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的篇目设计
2025-10-11

一部志书的格局结构用文字表述出来叫作篇目。篇,指组成一部志书的各大部分,即各个分志;目,指组成一部志书每一大部分中的各小部分,即分志下的章、节、目等层次。篇目是志书搜集资料的向导,编写的提纲,成书的目录。篇目自古以来为志家所重视。民国时期的方志学家李泰芬在《方志学》中说:“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目标题则为首要。”要下功夫搞好篇目设计,为编修出高质量志书奠定基础。 

一、设计篇目的依据 (一)方志体例方志是记载一地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的综合资料性著述,以类系事、横排竖写是方志体例在篇目结构方面最重要的特点。方志体例是经过历代编修方志实践优化而形成的,上届修志的实践也证明了这种体例基本上适用于社会主义新方志。所以,续修方志设计篇目(包括探讨篇目创新)须注意符合志体。在对上届修志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的时候,冷静地分析某些志书在体例上存在的问题,探讨对续志体例的优化和改进,是非常必要的。但必须要把某些志书体例上存在的问题与方志体例区别开来,不能把某些志书因未遵循方志体例而出现的问题,当成否定志书体例的根据。对那些否定方志体例的不切实际的指责,绝不能盲从,以防止不正确的观点扰乱了设计篇目时的正确思路。(二)地情地情是志书要记载的内容,篇目是志书的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归根到底,篇目是由地情决定的,应符合真实反映地情的需要。一个篇目能科学、准确地反映本地地情,方便对地情的记载,就是好的,否则就是不好的。学习外地篇目,主要是学习人家设计篇目的方法,而不是照抄、照搬。研究地情,特别要注意研究首届志书下限以来地情发生的变化,哪些东西消亡了,退出历史舞台了;哪些东西从主要地位退到了次要地位;哪些东西从次要地位上升为主要地位,出现了什么新生事物、新兴事业和产业等。在审视地情中的各种事物设篇立目的时候,一定要站在全省、全市、全县与整部志书的高度,而不能站在各事物或机构的角度。(三)事物特点各类事物的性质特点不同,决定了各分志划分章节的方法不同。设计分志篇目时,要根据所记事物的特点,选取恰当的划分类目的方法,遵循的原则是方便对该事物的记载。如文物志是专记本地文物的分志,根据文物种类多、散在各处的特点,为便于有条理地记述,就应按文物的分类来划分章节。旅游志中也记文物,它是作为旅游资源来记载的,应根据旅游的特点,按景区或旅游线路来划分章节,一个景区或一条旅游线路中的各类文物集中在一章(或节)内简要记载。(四)编修方式从首届修志看,市(县)志编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各编章按“干什么写什么”、“管什么写什么”的原则分给各部门各单位编写,并负责到底,市(县)志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总纂;另一种是将各部门各单位编写的初稿作为基础,由市(县)志办公室进一步收集补充资料,并编写志稿。用前种方式,志书篇目会带有较重的部门志痕迹;用后种方式,志书篇目就不必照顾部门内容,完全可以按事物性质划分门类。通过两种方式所编志书的比较可看出,除分志单册出版的外,还是采用第二种编修方式好。 

二、设计篇目的原则 (一)横排门类是指拟订篇目时,按事物的性质分类排列,而不是按时间先后分期排列。地方志是一方的“百科全书”,它要记述自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头绪多,内容繁,为使之清晰有条理,应遵循“事以类聚、类为一目”的原则,按事物性质划分和排列编章等层次。如果不是这样在编章等层次上横排门类,一地纷繁复杂的自然和社会现象就难以理出个头绪来,因而也就无从下笔。(二) 科学分类科学分类要求各层次类目的划分要遵循“事以类聚,类为一目”的原则,决不能按部门机构来划分,否则,就会把志书内的分志编成部门志。部门志是一部独立完整的志书,它应记载一个部门各个方面的事物,要求全面。而分志不是独立的志书,只是省市县志的一部分,只记部门分管的主体业务(事业),不记部门的内部机构设置、领导人、内部事物管理等,而这些内容部门志应该记。如果分志也设置这些类目,就把分志设计成了部门志,不符合科学分类的要求。(三)结构严谨志书结构包括横和纵两个方面。横,就是横分门类,使各类事物自成体系,排列有序,前呼后应,从广度上展现一地的基本面貌和大势大略;纵,就是纵分层次,即对各类事物进行多次划分,形成不同层次,从深度上反映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网络化。旧志一般分为纲和目两级。新方志记载的时代社会结构复杂,志书的内容广阔丰富,因此,新志书篇目应采取多层次框架结构,既便于反映社会结构的立体化和多样性,反映事物间的逻辑因果关系,又使志书结构严谨。某些首届新志书的篇目存在着横分过细的弊端,续修志书设计篇目为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可注意采用以下两种办法:一是量体裁衣,依据事物内部结构和资料的多寡分设层次,不搞一刀切,避免分割过细,编章的设置尽量以不分割那些独立存在、自成体系的完整事物为前提。二是重视和加强不同层次的宏观和中观内容的记述。(四)包容全面从横的方面说应不缺项,一是要求本地有的重要事物篇目里不能缺,二是要求一事物内各个重要方面篇目里不能缺。可根据重要程度,或设编章,或设节目。从纵的方面说应不断线,要求一事物各个重要历史阶段的情况不能有遗漏。作为第二届续志,包容全面原则还涉及对相对静态事物的记载问题。近几年,不断有人提出,相对静态的事物,如自然地理、建置沿革、风俗习惯、方言等,续志可不再设篇目记载。这种观点欠当,续志为达到包容全面的要求,静态事物也应设篇目记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像首届修志那样,编写贯通古今的志书。(五)反映地方特点地方特点是指一个地区的事物和发展规律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特殊性,可分为宏观的和具体的两方面。宏观方面是指涉及面广甚至是影响全局的特点。如:自然环境方面,有的市(县)地处山区,有的地处平原,有的地处海滨;文化方面,有的市(县)自古以来文化名人多,著述丰富等等。具体方面,是指本地特有的事物,如特有的物产、风景、事件等。设计篇目应注重突出地方特点,方法是置于重要位置,多设类目,必要时可专设分志。(六)反映时代特点今后,志书每隔20年左右就续修一次,续志记载的是刚刚过去的20年,自然要将代表时代特点的新生事物作为记载的重点。为此,设计篇目时,要根据新生事物的重要程度和内容多少,设置分志或章节;过时的事物,可视情况或不再设篇目,或降低篇目的层次。第二届志书要记载的是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新时代。这个时代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改革开放。续志应该充分反映时代特点,将上述三个方面内容作为记述重点。 

三、篇目的结构体式 (一)章节体、纲目体和条目体章节体于19世纪末随西方教科书传入中国。首届新方志绝大多数采用章节体,此体大多设编、章、节、目等层次。原则上说,编与编、章与章、节与节是并列关系,编与章、章与节是统辖关系。这样,层层相辖,逻辑严密,结构严谨,表现出篇目的系统性和有序性,适于反映事物的内部联系,利于加强志书的整体性和科学性。章节体的主要缺点是,要将篇目各部分设计得层次一致,篇幅相当,颇费周折。纲目体是旧志常用的一种体式,它按事物间的联系设纲,按事物内部的联系设目,以纲统目,大目辖小目,统属严密,层次清楚。首届新志用纲目体的较少,浙江省《龙游县志》和山西省《阳高县志》采用纲目体,一般设四个层次。实际上,纲目体层次的划分和各层次的标题都与章节体没什么区别。纲目体的主要缺点是:层次多了较难把握准确,而且由于篇目层次严格按事物统辖关系划分,为突出地方特点等要提级升格较难处理。条目体是编写辞书用的体式,一般只设类目和条目两个层次,个别的条目下再分细目为三个层次。类目和类目之间是平列关系,类目和条目之间是包含关系而非严密的统辖和逻辑关系。条目有较强的独立性,设置较方便,编写时可将有关内容在一个条目中写完,资料比较系统、完整,便于编制索引和查阅。条目体的主要缺点是,重视了条目内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但缺乏对事物间联系的记载,造成整部志书结构分散,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难以体现事物的内在联系。通过上述分析可看出,章节体、纲目体和条目体各有特点,各地可相宜选用。对比起来,还是章节体适用于志书,其缺点只要认真对待也是可以克服的。(二)大编、中编和小编此类体式是按一级类目设置的多少划分的,但类目多少并无严格界定,就县级志书来说,大约10个以下一级类目为大编,20个左右为中编,30个左右为小编。大编体先按事物的大类设编,一般可设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人物、社会等编,编下按事物的统辖关系设置章节,使整个篇目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给人以很强的整体感。各大类中相对独立的事物可设章记载,章相当于小编体式中的分志,但章的设置要灵活方便得多,解决了小编体难以解决的有的事物不好设志或归属难以得当等问题。各大类事物的综合性内容,可在编下的概述中记载。大编体式有利于反映各大类事物的内部联系,加强志书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大编体式的主要缺点是,由于各大类事物内容多少不一样,造成了各编的份量不均衡,从首届新志书看,经济编篇幅最多,社会编篇幅最少。小编体式是按相对独立的事物设编(即分志),平行排列,全书共设置了哪些分志看得很清楚,基本上是一个部门编写一个分志,便于收集资料和编写,解决了大编体式各编份量不均衡的问题。小编体式的主要缺点是:由于各事物内部的层次和繁简不一,造成各分志的篇幅和记述层次很难平衡;份量太轻不能单独立志的事物很难安排恰当,超出分志记述范围的综合性内容不好安排;从篇目上难以看出事物的统属和平列关系,难以反映事物间的联系;有些分志的划分不符合按事物性质科学分类的原则,按部门设置分志易将部门志痕迹带入市(县)志,造成某些内容交叉重复和篇幅膨胀。续志时限短,每种事物需记载的内容一般说要比首届新方志少。所以,续志更不宜采用小编体式,应加强综合,采用大编或中编体式。采用中编体式时,可将小编体式中单独立志的事物相对集中设志。 

四、设计篇目的方法 (一)设计篇目的程序篇目是逐渐完善定型的,一般要经过四个主要阶段:1、收集资料篇目(即上面说的篇目初稿),带有一定设想成分,可作为收集资料的向导、分工编写的依据。2、编写初稿篇目,是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前一个篇目修改而成,各分志在初稿编写中会发现这个篇目的不当之处并进行修改。3、总纂篇目,主要是处理各分志篇目的交叉重复和补充缺漏。4、定稿篇目,经各阶段、各环节的修改,已比较完备,志书出版后此篇目成了目录。有了首届修志的经验,二届修志要尽早确定志书体式,各阶段的篇目要尽量修改得成熟些,从而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编写。要提倡开门修志,借用外地、外单位的力量,采取召开篇目研讨会、寄送篇目征求意见等方式修改篇目。浙江省义乌市地方志办公室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有奖征集市志篇目,后又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篇目论证,取得很好效果。山东省泰安市史志办公室也召开篇目研讨会,对市志篇目初稿进行讨论,各方意见有利于将篇目修改得更好。(二)门类划分按事物性质划分门类 首届新方志划分门类的方法有多种,应用最多的有两种,一种是按部门隶属关系,一种是按事物性质。考虑到志书结构的科学性和便于更清楚地反映当地各类事物的全貌,还是应该以事物性质分类,这就要求对部门管辖的事物按性质分类,处理好交叉重复问题。按事物性质分类,还要求凡在本地之内的这类事物,不论属哪一级或哪一系统管辖,都要列入本分志之内。同一层次只按一个标准 一事物往往有多种属性。比如人,按性质可分为男、女,按年龄可分为老、中、青,按职业可分为工、农、兵等。设计篇目时,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事物的一种属性作为划分类目的标准,同一层次必须严格按照同一标准。这样划分的门类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避免了界限不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人以性别为标准分类时不能再掺杂年龄或行业标准,否则就会引起混乱,使门类划分不科学。选择恰当的分类方法 由于事物有多种属性,每种属性都可作为分类的标准,这使形成了同一事物有多种分类方法,应选择一种恰当的科学的分类方法。如首届新方志对动植物的分类,大约有六种方法,其中按现代生物分类系统分类的方法最好,它符合现代生物分类学原则,具有科学性,归类列目标准一致,避免了内容的交叉重复。由此可见,设计篇目划分门类时,要根据方便记述的需要,选择最适用的科学分类方法。把握横分的限度 为保证志书的结构科学合理,进行篇目设计时要认真考虑类目横分的限度。首届修志中,有人提出要“层层横分,一横到底”,有人提出要“横分到不能再横分为止”。按这种原则横分,势必会出现横分层次过多的问题。分类横分应以不破坏事物的完整性又便于纵述为准,一般说横分到事物的某一个具体方面(或说某一具体事物),就应该纵述了。当同一层次上各类目的内容出现交叉重复,或分类不是用同一个标准时,就要考虑是否横分过头了。类目横分超过限度的另一种情况是硬将一事物按历史时期切为几块。这样分期记述,割断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不符合志体横排竖写的要求,实际上,横分到具体事物后,不必再分目,按事物发展顺序记载即可。(三)门类排列门类排列的原则 共有四条:1、科学性原则。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各大部类的排列顺序应是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大编以下的分志及分志下章、节、目的排列也要注意科学性和逻辑性。如经济编,可按生产、流通、消费的次序排列。这里说的是一般原则,由于各类志书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篇目排序时应灵活掌握这一原则。如有的省志将政治部类排在经济部类之前,以体现政治的统帅地位,也有道理。2、先统后分原则。即先记具有综合性或共性的内容,后记具有独立性或个性的事物。3、先主后次原则。如首届修志商业分志下的排列次序是先国营,次集体,再私营和个体,这种排列次序反映了当时三者在国民经济和商业经济中的地位。4、以时为序原则。一是按时间先后排列;二是按事物发展顺序排列。门类排列的层次 篇目的排列层次要符合逻辑关系,必须层层统辖。父子的辈份不同,不能摆在同一个层次上。编章份量要均衡 排列门类时还要照顾到各编各章应尽量均衡,使编章繁简不过于悬殊,内容多少基本一致,力避畸轻畸重,特别是不要出现孤章孤节。(四) 标题拟定篇目是由各个层次上的标题组成的。标题是编、章、节、目的眼睛,它用一到几个字的词或词组标明所记事物,体现所记内容。标题直接关系到篇目优劣,所以设计篇目要下功夫斟酌标题。拟定标题的方法,是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直接标出该部分要记述的事物,不用任何附加成分。如记农业的分志标题直书“农业”二字。拟定标题的要求主要有准确、简短、平实、容量大、形式美、合志体六点。(五) 继承与创新续修方志要注重继承旧志和首届新方志篇目的优长之处,更要注重创新。拟定篇目前先要对本地及外地的首届志书的篇目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首届志书篇目的优点和不足,思考续志篇目应怎样调整、补救和创新。当然,创新要慎重,特别是新设一种体裁,更要经过认真研究和反复论证,只有原来体裁确实不够用时才有必要新设体裁。 

五、篇目设计的灵活处置 前面对设计篇目应遵循的一般原则进行了分析,续修志书设计篇目必须遵循上述原则,否则篇目会缺乏科学性或不符合志体。另一方面,对原则的掌握也不能机械、死板,而应辩证地看待原则,根据反映地情的需要灵活运用。(一)隐时显事法 按照横排门类原则,设计篇目时应按事物的类别横排,不能分时期竖排。但有的事物节以下层次难以再按类横排,而按时期竖排更便于记载。由于方志避忌用历史时期作篇目的标题,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时,可采取隐时显事的方法,不直接标出时期,而是标出各时期事物的名称。如政府(或称行政机构)章下排列:县衙(清代县级政府)、县公署、县抗日民主政府、县人民政府等。这样拟标题的优点是,清楚地告诉读者,志书记载的是某时期的政府机构,而不是某历史时期。(二)提级升格法 是从篇目上突出地方特点的一种方法。即在设计篇目时,对具有重要地方特点的事物,提高其层次和地位,由节升格为章,由章升格为编,甚至直接由节升格为编。首届新方志的编修实践证明此法是可行的。但是,提级升格法打乱了事物正常的隶属关系和篇目设计正常的科学性原则,将本是从属关系的事物置于篇目的同一层次上成为并列关系,这样处置的地方多了,会影响整部志书篇目的科学性,所以,采用提级升格法要慎重,更要避免滥用。可掌握以下原则:按事物归属的层次浓墨重彩地记述能把具有地方特点的事物的全貌写清楚的,不用提级升格法;只有按归属层次的位置无法将具有地方特点的事物写清楚,而将其升格后对它所从属的事物的记载又无大影响时,才用提级升格法。(三)以事设编法 “事以类从,类为一志”是方志设置分志(或称编)的常规方法。按此方法,有的事物要分散记在几个分志中,便将一个完整的事物割裂了,不利于反映事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为防此弊端,设计篇目时可突破“以类系事”的惯例,以事(特殊事物)设编(即分志),将与此事有关的本应按类分别记在几个分志中的内容,集中在一个分志中记,便于将此事记载得更充实、更完满,也便于读者查阅利用。首届修志中,许多市(县)志设置篇目都运用了此法。如天津市《静海县志》运用此法设大邱庄篇,河北省《唐山市志》设唐山大地震篇,《阜平县志》设阜平苏维埃记事篇和晋察冀首府纪事篇等。(四) 贯通排列法按常规,编下并列的事物应各设一章。有的并列事物所包含的内容多少不一,甚至悬殊很大,各设一章会造成各章的分量很不均衡。为保持各部分的分量大致均衡,同时也为了提高并列事物的记述层次,便将并列事物应设的章这一层次删去,而将下一层次提上来变为章,贯通起来排列。贯通排列法还有一种情况,即并列的事物有的内容单一,章的层次不好删除,有的内容复杂,可删去原来章的层次,而将原来章下的节升为章。这样,贯通排列的有的是原来的章,有的是由节提升的章,即把原来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事物,按一个层次来统一排列。(五)记入概述法有些分志中,有的事物按辈分和层次分应设章记载,但由于种种原因,资料太少,如果设一章内容过于单薄,与其他章不成比例。遇到这种情况,就不能机械地按辈分和层次处理,而应灵活变通,将过于单薄的内容放在编的无题概述或其他较合适的地方记述。首届修志中,有些县市的有些事物建国前无多少内容可记,立不起章来,多采用记入概述的方法处理。实践证明,这样处理是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