活困难的严重局面。

1959年1月,青岛市根据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山东省委的有关指示,抽调1585名干部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区开展整顿人民公社工作。1月上旬开始在部分社队进行试点,1月下旬全面展开整顿工作。工作组发动群众开展以积肥、造肥、浇水为中心的生产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农村干部群众中的生产松劲情绪。同时,帮助各公社进行整党建党、整团建团和整顿各种组织工作,发展壮大农村党团组织力量。

1959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郑州召开扩大会议,提出要解决人民公社所有制及纠正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问题,并制订发布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等文件。3月,青岛市各县、区分别召开五级干部会议,以“谈心事,摆矛盾”的方式开展鸣放辩论,发动群众提意见,认真讨论。25日,青岛市召开市区机关、企业、学校等4万余人参加的干部大会,传达毛泽东的指示和省六级干部会议精神。中央精神的宣传和贯彻,在基层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广大群众对“一平、二调”予以批评揭发,许多领导带头承担责任,虚心听取批评意见。为解除群众对政策的疑虑,青岛市宣布,粮食征购任务已结束,过去瞒产、私分的粮食都算合法,并制订了1959年的生产指标,包购任务和分配方案,从而安定了群众情绪,改善了干群关系,对春季生产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由于粮食指标仍定的过高,集体食堂供给制和工分制难以结合等问题仍然存在,建立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问题仍未解决。特别是庐山会议后,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批判否定“三面红旗”之风,严重破坏了生产力。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以及《关于贯彻执行〈紧急指示信〉》的指示。中共青岛市委及时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对农村存在的“五风”问题进行了检查,部署整风整社工作。青岛市成立了由市长李慕任组长的整风领导小组,负责整改任务。1961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工作会议,制订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十六条》)。3月底4月初,青岛市在崂山马哥庄人民公社召开社、队干部会议,讨论贯彻《十六条》。经过调整,将生产、管理、分配权下放和固定到大队,在生产队建立了包工包产制度、评工记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后来,又进一步调整到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新体制,较好地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公社体制。

开展生产救灾运动 1958年和1959年连续两年的“左”倾思想指导下的大跃进运动和严重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及生产上的瞎指挥,造成全市经济秩序混乱,特别是加上连续多年的旱、涝自然灾害,使农业经济存在着严重问题。1960年,青岛市农业问题的严重性已经暴露无遗:一是粮食大减产,1959年全年粮食总产量只有55683万斤,比1958年减少6亿多斤,致使全市有117万多人(占农村人口的52%)缺粮,扣去种子、饲料,农村人口口粮很低。1960~1962年连续三年粮食总产量均处历史最低水平。二是疾病严重,人口大量外流,非正常死亡不断增加,劳力、畜力大量减少,大小农具损坏极为严重。耕地减少51万亩,到1959年底有20余万亩地未耕种;已耕种的,因草荒绝产或基本绝产的有60余万亩。三是群众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农民无心生产,情绪低落。

1960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指示精神,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委做出了《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开展生产救灾运动紧急指示的意见》,指出了青岛面临的严重形势,部署生产救灾,要求认真组织抢收抢种,全面安排群众生活,保证不饿死人,不发生大问题;教育群众不逃荒,不要饭,安心生产;压缩非农业人口,压低粮食定量标准,切实做好分配工作,以调动广大社员的积极性。10月,成立生产救灾指挥部,11月,又成立城市救灾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大规模的生产救灾运动,采取了一系列生产救灾措施。

1960年,全市农业种植越冬菜53787亩,积储干菜6000余万斤,生产无粮淀粉27600斤及小球藻等代食品;城市中居民种地24683亩,积干菜72万斤,挖野菜116万斤,捞海藻86.5万斤,生产代食品166万斤,小球藻液94万斤。通过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粮荒压力。同时,市委、市人委还制订节粮措施:一、压低城市居民用粮标准,大搞“瓜菜代”;二、进一步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从人力、物力、技术等各个方面支援农村,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三、为实现上述任务,各行业、部门都必须服从和围绕这一任务来组织工作,积极生产农机、化肥、农药、农具等,财贸部门做好种子、肥料、农具、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和收购、供应商品等工作。为达到目的,市委、市人委要求城市大种粮菜,作为节约粮食和实行低标准的主要出路,对大片荒地,实行有组织统一耕种;公社暂时种不了的,通过厂社、区社挂钩、协商,组织专业队耕种;对零星荒地则见缝插针全部开垦种粮;大力生产代食品等。同时做好发放救济款、救济物资等工作。为了保证市场物价稳定,保证群众生活的基本需要,政府对某些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实行补贴亏损的方法。1961年和1962年,粮食供应补贴达1132万元,蔬菜供应补贴731万元。在郊区农村,拨款76万元重点支援困难社队,拨出大批药品为患病群众治病。两年中,青岛市共对城乡生活困难群众发放救济款673万元、棉布22万米、棉花38000斤。

经过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到1963年,已经基本上渡过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人民生活开始好转。

初步全面调整国民经济 1958年和1959年的“大跃进”,严重破坏了国民经济结构,破坏了生产力,给国民经济造成极大危害,1960年便陷入了严重困难状况。但在1960年初下达的《关于青岛市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后三年规划的初步意见》中,仍对1960年及1961年、1962年的国民经济指标做出了不切实际的规定。3月,接到山东省委、省人委关于国民经济计划指标的通知后,作了部分修改,降低了部分指标。结果,1960年青岛市除农业外,工业生产仍呈现“跃进”态势。从1960年下半年开始,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和省委、省人委的指示精神,青岛市对全市农业、工业、交通、基建、财贸、文教等部门进行了围绕适应和服务于农业调整的这一中心进行调整。

农业 按照中央方针,整顿巩固人民公社,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方针,反对刮五风,加大城市支援农业以及包干到户、扩大自留地等措施。在生产救灾方面,大力开辟荒田,开展大搞瓜菜生产和海产品生产,较快地恢复了农村的生产力。

1962年,尽管农业生产仍遭受旱涝灾害,全市粮食总产量仍达到10640万市斤,比1961年增长了22.48%;蔬菜、畜牧、水产等也都好于1961年,生猪的年末存养量达到15975头,比1961年增长2.49%。农业生产力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农业劳动力达到195万人,比1961年增加了1.5万多人,已经超过1957年的劳动力水平,劳动力的体质也得到增强;大家畜下降趋势已经停止;农机、农具增加较大,拖拉机比1961年增加67%,铁制小农具已满足需要;水利工程和设施经过恢复、修整、配套,也日益发挥出效益;化学肥料供应有较大增加,调整方针已初见成效。

工业 1960年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以后,青岛市对全市工业布局、规模及生产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但由于对中央的方针体会不深,情况不明,心中无数,对调整指标和调整布局感到无法下手,故调整工作迟缓,丧失了近一年的时机”。1961年底,方才制订大幅度调整方案,对全市工业、交通、基建和农业进行了调整。

市人委总结了全市工业生产存在“多、快”有余而“好、省”不足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贯彻不够;在计划安排中缺乏综合平衡、要求过高、钢铁冶炼和机械工业发展过快;而对纺织、轻工等行业撤、并过头,让路过多,资金被挤占、设备陈旧、吃老本现象严重;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失调等问题,遵照中央将工业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的指示和山东省调整方案的规定指标任务,对全市工业企业予以调整。同时抓紧企业内部的整顿工作,加强企业管理。调整的重点是,缩短重工业特别是钢铁工业和基本建设战线,加强工业支援农业和轻工、手工业的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恢复和改善生产秩序,降低成本、减少亏损,提高劳动生产率等。

1960年底至1963年6月,青岛市对全市118个工业企业进行了调整,其中停产保留9个、撤销27个、合并29个、转为集体22个、调整隶属关系17个、转为非工业单位10个,调整后新增加4个。全市企业总数已由1960年末的256个调整为172个,减少了84个,完成了山东省调整方案规定的调整任务。其中撤并的主要为重工企业。如撤销了一钢、四钢厂和各行业炼钢车间;合并沧口、沙岭庄铁厂,停开部分炼炉等;合并、撤销了部分化工企业。而对支援农业和轻工企业则有所发展。1962年,全市生产农业生产资料的工业企业由1960年的28个增加到35个。

对城市手工业、公社工业和学校工业也进行了调整。至1963年6月,全市手工业生产厂、社由1960年底的88个调整为192个(其中由公社工业转为合作社的48个),增加了48个;城市公社工业由1960年末的536个调整为139个,减少了397个;学校等单位的工业则由1961年的44个调整为17个,减少了27个。

经过国民经济调整,工农业和工业内部的比例关系得到进一步协调。至1963年,轻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经由1960年的43.7%上升到51.2%。加强了对支援农业、轻工市场和重工业短线产品以及以工业产品为原料的产品生产和维修力量;适当压缩了重工业和其他行业的长线产品,使工业生产趋向合理。随着工业布局调整的成功,初步改变了原材料、煤炭、电力供应紧张、劳动力浪费、生产秩序不正常的情况。工业部门已初步转向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使工业的发展为农业可能提供的粮食、原料逐步相适应。

1962年,青岛支援农业的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由1961年的4.68%增加到5.11%,1963年上半年较1962年同期又增加了8.8%。1962年国家和地方安排的支援农业产品全部超额完成计划,其他产品也有很大的增加。专营和兼营生产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数量也从1961年的32个增加到36个,并恢复和增加了20多个新产品。同时,派出技术工人到农村维修农具机械、帮助县社企业设立维修点等。

轻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得到加强。1962年,全市轻工、手工业产品占总产值的比重已由1961年的40%提高到41%以上。60种日用工业品中除19种因受农村产品原料的限制而下降外,其余均大幅增加,26种产品超过了1957年的生产水平。手工业产品已达800余种,超过1957年的500多种,由于轻工业、手工业的加强,有力地支援了市场,许多产品已敞开供应。同时,青岛市还加强了国防产品的生产,增加军械设备、军械车改装、消防装备、电器仪表等军工产品的生产。

通过企业调整和狠抓产品质量,工业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产品品种增加。1962年对轻工、纺织、机械、化工、手工等5个行业135种可比产品的质量检查,比1961年提高的有115种,占85%。1963年上半年对重工、化工、轻工、手工4个行业的199种产品检查,有89种达到一类产品(质量全部达到标准,成批生产质量稳定,用户满意)占44.2%,较年初提高2.7%;二类产品(主要质量指标符合标准,成批生产基本稳定,用户基本满意)98种,占49.2%,较年初减少了1.8%;三类产品(主要质量指标未完全达到标准或质量波动很大,用户有意见)12种,占6.1%,较年初减少了0.9%。在质量提高的同时,还增加了许多新产品和新品种,如榨油机、多种脱谷机、弹花机、火柴盒、钢精饭盒、打火机、尼龙袜、不锈钢表带等支援农业、轻工市场的产品和供出口的各种纺织品等。

根据工业《七十条》的精神,初步整顿了企业生产秩序,加强了企业管理,降低了原材料消耗,降低了成本,减少了亏损,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增加了利润。如机制纸的用浆量由1961年的1107公斤降低到1963年上半年的972公斤;转炉钢用生铁量由1961年的1407公斤降低到1963年上半年的1107公斤;电石用电量由1961年的3192度降低到1963年上半年的2857度。

随着原材料消耗的降低,企业亏损减少,成本降低。1961年,全市共有43个亏损企业和200多种亏损产品。至1963年上半年,亏损企业减少到16个,亏损产品减少到127种,分别减少了60%和63%,亏损额由1961年的7379万元减少到221万元。

职工劳动积极性也大大提高。1963年6月,职工出勤率已达95%,比1962年提高2%,全员劳动生产率1962年达到8167元,1963年上半年达到4927元,比1962年同期提高了27.8%。利润率也有较大增长,1962年利润额达到13150万元,比1961年增长2.7%,1963年上半年实现利润963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9%,比1962年同期增长了67.4%。

基本建设 针对青岛市基建战线过长,规模过大,特别是重工业建设偏重的状况,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和省委、省人委部署,青岛市人委自1961年起到1963年5月,对全市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调整,缩短了基本建设战线。1962年,全市基建项目由1960年的189个减少为93个。两年中,全市共停建、缓建了109个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共计11947万元,至停建时实际完成6980万元。两年中,又经省人委批准收尾、维护投资875万元。

对停建缓建项目,根据支援农业、保证出口、市场供应和关乎人民生活以及在投资少、收效快、只余少量收尾工程或可改作他用的精神,进行排队、报批,分别处理。(一)建成和转出的项目52个。对支援农业、保证市场供应和有关人民生活的项目,经省人委批准投资215万元进行收尾,共计可交付使用的33个,其中除汽轮机厂房未交付使用外,交付使用的共有中、小学校10处、厂房6处、仓库5处、宿舍4处、医院2处、其他5处。转出19项(原计划投资1800万元,实际完成1204万元),其中经国家批准转入计划内4项,技术措施6项,转集体所有制和民政部门的9项。(二)报废撤销、停产、保点、停建等57个项目,总计原计划9471万元,实际完成5198万元。其中报废撤销16项(投资1387万元),停产保点2项(投资709万元),停建26项(投资3075万元),以及其他只做了少量工程和仅列计划的13项(投资27万元)。

文教卫生事业 市人民委员会在调整农业、工业和基本建设的同时,还相应调整了文教卫生事业,充实了专业技术力量,加强了提高质量的工作。教育工作,进一步贯彻了党的教育方针,提高了教学质量,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都有了较好的发展。同时控制了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发展指标,适当发展了中、小学教育。1961~1962年,扩建、新建了中小学25处(中学5处,小学20处)。中学在校学生1962年比1961年增长26.4%,1963年比1962年增长13.4%;小学在校学生1962年比1961年增长14.1%,1963年比1962年增长13.8%。还根据“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提倡群众办学,举办了各类业余学校和民办学校,以满足群众学习文化技术的要求。文化艺术工作贯彻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推陈出新”的方针,在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上取得一定成绩。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了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使青岛市的卫生面貌有所改善。体育工作,开展了群众性的业余体育活动,在增强人民体质和为生产、为国防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科学研究工作贯彻了科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解决了工业生产中的许多关键问题,研究试制成功了双层客车、轻快客车、农业轴承、多种脱粒机等新产品。还总结研究出许多有效的农业增产经验。如引种的“辉县红”小麦,大面积试种平均亩产达到736斤。海洋、水产方面培育成功了“海青一号”海带新品种,并向亚热带的闽、粤海域进行了移植海带的试验。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还根据上级指示,进行了精减职工和减少城镇人口的工作。在减少的职工和城镇人口中,支援农业的劳动力占86.83%,由于减少职工和城镇人口,国家减少了城市商品粮的销售量和工资支出。这一措施,有效地支援了农业生产,促进了经济形势的好转,同时也推动了企事业经营环境的改善和机关工作的改进。

第三节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

(1967.1~1976.10)

层层夺权,成立各级革命委员会 1967年1月22日,青岛市23个群众造反组织在青岛市副市长王效禹的纠集下,成立了“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当日,在汇泉广场召集数万人集会,宣称“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夺取中共青岛市委和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的党政财文领导权,并宣读《告青岛全市人民书》,会上还公布了《第一号通令》。新成立的“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由45人组成,其中常委9人,随后又按“三结合”的要求,补充了数名驻军首长和地方领导干部。3月1日,“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更名为“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并于3月8日通过了《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草案》与人事安排。

“1.22”青岛夺权后,“市革命造反委员会”于2月2日召开造反组织代表会议,部署在全市展开“夺权”斗争,会上宣读了《致全市革命造反派的一封信》。自此,夺权风遍及青岛市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演出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一时间,“夺权”与“反夺权”此起彼伏,“打、砸、抢”不可悉数,各群众造反组织都把抢夺本单位公章视为“夺权”的标志,市民称这种夺权为“抢木头”。

在“夺权”中,各群众造反组织从本派利益出发,明争暗斗,寸步不让,导致青岛全面内乱。各级领导干部全部“靠边站”,不少人还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机构都陷入瘫痪和半瘫痪状态,停工停产,无休止的“大辩论”和“打派仗”,造成了社会秩序混乱,无政府状态弥漫全市。

1967年9月,青岛市绝大多数单位都被“夺权”,并建立了各级革命委员会。全市69个直属单位所建的革委会中,被市革命委员会承认的有59个,另有10个单位因派性原因未被承认。

开展“反逆流”运动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效禹,为实现其拉一派、打一派和独揽山东大权的野心,1967年3月在全省发起“反逆流”运动。青岛市革命委员会于3月3日在《青岛日报》刊发了王效禹《放手发动群众粉碎反革命复辟阴谋》的文章。同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常委会,听取了市革委文革办公室《关于当前本市资本主义复辟逆流的意见》的汇报,决定在全市掀起“斗、批、改”高潮,以推进“反逆流”运动。4月24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大批判运动的决定》,要求“把大批判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斗批改紧密结合起来”。把斗争矛头直接对准了驻青部队、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加速了青岛市的动乱。

为了大造声势,推动“反逆流”运动,青岛市革命委员会于4月10日、16日、17日、23日和5月9日、15日,连续召开了数次全市规模的批判大会,会后还组织了游行。自5月17日起,又组织了长达月余的批判大会,每周一、三、五开大会,二、四、六在各单位进行揭发批判。召开大会时,通过广播向全市转播会议情况。在此基础上,又分市级机关、工业交通、财贸、文教卫生、政治、区县等11个口举行会议。通过上挂下联的方法,把矛头指向各级干部,并指示被市革命委员会控制的群众造反组织,加快“夺权”和“反夺权”的步伐。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推行“反逆流”运动的恶果之一,就是在全市掀起了武斗之风。各群众造反组织之间,在“革”与“保”、“夺权”与“反夺权”等问题上,形成了严重对立,继而发展到武斗,而且次数频繁、规模升级。仅12月5日和6日两天,全市就发生了武斗76起。青岛市较大的恶性武斗事件,如攻打4406工厂、4811工厂、青岛交通局、青岛纺校和火烧外贸大楼,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1968年1月14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了“青岛市文攻武卫指挥部”,并在全市各部门成立相应分支机构。被市民称为“棒子队”的“文攻武卫”组织,参加了捕捞公司武斗、冲击海军潜士校,并在全市私设大小监狱100余处,先后关押无辜市民2715人,有15人被直接打死,被株连受迫害者1537人。“文攻武卫”出现后,全市一派恐怖气氛。

王效禹和杨葆华等人推行“反逆流”的另一恶果,则是使青岛的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但由于社会生产仍能按其惯性运行,加之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少数坏人破坏生产的企图,工业企业大部分都在坚持生产。至1967年底,全市工业总产值比1966年增长10%以上。钢材、棉纱、棉布、机床、化肥、农药、火柴、肥皂、机制纸、自行车、缝纫机等主要产品的产量,都比上一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大部分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成本下降。

推行“反复旧”运动,使青岛局势进一步恶化 王效禹把持的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11月做出开展“反复旧”的决议,并在全省展开这一运动。11月16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根据省革委的指示要求,检查了青岛市存在的“复旧”、“多中心”和对待造反派态度等方面的问题,并研究了如何进行贯彻等方面的问题。17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会上由市革委主任杨葆华作了推行“反复旧”运动的讲话。20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青岛市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领导小组。28日,《青岛日报》发表了题为《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要带领革命群众打好反复旧这一仗》的社论,同时发表了“工农兵评论”:《反复旧完全符合大方向》。经过紧锣密鼓的酝酿和准备,开始了这场使青岛局势进一步恶化的“反复旧”运动。

1968年12月24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向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报告了“反复旧”的开展情况。报告中认为青岛市基层单位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绝大多数单位革命委员会是所谓革命造反派掌权;二是少数单位“复旧”严重,“造反派做陪衬,原班人马上台,守旧法、走老路,造反派受压,工作暮气沉沉”;三是极个别单位“坏人”篡权,对造反派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反复旧”运动,再次打击迫害了一批军队和地方干部。有的人被送往“五七干校”进行劳动学习。还挑起了群众造反组织之间的矛盾和武斗,搞垮了一批基层革委会,使整个社会再度陷入混乱,经济发展速度骤减。在“反复旧”运动中,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增加了40多名所谓的工人造反派,还有197名造反派混入党内。

落实中央“批示”、“十条” 1969年4月1~24日,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九大以后,青岛市革命委员会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组织了各种庆祝活动,层层传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九大精神。5月9日,参加九大的驻青部队代表和青岛市代表,向全市人民传达了中共九大会议精神以及毛泽东主席的多次重要讲话。5月31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委扩大会,研究和部署了进一步掀起更深入、更广泛地学习和落实九大精神的新高潮。

1969年8月16日,经中共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研究并经中共中央同意,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由易耀彩任组长,王金泉、宋景华、杨葆华任副组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后,转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增补、调动、撤换各级革命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进一步解放干部,使许多干部重新走上领导岗位,形成了各基层单位的领导核心,改变了许多直属部门和基层单位革委会人员的结构,减少了派性,社会的混乱局面有所改善。

10月6~14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召开干部会议,揭发批判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效禹和青岛市革命委员会主任杨葆华在干部问题上的严重错误,进一步落实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和“十条”措施。嗣后,市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为在“反复旧”运动中受到打击的干部给予平反,解放了包括原市委书记张敬焘在内的许多领导干部。解散了所有司令部、总部和指挥部,削平了山头,促进了群众组织的大联合,稳定了局势。从1970年2月起,又逐步在各市区、市革委的各部和各直属部门以及各大单位建立了党的领导核心小组。至1970年底,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的各级党组织进行了整顿、恢复工作。

贯彻落实九大精神以后,青岛市的工业生产面貌有所改善,开发了一些新的项目,研制了一些新的产品,甚至完成了援外任务,但由于在总体上要坚持“文化大革命”,并要执行九大所制定的错误路线,社会生产的发展仍极为有限。

调整和整顿国民经济 由于“反逆流”和“反复旧”的影响,青岛市社会生产的总趋势仍处于下滑的局面。青岛市革命委员会于1971年3月1日召开了“抓革命、促生产会议”,4月8日又召开了“全市掀起增产节约运动新高潮誓师大会”,力图扭转工农业生产下滑的局面,并采取一些措施提高生产和管理水平。

1971年底,全市提前两天完成了生产计划,工业总产值比1970年有所增长。38种主要工业品都完成了生产计划,其中钢、钢材分别比1970年增长19%和20%,汽车增长67%,拖拉机增长近150%。农业取得较好收成,崂山县粮食单产和总产量都超过往年,有16个大队的粮食平均亩产过千斤,近百个大队粮食亩产达800斤以上。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也取得一些成绩,实现技术革新项目4600多个,其中较重大的项目500多个。试制成功了2000马力双制动液力内燃机车、5000吨油轮、6000千瓦半组装式汽轮机、1000安培大功率可控硅元件等一批新产品、新设备。全市在校的中、小学生已达39万人,比1966年在校生增加一倍。

自1972年起,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开始注意全面抓生产计划,防止国民经济的宏观失控。1972年3月22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召开计划会议,传达全国、山东省计划会议精神,总结了青岛市1971年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会后,又对电力供应、海洋渔业和第二轻工系统等的生产管理,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1973年,在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下,加快了青岛的港口建设。当年5月,六号码头工程开工,1975年5月竣工。黄岛原油输出码头一期工程也于1974年2月开工,1976年7月竣工。这些由中央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对青岛的经济起了一定的拉动作用。

调整和整顿经济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国民经济也因之获得了一定发展,但生产中质量差、消耗大、成本高、事故多及计划不落实的状态,依然存在,“抓革命”与“促生产”仍是难以统一。

批判“右倾回潮” 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于1973年8月23~31日召开县以上干部参加的中共青岛市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和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工作会议精神。10月9日至11月27日,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学习中共十大文件和中共中央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批示,学习中共中央[1973]4号文件。并学习讨论了杨得志关于中共十大精神的汇报提纲、白如冰在全省地市级以上干部会议上的总结发言以及杨得志在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全委会议上的讲话。

社会上一些派性严重的人,借机否定中共青岛市革委核心领导小组纠正“反逆流”、“反复旧”错误所取得的成绩,重新拉帮结派,再立山头,于1974年1月20日擅自带人进驻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宣布恢复“1.22”夺权以后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接管工会、共青团、妇代会等机构。各大系统内的某些造反派也蠢蠢欲动,串联呼应,准备重新夺权,因而影响了社会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致使1973年的经济工作呈现下降局势。该年除农业、交通外,其余多项国家计划都没完成。工业总产值只完成计划的94.4%,69种主要产品中,完成计划的只有27种。1973年工业总产值只完成34亿元,比1972年下降2.6%。

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1974年1月,全国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根据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的指示,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于2月4日召开了深入开展“批林批孔”动员大会。自此,全市上下以“大批判”的形式,全面展开了这一运动。4月10日,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5月3日,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掀起“批林批孔”运动新高潮有线广播誓师大会。5月11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机关举行“批林批孔”大会,批判林彪及其同党的反革命罪行。6月19日,青岛市总工会召开“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重要指示,深入‘批林批孔’,夺取革命和生产的更大胜利”誓师大会。7月24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再次召开党政军民“批林批孔”有线广播大会。8月1日,青岛市文化局举办《批林批孔》展览。至1974年底,“批林批孔”已呈强弩之末的态势。11月23日,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党员干部大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号召进一步落实毛主席重要指示,深入“批林批孔”,加强党的领导,努力发展大好形势。青岛市的“批林批孔”运动,至此告一段落。

在“批林批孔”运动中,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还重点抓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山东问题指示的工作。1973年6月7日,青岛赴京参加汇报会议的12位同志,向中共中央呈报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领导同志对山东问题指示要点的报告》(八条)。6月15日,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召开党政军民有线广播大会,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山东问题的指示要点》(十条)和青岛赴京参加汇报会议的12位同志向中央呈报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领导同志对山东问题指示要点的报告》。

在全市各行各业迅速掀起“批林批孔”高潮时,少数“反潮流”人物,借机煽动部分群众冲击各级领导班子,使许多干部无法正常工作,部分人甚至煽动停工停产,进一步加剧了国民经济的混乱局面。企业亏损增多,市场极不景气,财政状况则更加困难。就山东全省来说,1974年是“文化大革命”给山东经济造成最坏、最严重的一年,青岛的经济状况亦与全省相同。

进行全面整顿 1975年1月邓小平主持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后,对全国的混乱局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顿。1月31日至2月1日,山东省委和济南军区党委召开会议,贯彻中共十届二中全会和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2月4日,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党员负责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届二中全会和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此,青岛市的全面整顿步入正轨。

中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首先抓各级领导班子的整顿。在做好调整摸底、分类排队的基础上,于1975年第二季度对市直属57个单位中的33个单位的领导班子作了充实调整。后来又为相当于县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充实中、青年干部30名,交流干部9名。

其次是集中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1975年2月27日至3月17日,山东省委召开工业学大庆会议,对全省工业方面的整顿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青岛市革命委员会认真贯彻这次会议和3月17日全省地市书记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毛泽东主席关于学习理论、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三项重要指示,促进了全市经济形势的好转。

从增强党性教育入手,批判资产阶级派性、削平山头,搞好安定团结,是进行整顿的另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有针对性地落实了“一打三反”、遣返、战备疏散等方面的政策,通过一些政策措施调动老工人、有经验干部、技术骨干和老模范的积极性,促进了稳定局面。

在全面整顿中,青岛市的各企业又重建和恢复了各项规章制度。从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等基础工作入手,组织力量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严格操作规程,并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生产秩序逐步好转。

1975年,青岛市完成了许多重大建设项目。线路总长为142公里的22万伏超高压输电线路建成;从日本引进的价值80万美元的全省第一家03型联合纸箱生产设备安装投产;青岛市第一座大型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胜利桥建成通车;青岛港六号码头主体工程竣工并靠船通车;红星船厂新厂区两座万吨级船坞基本建成。全市工业总产值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156个单位全面完成了国家计划,实现技术革命1975项。全市工农业总产值实现49.57亿元,比1974年增长57.4%,其中工业增长69.7%、农业增长19.9%。

开展“反击右倾反案风” 1975年底,在全国发动了“批邓、反击右倾反案风”运动,重点批判邓小平主持或支持制定的《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草案、《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草案、《科学院工作汇报提纲》草案等三个文件。3月6~17日,山东省委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反击右倾反案风”。3月17~23日中共青岛市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中央4号、5号文件,传达山东省委第一书记白如冰讲话,开展了“反击右倾反案风”运动。

这次运动,对青岛市的大局没有重大影响。由于各级领导班子比较坚强,加之“批邓、反击右倾反案风”没有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大多停留在口头上的“批判”,因而未能造成大的动乱。仅在7月4日发生过70余人冲击中共青岛市委和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的事件。

第四节 青岛市人民政府

(1980.1~1992)

1980年7月、1983年4月、1988年5月,青岛市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九、十届人民政府。三届政府任期内,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补课,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施了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进行了国民经济调整,进行和深化了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和扩大了对外开放,实施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七个五年计划,加强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调整国民经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人民政府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

工业 调整内部结构,调整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一是重点发展轻纺、电子工业。在1979年初步调整的基础上,1980年,市人民政府按照轻型结构的要求,充分发挥地方优势,政策向轻工、纺织、电子工业倾斜,加大对轻工、纺织、电子工业的投入,重点发展拉长棉、毛、化学纤维和啤酒、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电度表、家具等38个短线产品的生产;对轻纺、电子工业所需的燃料、钢材、木材、化工原料,按核定指标及时供足;调整轻纺工业结构,扩大重点产品和中、高档产品的生产,丰富轻纺市场商品。1980~1983年,全市关、停、并、转的116个生产企业,大部分亦转向轻纺、电子工业短线产品的生产。二是调整重工业服务方向,压缩冶金、机械工业的长线产品。按照机械工业专业化协作和标准化、系统化、通用化生产的原则,抓机械工业的整顿和改组;按市场需求调整生产方向和结构,压缩长线产品的生产,发展短线产品生产,为农业、轻工业、外贸出口和人民生活需要服务;扩大冶金工业生产品种,拓展新型材料,开展综合利用等。重工业通过调整服务方向和产品结构,广开生产门路,积极进行市场调节,生产大幅度上升。三是按照专业化和协作的原则,进一步搞好工业改组工作,合理地组织生产,更好地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981年6月,青岛市正式成立针织、染织、家具、自行车、缝纫机、地毯、汽车、造船、旅游产品、橡胶等10个专业公司;成立了铝制品、电视机、电唱机、微电机、电度表等7个总厂。全市按专业化组织起来的企业已达178个,占市属工业企业的37.6%,还成立了27个各种形式的联合体。四是进行工业布局的调整,同发展卫星城镇结合起来。市区从1984年起,主要是通过引进扶植和消化国内先进技术,发展高精尖产品。新建项目一般安排在崂山、即墨、莱西、平度、胶南、胶县和黄岛区。

农业 市人民政府在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业,适当集中”方针的同时,1980年确定农业为城市服务、为工业和外贸出口服务的原则,调整农业内部比例关系和产业结构,在保证粮食总产稳步增长的前提下,更快地发展林、牧、副、渔业和经济作物生产,使农业经济结构有一个大的改变。此后,市人民政府继续抓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一是继续调整种植业结构,在稳定粮食总产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花生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二是继续调整农业结构,农、林、牧、渔、副的比重,由59比41调整为47比53,确定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退耕还牧。三是继续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建材业、开矿业、农副业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庭院经济等多种产业,加快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的发展。

基本建设 1979年,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山东省委的指示,根据量力而行、调整投资方向和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要求,对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停、缓建了一批工程,压缩了建设规模,确保了重点,提高了投资效果。在此基础上,针对在建项目仍然过多,建设规模仍然过大的现象,市人民政府从1980年起,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战略决策,继续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未列入基建计划的项目,立即停建;技术上落后、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差、原材料不落实,以及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的项目,坚决停缓下来;已经建设多年还没有收摊子的项目,责令限期解决。

市人民政府要求全市切实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提出的“先生产,后基建;先挖潜、革新、改造,后新建”的方针。凡是老厂经过改造可以增加生产能力的,不安排新建项目。强调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严格审批手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必须统筹安排,加强管理,防止乱上项目,盲目发展,重复建设。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歼灭战,保重点、保投产、保大专院校招生用房,保住宅建设项目。继续组织会战,确保已确定的水、电、石油化工等38个重点项目顺利进行。到1984年,基本建设规模得到了控制,全市共停建、缓建163个项目,压缩基建投资3955万平方米,地方自筹基建投资指标控制在山东省政府规定的1280万元限额以内。

此外,财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等,同时进行了全面调整,更好地适应了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逐步适应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需要。

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进行了以实行多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84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以企业改革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为主要内容,同时对流通体制、金融体制、教育体制、文化体制、卫生体制等进行全面改革。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重点是逐步实行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多种经营、“农工贸”经营的路子,全面发展农、林、牧、渔、副业。由于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1981年,全市已有16171个生产队落实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占全市生产队总数的91%。其主要特点一是联产计酬的单位增加,二是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包工包劳的面扩大。在此基础上,1983年市人民政府贯彻《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农业要搞,林牧渔副和其他行业都要搞”;同时强调发展多种经营,发挥专业户、重点户的作用;对专业户、重点户政治上给予鼓励,生产上给予扶持,技术上给予指导,收购上给予方便,从各方面为其发展创造条件。特别是1984年撤社建乡(镇)后,进一步清除一切不符合富民便民政策的“左”的思想影响,坚定地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走农林牧渔副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路子,加快商品生产的发展,依托城市,为城市服务。为此,市人民政府继续稳定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抓紧搞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鼓励农民向土地投资,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进一步放宽荒山、荒滩、沿海滩涂和林果生产方面的政策,实行开发性承包,激活农村经济。发展扶持各种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扩大其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更大地发挥其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贯彻农副工协调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地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开辟新的生产门路。“七五”期间,市人民政府的主要目标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增强农业后劲,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继续调整农村产品结构,推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不断深化农村第二步改革,在继续巩固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强化统的功能;建立和完善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贸农工、商农工一体化的经营体制;引导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鼓励和提倡发展适度规模经济,发展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服务制度和积累制度,切实提高土地的规模效益和长期效益,增加资金积累和劳务积累。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企业改革为重点逐步推行。1979年取得了初步效果。7月开始,市人民政府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各试点企业加强企业整顿和管理,制定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增产增收,取得了较好效果。1980年,市人民政府在1979年12个企业试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纺织系统29个国营企业及重工、化工系统14个国营企业为扩权试点单位。1981年6月,市人民政府在61个工业企业试行包产计酬责任制,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对行业和企业包利润、包产量、包质量,重点考核利润指标。纺织、二轻、重工、化工等系统的工厂企业,普遍在落实利润指标后,采取积极措施,实现增产增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82年下半年,市人民政府对黄海饭店等6个单位新招职工进行劳动合同试点,1983年在全市全面推广。1983年年初,市人民政府对少数生产比较稳定、领导班子坚强、基础好、技术改造纳入国家计划和上缴税利在2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实行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对实现利润30万元左右,以生产小商品、市场调节为主和生产任务基本饱满的企业,实行以税代利、自包盈亏;这两类企业以外,实现利润在中间水平的企业,实行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集体企业继续实行增长利润征所得税办法,减征幅度在20%~40%范围内;少量亏损或处于亏损边缘的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试行集体或个人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同年6月起,市人民政府执行《山东省城镇合同制工人试行办法》,并择点试行。

1984年,在试点和总结企业初步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人民政府加大改革力度,出台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搞活企业为中心环节,以搞活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对企业进行全面改革,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一是简政放权,将国家和山东省已确定下放的权力,不折不扣地放给企业。1984年9月,市人民政府执行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决定从7个方面放权36条。1985年,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提出简政放权、搞活企业的5条意见,从生产经营、技术改造、产品价格、工资奖金、干部管理等方面放权44条,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了企业在政策指导下自主经营、自主分配的权力。198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16个大中型骨干企业(集团)在市计划中实行单列,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加强其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至1990年,市属企业的留利占实现利润总额的66.7%。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以承包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市人民政府决定,所有企业扩权后都要面向企业内部,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包括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层层承包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并给承包人相应的权力,实行责、权、利的统一。1987年起,对全市工交、基建、财贸企业全面实行承包经营,对部分国营商业零售门店实行改、转、租,对少数小型工业企业进行了租赁试点,并开始探索试行股份制。1988年,全市工业企业普遍实行承包,总户数达1542个。至1989年,全市实行承包的企业2233户,占同口径企业总数的97%。1992年,市人民政府深化企业改革,坚持以搞好大中型企业为中心,全面实施企业新一轮承包,进一步完善了承包责任制,进行了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股份制试点,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制度配套改革试点,并对少数企业实行了关闭试点。三是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使企业建立起高效率、强有力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1985年2月,在1984年全市12个国营企业进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中共青岛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工作会议。市人民政府提出进一步搞好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的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重要性;明确职责,正确处理党委、行政、工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搞好领导机关与企业、企业领导体制与企业内部同步配套改革等。决定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单位,由原来的12个增加到63个。1986年11月,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厂长负责制工作会议,要求全民所有制工业试点单位要由占总数的10%扩大到40%,1987年全面推开。至1988年,全市企业全部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基本确立。同时,逐步推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制和任期终结、调离审计制。市人民政府贯彻《企业法》,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理顺企业领导体制,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并形成厂长全面负责、党委保证监督、职工民主管理的新型领导体制。此外,在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促使企业全面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搞好外贸体制改革,把“青纺联”扩大到纺织全行业,并在饮料、橡胶、服装行业逐步推行“青纺联”工贸结合、进出结合的经验;发展专业横向联合,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企业改革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改革。

改革流通体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人民政府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对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建立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商品流通网络,以及国家价格、国家指导价格、市场价格多种形式并存的价格体系,充分发挥流通系统联结城市和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和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

疏通流通渠道,繁荣商品市场 1980年,为了改变商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统得过多、管得过大、卡得过死、渠道单一、服务网点少、流通设施落后的问题,青岛市出台了搞活商品流通的新措施:改进购销形式和经营方式,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商品流通;放宽政策,多开流通渠道;加强流通部门自身建设,逐步改变流通领域设施落后状况等。此后,市人民政府拓宽流通渠道,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流通方式。商业部门不收购的产品和试制的新产品,允许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自销;畅销产品,允许企业在完成国家收购计划后,将其增产部分自销;对农副产品的收购执行国家政策,不准任意压价;办好和建立贸易货栈、贸易市场,发展和活跃城市和农村物资交流,在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的同时,大力发展集体商业,发展国营、集体、个体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流通网络和第三产业,做到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多条渠道畅通,减少中间环节,扩大供需,产销直接挂钩的试点,更好地促进生产,服务消费,提高效益。1983年,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强调放宽购销政策,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副产品,继续实行统购派购,对完成统购派购任务(不包括棉花)和非派购的产品,允许多渠道经营;对工业品,除继续实行统购统销(统配)、计划收购、选购外,再增加代批、代销和工商联营联销两种形式,发展工商、农商之间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广泛推行合同制,把产、供、销连接起来。在农村,整顿和发展工商联合公司、社队企业产品经销部、贸易货栈,鼓励社队到城市设点经商;农村的工副业、商业和服务业,允许一家一户或几户集资合股进行,充分发挥集体、个体经济作为国营经济有力助手和补充作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从而使城乡市场日趋繁荣,商品流通不断扩大。至1984年,全市成立了工业品、农副产品、粮油、副食品等贸易中心7处,开辟生产资料农场3处。市区国营小型商业企业有249个门点改为集体经营,103个门点改为集体所有制,49个门点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大中型商业企业普遍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198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33.9亿元,比1984年增长27.2%;第三产业劳动人口占在业总人数的比重由15.4%增到22%。从实行“七五”计划的第一年起,市人民政府继续进行并深化流通体制的改革,首先抓住理顺批发体制这个关键,开拓新的批发形式,进一步发展和办好贸易中心、批发交易市场及批零兼营的小型批发企业,在全市形成了一个多头批发格局,促进了商品流通发展。其次,继续疏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在加强产前产后服务、支持农村发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合同定购制度,通过合同制的形式把产销衔接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批发交易市场把购销组织起来;扩大产销、产需直接见面,减少流通环节,加速商品流通。其三,下大力气推进和发展流通领域的横向联系,不断探索新的流通渠道、商业形式、管理体制和宏观调节措施,发展工商、农商、农工商、贸工商之间跨城乡、跨地区、跨省市的更大范围的联合,使商品流通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在宏观控制下搞得更活、更好。至1990年,全市城乡集贸市场达510处,年成交额1705亿元,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3.5%,各类商业网点发展到8.65万个,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8万户,个体从业人员达10.1万人;在全市商品零售总额中,个体经济占16.3%。

整顿、改革物价,完善市场体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人民政府认识到:价格体系的改革,关系国计民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坚持稳步前进、放调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保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1979~1984年,青岛市有计划地调整了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和主要食品的销售价格;调整了部分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工业消费品价格;特别是1984年9月执行山东省《关于放宽物价的几项规定》,根据青岛实际,作了补充规定,主要是农产品议购销价格真正放开;对部分一、二类日用工业品实行浮动价格;允许零售企业计划外采购的日用工业品自行定价、批发,零售业经营的日用工业品实行批零差价;放宽对工业自销日用工业品价格的管理;国家允许自销的工业生产资料,企业可按规定价出售;扩大乡镇和城市街道工业的定价权;放宽对饮食、食品、服务业的价格管理等。调整和放宽物价的一系列措施的实行,使工农业产品的比价、原材料和工业加工品的比价缩小,比价不合理状况有所缓和。但这期间,物价失控的现象严重存在。为此,1980年12月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物价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和变相涨价的通知》。为保持物价稳定,刹住乱涨价歪风,市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做出一系列规定:必须保证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稳定;一、二类工业品不准搞议价,已经搞了必须立即纠正;贸易货栈和信托服务部的经营范围,原则上不准跨行业,经营品种只限于允许议购议销的商品;工业部门设立展销门市部和自销产品,必须是新产品和计划生产部分和国营商业选购、订购部分以外的产品;加强市场管理,取缔黑市;对集市贸易、收费标准等亦做出具体规定。为落实物价管理规定,成立了市物价检查组,在全市开展物价大检查。1982年初,市人民政府责成市商业局、物价局、供销社、工商局等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保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做好四种降价商品的宣传工作,把降价商品公布于众;议价商品坚持只降不提的原则,对有条件降价的商品安排降价。对一些超越权限擅自订、调价格、随意提级提价或压级压价、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变相涨价、平价购进议价销售等违纪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并追究纵容、包庇的部门和领导人、当事者的责任。1985年起,青岛市进行价格体系改革,取消粮、棉的统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对国营工业企业的部分产品价格允许按一定比例浮动,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和比重;进一步放开和调整肉、蛋、蔬菜和食品以及相关制品的价格等。以市场机制调节物价,企业对部分商品有一定的定价、调价权,激活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90年代初,继续进行物价改革,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相应调整粮食销价,基本达到购销同价,同时开始逐步放开肉、蛋、菜价,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通过改革,改变了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等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格局,市场调节部分逐步扩大,改变了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价格的方法,逐步采取以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综合管理办法,促进了市场的活跃。在进行价格体系改革的同时,市人民政府始终抓住整顿、调控、平稳物价不放,年年均有新举措,以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典型的是1988年,由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幅度过大,经济发展中存在过热现象,社会总需求超过了总供给,加之流通秩序混乱,乱涨价、乱收费、非法倒卖现象严重,全年物价平均上升幅度为20.9%;由于协调不到位,致使食盐、火柴等商品一度脱销、断档。同年夏秋,还一度引发抢购风潮。进入1989年后,市人民政府执行国务院的决策,花大力气稳定物价。逐级建立健全了物价工作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控制和协调物价工作,把控制物价的指标分解到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实行分级负责制。大力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紧缩银根,使过热的消费需求得到有效控制;广泛组织储蓄存款,回笼货币,引导购买力分流;遏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过高的增长。1989年1~9月,物价平均上升幅度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按高低顺序列第31位,1987年后青岛市物价上升幅度首次低于两位数,物价治理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

实行对外开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利用其对外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历史地位,在山东省率先迈开了对外开放的步伐。1979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对外贸易要有一个大发展”和确定青岛市为全国外贸出口基地之一的指示,市人民政府编制了加速建设外贸出口基地的规划,开展对外经济工作。同年4月确定了五个生产发展出口商品的行业;6月即开始对外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间接利用外资。1981年,开始开展国际租赁和对外借款项目。1982年10月,青岛市在日本下关举办9天产品展览会,商品销售额达到7300多万日元。

1984年,国务院确定青岛市为沿海开放城市,放宽政策,扩大地方权限,允许其划定一个有明确地域界限的区域兴办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增强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能力。此后,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人民加快开放步伐,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引进外资以及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兴办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中韩工业园、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发展旅游业,特别是逐步形成了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以老市区为依托,加速开发新经济区、带动卫星城镇和广大农村发展,建立外向型经济的战略,并取得了全面突破。

发展对外贸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确定青岛市为全国外贸出口基地之一。市人民政府迅速制定了加速建设外贸出口基地的初步规划,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结合工业结构、农业结构和工农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以及各种形式的外贸出口基地的建设,突出发展外贸出口。港口外贸出口吞吐量,1979年即突破400万吨关;1984年青岛进一步开放后,突破了700万吨关;1987年青岛外贸实行计划单列后,突破了1000万吨关。青岛市外贸出口额,1986年为9828万美元,1988年2.2亿美元,1990年3.4亿美元,1992年达到6.6亿美元。

1986年,青岛市自营出口商品共两大类、11个品种,出口26个国家和地区。1987年出口商品发展到6大类、22个品种,出口29个国家和地区。1988年出口商品达到400余种,出口60余个国家和地区。1989年,出口商品达486种,出口75个国家和地区。1990年出口商品589种,出口87个国家和地区。

利用外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人民政府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抓住世界经济不景气和一些国家的资金、技术、商品寻求出路的时机,大力发展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资经营和租赁业务,大胆利用外资,积极引进青岛市所需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通过进口,促进和扩大外贸出口。1979~1983年,利用外资,包括对外借款、外商其他投资共38项,合同外资897万美元,实际外资891万美元。1984年青岛进一步开放,市人民政府加大引进直接利用外资,兴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的力度。当年5月,青岛华和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这是山东省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11月青岛天鹅旅游汽车公司成立,这是全省第一家中外合作企业;1988年10月,青岛正大有限公司成立,这是青岛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1979~1992年,全市利用外资项目1942个。合同外资24.45亿美元,实际外资12.38亿美元。其中,1984~1992年直接利用外资1069项,合同外资15.47亿美元。1979~1992年,对外借款58项,合同外资7.86亿美元,实际外资7.44亿美元;外商其他投资815项,合同外资11245万美元,实际外资8732万美元。

建设经济开发区 1984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青岛市兴办经济开发区的规划方案,市人民政府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创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在黄岛区薛家岛镇,规划建设面积15平方公里。1985年3月28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奠基,参加山东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洽谈会的部分外国客商、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出席了奠基典礼。1986年基本建成了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形成了首期投资环境。有7个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和7个内联项目正式签订合同,有2个合资项目和4个内联项目正式开工投产。同年10月,按合同生产出口南亚和澳大利亚的精致砂轮装车,这是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的第一批出口产品。至1991年利用外资工作进展迅速,合同外资金额是1985~1990年总和的1.6倍,有120家企业开工投产,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亿元,建成全长32.5公里日输水能力8万吨的供水管网工程、全长21公里日排污能力2万吨的污水排放管网工程、11万千伏安的输变电工程、每小时供热60吨的集中汽水暖供热工程、具有5万门通话能力的微波站工程,在先期开发的2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域内道路21公里、域外道路5公里,并建成了一系列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除了国家、山东省赋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许多优惠政策外,市人民政府政策亦向其倾斜。1986年,市人民政府批准,先后颁布实施了有关中外客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的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等各项规定。1990年5月,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搞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决定》,决定:此后老市区除吸引外资搞“嫁接型”项目和老企业技术改造外,新上项目特别是大中型骨干项目,尽可能放到开发区;同时对开发区放权,包括“三资企业”经营项目和“三来一补”项目的审批权,人才引进、“农转非”、留用分成外汇、编制和机构设置等权限,均下放给开发区,为开发区的管理和经济活动注添活力。1992年,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实施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黄岛区实行体制合一,成为黄岛新经济区,通过统一和调整黄岛新经济区规划,调整和构造新的产业结构,即拓展石油加工、化学纤维、啤酒等重点行业的生产,将其建设成为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后劲的新经济区。同年,全区共批准外引内联项目329个,相当于前七年的1.2倍,兴办“三资企业”项目52个,比1987年增长4.2倍。

发展旅游事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人民政府即将发展“旅游疗养胜地”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紧风景点和风景游览区的规划和建设。特别是1982年国务院公布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后,积极发展前海海滨、薛家岛、竹岔岛、琅琊台、崂山等景区,开发旅游资源,加大旅游价值宣传,努力提高旅游事业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1984年青岛进一步开放,市人民政府把建设“风景游览城市”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之一,同时把发展旅游事业,开展国内外文化交流,为国家多创外汇,列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此后,市人民政府每年均对旅游业提出新的目标要求,逐年开发、发展和完善旅游环境、旅游景点和旅游景区,开发、发展和完善旅游“吃、住、行”和购物等配套设施,加快旅游事业的发展步伐。“七五”期间,市人民政府明确提出青岛“旅游事业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坚持青岛特色,坚持把旅游事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全面规划;坚持突出青岛的城市特点,坚持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历史景观与现代景观有机结合,从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旅游布局,重点发展前海风景区、崂山风景区两个组团及石老人、薛家岛旅游区,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发市区和发展各县(市)区的历史风景名胜,从而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配套、交通方便的旅游网络,增强对国内外游客的吸引力。同时,加强旅游法制建设,颁布了《青岛市旅游经营服务定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章,整顿、维护旅游秩序,创造好的旅游环境;加强旅游“软件”建设,开办旅游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旅游训练班,培养适应现代旅游业发展的管理人员、导游人员和服务人员;坚持高、中、低档相结合,以中、低档为主的原则,采取外引、内联、自办一齐上,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吃、住、行、玩、买等综合服务一齐上的办法,凭籍青岛山海之胜以及纵横交错、点面结合的旅游景观网络,先后开发推出了三条海上旅游航线,开发推出了海上娱乐活动以及航空旅游,开发推出了10多项专项旅游,开发推出了10多个旅游节庆项目;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大旅游格局,逐步形成。

至1992年,青岛市开发形成了10多个旅游产品、100多处旅游景点和游乐场所、10多处海水浴场;开放了数十处名人故居和旧址,形成了“青岛十大景观”、“青岛十大优秀建筑”。吸引外资,合资兴建了“石峰”、“海天”、“黄海”、“王朝”、“东方”等一批中高级旅游宾馆、饭店,并先后批准设立旅游涉外定点饭店13个、餐馆10个;批准设立旅行社50多个;经批准公布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处。1992年,全市接待中外游客突破10万大关,旅游外汇人民币收入突破2亿元,均创造了历史记录。

实施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六五”、“七五”计划 “六五”、“七五”计划期间,青岛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人民进行了国民经济调整,进行了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对外开放,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推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其他各项事业的全面持续发展,先后提前完成了“六五”、“七五”计划。

实施完成“六五”计划 1981~1985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进一步医治“文化大革命”带来的严重创伤,清除其造成的恶果,集中力量解决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和经济领域长期积累下来的各种问题,积极进行农村和城市的全面改革,坚持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团结奋进,战胜困难,提前一年完成了第六个五年计划,使国民经济走上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1985年,全市社会总产值达到171.2亿元,五年平均递增12.1%;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1.2亿元,五年平均递增11.2%;国民收入达到68.8亿元,五年平均递增11.2%;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32.3亿元,五年平均递增9.1%。各业全面发展:一是工业生产稳定发展,实现了速度与效益同步增长。198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含村工业)达到109.1亿元,跨入了全国16个年工业产值超百亿元城市的行列。技术改造成绩显著,1981~1985年,全市共完成1632个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形成了年产18亿元、利税4.9亿元的新增能力;有347个工业基建项目竣工投产,开发了2000余种新产品,65种产品获部、省优质产品奖,全市优质产品覆盖率达21.3%,轻纺、橡胶、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的一些重点产品,在全国处于比较先进的水平。二是农村经济全面高涨,农、林、牧、渔、副五业兴旺。198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不含村工业)达到23.2亿元,五年平均递增10.5%;多种经营总收入达到30.3亿元,比1980年增长1.8倍。在遭受台风袭击的情况下,粮食总产量达到233万吨,高于“六五”前任何一年水平;花生总产量47.5万吨,比1980年增长2倍;果品总产量20万吨,比1980年增长1.5倍;水产品总产量12.7万吨,比1980年增长21%;乡镇村企业总收入26.5亿元,比1980年增长近3倍。三是基本建设得到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和城市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五年中,全市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4亿元,比“五五”时期增长1.2倍,超过1949~1980年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共竣工或交付使用基本建设项目1460个,主要有:青岛港八号码头、胶济铁路复线、青岛民航机场、四个市内电话分局等;并着手解决长期制约青岛经济发展的水、电两个关键因素,进行“引黄济青”工程和黄岛电厂扩建工程的筹建;五年中,每年用于城市建设及公用设施建设的投资均超过1亿元,完成或基本完成了城市供水应急工程,新建山东路,拓宽改造了宁夏路、台柳路、威海路,重建第一海水浴场,大修青岛栈桥,建设小鱼山公园,开辟10个山头公园,新建四个居民小区,建设杭州路立交桥主桥等重要工程。四是财政贸易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财政状况明显好转。1985年,青岛地区财政收入达到31.7亿元,其中上缴国家28.45亿元;在与地方财政挂钩的15.7亿元中,上缴国家13.2亿元,比1984年增长11.7%,出口商品发展到400多种,远销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33.9亿元,年平均递增13.6%。五是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五年中,全市共完成科研、新产品试制和中间试验项目2439项,其中444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34项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科研成果的投产应用率达到78%。教育方面,1985年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比1980年增加3800多名;城市普及了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入学率达83%,学龄前儿童入学率达99.4%,参加成人教育的学员达19.4万人。卫生方面,五年共完成677个村的防氟改水和633个村的卫生改水,受益人口达110多万人;全市有正规病床1800多张、家庭病床1.6万多张。计划生育方面,1985年全市计划生育率99.66%,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3.1%。文化方面,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方面都取得了新成绩,文学艺术作品有45个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有3个获国际奖。体育方面,城市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50%以上,1985年城市参加各级体育比赛的人数达70多万人次,青岛市连续两年评为全国田径之乡,并被确定为全国足球重点城市。五年中,在全国性比赛中共夺得73枚金牌、65枚银牌,打破3项世界纪录、13项全国纪录。六是城乡人民生活有了明显改善。198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67元,比1980年增长1.7倍。五年中,基本解决了长期遗留下来的城镇待业青年就业问题,共安置8.7万多人。1985年,全市职工每人平均工资达1139元,比1980年增长45.7%。1985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15.9亿元,比1980年末增长3倍。居住条件有了改善,五年中市区新建住宅388.6万平方米,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1980年的4.2平方米增加到5.4平方米。

实施完成“七五”计划 市人民政府在组织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论证的基础上,1984年开始,用两年时间编制了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七五”计划。“七五”计划确定奋斗目标为: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科学技术显著进步,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提前翻一番或更多一些。为了实现“七五”奋斗目标,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人民一是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全面推行经济体制改革,使改革与建设互相适应,互相促进,增强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二是坚持对内对外开放,更好地把经济发展同扩大内外经济技术交流结合起来,把增强出口创汇能力作为战略重点,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功能和作用,逐步建立外向型的经济结构;三是坚决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全面调整投资结构,集中力量保证水、电、交通、通讯等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消除青岛市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大力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为90年代经济振兴创造条件,积蓄力量。四是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产品水平和管理水平,正确处理质量和数量、效益和速度的关系,实现速度、效益、后劲三统一;五是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消费品生产和乡镇企业,努力建成城乡一体化的经济格局,实现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六是坚持把发展科学、教育事业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积极推动科技教育改革,加快科技进步,加强智力开发和人才培养,促进经济振兴和多项事业的发展;七是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七五”时期,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人民,全面开创青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改革开放事业取得重大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按可比价格计算平均每年分别递增8.5%、16.4%、9.6%,1990年分别达到171亿元、477亿元、144亿元(均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七五”计划各项主要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农业生产稳定增长,农村经济全面发展。199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57.3亿元,平均每年递增3.3%;粮食总产量299.8万吨,创历史最好水平;林果、畜产品、水产品、蔬菜产量都有较大的增长;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工业装备水平、产品水平和生产能力迅速提高。199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356.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20.1%。五年中,全市投资约50亿元,对乡以上工业进行了改造,全市大中型企业的户数增加近1倍,30多个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全市有国家和部、省级优质产品1700种,优质品率达31.1%,有78种产品获国家金、银奖,9种产品在国际上获奖或中标。1990年地方财政收入达22.78亿元,五年中共向国家上缴地方财政收入72亿元。城乡面貌有重大变化。五年中,建成或基本建成了“引黄济青”工程、黄岛电厂二期工程、黄岛油码头二期工程、青岛民航机场、胶济铁路复线、烟青公路青岛段、黄岛轮渡、人民路立交桥、流亭立交桥、山东路小白干路立交桥、煤制气一期工程、长途通讯枢纽和邮政枢纽等一大批关系青岛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建前湾港一期工程和济青公路、胶州湾环海一级汽车公路等,长期制约青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因素正在逐步消除。卫星城镇建设成效显著,市郊六县经国家批准全部撤县设市(区),在全国首先形成城市群落。外向型经济不断发展,对外贸易迅速扩大。1990年,全市外贸出口收购总值22.6亿元,出口创汇总额超过1亿美元(含山东省外贸收购出口),均比1985年增长1倍多。全市有500多种产品远销80多个国家和地区。五年中,累计引进技术设备项目380项,批准利用外资项目416项,合同总金额达7.4亿美元,外商投资占71.8%,批准兴办“三资”企业170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有100多家企业开业投产。旅游事业发展较快,1990年接待境外游客7.2万人次,旅游外汇人民币收入1.35亿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1倍和6倍。科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五年中,共取得科研成果3285项,其中328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857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有24项(次)成果在国际评比中获奖,42项成果获国家级奖励,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达到70%。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新建、扩建了青岛大学、青岛师专,普通高校在校学生达1.54万人,比1985年增长45.3%;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已占高中阶段全部在校生的50%以上;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市区基本普及,在农村顺利实施;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都有新的进展。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1990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达240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五年平均实际增长5.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52元,比1985年增加385元。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74.4亿元,比1985年增长1倍,直接关系人民生活的日用工业品和粮、油、肉、蛋、奶、菜等主副食品供应充裕。全市居民年末储蓄余额65.6亿元,比1985年增长3倍。五年共安排城镇人口劳动就业12.2万人;新建住宅500多万平方米,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由1985年的5.4平方米提高到6.6平方米。此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日益繁荣,医疗卫生事业有新的进步,体育活动更加普及,计划生育成果显著。

“七五”时期末,市人民政府用近两年时间编制了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其间组织了全市产业、产品发展规划的论证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向全市人民提出了新的任务:继续坚持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战略方向,按照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在已有的基础上,坚持实施以老市区为依托、加速开发新经济区、带动卫星城镇和广大农村发展的战略,逐步建立起青岛市外向型经济的新格局,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全面繁荣。

加强城乡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开始编制《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84年1月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根据青岛市带形城市的特点,以李村河、海泊河将市区分为三个组团和独立的黄岛区的总体布局形式。1989年,对《总体规划》布局调整为:一个中心、一个城市环、一个卫星城市群的布局结构,即以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和崂山、黄岛城区构成中心城市与沿胶州湾近郊城镇形成的城市环及远郊的胶南、胶州、平度、莱西、即墨县(市)卫星城市群的布局。

从开始编制《总体规划》起,市人民政府即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的原则,加强城市和乡村建设,特别是城市基础建设。在全面调整的形势下,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保重点、保投产、保与人民生活休戚相关的住宅、水电建设项目,以改善和保护城市环境,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1979~1983年,城乡建设主要有:市区新建、翻建住宅381万平方米,开辟了镇江路、浮山所、辛家庄、洛阳路等新居住区。修建了山东路、南京路、江西路、宁夏路等16条道路,翻建了中山路、四流南路等22条主、次干道,扩建了崂山旅游道路。黄岛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于1980年9月和1981年7月并网发电。县城和村镇建设亦有很大发展,县城和卫星城镇的规划基本完成,集镇和村庄规划分别完成56%和90%。建新房的农户占总户数的50%。特别是针对连年严重干旱,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困难的问题,市人民政府拨出资金、调动力量,1980年10月至1982年底,在胶县、即墨、平度三县大沽河流域113万平方公里的富水区进行水源工程建设,打井200多眼,安装配套利用农井300多眼,建渠管道270多公里,同时连续在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四县和黄岛区113个严重缺水饮用大队建设饮水工程,使10多万人就近吃上了质量较好的水。1983年11月,市人民政府组织发动了供水应急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扩大青岛市已有的大沽河水源地,在平度县冷戈庄公社、仁兆公社,莱西县的朴木公社等50多平方公里地区内,修管道、打水,并利用部分农井取水;修建通往莱西县产芝水库和平度县尹府水库的暗渠和管道80余公里,以引取两个农用水库的存水供城市使用(该工程于1984年5月1日启用)。

1984年国务院批准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青岛市“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游览城市”的性质和建设方向。为了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当年市人民政府就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力的增长;发动群众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除新建项目同时搞好治理污染设施,控制新污染源外,狠抓治理已经存在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等污染源,特别是抓紧了解决钢厂的“黄龙”等严重污染问题;对铸造、锻压、热处理、电镀等行业,进行专业化调整,减少了布点;继续搞好锅炉消烟除尘,组织连片供热、推广蜂窝煤,发展石油液化气、煤制气,改变民用燃料结构,减少环境污染。加强前海海滨和崂山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市内山头、海湾、岬角等风景点的管理和建设。坚持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方针,抓新居住区建设和旧区的成片改造。抓城市供水和节水,配合“引黄济青”可行性研究,抓紧永久性水源方案的论证,研究开发新水源。在加强市区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搞好县城和村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逐步建设县城和卫星城镇的基础设施,密切同市区的交通联系。1984年,市人民政府组织发动全市人民办好四件实事,一是重建了第一海水浴场;二是开始建设10个山头公园、游园、登高点;三是开始对宁夏路、威海路、台柳路三条“卡脖子”路段进行改造、拓宽;四是坚决处理了违章建筑、违章用地和整顿市容,共拆除违章建筑3072处、12.2万多平方米,清理出被占用道路面积16.6万平方米。此后,市人民政府每年均保重点,保投产,办实事,着力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因素。至1987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8亿元。主要建成了青岛港八号码头、黄岛电厂一期工程、胶州湾轮渡、山东路、杭州路立交桥、308国道青岛段、青岛民航机场、邮电通信枢纽等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开始并加紧建设“引黄济青”工程、前湾港一期工程、黄岛发电厂二期工程、胶济铁路复线和黄岛油码头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此外,新建和扩建了电冰箱厂、洗衣机厂、铝加工厂、啤酒厂、电视机厂等骨干项目,为经济发展积蓄了后续力量;新区建设、旧城改造步伐加快,新建居民住宅419万多平方米,完成了煤制气一期工程,重建了第一、六海水浴场,建设了小鱼山公园和10个山头公园,拓宽了一批重要道路,等等。

1988年开始,特别是1989年市人民政府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补充、完善后,实施分区规划,确立行政中心东移,重点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市政府每年都根据城市发展和改革开放深化的实际以及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确立并完成和基本完成10件左右的实事。1988年为建设100万平方米新住宅、增加100辆公共交通车等11件大事,1989年为建成100万平方米住宅,开工建设小白干路山东路口立交桥和柳亭立交桥,建成青岛卫星地面通讯站等10件;1990年为建成住宅100万平方米,新建翻建市区22条道路面积24万平方米的沥青路面,建成山东路小白干路立交桥和流亭立交桥等11件。1991年,市人民政府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确定在城市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组织好“双十”工程。即确保完成前湾港一期工程、济青公路青岛段工程、邮电通讯工程、煤制气厂油制气工程等10项工程;确保开工和争取完成地铁一期工程、青岛发电厂扩建工程、环胶州湾公路工程、错埠岭热电站工程、煤制气二期工程、电视发射塔工程等10项工程。至1992年,市级行政中心东移进展顺利,城区格局的重大调整全面展开,青岛市城市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88~1992年,先后建成了“引黄济青”工程、黄岛电厂二期工程、黄岛油库二期工程、济青铁路复线、烟青公路青岛段、流亭立交桥、卫星地面站、煤制气工程、程控电话工程和长途通信枢纽工程;建设中的有前湾港一期工程、济青公路青岛段、环胶州湾公路、青岛民航机场扩建等一批关系青岛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建居民住宅663万平方米,其中从1991年开始的统建解困住宅35万平方米,安置“特困”户7000余户,城市人均居住面积由1987年的5.8平方米增加到7.3平方米。“八五”期间的“双十”工程有16个已开工建设。期间,青岛高新技术开发区跻身“国家级”行列,市辖市郊6县(市、区)成为山东省100强县(市、区),26个乡(镇)成为山东省100强乡(镇),青岛市成为中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市。

推行科技优先的发展战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积极推行科技优先发展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发展经济。与工农业比例、工农业内部结构、工农业产品结构调整相适应,重点加强农牧业、轻纺、橡胶、电子工业的科研;结合青岛的基础和特点,开展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海洋农牧化的科学实验;做到既有长远规划,又着重解决经济建设中现实的技术关键问题,坚持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对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课题,组织全市科技力量攻关突破。1980年起,青岛市进一步整顿专业科研机构,发展厂办科研机构,健全四级农科网,推广和应用远红外干燥和热处理,低温镀铁、太阳能地瓜育苗温床等50项科学技术成果,为经济建设服务。至1983年,以专业科研机构为主,带动了厂办、农办科研机构和农业科技带头户的发展。全市共取得科研成果1884项,一批成果获国家、省、市奖励,一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1983年全市组成了10个由多方面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科技专业组,参与市政府一些重要经济决策的论证;厂办科研机构发展到近500个,农村科技服务公司和服务站发展到6100多个,科技带头户发展到5.5万个。全市完成科研项目530项,投产应用333项,占62.8%,投产当年产值1.1亿多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

1984年青岛进一步开放后,市人民政府提出: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关键是把科学技术搞上去,向科学技术要新产品,要高质量,要经济效益。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制订各个层次的近期和远期科技发展规划;争取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向青岛转让科技成果,与青岛市进行科技项目合作;进一步加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工厂企业的协作,发展科研机构与生产实体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体,促进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从而使科技工作有新的突破,科技成果斐然。1981~1985年,全市共完成科研项目2439项,约占全省总数的25%。其中,仅获奖的431个项目即取得经济效益10亿元,创汇782万美元,节汇2462万美元。全部成果有34项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444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科技成果应用率达到78%。

1986年实施“七五”计划起,市人民政府继续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集中力量组织科技攻关,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深化科技体制改革,1988年市属38个科研机构,18个实行了所长负责制,13个实行了承包经营,11个进入了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了科技投入,改革拨款制度,实行科技资金分类管理;开展高技术研究,抓了海洋开发、光导纤维、遥感技术、酶工程和微藻工程的利用等项目的研究,推广信息技术,加快软科学的发展;继续抓城市工业发展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水产资源技术开发和轻工纺织、电子仪表、化工、橡胶等行业的重点攻关项目;结合“星火计划”的实施和胶州湾资源研究利用,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发挥即墨国家星火培训基地的作用,推广地膜覆盖、配方施肥、间作套种等农业10大新技术,加强了农村科技网络建设,1987年全市农业建起近20个专业的农民专业组织310个;充分发挥中央、省驻青科研机构的作用,组织技术难题的招标、咨询,继续加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的联合;加快占地82.5亩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实验区的建设,围绕生物技术、精细加工、机电仪一体化等领域,开发高技术项目;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建技工贸公司,组织青岛市高水平科技成果对外交流,进行技术出口。

青岛市进一步开放后,由于市人民政府坚持执行正确的科技方针加大科技投入,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1985~1990年,共取得科技成果3285项,其中328项达到国际水平,1857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空白,有24项(次)获国家级奖励,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达到70%。1992年,科研机构和队伍在改革中发展壮大,独立科研机构发展到73个,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27.1万人。科技建设进一步发展,青岛海洋资源研究开发保护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国家重点攻关项目——胶州湾综合开发试验,经中科院海洋研究所、青岛海洋大学等17个单位60多位专家历时4年的联合攻关,2月通过国家验收。其中,“扇贝苗中间培育技术”等7项科研成果居国内领先地位或填补了国内空白;“大面积海湾扇贝筏式养殖高产技术开发”、“对虾扇贝混养”等5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8月,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正式开园。12月,包括市区东部中韩镇境内的高科技工业园、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新技术产业试验区、市北区的青岛科技街“三位一体”的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跻身“国家级”行列。

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 1980年7月29日召开的青岛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将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分开,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将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市人民政府。同年,市辖各区县亦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直接选举,建立区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认真接受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和批评;本着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同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对市县区的经济建设、市政建设、文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提醒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法规。1983年3月,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建立乡镇政权试点工作方案》,并择点试行。1984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所属各县区撤消160处人民公社,改建成159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转至的790件提案作了认真处理,在八届市人民政府任期内,已解决的占67.2%,着手解决的占30.9%,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占1.9%。此外,通过信访渠道,接待10万多人次,扩大了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解决了一批冤假错案和实际困难问题,落实了党的政策。第九届人民政府产生后,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改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做法,把政府工作转向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发展生活服务、为企业和基层服务的轨道;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精简管理层次,压缩行政机构;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实行部门负责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建立市长接待来访制度和市长公开电话;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县(市)区的职权范围,建立区级财政,扩大区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权限,增强区街活力,从而使市人民政府机关工作质量、效能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作风有所转变。特别是把经济战线的承包责任制和现代化目标管理方法运用至政府工作,在市政府各部门全面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在改进政府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至1987年,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81次,办理市人大议案及人民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案3000多件;受理来信来访4.9万多件次,处理完结4.53万余件次,处结率达92.4%;制订和颁布行政规章117项,建立了政府法规管理机构,以全面清理政府系统颁发的法规和规章性文件。市十届人代会一次会议后,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团结、统一、高效、廉洁、公正”做好政府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公务员制度;对市政府管理范围内的各级干部,新增的试行聘任合同制和考任制,对原有的干部加强培训和考核;推进县(市)区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县(市)区级政权的权力,加强政权建设;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基层政权组织。特别是市人民政府重点加强了廉洁勤政、反腐倡廉的工作,一是把廉政工作真正摆到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二是实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同时发挥政府审计、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行政工作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市第十届人民政府任期内,以保证政令畅通、政纪严明、政务高效、政风清廉为重点,改进和加强了政府工作。1991年,市政府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6次,办理人大议案2件,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67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31件,召开市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5次。加强了法制工作,全年经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和市政府审定共发布地方性法规、规章30件。开展反腐败斗争,全市共查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95件。推进以纠风为重点的廉政建设,突出检查清理干部在国内公务、招生招工招干等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给予107人以政纪处分。1992年,市人民政府提出,一、进一步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二、坚定不移地推进廉政建设;三、加强政务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四、积极进行机构改革,严格机关岗位责任制,以建设廉洁、高效、求实、创新的政府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