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墓搬迁工程】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戊戌维新运动领袖。1927年病逝于青岛,享年70岁。初葬于青岛崂山李村象耳山麓。该墓1956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到破坏,墓地成了村路。
鉴于康有为在国内外的影响,报经省、市领导同意,青岛市政府投资数万元,将康墓迁移到崂山中韩镇大麦岛村北浮山南麓。1985年10月,举行了隆重的迁墓仪式,中国著名书画家、康有为弟子刘海粟大师,为康有为墓撰写碑文。康有为墓建成后,青岛市文物局派专人看管,对瞻仰者开放,是青岛市重要文物景点之一。1992年6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再次公布康有为墓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华严寺修复工程】 华严寺座落于崂山东部海滨那罗延山南麓,海拔200米,南、西、北三面群峰环抱。历史上的华严寺曾被冠之为华峰福地、神窟仙宅。华严寺,原名华严庵,亦称华严禅院。始建于明末,后毁于兵火。清顺治九年(1652年)开始重建,至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建成。占地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房屋120余间。
修复后的华严寺山门
文化大革命期间,华严寺遭到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加强对历史文物的保护,青岛市政府同意将华严寺遗址交由市文化局负责修复使用。从1984年开始,青岛市文化局成立维修办公室。同年4月,工作人员与施工队伍(市房屋修建公司)进驻现场。同年8月,完成新修条石进寺山路250米。
1987年8月,青岛市政府同意成立崂山文物管理所。同年10月,文物管理所正式组建,办公地点设在华严寺内,其主要职能是保护崂山文物。
1991年,完成供电工程。至此,华严寺主体修复工程已基本完成。华严寺修复工程历经8年,从开始就得到国家文物局和山东省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修复经费初时由山东省文物局拨给,青岛市计划单列后,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与协助。目前,华严寺已成为崂山著名的景点对外开放。
【文物库房建设工程】 青岛市文物库房位于市南区大学路7号,东临中国海洋大学,西为青岛市博物馆原址。该工程于1991年11月正式招标开工,1992年12月28日竣工,建设工期为13个月。该工程'总投资382万元,其中国家文物局投资120万元,青岛市财政投262万元。
该库房建筑面积为3187平方米,砖混结构。其中高层部分为库房,共33间,2130平方米,前厅二层为保安控制室、办公室、接待室。每层设文物整理间。库内安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防盗、报警设备。每层装有防护电话,特殊房间设空调、去湿机。为存取文物安全方便,门厅里侧设有电梯。2002年,新博物馆竣工后,库房内的文物安全搬至博物馆新库房,原有老库房已改做文化文物办公用房。
【康有为故居修复工程】 青岛康有为故居位于福山支路5号,背靠小鱼山,面临汇泉湾,占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128平方米,周边为庭院式结构,建于1899年。最初为德国青岛总督副官费赖海尔・利利恩可龙的官邸,是一座仿德古典三段式砖混结构3层楼房。1923年5月,康有为来青购买此房作为寓所,题名为“天游园”,并对各居室做精心的布置。1927年3月31日,康有为在此寓所去世。
康有为故居修复工程
康有为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维新运动领袖、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1917年春天,康有为应清廷恭亲王溥伟之约初次到青岛,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写下了大量的诗赋佳句。1923年,康有为再度来青岛并购买该建筑,题名为“天游园”。1927年,康有为在此去世后,该寓所几经更迭。1986年,经青岛市文物局协调,迁走了故居楼内的三户居民,建立了“青岛康有为纪念馆”,并对外开放。后由于故居年久失修,1994年,被青岛市房管部门确定为危房后关闭,重要文物移至市博物馆暂存。1999年2月,青岛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尽快修复并开放康有为故居》l号议案。青岛市政府根据议案精神,组织了对故居的复原维修工程、故居陈列方案、文物征集等工作。在修复康有为故居的过程中,19户居民积极配合搬迁,原貌修复、装修布展工作进展顺利。2000年9月28日,康有为故屠纪念涫修复工程竣工并对外开放。
【莱西木偶脱水修复工作】 1978年,山东莱西县(现莱西市)院里乡岱墅村西汉墓中出土一批木俑、木偶及漆器等随葬品,其中有13件小型木俑和1件大型木偶人。木俑中男11件,女2件,高46~48厘米,均以整段园木雕成,神态姿式各异。大木偶人身高193厘米,头颅以整段木块雕成,面部以明快的刀法雕耳、目、口、鼻,沿发际处凿以深2厘米、宽0.5厘米的浅槽,槽内嵌木条,当时可能是嵌着头发。驱干、四肢用13段木条雕凿出关节,构成一具木制骨架,在木骨架的每节卯榫处,还记有红色拼合符号。在腹部、腿部的木架上,还钻有多只小孔。木偶人可坐、可跪、可立。它是中国考古发掘中所仅见的,一经问世,立即引起国内外考古界及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对其作用曾产生诸多争议,但大都认为它的出土,为研究中国傀儡戏的起源增添了珍贵资料。1986年秋,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这批木俑、木偶等文物出土后采取了临时性措施,浸泡于水缸长达十余年,其间多次更换浸水,致其腐朽残破相当严重。莱西县划归青岛市后,青岛市文物局对修复工作极为重视,多次向市领导和国家文物局汇报,积极筹措资金,协商采取措施,加强保护。1989年秋,邀请中国文物保护研究所专家胡继高和赵桂芳来青岛进行现场指导:青鸟市文物局林玉海、张子健查阅有关资料,采购所需物品及药物等,全面开始脱水修复工程。
莱西木偶脱水修复工作
1990年10月至1991年3月,先取出几块破碎严重的标本进行脱水实验,经专家鉴定认为效果良好。1992年1月8日至6月2日,对木俑和木偶等文物进行全面脱水工作。特别是在脱水工作中,按常规需用一种乳香胶药品,因进口价格昂贵,市场难以买到,专家采用松香代替乳香胶的方法,成功脱水,为国家节约大批经费,并且效果良好。1992年10月至1993年1月,进行全面修复工作。经脱水修复后的木偶,不仅保持了原状,而且恢复了木材原来的色泽。此项工程荣获1993年山东省文物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文物科技进步四等奖。
【平度天柱山魏碑保护工程】 1980年以前,天柱山摩崖石刻保护管理工作十分薄弱,大部分石刻都题镌于悬崖陡壁之上,众多石刻裸露在外,损害严重。改革开放后,加强了对摩崖石刻的保护工作,截止2001年底,累计投资保护经费已达290万元。先后修建了登山台阶和“郑文公碑”碑亭、“上游下息”刻石保护亭,登山台阶全都安装了栏杆,既方便了观众登山观碑,又保证了游客的安全。关心热爱天柱山石刻书法艺术的日本友人亦主动捐资修建了天柱山山门。碑亭、山门的设计建设均采用汉魏建筑风格,既古朴大方,又与天柱山的悠久历史相协调。为加强对天柱山摩崖石刻的保护,平度市文物管理部门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精神,建立了由市、镇、村三级组成的保护小组,协助天柱山文物管理所负责天柱山摩崖石刻的保护管理工作,划出了保护范围,树立了保护标志,建立了保护档案。2001年,投资设立了“天柱山石刻艺术陈列室”,将山上的石刻全部捶拓,制作成精美的展板,作为永久陈列。使观众上山看原刻,入室看原拓,既方便了游人,又有利于学术研究和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