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鉴编纂和党史编研工作融通性与对策性探究
2024-06-19

2018年以来全国自上而下启动的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如今已总体完成。几年来,省、市、县三级地方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工作互融互通,互鉴互补,相得益彰,顺利实现方志、年鉴编纂的“两全”目标,取得百年党史研究的一些可喜成果,为开启新时代修史修志工作奠定了新的基础,积累了新的经验,探索了新的路径,为此,对二者融合融通的共性有必要加以分析探讨,对机构改革后出现或预见的一些问题也有必要予以对策研究。

一、地方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分析

纵观新一轮机构改革,在全国地方志鉴和党史研究系统,省级改的有少有大,市(州盟)、县(区市旗)级改的较大①(参阅中国方志网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情网,2018年以来有关动态信息汇总分析。)。

(一)省级改革情况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改革前都有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专设方志、年鉴编研业务机构(处、社或编辑部),领导体制归属省级政府。改革后有两种情况:一是,维持史志机构原有性质、级格、职能,仍单独设立的。如,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四川等十几个省份仍维持保留“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或“地方史志办公室”的机构地位,吉林、新疆、湖南等地仍维持“省(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架构,并都继续保留方志、年鉴业务处室。二是,有相当一部分省份,3级地方史志机构是趋向合并合署。有的与党史研究机构合并,有的与档案部门合并,有的将行政职能划走。如,山东、山西、福建、安徽、海南、黑龙江、北京等省市的史志机构与党史部门合并或合署办公;辽宁、贵州、天津等省市的史志机构与档案部门合并办公。合并合署后,领导体制多有变动,人员重新组合,业务重新分工。可喜的是,这些省份仍保留专设的志鉴业务处室和史志期刊。

(二)市(州盟)、县(区市旗)级改革情况

市(州盟)、县(区市旗)级的党政机构改革后,大多数市级、县级的地方志机构趋向于与党史、档案等机构合并合署。具体而言:一是,市(州盟)级地方志机构与党史研究机构合并合署的较多一些,基本保留了专设的志鉴机构(处、社)。如,山东共16个地(副省)级市,地方志机构全部合并到同级党史研究机构,领导体制归属同级党委。志鉴机构(处、社)基本上在新机构内部专设。青岛市,属副省级市,成立市委党史研究院(地方史志研究院),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党史、史志两个部门原有的内设机构融合后统一调整,重新组合分工,改革动作较大,融合度较高,改革的正向合力趋强趋大。改革后,原《青岛党史》与《史鉴》期刊合并为《青岛史鉴》继续出刊。二是,县(区市旗)级地方志机构并入党史研究机构、档案机构的为大多数。由于县级党史、档案等几个机构一直是弱小单位,原来编制就少,这次合并后编制人数叠加,队伍壮大,设立业务科室2-4个,工作队伍融合后增强了。如,青岛市辖属10个区市中,有9个统一成立党史研究中心(地方史志研究中心),1个继续与档案、党史机构合署,都隶属于当地区市委。党史、史志业务高度融合,但由于编制有限,人手少,设立“业务科”偏多,而“方志科”“年鉴科”“党研科”罕见,有的连续编辑多年的史志期刊只有1-2人兼编。有一部分县(区市),现有在岗从事志鉴、党史业务的人员是新手,业务不熟、不专、不精。

总的看,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州盟)、县(区市旗)3级地方志鉴和党史研究机构改革后,有的仍保留独立性,有的出现多元性,多数形成了“1+1≥2”的融合发展趋向。虽然机构名称与人员编制不统一,但都是财政拨付经费、隶属党委政府的公益服务机构。这对稳定地方志鉴和党史编研等工作的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专业建设,提高业务素质水平还是有利的。

二、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的融通性是机构融合的共性所在

地方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机构之所以能够融合,有其相融相通的共性因素。

(一)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工作遵循共同的研编原则

中国地方志编纂历史源远流长,但其成为独立的方志学科,并进一步发展为现代方志学,时间并不长;年鉴作为百年前的舶来品,与本土方志和谐共生,还是一门新兴学科。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修史修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地方志、年鉴与中共党史的编纂体系、学术体系基本建成。中共党史学科以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进程为研究对象,虽然建科时间不长,但各级党史编研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根本研究原则,成果颇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世界观,它从根本上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一般规律;作为方法论,它给予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方向指引。中共党史学科与方志、年鉴学科同为社会科学范畴,都适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所以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工作都以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共同的研编原则。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即坚持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辩证统一的观点,即是尊重“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总结和发展真理,即是尊重“实事求是”的核心原则。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工作只有准确把握上述唯物史观,并确立为共同遵循的研编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才能真实、准确、严谨、全面地反映党情、国情、地情、社情、民情的历史和现状,才能真正形成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的研编成果。

(二)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的内容资料可以相得益彰

历史过程丰富多彩,文献资料很有限,但口述资料可以弥补文献资料的不足,增加编研资料的积累,这些“权威资料”对深化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文献研究、助力方志年鉴编纂都能起到较大作用。如,1990年8月在山东莱西召开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史称“莱西会议”,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党建领导小组组长宋平同志亲莅会议作主旨讲话,就在全国范围“加强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提出了崭新课题,会后以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90]19号)的形式批转了座谈会纪要,对“莱西会议”经验作了总结推广。为此,2010年二轮修志时,《莱西市志》编纂者分析“莱西会议”的重大事件性和重要文献价值,在“社会建设”篇里独设“村级组织建设”一章,分立“村级组织建设试点、莱西会议、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选举”四节,并在“重要文献”里收载了党史编研部门提供的《中共中央关于批转〈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及纪要全文,还收载了宋平同志讲话全文等一批重要文献。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指出,发端于山东莱西的全国村级组织建设经验,在全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①(参阅中共莱西党史馆里“莱西会议专题展”相关文字内容。)。之后,省、青岛、莱西市委非常重视,组织党研、史志、档案等部门联手打造“莱西会议”专题纪念展览,1990年时任莱西县委书记的张成堂同志以《“莱西会议”始末》《小县城大经验》为题,形成两篇口述回忆文章,打印放置在展览厅橱窗里,并及时发表在上级党史期刊和纪念丛书中,为“莱西会议”和相关文献资料作补充和印证,对深化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文献的理解与把握,其研编价值是不可小觑的。

(三)党史编研的工作方法有助于推进志鉴编纂

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根本原则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运用到党史编研中,采用的具体方法有历史比较研究方法、计量史学方法、文献分析方法、个案研究方法、口述历史方法等。这些方法在党史编研实践中被成熟地应用,并取得较好的研编效果。地方志鉴编纂可以灵活借鉴党史编研的这些方法。口述历史方法是编研者通过搜集、整理口述资料进行历史研究和著述的方法,对于志鉴编纂与研究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一,口述历史方法可以为方志、年鉴补充关键资料。志鉴编纂的资料来源一般是各党政机构、行业单位的供稿,随着机构改革以及部门职能的转变,部分关键资料容易散佚或缺失,一些领域无法触及,资料收集存在漏洞和盲点,同时,地方志鉴“部门总结”的痕迹非常明显,严重影响地方志鉴的质量。而现在许多部门、行业的一些退休或即将离岗的同志依然有能力清晰记述一些关键事务和人物线索,通过口述历史方法可以弥补这些资料。第二,可以补充微观的一手鲜活资料或提供具体细节,也可一改以往基层志鉴编纂“单位总结”集成的呆板面貌。第三,可以与文献资料相互印证。文献性和真实性是方志、年鉴的基本特征与生命,而口述历史汇集的资料恰恰可以与方志、年鉴收录的文献相互补充、相互印证,以达到拓宽领域、去伪存真的目的。第四,可以让地方史志书刊“活灵活现”起来。让历史资料鲜活起来,就是让当事人说话,让曾经创造过或经历过事件的人们用自己的认知叙述历史,在书刊上及时反映出来。如,汪道涵(1915-2005),在我党历史上是一位很有名望的高级干部。很多人都知晓他曾任上海市市长、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而不知道他曾在山东解放区工作代理过胶东区行政公署主任一年左右,住在今莱西北部山区的河崖村一带,会同胶东区党政军机关领导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民主建政、拥军爱民、民工支前和准备南下等战时轰轰烈烈的工作。胶东籍的离休老干部有不少人回忆过这段历史,曾任胶东行署民政处代理处长、行署撤销后到上海工作、后任上海市人民法院刑事庭长、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员的王文正同志就亲历见证过这段峥嵘岁月,他在《胶东解放区见闻录》中回忆过汪道涵在河崖村办公(当年对外不公开)的几件往事。当年河崖籍小学教员、现今90多岁的离休教师刘殿章也清楚地回忆过汪道涵一家人曾住在他家东大屋、在河崖村“八路胡同”里起居生活的往事。为了追记这段史实,莱西媒体记者到上海采访离休老干部赵恒奎,他说我是河崖村人,1948年我在胶东区南海专区干校学习,回家时就知道汪道涵住在我村;我家当时是烈属,他曾到过我家看望我父亲,并建议我在干校继续学习提高。我离休时,待遇偏低,刘典章劝我去找汪道涵,那时他是上海市市长。这些忆述或口述的史料很珍贵,前几年,为了在河崖村建立“胶东红色文化展览馆”,才把这些史料发掘出来,笔者将这些往事加以整理,形成《汪道涵在莱西河崖代理胶东行署主任的往事钩沉》等文,在多家相关报刊上登载,对此很有必要在编纂新一轮志书时加以补记。可见应用口述历史方法“复原”“活现”当年事件、人物,及时刊载在报刊上,对于志鉴编纂与党史研究是有利的。

(四)党史研编的系列成果有利于补充和纠正地方志鉴编纂中的不足

史与志有相似之处,如都有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但也有明显区别:志近史远、志广史专、志繁史简,史侧重探索历史规律,而志侧重反映规律,这些区别正是史与志的互补之处。因此,通过利用这些特征,能够更好地达到党史研编与志鉴编纂相互融通、相互成就、相互印证的效果。如,上面提到胶东籍的离休干部中有不少人回忆过汪道涵曾在山东解放区代理胶东区行署主任时的一些史料很珍贵,可是由于20世纪80年代征集不及时、不到位等原因,并没有在《中共胶东地方史》《中共莱西地方史(1927-1949)》《莱西县志》中予以记载。前几年,才把这些史料抢救发掘出来,笔者将这些往事加以整理,形成文稿,多家党史、史志、政协等报刊曾予以发表,有一位青岛党史专家阅看文稿后说:“著述有据有力,填补了汪道涵在青岛党史上没有文字记载的空白”。再如,1949年3月,“知北游”(新中国建立前夕一批民主文化人士遵照中共中央的安排从香港到北京的秘密旅程的雅称)民主文化人士从烟台港登陆北上时歇宿莱西一事,已过去70多年,是一件大事,值得在莱西地方史志上记载。莱西当地有人曾回忆起,也有书刊记载过,可惜因是解放战争时期的一次秘密之旅,当时没有公开报道,口碑相传或记忆有误,致使莱西史志中有误写,如1990年版《莱西县志》在“大事记”中记载——“1949年3月,郭沫若、柳亚子、黄炎培等著名民主人士路经境内。中共胶东区委在周格庄乡三里庄村召开欢迎大会”。寥寥40个字,事实基本正确,但人名混淆了,知名人士记混了。随着“知北游”日记在《人民文学》《新文学史料》等期刊上公开①(参见《人民文学》1981年第7期/叶圣陶《北上日记》;《新文学史料》2000年第四辑/宋云彬《北游日记》。),才得知,当年教育界人士宋云彬在船中的一次座谈会上作记录,将同行者分别列名:“出席者陈叔通、王芸生、马寅初、包达三、傅彬然、张綗伯、赵超构、柳亚子、徐铸成、曹禺、郑佩宜、郑振铎、郭绣莹、冯光灌、叶圣陶、邓裕志、胡墨林、刘尊棋、沈体兰、张志让、吴全衡及余凡22人。……”据此,笔者推定,当年征集《莱西县志》资料时,因这事日久年长,调查不细,忆述人只记准了柳亚子一人,而对其他人忆述有误,则《莱西县志》著述中必有误。因当年郭沫若作为民主文化人士,名气很高,一提起“郭老”,就以为是郭沫若,而殊不知,当年中共华东局秘书长郭子化(建国初曾任山东省政府第一副主席)也被称作“郭老”,并在欢迎队伍中影响很大;至于说有“黄炎培”,是把新中国成立后名气颇高的马寅初、叶圣陶、郑振铎等人误记了。鉴于此,笔者前几年著述《“知北游”民主人士歇宿莱西及日记档案述析》及《“知北游”民主人士歇宿莱西前前后后》等文,对这件历史大事作了详尽说明。总观以上地方党史、史志研编的系列成果,有利于补充和纠正地方志鉴编纂中的不足,所以很有必要在下一轮志书编纂及相关党史著述时予以补记和勘误。

(五)志鉴编纂有利于推动地方党史编研工作及时跟进

《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每二十年左右编(续)修一次,地方综合年鉴每年编辑一卷,并都要及时出版、公开发行。由于地方志鉴编纂的周期性、固定性强,且史料收集广泛、整理及时,使地方志鉴中的资料更加扎实、丰富。而现如今的地方党史编研,在编辑断限、编印时限上一直没有硬性规定,致使地方各级党史“大事记”“专题汇编”“文件汇辑”编的多,单一性、专题性、片段性的研究成果多,而连续性、系统性、整体性的著述少。从公开出版的党史编研成果来看,依然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著述居多,在研究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的著述偏少,导致一定程度上党史研究成果的滞后性。方志、年鉴是全面系统地记述某一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讲究“以今明古”,以记述近期的资料为主,最新的二轮志书的下限距离现实很近,部分专门志更是如此,且不断地续修、重修,可以为党史研究提供从宏观到微观、历史与现实并涵盖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多元视角。鉴于此,新时代新征程上,志鉴编纂者可以依托深厚的党史研究学养,让志鉴著述准确地把握时代特色,突出地域特色,从而科学地谋篇布局;党史编研者可以充分利用成熟的志鉴资源,为当代历史研究提供更多的细枝末节和更宽泛的视角视界,有利于扩展党史研究的空间,丰富党史编研内容,助推地方党史编研工作及时跟进。

综上,地方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在研究原则、研究方法、研究功用上有大量相融相通、互鉴互用之处。可以说,党史编研能够为志鉴编纂注入纯正的“党性”元素,方志年鉴能够使党史研究更接“地气”。机构改革后,全国多数地方尝试“志鉴+党史”模式,互补平台,合作共赢,形成1+1>2的研编效果,非常可贵可嘉。虽然志鉴编纂和党史编研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融通,互鉴互补,相得益彰,但是,二者各是独立的学科,仍有很多“个性”差异。这正是新一轮机构改革时多个省份3级地方志鉴编纂机构和党史编研机构合署、而不是简单撤并的依据所在。

三、推动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等工作融合融通的应对策略

新一轮党政机构系统性的改革、调整与融合,使地方志鉴工作机构、职能及供稿单位发生明显变化,给志鉴编纂、党史编研、期刊编辑等工作衔接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伴随着地方志鉴机构与相近职能的党政机构合并合署,在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等工作融合开展中,仍存在一些旧问题或遇到一些新问题,如:一是,改革后有些省份地方志鉴与党史编研等相近职能业务实现了机构合并、业务合署,但合并后的志鉴机构设置不统一、名称不统一、人员编制不统一、身份管理不统一、待遇不统一等,既是老问题,也是新问题,并没有统筹协调解决,尾巴留存不少;二是,针对志鉴机构调整、管理体制调整、供稿单位职能调整等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上志鉴业务与新划转、合并人员存在一定的磨合期和融合度,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等职能相近业务实现平台互补、融合融通、共享共赢中,多多少少存在着业务畸轻畸重、协调协同的平衡性不够等问题;三是,县级由于受人员编制少、业务融合度高的局限,地方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等业务归并到一起,做到既有机融合又保持相对专业性很不够。四是,县级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等业务高度凝合、深度融合后,受人员编制、财力物力所限,有的因业务人员的时间、精力有限难以有效保证催稿组稿及时到位;有的因研编专业能力不足,形成“急就章”,志鉴与党史研编成果“个性”不突出,“显得不伦不类”;有的因财政拨款不足或不到位,出现志鉴业务市场化运作、志鉴编印拖后、出版延期、工作业绩不显;等等。

面对机构改革融合这一大趋势,地方志鉴编纂和党史编研等工作队伍要服从服务改革大局,主动适应改革,敢于正视问题,争取解决问题,在改革后积极作为,以“有为”谋“有位”;上下同心、密切协作,整体提升地方志鉴和党史编研水平,实现业务高度融通、工作深度融合,让党史、志鉴研编工作的“共性”更彰,“个性”更显,推动党史、志鉴研编成果高质量发展和提升。

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改革与融合。要突出地方志鉴与党史、档案等机构改革融合后的政治属性,增强文化自信,尤其是方志文化自信,寻求机构改革后的内生动力,向改革要地方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等工作融通发展的合力和活力。

第二,要突出机构融合后的“党姓”和“研究”特性。要紧盯地方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以地方志鉴编纂和党史编研为重点的地方志、年鉴、党史工作创新发展及融合拓展的课题研究,并与各级党校、档案、社科院等研究课题相结合,合力为咨政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要进一步明确机构改革后的工作重点和创新着力点。机构改革与“两全”目标顺利完成后,“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地方志鉴工作的重心是“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①(节选自《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国务院总理令第467号,2006年5月18日颁令实施。),全面形成“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实现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新的阶段性目标;地方各级志鉴要根据社会发展及机构职能变化新情况及时调整框架结构,与时俱进地创设新的篇、章、节,或类目、分目、条目,如信息化发展、数据网络建设、市场经济监管、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扶贫脱贫、新一轮机构改革、公车改革、新时代文明实践、新冠疫情防控等,全面、及时地反映时代变迁和社会变化;地方党史编研也要及时跟进,创新思维,更新观念,突破历史问题羁绊,正视现实问题存在,早出、多出成果。

第四,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争取真正解决体制机制性难题。机构改革后,若干地方的志鉴机构设置归属不一、规格不一、编制不一等问题仍然存在,制约着地方志事业与党史研究等部门一起“并驾齐驱”,期待上级编制部门“顶层”统筹规划协调,立足长远,精准发力,切实解决改革后继续留存的关乎事业发展的难题,尤其是地方志鉴编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理顺完善、“五位一体”综合体系建设不协调、与职能相近部门业务融合融通尚不给力等问题。

第五,要把地方志鉴与党史研究、党校、档案、社科院等力量融合到位。要破除体制机制性壁垒,真正使相近业务职能机构互融互通,互补互利,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骨干队伍,不断激发地方志鉴与党史研究等其他业务机构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创新驱动力,及时有效地化解工作拓展和事业发展可能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冷部门、冷岗位坐热,做出志鉴编纂与党史编研等相近职能业务融通融合后的新贡献。这对顺利推进新时代新征程上各级修史修志工作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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